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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寨和抄袭是中国互联网上永恒的话题。近年来常见的几种说法: 抄袭和模仿是必经阶段。 太阳底下无新事,没有什么东西是完全原创的。 中国互联网公司都抄,但不是每家都能抄成功。抄不等于成功,我们不应该单纯因为一家公司抄袭就反对它。 美国也有抄袭。 在上面的链接里,有人提出「很多人把抄袭这个事情放的太大了,我们没必要对这个事情这么敏感」的观点。 我认为我们对抄袭并不是太敏感、太严苛、太较真了,而是太麻木、太姑息、太犬儒了。抄袭最不好的地方,是让我们没有好东西可用。 用 Twitter 的人再有优越感,身边 95% 的朋友都在用新浪微博。我们一边用新浪微博,一边念叨:如果有一个像 Tweetbot 那么赞的新浪微博客户端就好了。 人都喜欢用好东西,尤其是当价格差别不大,或等于零时。 有一件诡异的事:产品经理、程序员、设计师们一边用着代表了当今设计界最高水准的 app: Path, Square, Tweetbot, Paper, Clear,一边又选择了抄袭和模仿。 当你选择抄袭和模仿时,你已经不再考虑用户需求,不再从用户需求出发了。你的出发点,跟在北京城郊斥巨资兴建欧式古堡的贪官没有区别:人家有,我也要有。反正手里有资源闲着,为什么不? 当你选择模仿 Loren Brichter 为 Twitter for iPad 构思出来的「层叠式面板」介面时,新浪微博的用户注定就不会有一流的 iPad 客户端可用了。你和 Twitter 的理念不一样,目标不一样,工期不一样,你只应该从你的产品的理念、目标、工期出发去构思设计。 完整的 1:1 的抄袭让你的灵魂萎缩,局部的抄袭则会损害你的作品的完整度。不从用户需求出发的设计──不管是你自己作为用户的需求,还是你「发明」的用户需求,还是通过调研「发现」的用户需求──不会是好设计。最终,作为用户,我们还是没有好东西可用,还是只能去用 Path, Instagram, Twitter,就像我们要跨境去香港买进口奶粉一样。 对抄袭敏感,是因为我喜欢用好的软件和好看的软件。我希望中国 95% 的人用的软件能越来越好(看)。
这是我为最新一期《城市画报》「荒岛图书馆」专题中的「漏书单」部分写的书单推荐。编辑要求选暂时没有简体中文版的书。── Lawrence 书名:《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And How to Stop It》 作者:Jonathan Zittrain 出版社:Yale University Press, 2008 书名:《The Filter Bubble》 作者:Eli Pariser 出版社:Penguin Press HC, 2011 以上两本或可构成「互联网反乌托邦系列」。第一本已有简体中文译本,名为《互联网的未来(光荣、毁灭与救赎的预言)》。第二本目前(2012 年 4 月 5 日)只有繁体中文版:《搜尋引擎沒告訴你的事》。 两本书讲的都是已经发生的事:《The Future of the Internet》从 2007 第一代 iPhone 发布讲起,阐述了当我们从个人电脑(PC)时代过渡到「后 PC 时代」时,随着电脑和互联网从开放走向闭合,我们习以为常的许多价值观和使用习惯都会受到挑战。电脑会变得越来越「易用」,但用户能做的事情越来越有限,互联网也从早期的无政府、三不管状态过渡到一种由商业驱动的状态,它将日益变得「由上至下」——而这恰恰是「互联网精神」所反对的状态和组织形式。 《The Filter Bubble》则以谷歌 2009 推出的「个性化搜索」功能作为论述的出发点。个性化搜索意味着谷歌会分析用户使用各类谷歌产品的习惯,并以这些数据为本,利用程序逻辑推断出用户有可能对哪些搜索结果感兴趣,将这些结果优先呈现给该用户。在通常关于科技的论述里,这一特性被称为「智能」,但在 Pariser 看来,这种基于用户习惯的推荐算法会形成一个「由过滤器构成的泡泡」(即所谓 Filter Bubble),将用户现存认知和兴趣之外的一切信息隔绝起来。长此以往,用户将只能接触到自己已经感兴趣的信息。这,同样是一幅与互联网最初理想南辕北辙的图景。 我们一直期待软件变得更聪明,电脑变得更好用,也期待互联网让我们增广见闻,不再闭目塞听。但《The Future of [...]
Clear 这款 iPhone 上的 to-do 软件在 UI 设计上的大胆为近年罕见。它打破了苹果在《iOS 人机介面规约》中设定的大量原则,采用了类似游戏式的浸入式全屏介面,全面放弃按钮和各种「栏」,所有操作用扫、拉、捏、括等手势完成。这种破局式的设计让人耳目一新,但也增加了学习成本。 我并不认为 Clear 的设计完全成功。这不是因为它缺少通知提醒功能或任何其它功能:缺少的功能要么在未来会加上,要么不会,但无论怎样,功能的多少或有无不是评价软件的唯一标准。 事实上,我认为 Clear 的手势略显复杂,且不够直观。例如「捏 / 括」(pinching)手势既有「退回一个信息层级」的功能,亦有「添加一个 to-do 事项」的功能,这令我在使用中产生过不少困惑。 但我们需要 UI 设计界不断出现新的标杆,需要那些不去担心「会不会因为违反了人机介面规约而被苹果拒之于 App Store 门外」的设计师。和把软件设计得直觉、易用、符合使用习惯相比,这是更高的目标,也是更危险的策略。但正是这些冒险家推动着 UI 设计艺术的前进。 听说 Clear 在美国 iTunes 店只用了九小时就爬上了收费软件排行榜榜首。我希望它在中国 iTunes 店也能有更好的成绩(目前是第八名)。如果最前沿的设计未能引起我们自己的用户和 iOS 开发社群充分的关注、研究和讨论,我们就很难看到像 Clear 这种充满 chutzpah 的作品出现。 Clear 的购买地址在这里,目前限时优惠价人民币六元。
昨日《为什么作家应该用 Markdown 保存自己的文稿》一文发表后,收到反馈如下,特此回复。 一、飞猪说纯文本文件在 Mac 和 Windows 上经常不兼容,故不推荐用 Markdown。这指的应该是用 Windows 记事本存的 .txt 文件,在 Mac OS X 下用自带的文本编辑器 TextEdit 打开时会乱码。这个问题的起因是 TextEdit 无法自动识别文字编码,因此只有 TextEdit 的开发者(苹果)可以解决。我承认这是一只讨厌的臭虫(bug),而且虽然江疆(@jjgod)很早之前就发布了 TextEditPlus 修正这一问题,但毕竟大部分人还是只知 TextEdit,不知 TextEditPlus。 从理论上说,既然天下有各种不同的文字编码,纯文本的可移植性也就无法 100% 保证。不过所有电脑操作系统都自带了打开纯文本的软件,但并非所有系统都能打开 Word 文件或 Pages 文件。从实践层面讲,我们只能追求相对最优。 目前解决这一问题的办法就是安装 TextEditPlus。如果懒得装新软件,在 Mac 上处理用记事本存成的 .txt 文件时可以先用 Safari 打开,在菜单 View >> Text Encoding 里选择正确的中文编码 (Chinese (GB 18030) 或 Simplified Chinese (GB 2312)),然后再将文字拷贝出来。 [...]
Markdown 是一种「标记语言」,通常为程序员群体所用。我想用这篇文章解释一下作家用 Markdown 保存自己写的东西有什么好处。 大部分作家用 Word 或 Pages 写作,过去的文档也大都以 .doc, .docx 格式或是 Pages 格式储存。还有人为了保证文稿发给谁都能正常打开,会用 .txt 格式。 .doc 或 Pages 格式有如下问题: 不一定谁都能打开。用 Windows 的人打不开 .pages 文件,用旧版 Word 的人不一定能打开你用新版 Word 写的稿子。 对方看到的稿子的样子和你自己看到的可能差别很大。 Office 已经是你电脑上唯一的盗版软件,导致心情不佳。 .txt 格式的问题在于没有样式:收到稿子的编辑和设计师可能不知道哪个是小标题,哪里需要斜体,哪里需要加粗。 这就是 Markdown 登场的时候了。 不要被「标记语言」这个说法吓到,这一点也不难。事实上我见过一位记者已经在用标记语言写稿了。 以下便是一则标记语言的应用实例: 「你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小标题) 所有编辑都能认出,「(小标题)」不是这个小标题的一部分,它只是在告诉你,「『你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是一个小标题。这就是标记语言。 Markdown 比这更简单。上述标题用 Markdown 改写后是这样的: ## 「你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 在 Markdown 的语法里,两个井号(##)代表二级标题。若你要告诉编辑或设计师某句话是小标题,只要在标题前加入两个井号即可。若该小标题下还有其它小标题(三级标题),只要在三级标题前加上三个井号即可。从打字量上讲,两个井号只需要按两次键,「(小标题)」的按键次数多了一倍不止。从易读性上讲,「(小标题)」是自然语言,容易跟稿件正文混淆,## 则清晰得多。 这里是一份用手写成的 Markdown 文稿: 你正在读的这篇文章本身也是用 [...]
本文为《博客天下》杂志专栏稿,发表于总第八十期。──编者 历史确实是会自我重复的。记录人类文明的物件──「书」──最早以卷轴的形式存在。人们把信息印在羊皮纸上,信息有多长,纸就有多长。两千年前,罗马人发明了「codex」,也就是我们今天熟悉的书的样子:有书脊、有封面、有封底,最重要的是,有了真正意义上的「页」。 在纸张出版的世界里,无页不成书。分页的重要性不太会被提起,因为它早已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页界定了包裹内容的边界,是对信息的一种切割──我让你看到的不是全部,而是我挑选过的局部。以页为单位,给了设计师与编辑(编辑也是设计)做选择的可能──没有限制就无需做选择,而做选择就是设计。(包括选择今晚去哪家餐厅吃饭。) 在人类知识集体向互联网大迁徙的过程中,从卷轴到 codex 的过程正在重演。毫无疑问,「网页」就是今天的卷轴,信息沿着某一个方向无限延展,直至终结。通俗地说,有滚动条就是卷轴。 平面设计师不喜欢卷轴。我如何确保你在任意时间点看到的东西就是我熬了几个通宵让你看到的那个样子?鼠标滚轮一滑,图片就被切掉了一半。除非信息量少到不用滚屏即可看完,否则读者看到的永远不是一个完整单位的信息,而是信息的局部──未经设计师和编辑挑选过的局部。平面设计师 / 内容生产者失去了控制权。 关于分页与否的讨论自 1980 年代就已开始。苹果 Macintosh 的创始人杰夫·拉斯金用「卡片」和「卷轴」来比喻分页与不分页这两种对信息的呈现方式。到目前为止,万维网(web)基本是卷轴的天下。但电子书的勃兴令情况开始有了变化。 和大部分软件一样,电子书软件的设计也能找到真实世界中的对应。正如早年的图形介面系统设计者根据桌面、文件、文件夹、垃圾桶这些办公环境中的标配物件想象出了一套譬喻,电子书软件从一开始就沿袭了纸书的习惯,以「页」为基本单位。另一方面,因为一些不必在此深究的原因,大部分主流电子书软件所用的技术恰恰就是万维网的技术──HTML, CSS, JavaScript,亚马逊的 Kindle 与苹果的 iBooks 都不例外。电子书事实上就是「分了页的网页」。 电子书的读者对于分页与否各有偏好,不过技术潮流由赢家设定。从过去几个月的发展看来,分页是大趋势。亚马逊不久前宣布将推出 Kindle Format 8 格式,将更多平面排版的元素引入 Kindle 书中。苹果的 iBooks 2 与电子书制作软件 iBooks Author 也做了类似的事情,且完成度更高。(其实苹果一直是卡片式设计的支持者。万维网出现之前最成功的超媒体系统 HyperCard 就出自苹果之手,他们甚至把「卡片」一词写进了软件名称。)Flipboard 和 Zite 等热门阅读软件用分页的方式对网页进行了重排,老牌浏览器 Opera 亦于去年启动了实验性的 Opera Reader 计划,目标类似。 这里的终极问题是:设计师应该拥有多少控制权?在发轫于互联网时代的「赋权于民」的大潮流下,设计的权力是否也应该下放给普通用户?如上所述,从信息设计的角度而言,卡片式 / 分页设计的好处显而易见。它为设计师提供了一种具象而直接的限制(没有限制就没有设计)。对于读者来说,上下左右四条固定的边界也对注意力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约束。这是用户权力的收缩,也是对设计师和内容生产者的控制权的重新认可。若卡片式设计能取代卷轴成为明日的主流,对于内容方实为幸事。
本文作者 Vint Cerf 现任谷歌「首席互联网传道士」。他早年参与了 TCP/IP 协议以及最早的商业性电邮系统的开发,并因此被称为「互联网之父」。这篇文章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发表于《纽约时报》。── 编者 突尼斯的大街、开罗的 Tahrir 广场……2011 年发生于世界各地的示威背后都有互联网以及各种与互联网交互的设备的身影。这些示威得以发生,首先是因为多达数千人的参与。不过要是没有互联网提供即时沟通、组织和宣传的能力的话,示威活动并不会如此繁茂。 于是很自然地发生了关于「上网该不该是民权 / 人权」的讨论。在那些政府会为了抑制示威而施加互联网管制的国家里,这种讨论显得尤其迫切。去年,中东和北非地区发生了示威后,联合国专员于六月发布了一份报告,宣称互联网「已经成为实现一系列人权的不可或缺的工具。」过去几年里,法国和爱沙尼亚等国的法庭和议会都将上网的权利定义为一项基本人权。 尽管这种观点出于善意,但它忽视了更重要的一点:技术可以促成权利,但它本身不是权利。一样东西能成为人权,需要有很高的标准。简单来讲,让我们能过上健康、有意义的生活的那些必需品才是人权,例如免受肉体折磨的自由,或判断何谓正义之事的自由。我们不应该为任何单一的技术赋予如此崇高的地位,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无法辨别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举例来说,曾几何时马匹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但如果今天有人赋予我拥有马匹的权利,我恐怕不知道该把马往哪放。 如何形容人权?最好的办法是想想我们认为自己必须拥有什么。这包括一些最基本的自由,例如言论自由,获取信息的自由──这些自由并不依附于任何特定时间的任何特定技术而存在。的确,即便是那份由于将上网定义为人权而受到广泛追崇的联合国报告,也没有把互联网本身定义为目的,它是一个帮助我们达到目的的手段。 还有人说,上网应该是民权。这里的推理过程还是一样的:互联网只是一件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重要的东西。不过我承认,说互联网是民权,比说它是人权要合理一些。毕竟民权不是人类天生的权利,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 美国从未宣称「人人都有使用电话的『权利』」,但现实已经相去不远,因为我们视这些为「普遍性服务」──哪怕在我国最偏僻之处也必须提供电话线路(包括供电以及现在的宽带)。我们接受了这样的观念之后,上网成为民权就已经指日可待,因为保证接入权已经成为一项政策。 但所有这些哲学层面的讨论都忽视了一个更基本的问题:技术的创造者们有责任为人权与民权提供支持。互联网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极其广阔的、平等主义的平台。创造、分享和获取信息都成了全球规模的行为。于是,我们有了新的方式让人们行使人权与民权。 在这个语境中,工程师不但有赋权于民的重大义务,也有保证网民线上安全的义务,例如保护网民免受默默入侵电脑的病毒和蠕虫的伤害。技术主义者应该以此为目标。 所有这些新的可能性都是由工程师──以及专业协会,还有制定标准的机构(例如 IEEE)──创造并维系的。当我们一面推进技术本身的发展以及它在社会中的作用时,除了保持技术上的专业性外,也必须时刻意识到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 改善互联网只是改善人类整体状况的一个手段(尽管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实践者们必须深刻体认那些值得被保护的民权与人权,而不是自我欺骗式地把互联网本身视为这种权利。 (翻译:李如一)
本文为《博客天下》杂志专栏稿,以《互联网离不开人肉味儿》为题发表于 2012 年第二期(总第七十九期)。杂志上的版本有删节。──编者 我根本用不着那些玩艺儿 我的感觉已经晕了浑身没劲儿 这周围有一股人肉的味儿 …… 你瞧,我是不是与众不同啊 象这灰色中的红点儿 ──《飞了》,崔健,1998 在某一集《生活大爆炸》里,编剧为了表现 Penny 对于电脑文化的无知,特地让她读不出「算法」一词(algorithm),并随即安排 Sheldon 神经兮兮地纠正之。这一细节显然夸张了:我们生活在一个没写过一行代码的人都能把「算法」挂在嘴边的时代。 互联网、技术、程序逻辑是如今的显学。在许多人看来,「人肉工作」弱爆了。他们会给你讲谷歌的故事:网页排名算法击败了人手排出的网站目录,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让程序能够了解你的使用习惯,将更合口味的搜索结果呈现给你。谁要是觉得人肉工作居然还能在互联网产品中占据一席之地,通常都会被视为陈腐的老古董、无可救药的文科生、或是黔驴技穷的旧世界秩序维护者。 旧世界也好,新世界也罢,真正能预视未来的人(visionary)有一个特点:他们更相信人,而非机器。 机器和人的角力一直是互联网历史中的一条隐藏线索。以 RSS 阅读器为例,我们最常听到的关于它的抱怨便是「不够智能」。对于一个订阅了一百条 RSS 的读者而言,从海量信息中去芜存菁确实是一个重大问题。 不妨回想一下我们在旧媒体时代是如何消费信息的。大部分人不会从头到尾读完一本杂志或一份报纸,他们确定信息优先级的方法是「速读」──通过快速浏览文章标题与整体版面来确定哪些内容需要精读。速读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传统媒体的编辑在对不同内容进行呈现时已经在心中预先设定了其优先级,并将优先级与版面面积、标题字号大小、图片抢眼程度等表现形式对应。这种对应关系是给读者的提示。 在最初的 RSS 阅读器里,所有信息以均等方式呈现,按「反时间顺序」排列:新的在上,旧的在下。在这种结构里,信息基本没有轻重缓急,优先级全靠读者自行判断。 我们可以将 2010 年开始出现的 Flipboard, Zite 等软件视为第二代 RSS 阅读器。这些软件所做的事情从本质上说与传统 RSS 阅读器无异──抓取 RSS 信息流(或是 Twitter、Facebook 等其它信息流),以一套自成体系的介面呈现给读者,免去读者四处访问网站之苦。而第二代 RSS 阅读器的创新之处在于表现层。Flipboard 试图用平面杂志的版式将来自四面八方的、别人创造的内容呈现给读者。如此,信息便有了较为明确的优先级,读者游走其间也便更加自如。 但事实上,Flipboard 的立场相当暧昧不清。如前所述,平面杂志的版式并不只是用以取悦眼睛的装饰品,它的结构源自对内容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平面杂志的内容编辑者和视觉设计者属于同一个紧密协同工作的群组。但在 Flipboard 的世界里,编辑和设计(内容和表现形式)分属不同的机构,不但缺乏协同性,双方的利益也难以调和。举例而言,假如我在 Flipboard 里订阅了我所关注的所有 Twitter 用户的信息流,Flipboard 如何判断在同一个版面里应该把哪一条做成大标题?没人能预测我的 Twitter 时间线上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Flipboard [...]
刚刚我在 Twitter 和新浪微博上说: 新浪微博把 iOS 5.0.1 可完美越狱写到热门话题里,等于是鼓励越狱。这不好。 以下是目前为止收到的一些反响。重复性的意见就不收入了。 SunTriao:越狱是合法的。 汪智沛:我们这里,人、媒体、企业尤其是政府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点问题…… Philonis高:同意。还不如鼓励监狱犯人越狱。 吕明Leo:我觉得这不是鼓励好与不好的问题。就算是不说也会有人越狱的。我不知道您是怎样的手机。对于移动的用户来说垃圾电话和短信的骚扰实在是伤不起。我觉得即使是联通和电信也一样。反正是在天朝就会有垃圾,而 iPhone 不越狱是根本安装不了屏蔽软件的。没办法,不是我们不支持正版。是在中国根本就没办法。 看见即所得:好么,哪个媒体都不能报道这条新闻了,不然都是鼓励,这哪跟哪啊。 令狐磊的杂志发现室:无耻之徒。 莫呼洛迦:为何不好?越狱并不完全等于免费使用付费 App 它有苹果自身没有实现的诸多功能 能使手机发挥它最大的性能有什么不好的 你有越狱和不越狱的选择 为什么人家就没有说不说的选择呢?真奇怪。 愤怒的老强:iOS 越狱是个乐趣。 Acccl:转发此微博:新闻道德和真实报道之间是永恒的话题。我选择后者。 陳賊_:有什么奇怪的 ,整一个山寨国家。 HarlemLoo:热门话题难道不是应该系统自动生成的吗?越狱只是获得系统控制权,还不等于盗版。即使盗版也可以成为话题,成为话题并不等于鼓励话题所讨论的不良行为。难道你认为讨论犯罪等于促进犯罪吗?不允许讨论「不良内容」,这多少有点独裁的味道。 tinyfool:新浪微博被人破解的话我们也帮着大肆宣扬吧。 JailbreakHum: 这烂博客在越狱这方面就是煮熟的鸭子,就剩嘴硬了。// 他这烂博主自己的观点我们又不是没见过,把一堆人的回复拼成一个博客,这种低级的事也能干出来……别搭理这 blog 了……起码在越狱方面,这个 Blog 纯粹就是个三流博客(没有四流)。 xia0_c:+1,作为「资深」越狱使用者,从不主张越狱。 方军_:这个地方的运营引导信息,经常脑残到极点。 fransillence:同意这个结论。基于以下几个前提:1、新浪的热门话题本就是有倾向性的人工选择的结果;2、新浪微博不是专业 IT 新闻站点;3、越狱合法但是作为盗版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在大陆与盗版事件发生的重叠率极高。 梦枫宝宝: 评价某个观点,需要从动机和立场分析。就事论事,热门话题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新浪微博热门话题的附加说明很邪恶,点进去更加邪恶。话题应该是描述性质的,而不是带有某种诱导的成分,新浪微博的立场是讨好越狱者,动机是值得人唾弃的制造话题。 SOHU-Table: 还出个专题教怎样越狱,真是没有底线了。难道越狱是光明正大的事情?背后的产业链侵犯 App Store 的开发者。 iGREENEE:在越狱这件事上,合法和不违法确实不能等同为一个概念,新浪大张旗鼓的推荐越狱教程实在不妥啊。 支持 @apple4us。 chumsdock:新浪微博现在很没底线,上次病死的女生那件事的时候就看得出了。 OrciSh:上热门可以说是「自动」趋势。但在用户发表框里打入相当词条就提示越狱教程,就太对不起、太无视 apps 开发人员了! [...]
@shizhao 前晚作《免费 vs. 自由》一文,论及 Lawrence Lessig 的《Free Culture》一书之简体中文译本: 刚读完《免费文化》,是的,“免费”,其实就是 CC 创始人莱斯格著作 [sic] 的《自由文化》(Free Cultural)[sic] 一书的简体中文版书名。提起《自由文化》,又想起了几年前的中文博客圈发起的该书的中文翻译,可叹项目缺乏进展,现在连网站都已经打不开了。 为了缅怀一下当面 [sic] 的美好时光,才买的这本《免费文化》,本以为作者 [sic] 完全胡乱翻译,肯定是翻得很糟糕的山寨货。却没想到,虽然的确算不上翻译的好(许多技术性一些的词语翻得相当糟糕),但是除了封面、封底和版权页上用了“免费文化”一词,书中完全找不到“免费文化”,全部都是原汁原味的“自由文化”。这很明显是作者 [sic] 或出版社为了去敏,用免费文化的羊头,卖自由文化的狗肉去了。 @shizhao 认为简体中文版的《免费文化》之所以会出现内文与书名不统一的情况,「很明显」是为了「去敏」,但全文并未列明理据。单从此文看,此说属于臆测。 @shizhao 行文中露出对简体中文版《免费文化》译笔的不信任,并提及了几年前「中文博客圈」发起的此书的翻译计划,称购买简体中文版是为了「缅怀当年的美好时光」。我未读过此书的简体中文纸版,但那个五年前的网友翻译计划我有看过,很简单地讲:任何出版社都不会出版那种水平的译稿。当年我在现已关闭的网站「翻疫终结者」上对该译本进行过评价,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这里看存档。 中文书翻译质量不好,但嘲讽是于事无补的,遑论臆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