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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我们报道未来</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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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互联网之父 Vint Cerf: 互联网不是人权</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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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15 Jan 2012 16:24:14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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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本文作者 Vint Cerf 现任谷歌「首席互联网传道士」。他早年参与了 TCP/IP 协议以及最早的商业性电邮系统的开发，并因此被称为「互联网之父」。这篇文章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发表于《纽约时报》。── 编者 突尼斯的大街、开罗的 Tahrir 广场……2011 年发生于世界各地的示威背后都有互联网以及各种与互联网交互的设备的身影。这些示威得以发生，首先是因为多达数千人的参与。不过要是没有互联网提供即时沟通、组织和宣传的能力的话，示威活动并不会如此繁茂。 于是很自然地发生了关于「上网该不该是民权 / 人权」的讨论。在那些政府会为了抑制示威而施加互联网管制的国家里，这种讨论显得尤其迫切。去年，中东和北非地区发生了示威后，联合国专员于六月发布了一份报告，宣称互联网「已经成为实现一系列人权的不可或缺的工具。」过去几年里，法国和爱沙尼亚等国的法庭和议会都将上网的权利定义为一项基本人权。 尽管这种观点出于善意，但它忽视了更重要的一点：技术可以促成权利，但它本身不是权利。一样东西能成为人权，需要有很高的标准。简单来讲，让我们能过上健康、有意义的生活的那些必需品才是人权，例如免受肉体折磨的自由，或判断何谓正义之事的自由。我们不应该为任何单一的技术赋予如此崇高的地位，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无法辨别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举例来说，曾几何时马匹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但如果今天有人赋予我拥有马匹的权利，我恐怕不知道该把马往哪放。 如何形容人权？最好的办法是想想我们认为自己必须拥有什么。这包括一些最基本的自由，例如言论自由，获取信息的自由──这些自由并不依附于任何特定时间的任何特定技术而存在。的确，即便是那份由于将上网定义为人权而受到广泛追崇的联合国报告，也没有把互联网本身定义为目的，它是一个帮助我们达到目的的手段。 还有人说，上网应该是民权。这里的推理过程还是一样的：互联网只是一件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重要的东西。不过我承认，说互联网是民权，比说它是人权要合理一些。毕竟民权不是人类天生的权利，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 美国从未宣称「人人都有使用电话的『权利』」，但现实已经相去不远，因为我们视这些为「普遍性服务」──哪怕在我国最偏僻之处也必须提供电话线路（包括供电以及现在的宽带）。我们接受了这样的观念之后，上网成为民权就已经指日可待，因为保证接入权已经成为一项政策。 但所有这些哲学层面的讨论都忽视了一个更基本的问题：技术的创造者们有责任为人权与民权提供支持。互联网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极其广阔的、平等主义的平台。创造、分享和获取信息都成了全球规模的行为。于是，我们有了新的方式让人们行使人权与民权。 在这个语境中，工程师不但有赋权于民的重大义务，也有保证网民线上安全的义务，例如保护网民免受默默入侵电脑的病毒和蠕虫的伤害。技术主义者应该以此为目标。 所有这些新的可能性都是由工程师──以及专业协会，还有制定标准的机构（例如 IEEE）──创造并维系的。当我们一面推进技术本身的发展以及它在社会中的作用时，除了保持技术上的专业性外，也必须时刻意识到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 改善互联网只是改善人类整体状况的一个手段（尽管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实践者们必须深刻体认那些值得被保护的民权与人权，而不是自我欺骗式地把互联网本身视为这种权利。 （翻译：李如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本文作者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Vint_Cerf">Vint Cerf</a> 现任谷歌「首席互联网传道士」。他早年参与了 TCP/IP 协议以及最早的商业性电邮系统的开发，并因此被称为「互联网之父」。这篇文章于 2012 年 1 月 5 日<a href="http://www.nytimes.com/2012/01/05/opinion/internet-access-is-not-a-human-right.html?_r=1&#038;pagewanted=all">发表于</a>《纽约时报》。── 编者</u></p>
<p>突尼斯的大街、开罗的 Tahrir 广场……2011 年发生于世界各地的示威背后都有互联网以及各种与互联网交互的设备的身影。这些示威得以发生，首先是因为多达数千人的参与。不过要是没有互联网提供即时沟通、组织和宣传的能力的话，示威活动并不会如此繁茂。</p>
<p>于是很自然地发生了关于「上网该不该是民权 / 人权」的讨论。在那些政府会为了抑制示威而施加互联网管制的国家里，这种讨论显得尤其迫切。去年，中东和北非地区发生了示威后，联合国专员于六月发布了一份报告，宣称互联网「已经成为实现一系列人权的不可或缺的工具。」过去几年里，法国和爱沙尼亚等国的法庭和议会都将上网的权利定义为一项基本人权。</p>
<p>尽管这种观点出于善意，但它忽视了更重要的一点：技术可以促成权利，但它本身不是权利。一样东西能成为人权，需要有很高的标准。简单来讲，让我们能过上健康、有意义的生活的那些必需品才是人权，例如免受肉体折磨的自由，或判断何谓正义之事的自由。我们不应该为任何单一的技术赋予如此崇高的地位，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无法辨别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举例来说，曾几何时马匹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但如果今天有人赋予我拥有马匹的权利，我恐怕不知道该把马往哪放。</p>
<p>如何形容人权？最好的办法是想想我们认为自己必须拥有什么。这包括一些最基本的自由，例如言论自由，获取信息的自由──这些自由并不依附于任何特定时间的任何特定技术而存在。的确，即便是那份由于将上网定义为人权而受到广泛追崇的联合国报告，也没有把互联网本身定义为目的，它是一个帮助我们达到目的的手段。</p>
<p>还有人说，上网应该是民权。这里的推理过程还是一样的：互联网只是一件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重要的东西。不过我承认，说互联网是民权，比说它是人权要合理一些。毕竟民权不是人类天生的权利，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p>
<p>美国从未宣称「人人都有使用电话的『权利』」，但现实已经相去不远，因为我们视这些为「普遍性服务」──哪怕在我国最偏僻之处也必须提供电话线路（包括供电以及现在的宽带）。我们接受了这样的观念之后，上网成为民权就已经指日可待，因为保证接入权已经成为一项政策。</p>
<p>但所有这些哲学层面的讨论都忽视了一个更基本的问题：技术的创造者们有责任为人权与民权提供支持。互联网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极其广阔的、平等主义的平台。创造、分享和获取信息都成了全球规模的行为。于是，我们有了新的方式让人们行使人权与民权。</p>
<p>在这个语境中，工程师不但有赋权于民的重大义务，也有保证网民线上安全的义务，例如保护网民免受默默入侵电脑的病毒和蠕虫的伤害。技术主义者应该以此为目标。</p>
<p>所有这些新的可能性都是由工程师──以及专业协会，还有制定标准的机构（例如 IEEE）──创造并维系的。当我们一面推进技术本身的发展以及它在社会中的作用时，除了保持技术上的专业性外，也必须时刻意识到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p>
<p>改善互联网只是改善人类整体状况的一个手段（尽管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实践者们必须深刻体认那些值得被保护的民权与人权，而不是自我欺骗式地把互联网本身视为这种权利。</p>
<p>（翻译：李如一）</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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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人肉的味儿</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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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14 Jan 2012 07:58:25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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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本文为《博客天下》杂志专栏稿，以《互联网离不开人肉味儿》为题发表于 2012 年第二期（总第七十九期）。杂志上的版本有删节。──编者 我根本用不着那些玩艺儿 我的感觉已经晕了浑身没劲儿 这周围有一股人肉的味儿 …… 你瞧，我是不是与众不同啊 象这灰色中的红点儿 ──《飞了》，崔健，1998 在某一集《生活大爆炸》里，编剧为了表现 Penny 对于电脑文化的无知，特地让她读不出「算法」一词（algorithm），并随即安排 Sheldon 神经兮兮地纠正之。这一细节显然夸张了：我们生活在一个没写过一行代码的人都能把「算法」挂在嘴边的时代。 互联网、技术、程序逻辑是如今的显学。在许多人看来，「人肉工作」弱爆了。他们会给你讲谷歌的故事：网页排名算法击败了人手排出的网站目录，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让程序能够了解你的使用习惯，将更合口味的搜索结果呈现给你。谁要是觉得人肉工作居然还能在互联网产品中占据一席之地，通常都会被视为陈腐的老古董、无可救药的文科生、或是黔驴技穷的旧世界秩序维护者。 旧世界也好，新世界也罢，真正能预视未来的人（visionary）有一个特点：他们更相信人，而非机器。 机器和人的角力一直是互联网历史中的一条隐藏线索。以 RSS 阅读器为例，我们最常听到的关于它的抱怨便是「不够智能」。对于一个订阅了一百条 RSS 的读者而言，从海量信息中去芜存菁确实是一个重大问题。 不妨回想一下我们在旧媒体时代是如何消费信息的。大部分人不会从头到尾读完一本杂志或一份报纸，他们确定信息优先级的方法是「速读」──通过快速浏览文章标题与整体版面来确定哪些内容需要精读。速读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传统媒体的编辑在对不同内容进行呈现时已经在心中预先设定了其优先级，并将优先级与版面面积、标题字号大小、图片抢眼程度等表现形式对应。这种对应关系是给读者的提示。 在最初的 RSS 阅读器里，所有信息以均等方式呈现，按「反时间顺序」排列：新的在上，旧的在下。在这种结构里，信息基本没有轻重缓急，优先级全靠读者自行判断。 我们可以将 2010 年开始出现的 Flipboard, Zite 等软件视为第二代 RSS 阅读器。这些软件所做的事情从本质上说与传统 RSS 阅读器无异──抓取 RSS 信息流（或是 Twitter、Facebook 等其它信息流），以一套自成体系的介面呈现给读者，免去读者四处访问网站之苦。而第二代 RSS 阅读器的创新之处在于表现层。Flipboard 试图用平面杂志的版式将来自四面八方的、别人创造的内容呈现给读者。如此，信息便有了较为明确的优先级，读者游走其间也便更加自如。 但事实上，Flipboard 的立场相当暧昧不清。如前所述，平面杂志的版式并不只是用以取悦眼睛的装饰品，它的结构源自对内容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平面杂志的内容编辑者和视觉设计者属于同一个紧密协同工作的群组。但在 Flipboard 的世界里，编辑和设计（内容和表现形式）分属不同的机构，不但缺乏协同性，双方的利益也难以调和。举例而言，假如我在 Flipboard 里订阅了我所关注的所有 Twitter 用户的信息流，Flipboard 如何判断在同一个版面里应该把哪一条做成大标题？没人能预测我的 Twitter 时间线上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Flipboard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本文为《<a href="http://www.blogweekly.com.cn/">博客天下</a>》杂志专栏稿，以《互联网离不开人肉味儿》为题发表于 2012 年第二期（总第七十九期）。杂志上的版本有删节。──编者</u></p>
<blockquote><p>我根本用不着那些玩艺儿<br />
我的感觉已经晕了浑身没劲儿<br />
这周围有一股人肉的味儿<br />
……<br />
你瞧，我是不是与众不同啊<br />
象这灰色中的红点儿</p>
<p>──《<a href="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E4ODk3NDQ=.html">飞了</a>》，崔健，1998</p>
</blockquote>
<p>在某一集《生活大爆炸》里，编剧为了表现 Penny 对于电脑文化的无知，特地让她读不出「算法」一词（algorithm），并随即安排 Sheldon 神经兮兮地纠正之。这一细节显然夸张了：我们生活在一个没写过一行代码的人都能把「算法」挂在嘴边的时代。</p>
<p>互联网、技术、程序逻辑是如今的显学。在许多人看来，「人肉工作」弱爆了。他们会给你讲谷歌的故事：网页排名算法击败了人手排出的网站目录，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让程序能够了解你的使用习惯，将更合口味的搜索结果呈现给你。谁要是觉得人肉工作居然还能在互联网产品中占据一席之地，通常都会被视为陈腐的老古董、无可救药的文科生、或是黔驴技穷的旧世界秩序维护者。</p>
<p>旧世界也好，新世界也罢，真正能预视未来的人（visionary）有一个特点：他们更相信人，而非机器。</p>
<p>机器和人的角力一直是互联网历史中的一条隐藏线索。以 RSS 阅读器为例，我们最常听到的关于它的抱怨便是「不够智能」。对于一个订阅了一百条 RSS 的读者而言，从海量信息中去芜存菁确实是一个重大问题。</p>
<p>不妨回想一下我们在旧媒体时代是如何消费信息的。大部分人不会从头到尾读完一本杂志或一份报纸，他们确定信息优先级的方法是「速读」──通过快速浏览文章标题与整体版面来确定哪些内容需要精读。速读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传统媒体的编辑在对不同内容进行呈现时已经在心中预先设定了其优先级，并将优先级与版面面积、标题字号大小、图片抢眼程度等表现形式对应。这种对应关系是给读者的提示。</p>
<p>在最初的 RSS 阅读器里，所有信息以均等方式呈现，按「反时间顺序」排列：新的在上，旧的在下。在这种结构里，信息基本没有轻重缓急，优先级全靠读者自行判断。</p>
<p>我们可以将 2010 年开始出现的 Flipboard, Zite 等软件视为第二代 RSS 阅读器。这些软件所做的事情从本质上说与传统 RSS 阅读器无异──抓取 RSS 信息流（或是 Twitter、Facebook 等其它信息流），以一套自成体系的介面呈现给读者，免去读者四处访问网站之苦。而第二代 RSS 阅读器的创新之处在于表现层。Flipboard 试图用平面杂志的版式将来自四面八方的、别人创造的内容呈现给读者。如此，信息便有了较为明确的优先级，读者游走其间也便更加自如。</p>
<p>但事实上，Flipboard 的立场相当暧昧不清。如前所述，平面杂志的版式并不只是用以取悦眼睛的装饰品，它的结构源自对内容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平面杂志的内容编辑者和视觉设计者属于同一个紧密协同工作的群组。但在 Flipboard 的世界里，编辑和设计（内容和表现形式）分属不同的机构，不但缺乏协同性，双方的利益也难以调和。举例而言，假如我在 Flipboard 里订阅了我所关注的所有 Twitter 用户的信息流，Flipboard 如何判断在同一个版面里应该把哪一条做成大标题？没人能预测我的 Twitter 时间线上下一秒会发生什么。</p>
<p>Flipboard 试图通过引入「内容策划」（curator）这一角色来解决问题。这说明他们已经意识到了人肉工作的重要性。如果把 Flipboard 理解为一个信息聚合器的话，内容策划人员就是这个聚合器中的人肉信息过滤器。以聚合为本的媒体并不是新鲜事──《参考消息》和本刊都是例子。但在一个大家都忙于聚合内容的生态里，我们迟早会问：谁来生产内容？如果 Flipboard 以及类似的软件产品真的像很多人一厢情愿的那样「干掉」了平面媒体，它们应该去哪里寻找内容来聚合呢？</p>
<p>内容的生产属于人肉工作，自不待言。但就算我们只谈对内容的整理、分类与过滤，人的重要性在所谓新媒体领域也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聚合是不够的，内容策划也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的是「编辑」。编辑工作的核心有二：设定立场（而不是追求所谓的客观中立）；（用你的脑子而非 A/B 测试）做出选择──用什么标题、何种词汇。从广义上讲，一个产品经理要不要给他的产品增加某个反复被用户提到的功能，也是一种编辑工作。明白了这两点之后，你就会意识到在人工智能技术出现突破性进展以前，编辑只能是活人干的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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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iOS 越狱面面观</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people-chime-in-on-ios-jailbreak.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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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ue, 27 Dec 2011 14:50:52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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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刚刚我在 Twitter 和新浪微博上说： 新浪微博把 iOS 5.0.1 可完美越狱写到热门话题里，等于是鼓励越狱。这不好。 以下是目前为止收到的一些反响。重复性的意见就不收入了。 SunTriao：越狱是合法的。 汪智沛：我们这里，人、媒体、企业尤其是政府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点问题…… Philonis高：同意。还不如鼓励监狱犯人越狱。 吕明Leo：我觉得这不是鼓励好与不好的问题。就算是不说也会有人越狱的。我不知道您是怎样的手机。对于移动的用户来说垃圾电话和短信的骚扰实在是伤不起。我觉得即使是联通和电信也一样。反正是在天朝就会有垃圾，而 iPhone 不越狱是根本安装不了屏蔽软件的。没办法，不是我们不支持正版。是在中国根本就没办法。 看见即所得：好么，哪个媒体都不能报道这条新闻了，不然都是鼓励，这哪跟哪啊。 令狐磊的杂志发现室：无耻之徒。 莫呼洛迦：为何不好？越狱并不完全等于免费使用付费 App 它有苹果自身没有实现的诸多功能 能使手机发挥它最大的性能有什么不好的 你有越狱和不越狱的选择 为什么人家就没有说不说的选择呢？真奇怪。 愤怒的老强：iOS 越狱是个乐趣。 Acccl：转发此微博:新闻道德和真实报道之间是永恒的话题。我选择后者。 陳賊_：有什么奇怪的 ，整一个山寨国家。 HarlemLoo：热门话题难道不是应该系统自动生成的吗？越狱只是获得系统控制权，还不等于盗版。即使盗版也可以成为话题，成为话题并不等于鼓励话题所讨论的不良行为。难道你认为讨论犯罪等于促进犯罪吗？不允许讨论「不良内容」，这多少有点独裁的味道。 tinyfool：新浪微博被人破解的话我们也帮着大肆宣扬吧。 JailbreakHum: 这烂博客在越狱这方面就是煮熟的鸭子，就剩嘴硬了。// 他这烂博主自己的观点我们又不是没见过，把一堆人的回复拼成一个博客，这种低级的事也能干出来……别搭理这 blog 了……起码在越狱方面，这个 Blog 纯粹就是个三流博客（没有四流）。 xia0_c：+1，作为「资深」越狱使用者，从不主张越狱。 方军_：这个地方的运营引导信息，经常脑残到极点。 fransillence：同意这个结论。基于以下几个前提：1、新浪的热门话题本就是有倾向性的人工选择的结果；2、新浪微博不是专业 IT 新闻站点；3、越狱合法但是作为盗版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在大陆与盗版事件发生的重叠率极高。 梦枫宝宝: 评价某个观点，需要从动机和立场分析。就事论事，热门话题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新浪微博热门话题的附加说明很邪恶，点进去更加邪恶。话题应该是描述性质的，而不是带有某种诱导的成分，新浪微博的立场是讨好越狱者，动机是值得人唾弃的制造话题。 SOHU-Table: 还出个专题教怎样越狱，真是没有底线了。难道越狱是光明正大的事情？背后的产业链侵犯 App Store 的开发者。 iGREENEE：在越狱这件事上，合法和不违法确实不能等同为一个概念，新浪大张旗鼓的推荐越狱教程实在不妥啊。 支持 @apple4us。 chumsdock：新浪微博现在很没底线，上次病死的女生那件事的时候就看得出了。 OrciSh：上热门可以说是「自动」趋势。但在用户发表框里打入相当词条就提示越狱教程，就太对不起、太无视 apps 开发人员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刚刚我在 Twitter 和新浪微博上说：</p>
<blockquote><p>新浪微博把 iOS 5.0.1 可完美越狱写到热门话题里，等于是鼓励越狱。这不好。</p></blockquote>
<p>以下是目前为止收到的一些反响。重复性的意见就不收入了。</p>
<p><a href="http://www.weibo.com/suntriao">SunTriao</a>：越狱是合法的。</p>
<p><a href="http://www.weibo.com/ewangenius">汪智沛</a>：我们这里，人、媒体、企业尤其是政府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点问题……  </p>
<p><a href="http://www.weibo.com/philonis">Philonis高</a>：同意。还不如鼓励监狱犯人越狱。</p>
<p><a href="http://www.weibo.com/bjleo">吕明Leo</a>：我觉得这不是鼓励好与不好的问题。就算是不说也会有人越狱的。我不知道您是怎样的手机。对于移动的用户来说垃圾电话和短信的骚扰实在是伤不起。我觉得即使是联通和电信也一样。反正是在天朝就会有垃圾，而 iPhone 不越狱是根本安装不了屏蔽软件的。没办法，不是我们不支持正版。是在中国根本就没办法。</p>
<p><a href="http://www.weibo.com/xxxxxxx666">看见即所得</a>：好么，哪个媒体都不能报道这条新闻了，不然都是鼓励，这哪跟哪啊。</p>
<p><a href="http://www.weibo.com/imag">令狐磊的杂志发现室</a>：无耻之徒。</p>
<p><a href="http://www.weibo.com/silence9520">莫呼洛迦</a>：为何不好？越狱并不完全等于免费使用付费 App 它有苹果自身没有实现的诸多功能 能使手机发挥它最大的性能有什么不好的 你有越狱和不越狱的选择 为什么人家就没有说不说的选择呢？真奇怪。</p>
<p><a href="http://www.weibo.com/meuuliqiang">愤怒的老强</a>：iOS 越狱是个乐趣。 </p>
<p><a href="http://www.weibo.com/acccl">Acccl</a>：转发此微博:新闻道德和真实报道之间是永恒的话题。我选择后者。</p>
<p><a href="http://www.weibo.com/szanlin">陳賊_</a>：有什么奇怪的 ，整一个山寨国家。</p>
<p><a href="http://www.weibo.com/harlem">HarlemLoo</a>：热门话题难道不是应该系统自动生成的吗？越狱只是获得系统控制权，还不等于盗版。即使盗版也可以成为话题，成为话题并不等于鼓励话题所讨论的不良行为。难道你认为讨论犯罪等于促进犯罪吗？不允许讨论「不良内容」，这多少有点独裁的味道。</p>
<p><a href="http://www.weibo.com/tinyfool">tinyfool</a>：新浪微博被人破解的话我们也帮着大肆宣扬吧。</p>
<p><a href="http://www.weibo.com/n/JailbreakHum">JailbreakHum</a>: 这烂博客在越狱这方面就是煮熟的鸭子，就剩嘴硬了。// 他这烂博主自己的观点我们又不是没见过，把一堆人的回复拼成一个博客，这种低级的事也能干出来……别搭理这 blog 了……起码在越狱方面，这个 Blog 纯粹就是个三流博客（没有四流）。</p>
<p><a href="http://www.weibo.com/gangdd">xia0_c</a>：+1，作为「资深」越狱使用者，从不主张越狱。</p>
<p><a href="http://www.weibo.com/fjun">方军_</a>：这个地方的运营引导信息，经常脑残到极点。</p>
<p><a href="http://www.weibo.com/u/2075110187">fransillence</a>：同意这个结论。基于以下几个前提：1、新浪的热门话题本就是有倾向性的人工选择的结果；2、新浪微博不是专业 IT 新闻站点；3、越狱合法但是作为盗版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在大陆与盗版事件发生的重叠率极高。</p>
<p><a href="http://www.weibo.com/dreamyself">梦枫宝宝</a>: 评价某个观点，需要从动机和立场分析。就事论事，热门话题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新浪微博热门话题的附加说明很邪恶，点进去更加邪恶。话题应该是描述性质的，而不是带有某种诱导的成分，新浪微博的立场是讨好越狱者，动机是值得人唾弃的制造话题。 </p>
<p><a href="http://www.weibo.com/n/SOHU-Table">SOHU-Table</a>: 还出个专题教怎样越狱，真是没有底线了。难道越狱是光明正大的事情？背后的产业链侵犯 App Store 的开发者。</p>
<p><a href="http://www.weibo.com/qxbqx">iGREENEE</a>：在越狱这件事上，合法和不违法确实不能等同为一个概念，新浪大张旗鼓的推荐越狱教程实在不妥啊。 支持 @apple4us。</p>
<p><a href="https://twitter.com/chumsdock">chumsdock</a>：新浪微博现在很没底线，上次病死的女生那件事的时候就看得出了。</p>
<p><a href="http://www.weibo.com/orcish">OrciSh</a>：上热门可以说是「自动」趋势。但在用户发表框里打入相当词条就提示越狱教程，就太对不起、太无视 apps 开发人员了！</p>
<p><a href="http://www.weibo.com/heygg">Mr盖兆阳</a>: 越狱让人变得浮躁，忽略了原本手机一些很好的功能，盗版软件更是越狱必装。</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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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就《免费 vs. 自由》回应 @shizhao</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response-to-shizhao-on-lessig-free-culture-chinese-edition.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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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25 Dec 2011 14:42:01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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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shizhao 前晚作《免费 vs. 自由》一文，论及 Lawrence Lessig 的《Free Culture》一书之简体中文译本： 刚读完《免费文化》，是的，“免费”，其实就是 CC 创始人莱斯格著作 [sic] 的《自由文化》（Free Cultural）[sic] 一书的简体中文版书名。提起《自由文化》，又想起了几年前的中文博客圈发起的该书的中文翻译，可叹项目缺乏进展，现在连网站都已经打不开了。 为了缅怀一下当面 [sic] 的美好时光，才买的这本《免费文化》，本以为作者 [sic] 完全胡乱翻译，肯定是翻得很糟糕的山寨货。却没想到，虽然的确算不上翻译的好（许多技术性一些的词语翻得相当糟糕），但是除了封面、封底和版权页上用了“免费文化”一词，书中完全找不到“免费文化”，全部都是原汁原味的“自由文化”。这很明显是作者 [sic] 或出版社为了去敏，用免费文化的羊头，卖自由文化的狗肉去了。 @shizhao 认为简体中文版的《免费文化》之所以会出现内文与书名不统一的情况，「很明显」是为了「去敏」，但全文并未列明理据。单从此文看，此说属于臆测。 @shizhao 行文中露出对简体中文版《免费文化》译笔的不信任，并提及了几年前「中文博客圈」发起的此书的翻译计划，称购买简体中文版是为了「缅怀当年的美好时光」。我未读过此书的简体中文纸版，但那个五年前的网友翻译计划我有看过，很简单地讲：任何出版社都不会出版那种水平的译稿。当年我在现已关闭的网站「翻疫终结者」上对该译本进行过评价，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这里看存档。 中文书翻译质量不好，但嘲讽是于事无补的，遑论臆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twitter.com/shizhao">@shizhao</a> 前晚作《<a href="http://shizhao.org/2011/12/free/">免费 vs. 自由</a>》一文，论及 Lawrence Lessig 的《Free Culture》一书之简体中文译本：</p>
<blockquote><p>刚读完《免费文化》，是的，“免费”，其实就是 CC 创始人莱斯格著作 [sic] 的《自由文化》（Free Cultural）[sic] 一书的简体中文版书名。提起《自由文化》，又想起了几年前的中文博客圈发起的该书的中文翻译，可叹项目缺乏进展，现在连网站都已经打不开了。</p>
<p>为了缅怀一下当面 [sic] 的美好时光，才买的这本《免费文化》，本以为作者 [sic] 完全胡乱翻译，肯定是翻得很糟糕的山寨货。却没想到，虽然的确算不上翻译的好（许多技术性一些的词语翻得相当糟糕），但是除了封面、封底和版权页上用了“免费文化”一词，书中完全找不到“免费文化”，全部都是原汁原味的“自由文化”。这很明显是作者 [sic] 或出版社为了去敏，用免费文化的羊头，卖自由文化的狗肉去了。</p></blockquote>
<p>@shizhao 认为简体中文版的《免费文化》之所以会出现内文与书名不统一的情况，「很明显」是为了「去敏」，但全文并未列明理据。单从此文看，此说属于臆测。</p>
<p>@shizhao 行文中露出对简体中文版《免费文化》译笔的不信任，并提及了几年前「中文博客圈」发起的此书的翻译计划，称购买简体中文版是为了「缅怀当年的美好时光」。我未读过此书的简体中文纸版，但那个五年前的网友翻译计划我有看过，很简单地讲：任何出版社都不会出版那种水平的译稿。当年我在现已关闭的网站「翻疫终结者」上对该译本进行过评价，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a href="http://peg.gd/22b">这里</a>看存档。</p>
<p>中文书翻译质量不好，但嘲讽是于事无补的，遑论臆测。</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2/response-to-shizhao-on-lessig-free-culture-chinese-edition.html/feed</wfw:comment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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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为字体的未来投资</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invest-for-the-future-of-typography.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invest-for-the-future-of-typography.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2 Dec 2011 07:06:48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28</guid>
		<description><![CDATA[身兼字体设计师与律师两职的 Matthew Butterick 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字体让字体设计师有饭吃。顾客购买字体，字体设计师因此有动力设计新的字体。设计得越多，技艺越精，字体越好，顾客也就会多买。这是一个由商业驱动的正向循环。 这个循环一直成立，是因为字体的生命有限。每隔几十年，字体就会过期，要么因为技术的更新换代，要么就是因为字模本身的磨损。于是我们需要新的字体，新的字体设计师。 但在过去二十年里，电脑字体并不遵循这个模式。它们的寿命延长了。我和 Matthew Carter 在 1994 年为一家早已倒闭的技术公司设计了一款字体，之后我再没碰过它。但我只用十秒就把它装在了 Mac 上。又过了十秒就打印了出来……从长远看这是有害的。如果字体永远不过时，市场上就不需要新字体。正向循环就被打破了。 Butterick 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呼吁设计师──注意，这里指的是作为字体的用户而非创作者的设计师，例如平面设计师、网页设计师等等──多用新字体。他在写《Typography for Lawyers》一书时本来打算用自己喜欢的 Sabon，但后来改用了较新的 Lyon。很多读者在他的带动下也开始购买 Lyon，用它代替了古老的 Times New Roman。Lyon 字体的设计师 Kai Bernau 因此得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身兼字体设计师与律师两职的 Matthew Butterick	<a href="http://fontfeed.com/archives/why-you-should-invest-in-the-future-of-typography/">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a>：</p>
<blockquote><p>字体让字体设计师有饭吃。顾客购买字体，字体设计师因此有动力设计新的字体。设计得越多，技艺越精，字体越好，顾客也就会多买。这是一个由商业驱动的正向循环。</p>
<p>这个循环一直成立，是因为字体的生命有限。每隔几十年，字体就会过期，要么因为技术的更新换代，要么就是因为字模本身的磨损。于是我们需要新的字体，新的字体设计师。</p>
<p>但在过去二十年里，电脑字体并不遵循这个模式。它们的寿命延长了。我和 Matthew Carter 在 1994 年为一家早已倒闭的技术公司设计了一款字体，之后我再没碰过它。但我只用十秒就把它装在了 Mac 上。又过了十秒就打印了出来……从长远看这是有害的。如果字体永远不过时，市场上就不需要新字体。正向循环就被打破了。
</p></blockquote>
<p>Butterick 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呼吁设计师──注意，这里指的是作为字体的用户而非创作者的设计师，例如平面设计师、网页设计师等等──多用新字体。他在写《<a href="http://fontfeed.com/archives/typography-for-lawyers-the-book/">Typography for Lawyers</a>》一书时本来打算用自己喜欢的 Sabon，但后来改用了较新的 Lyon。很多读者在他的带动下也开始购买 <a href="http://www.carvalho-bernau.com/retailfonts/lyon/">Lyon</a>，用它代替了古老的 Times New Roman。Lyon 字体的设计师 Kai Bernau 因此得益。</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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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当心：新版新浪微博 iOS 客户端帮你自动发垃圾微博</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beware-weibo-ios-app-update-spams-your-timelin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beware-weibo-ios-app-update-spams-your-timelin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1 Dec 2011 18:32:19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13</guid>
		<description><![CDATA[新浪微博的这种做法超越底线了。 大家可能注意到最近国内一些 iOS 软件喜欢在更新后第一次启动时用连续的几个屏幕向用户说明新功能。这不是好的用户体验：让用户知道有新功能是介面设计师的工作。通过「说明书」达到这一目的是最偷懒的办法。 昨晚我更新了新浪微博的 iOS 客户端。这次更新说明书的最后一个屏幕里有一个「分享新版」的选项，默认选中。 以下是新浪微博 iPad 版这次的更新功能说明书的最后一页截图： 红圈是我加的。圈中「分享新版」四个字是默认选中的，这里有两个问题： 什么叫分享新版？对新浪微博不够熟悉的用户看到这四个字，能否明白它的意思是「软件将自动发一条微博，内容是什么事先不告诉你」？ 怎样才能不选这项？首先它看上去不太像一个可点击的东西。如果我点一下那个位置，对勾会消失吗？还是说我一点，某条内容不明的微博就会自动发出？这是一个很大的疑点。 最终我没敢点它，直接把这一屏往左扫走。结果我就像白痴一样用工作帐号发了如下这条图文并茂的消息： 幸好是半夜两点。 [更新] 新浪通过 @微博iPad客户端 回复: 对此，我们很抱歉我们在这个引导的体验上确实疏忽了，给大家带来了不好的体验我们诚恳的表示歉意，我们已经提交了新版本希望能纠正这个问题。另外感谢大家批评，以后我们会更加谨慎的对待每一处体验。感谢大家。]]></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新浪微博的这种做法超越底线了。</p>
<p>大家可能注意到最近国内一些 iOS 软件喜欢在更新后第一次启动时用连续的几个屏幕向用户说明新功能。这不是好的用户体验：让用户知道有新功能是介面设计师的工作。通过「说明书」达到这一目的是最偷懒的办法。</p>
<p>昨晚我更新了新浪微博的 iOS 客户端。这次更新说明书的最后一个屏幕里有一个「分享新版」的选项，默认选中。</p>
<p>以下是新浪微博 iPad 版这次的更新功能说明书的最后一页截图：</p>
<p><a href="http://apple4.us/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11/12/fuck_you_weibo.jpg"><img src="http://apple4.us/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11/12/fuck_you_weibo.jpg" alt="Fuck you weibo" border="0" width="500" /></a></p>
<p>红圈是我加的。圈中「分享新版」四个字是默认选中的，这里有两个问题：</p>
<ol>
<li>什么叫分享新版？对新浪微博不够熟悉的用户看到这四个字，能否明白它的意思是「软件将自动发一条微博，内容是什么事先不告诉你」？</li>
<li>怎样才能不选这项？首先它看上去不太像一个可点击的东西。如果我点一下那个位置，对勾会消失吗？还是说我一点，某条内容不明的微博就会自动发出？这是一个很大的疑点。</li>
</ol>
<p>最终我没敢点它，直接把这一屏往左扫走。结果我就像白痴一样用工作帐号发了如下这条图文并茂的消息：</p>
<p><img src="http://apple4.us/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11/12/IMG_09081.png" alt="IMG 0908" border="0" width="447" /></p>
<p>幸好是半夜两点。</p>
<p><strong>[更新]</strong> 新浪通过 <a href="http://www.weibo.com/weiboipad">@微博iPad客户端</a> 回复: 对此，我们很抱歉我们在这个引导的体验上确实疏忽了，给大家带来了不好的体验我们诚恳的表示歉意，我们已经提交了新版本希望能纠正这个问题。另外感谢大家批评，以后我们会更加谨慎的对待每一处体验。感谢大家。</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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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读者来稿：App Store 盗版书──告盗版开发者，别告苹果</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chinese-law-enforcement-is-the-key-to-solve-app-store-piracy.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chinese-law-enforcement-is-the-key-to-solve-app-store-piracy.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16 Dec 2011 04:06:13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02</guid>
		<description><![CDATA[以下是读者 Hui Zhang 看过《为什么苹果 App Store 上有那么多盗版书？──一种猜想》一文后的回应。──编者 同样，本人也是法律的门外汉，仅以常识和经验谈一谈想法。 苹果对于 App Store 上以 app 形式存在的盗版书的态度，显然是依仗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保护，这不管在美国还是中国都是一样。但我粗略对比了一下，与中国区截然不同的是，美国区的 Books 分类中几乎没有盗版书，而有的，似乎也全都是中文内容。因此我觉得中国区 App Store 盗版书泛滥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苹果的 App Store 政策，而是在于中国本土对于盗版侵权的法律执行力度。 其实我相信中国作家及他们的代理律师都应该明白，基于现有的法律，联名告苹果侵权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做秀。其积极意义最多是将版权问题推至风口浪尖，获取更多的关注，以求得到立法及执法部门的重视。除非国内有更明确的并区别于 DMCA 的立法，否则苹果本身的做法并没有问题。但中国区的盗版泛滥情况远高于美国区，很明显是因为在中国，盗版行为的犯罪成本非常之低。大部分盗版书 app 的开发者都是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被投诉了也不过是下架即可，可以说完全是零成本。相比个人素质，我更相信美国区截然不同的情况是仰仗于美国本土对盗版行为的低容忍度和严厉惩处。 指望苹果自身改变 App Store 规则既天真又治标不治本。假如可以从立法入手，这个问题就非常好解决。如果被侵权者不去告苹果，而将矛头指向提交含有盗版内容的 app 的开发者，同时版权法不仅仅对于开发者实际的销售额进行惩罚，而是针对其对版权所有者的潜在侵害进行理赔，相信盗版问题可以很大程度上被解决。 所谓对版权所有者的潜在侵害，即由于侵权者产品的定价远低于正版（甚至免费），影响了潜在正版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按照无罪推定原则，我们应该假定每一个消费者都是天生倾向于购买正版产品的，因此如果侵权开发者将盗版产品递交到假定有 1000 万用户的 App Store 上，那么就应该推定该侵权开发者影响了 1000 万潜在正版消费者的消费决策，从而必须以 1000 万消费者为基数对版权所有者进行理赔。而该盗版 app 在 App Store 上停留的时间越长，所应当赔偿的金额就越高。 如果以这个原则来进行维权，将使得目前盗版 app 开发者的犯罪成本大大提高。原本多赚一天是一天，而现在每在 App Store 上多停留一天，就多一分赔得倾家荡产的可能性。 这只是我个人心目中的一种理想模式。其实本质非常简单，就是加大对侵犯版权行为的法律打击力度。虽然这在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以下是读者 Hui Zhang 看过《<a href="http://apple4.us/2011/12/why-so-many-pirate-ebooks-on-apple-app-store.html">为什么苹果 App Store 上有那么多盗版书？──一种猜想</a>》一文后的回应。──编者</u></p>
<p>同样，本人也是法律的门外汉，仅以常识和经验谈一谈想法。</p>
<p>苹果对于 App Store 上以 app 形式存在的盗版书的态度，显然是依仗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保护，这不管在美国还是中国都是一样。但我粗略对比了一下，与中国区截然不同的是，美国区的 Books 分类中几乎没有盗版书，而有的，似乎也全都是中文内容。因此我觉得中国区 App Store 盗版书泛滥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苹果的 App Store 政策，而是在于中国本土对于盗版侵权的法律执行力度。</p>
<p>其实我相信中国作家及他们的代理律师都应该明白，基于现有的法律，联名告苹果侵权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做秀。其积极意义最多是将版权问题推至风口浪尖，获取更多的关注，以求得到立法及执法部门的重视。除非国内有更明确的并区别于 DMCA 的立法，否则苹果本身的做法并没有问题。但中国区的盗版泛滥情况远高于美国区，很明显是因为在中国，盗版行为的犯罪成本非常之低。大部分盗版书 app 的开发者都是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被投诉了也不过是下架即可，可以说完全是零成本。相比个人素质，我更相信美国区截然不同的情况是仰仗于美国本土对盗版行为的低容忍度和严厉惩处。</p>
<p>指望苹果自身改变 App Store 规则既天真又治标不治本。假如可以从立法入手，这个问题就非常好解决。如果被侵权者不去告苹果，而将矛头指向提交含有盗版内容的 app 的开发者，同时版权法不仅仅对于开发者实际的销售额进行惩罚，而是针对其对版权所有者的潜在侵害进行理赔，相信盗版问题可以很大程度上被解决。</p>
<p>所谓对版权所有者的潜在侵害，即由于侵权者产品的定价远低于正版（甚至免费），影响了潜在正版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按照无罪推定原则，我们应该假定每一个消费者都是天生倾向于购买正版产品的，因此如果侵权开发者将盗版产品递交到假定有 1000 万用户的 App Store 上，那么就应该推定该侵权开发者影响了 1000 万潜在正版消费者的消费决策，从而必须以 1000 万消费者为基数对版权所有者进行理赔。而该盗版 app 在 App Store 上停留的时间越长，所应当赔偿的金额就越高。</p>
<p>如果以这个原则来进行维权，将使得目前盗版 app 开发者的犯罪成本大大提高。原本多赚一天是一天，而现在每在 App Store 上多停留一天，就多一分赔得倾家荡产的可能性。</p>
<p>这只是我个人心目中的一种理想模式。其实本质非常简单，就是加大对侵犯版权行为的法律打击力度。虽然这在 P2P 领域很难真正施行，但是贯彻下来，将会大大增加盗版内容提交者的犯罪成本、难度和风险。网络上的盗版内容将会大大减少，而正版内容将会获得更好的收益，并渐渐走向良性循环。</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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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什么是好媒体</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what-is-good-medium.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what-is-good-medium.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5 Dec 2011 08:30:56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92</guid>
		<description><![CDATA[今天早上我用 @apple4us 这个 Twitter 帐号说： 说实话 Daring Fireball 真是新媒体出版的典范。一个月广告收入至少 26000 美元（这是不算 The Deck 的部分），员工数量：1。而且页面完全没有任何干扰。 @bitinn 回复说（大小写错误与别字已更正）： 按照 @apple4us 的说法，如果和你 Daring Fireball 一样，能通过朋友得到苹果公司的内幕消息，并且当一个不折不扣的苹果教保皇党，而且还能靠 feed 广告赚钱，你就是新媒体了。 不，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有良好的写作能力，能通过朋友得到任何内幕消息，并且能有自己的立场──哪怕被指为保皇党、X 粉、「托儿」，能靠广告赚钱但页面又不会让读者看了之后觉得非用 Instapaper / Readability 不能读（注意，Daring Fireball 的广告不只在 RSS 里有，页面上也有的），还能坚持九年并让自己和公司员工过上体面的生活。你，就是一个好媒体。 （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新」媒体。）]]></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天早上我用 @apple4us 这个 Twitter 帐号说：</p>
<blockquote><p>说实话 Daring Fireball 真是新媒体出版的典范。一个月广告收入至少 26000 美元（这是不算 The Deck 的部分），员工数量：1。而且页面完全没有任何干扰。  </p></blockquote>
<p>@bitinn <a href="https://twitter.com/#!/bitinn/status/147200168582852608">回复说</a>（大小写错误与别字已更正）：</p>
<blockquote><p>按照 @apple4us 的说法，如果和你 Daring Fireball 一样，能通过朋友得到苹果公司的内幕消息，并且当一个不折不扣的苹果教保皇党，而且还能靠 feed 广告赚钱，你就是新媒体了。</p>
</blockquote>
<p>不，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有良好的写作能力，能通过朋友得到任何内幕消息，并且能有自己的立场──哪怕被指为保皇党、X 粉、「托儿」，能靠广告赚钱但页面又不会让读者看了之后觉得非用 Instapaper / Readability 不能读（注意，Daring Fireball 的广告不只在 RSS 里有，页面上也有的），还能坚持九年并让自己和公司员工过上体面的生活。你，就是一个好媒体。</p>
<p>（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新」媒体。）</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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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title>为什么苹果 App Store 上有那么多盗版书？──一种猜想</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why-so-many-pirate-ebooks-on-apple-app-stor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why-so-many-pirate-ebooks-on-apple-app-stor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5 Dec 2011 11:01:13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83</guid>
		<description><![CDATA[之前写过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文中所说的方法我自己用过，是有效的。 当然，现在苹果 App Store 上仍然有很多做成 app 的盗版书──中文盗版书。对此我们大体可以看到两种态度。一种主要来自作家和出版社，他们通常采取公开信或公开声讨的方式，将矛头指向苹果的「不作为」，并希望诉诸法律解决问题。还有一种来自 iOS 开发者社群和普通用户，他们的态度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什么苹果不管管盗版呢？」 我没有答案。不过对于 App Store 盗版书猖獗的原因，我最近有个想法，写出来供大家参考。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专家，以下文字若贻笑大方，请勿见怪。 我认为苹果 App Store 盗版书猖獗可能和美国 1998 年通过的「数字千年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简称 DMCA）有关。 关于 DMCA 的详情，请大家自己去读维基百科上的词条。在这部法案里有一条叫做「线上侵权责任限制法案」（Onlin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Limitation Act，简称 OCILLA），它的内容如下（引自维基百科）： … the Onlin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Limitation Act (&#8220;OCILLA&#8221;), creates a safe harbor for online service providers (OSPs, including ISPs)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之前写过<a href="http://apple4.us/2011/08/how-to-kill-pirate-ebooks-on-app-store.html">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a>，文中所说的方法我自己用过，是有效的。</p>
<p>当然，现在苹果 App Store 上仍然有很多做成 app 的盗版书──中文盗版书。对此我们大体可以看到两种态度。一种主要来自作家和出版社，他们通常采取公开信或公开声讨的方式，将矛头指向苹果的「不作为」，并希望诉诸法律解决问题。还有一种来自 iOS 开发者社群和普通用户，他们的态度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什么苹果不管管盗版呢？」</p>
<p>我没有答案。不过对于 App Store 盗版书猖獗的原因，我最近有个想法，写出来供大家参考。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专家，以下文字若贻笑大方，请勿见怪。</p>
<p>我认为苹果 App Store 盗版书猖獗可能和美国 1998 年通过的「数字千年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简称 DMCA）有关。</p>
<p>关于 DMCA 的详情，请大家自己去读<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Digital_Millennium_Copyright_Act">维基百科上的词条</a>。在这部法案里有一条叫做「线上侵权责任限制法案」（Onlin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Limitation Act，简称 OCILLA），它的内容如下（引自维基百科）：</p>
<blockquote><p>… the Onlin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Limitation Act (&#8220;OCILLA&#8221;), creates a safe harbor for online service providers (OSPs, including ISPs) against copyright liability if they adhere to and qualify for certain prescribed safe harbor guidelines and promptly block access to allegedly infringing material (or remove such material from their systems) if they receive a notification claiming infringement from a copyright holder or the copyright holder&#8217;s agent. OCILLA also includes a counternotification provision that offers OSPs a safe harbor from liability to their users upon notice from such users claiming that the material in question is not, in fact, infringing.</p></blockquote>
<p>根据我──一个非法律专家──的理解，这里的意思是说，假如你提供一种网络服务，当你的网站上出现了侵权内容时，DMCA 可以对你起到保护作用。如果版权持有人说你侵权了，只要你立即把侵权内容拿下，就可以免责。此乃所谓「避风港原则」。简单来讲，就是假定上传内容的都是好人，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内容的态度是先发后审。这么做的目的自然是保护网上言论自由了。</p>
<p>我之所以会注意到 DMCA 里的这条是因为最近发生了 SOPA 风波。今年十月，美国有议员提出了「打击网络盗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简称 SOPA），引起了 Google, Yahoo!, Facebook, Twitter 等美国诸多互联网巨头的不满。同样根据我个人的理解，SOPA 等于想把 DMCA 颠倒过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主动审核内容，滤除盗版，即把「先发后审」改成「先审后发」。</p>
<p>根据<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top_Online_Piracy_Act#DMCA">维基百科的 SOPA 词条</a>，Google 等公司确有这方面的担忧：</p>
<blockquote><p>Critics of the bill, including Google, have expressed concern about the bill&#8217;s effect on provisions of the existing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which protect Internet companies that act in good faith to remove user-uploaded infringing content from their sites.</p></blockquote>
<p>DMCA 主要的目的似乎是为破解行为定罪。根据 DMCA 的规定，通过各种手段绕过对数字内容的保护措施（DRM），即属违法，不管这内容是正版还是盗版。但 DMCA 的第二条款，即上面提到的「线上侵权责任限制法案」，确实为互联网公司提供了避风港，保护了网上言论自由。</p>
<p>无论怎么看，SOPA 都像是 DMCA 的升级版，一旦通过，将会缩紧美国的网络言论自由。苹果目前在 App Store 实行先发后审的做法，符合 DMCA 精神。若转而要求 iOS 开发者在提交 app 时必须同时提交证明自己没有侵权的材料，在美国想必会被视为言论审查「老大哥」而引起轩然大波──尤其是对于一个曾经拿《1984》的意象做广告的公司而言。</p>
<p>再次声明：我不是律师，以上文字很可能有低级错误。我的目的在于抛砖引玉，毕竟无论是作家联盟的维权和声讨，还是开发者社群在论坛上的抱怨，对于解决问题都是于事无补的。</p>
<p>而且，至少有<a href="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923791/answer/13364101">一位律师</a>觉得我的这个猜想并非那么不靠谱。</p>
<p>若您对本文有任何批评、补充、延展或发想，欢迎来信：<a href="mailto:talk@apple4.us">talk@apple4.us</a>，我们将择其善者刊载。</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2/why-so-many-pirate-ebooks-on-apple-app-store.html/feed</wfw:commentR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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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iPad 杂志的「双重收费」（或杂志的广告销售部门是否应该解散？）</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1/ipad-mag-double-dipping-by-marcoarment-chineseversion.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1/ipad-mag-double-dipping-by-marcoarment-chineseversio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12 Nov 2011 08:39:00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69</guid>
		<description><![CDATA[以下是 Marco Arment 上个月底在博客上发表的两篇文章（先后发的，后一篇是前一篇的后续，我合成一篇了）。缘起很简单：他花 4.99 美元买了一期 iPad 版《纽约客》，然后看到里面居然还有广告，觉得不爽。 Marco Arment 何许人也？他是《环绕式内容》一文所描述的未来内容消费模式的第一推力──iPhone 与 iPad 软件 Instapaper──的作者。如果说近年来有什么软件让人们觉得传统杂志将一批内容根据一定的编辑原则打包在一起的做法或许不再像以前那么有吸引力，那就是 Instapaper。 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在于它所打开的一个论述空间。传统杂志的出版人、编辑、记者、销售都应该看这篇文章，传统杂志的新媒体部门的全体人员也应该看这篇文章，试图「颠覆出版业」的创业者们更应该看这篇文章。请去读它，思考其中的问题，然后说出你们的想法吧。Arment 有一点搞不清状况，有一点天真，也有一点一针见血、切中肯綮，但最重要的是他的真诚，以及对话的意愿；他想搞清自己搞不清的状况──通过对话。 （如果你实在不想读这么长的文章，那么只读最后一个小标题下的第一到第七段亦可。）──编者 双重收费 上周我第一次花钱买了 iPad 杂志，是《纽约客》，单买了一期。 我花了 4.99 美元。大部分移动软件（包括我自己的）的价格都不会高于 4.99 美元，而且没有后续花费，而这杂志光是一期就要 4.99 美元。先把内容和移动软件「应该」卖多少钱的问题放在一边，这价格还是感觉贵的。（虽然我知道这是非常好的杂志。） 翻了几下，看到了不少整版广告，我觉得被冒犯了。我花了不少钱，结果里面还有广告？ 消费者在过去一个世纪里一直在忍受双重收费——既需要消费者花钱，但同时还带有广告的产品。有些领域这已经是惯例，因此感觉没那么不爽，比如纸媒，比如有线电视。 但收费的 iPad 出版物或网页出版物加广告，感觉就不对了。 花钱买《Ars Premier》或《Consumer Reports》我并不后悔，因为我得到的是干净的、无广告的、舒服的体验。但买《纽约时报》我就会犹豫，因为我知道付费版的《纽约时报》还是会有很多广告，一篇文章还是会被切成很多页，另外还有各种其它干扰。 或许是语境的不同让我们产生了双重标准：杂志、报纸和电视都让人有廉价感，因为它们几十年来一直就是靠牺牲用户利益来多赚几毛钱。但 iPad 和设计优良的网站是干干净净的，品质上佳，用户第一。 或许只是我自己的问题。无论一份 iPad 杂志或是网页出版物多好，我都不觉得付费后再看到一堆广告是可行的做法。我感觉被骗了：花了钱，得到的是什么？ 后续： 上周的文章发出后，我通过 Twitter 和电邮收到数百条信息。我以为自己在文章里已经清楚说明了：那些只是我的感觉。但似乎文章还是惹恼了许多媒体人。他们误会了我的意思，所以这里简单重申一下： 当我花钱买了一期 iPad 杂志或网页出版物，然后发现里面还有广告时，我「感觉」被骗了。 真的，这甚至谈不上是什么观点，只是一种感觉。一个顾客的感觉。也有很多人用 Twitter 和电邮对我表示了赞同，所以或许有这种感觉的潜在顾客还不在少数。 广告也可以是内容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以下是 Marco Arment 上个月底在<a href="http://marco.org">博客</a>上发表的两篇文章（先后发的，后一篇是前一篇的后续，我合成一篇了）。缘起很简单：他花 4.99 美元买了一期 iPad 版《纽约客》，然后看到里面居然还有广告，觉得不爽。</p>
<p>Marco Arment 何许人也？他是《<a href="http://apple4.us/2011/06/orbital-content-chinese.html">环绕式内容</a>》一文所描述的未来内容消费模式的第一推力──iPhone 与 iPad 软件 <a href="https://www.instapaper.com/">Instapaper</a>──的作者。如果说近年来有什么软件让人们觉得传统杂志将一批内容根据一定的编辑原则打包在一起的做法或许不再像以前那么有吸引力，那就是 Instapaper。</p>
<p>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在于它所打开的一个论述空间。传统杂志的出版人、编辑、记者、销售都应该看这篇文章，传统杂志的新媒体部门的全体人员也应该看这篇文章，试图「颠覆出版业」的创业者们更应该看这篇文章。请去读它，思考其中的问题，然后说出你们的想法吧。Arment 有一点搞不清状况，有一点天真，也有一点一针见血、切中肯綮，但最重要的是他的真诚，以及对话的意愿；他想搞清自己搞不清的状况──通过对话。</p>
<p>（如果你实在不想读这么长的文章，那么只读最后一个小标题下的第一到第七段亦可。）──编者</u></p>
<h2>双重收费</h2>
<p>上周我第一次花钱买了 iPad 杂志，是《纽约客》，单买了一期。</p>
<p>我花了 4.99 美元。大部分移动软件（包括我自己的）的价格都不会高于 4.99 美元，而且没有后续花费，而这杂志光是一期就要 4.99 美元。先把内容和移动软件「应该」卖多少钱的问题放在一边，这价格还是感觉贵的。（虽然我知道这是非常好的杂志。）</p>
<p>翻了几下，看到了不少整版广告，我觉得被冒犯了。我花了不少钱，结果里面还有广告？</p>
<p>消费者在过去一个世纪里一直在忍受双重收费——既需要消费者花钱，但同时还带有广告的产品。有些领域这已经是惯例，因此感觉没那么不爽，比如纸媒，比如有线电视。</p>
<p>但收费的 iPad 出版物或网页出版物加广告，感觉就不对了。</p>
<p>花钱买《Ars Premier》或《Consumer Reports》我并不后悔，因为我得到的是干净的、无广告的、舒服的体验。但买《纽约时报》我就会犹豫，因为我知道付费版的《纽约时报》还是会有很多广告，一篇文章还是会被切成很多页，另外还有各种其它干扰。</p>
<p>或许是语境的不同让我们产生了双重标准：杂志、报纸和电视都让人有廉价感，因为它们几十年来一直就是靠牺牲用户利益来多赚几毛钱。但 iPad 和设计优良的网站是干干净净的，品质上佳，用户第一。</p>
<p>或许只是我自己的问题。无论一份 iPad 杂志或是网页出版物多好，我都不觉得付费后再看到一堆广告是可行的做法。我感觉被骗了：花了钱，得到的是什么？</p>
<p><strong>后续：</strong></p>
<p>上周的文章发出后，我通过 Twitter 和电邮收到数百条信息。我以为自己在文章里已经清楚说明了：那些只是我的感觉。但似乎文章还是惹恼了许多媒体人。他们误会了我的意思，所以这里简单重申一下：</p>
<p>当我花钱买了一期 iPad 杂志或网页出版物，然后发现里面还有广告时，我「感觉」被骗了。</p>
<p>真的，这甚至谈不上是什么观点，只是一种感觉。一个顾客的感觉。也有很多人用 Twitter 和电邮对我表示了赞同，所以或许有这种感觉的潜在顾客还不在少数。</p>
<h3>广告也可以是内容</h3>
<p>对于很多类别的杂志——例如时尚生活类——而言，广告确实是内容的一部分，而且读着也有兴趣看。但我指的不是那些，我指的是以非广告的文字为主要内容的杂志。（「我买这些杂志就是为了读文章的。」）</p>
<h3>「广告不是问题，干扰阅读的广告才是问题」</h3>
<p>不，广告就是问题。广告的存在说明我付的钱不足以支付我想要的产品。这就是我所说的双重收费：付费时，我的理解是我已经为一个完整的产品付了钱，但稍后我又发现自己被卖掉了，这令我不快。</p>
<p>（重申：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p>
<p>同理，我也觉得付费软件中那些「请给我们打分！」对话窗口很没品。我已经花钱买了你的软件，但你还是打断我的使用，试图让我帮你做广告，吸引更多的买家。</p>
<h3>摸得着的产品</h3>
<p>买带有广告的纸本杂志时，我没有被骗的感觉。（基本上只有坐飞机时我才会偶尔买一期《经济学人》，为了在滑翔、起飞和降落时看。）</p>
<p>或许这是因为纸本杂志的单价让我感觉是在为这个实体产品埋单，而广告感觉像是在为里面的内容埋单。但购买数字杂志时就不觉得有这种区分：我只觉得自己是在为内容付费，因为这里不存在摸得着的实体物。再次说明，这里讲的是我的感觉。</p>
<h3>「如果你订阅的话，一期根本用不了 4.99 美元」</h3>
<p>看了媒体业很多人的回应后，我渐渐明白大部分杂志和报纸还是主要靠广告过活——广告收入比订费或是报刊亭零售的收入重要得多。</p>
<p>我不了解媒体业，但我想订阅和零售相比之所以会打那么多折扣，是因为出版人希望鼓励大家尽量订阅。有了这样一群固定的读者（含可靠的人群分布统计），广告就能卖得更好。如果单期价格特别低，订户就不会太多，杂志对零售读者的统计显然不如对订户的详细，对广告客户的价值也相应较低。</p>
<p>但对于新顾客——头一次买他们杂志的人——来说，这笔买卖显然是最不划算的（花了钱还有广告）。这对于培养回头客很不利。</p>
<p>今时今日，报纸和杂志的订户数量如何？大概不太行吧。那么如果把功夫花在增加零售读者上，会不会对报纸杂志更有利？</p>
<h3>「没有读者会愿意支付全部的制作成本，所以广告是必需的。」</h3>
<p>如前所述，我对传统媒体行业并不了解，你们大家也都已经指出了这点。不过请让我再随便发想一下：</p>
<p>大家都说广告是对出版物的一种补贴，有了广告，杂志的价格才能降到读者能够接受的程度。但如果不卖广告，那么杂志社里的客户部和负责广告销售运营的部门就可以撤销，这样一来，单期杂志成本就会降低。</p>
<p>如果杂志都改成只出数字版，那么印刷和发行成本也会消失。</p>
<p>如果所有读者都只在网站和 iPad 上读杂志，那么需要多少排版人员呢？网站上的出版物并不需要为每一个帖子设计专门的版式。每当我在 iPad 上看到杂志式的排版时都觉得是一种干扰，会损害阅读体验。iPad 杂志的内容不应该长得跟扫描下来的印刷杂志一样。</p>
<p>另外，我们真的需要复杂而昂贵的 iPad 版杂志吗？还是说简单一点也没关系？对那些耗钱的功能——尤其是那些单期成本高昂的七彩多媒体东东——有需求的读者有多少，有没有多到让这些功能开发出来之后能够回本？还是说，只要有一个好看的、可复用的模版，然后填入文字和图片——用户甚至可以选择不显示图片——这些读者还是会愿意付同样的钱？大部分网站就是这样来发布内容的，我们都没抱怨什么。很多时候，在这样的结构下生产出来的 app 要好得多：字号字体可以调整，文字可以选择，高亮。其它很多对用户友好的功能在这样的架构下也会更容易做。质量更高，成本更低。（这门生意我就很了解了。）</p>
<p>团队缩减之后，大部分的资源都用于内容生产，那么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是不是也可以减一点？然后，是不是也没必要在曼哈顿核心区租那么大的办公室了？</p>
<p>今天，一期传统杂志的单期成本有百分之多少用于创作和编辑内容？我猜不超过一半，远远到不了。（但我很想知道真实数字。）如果把那些对于今日的数字出版物没有必要的部门裁掉，这个百分比能提高多少？</p>
<p>你可以继续说我白痴，说我外行。（每天都有很多人这么说。有博客、有 app，或是有电邮地址就免不了被人说，我三样都有。）但比这有趣的问题很多，我希望看到内行人来讨论这些问题，而不是单单在说我是傻逼，因为我觉得买到有广告的内容很不值。</p>
<p>或许问题不在于我怎么看待双重收费的问题，也不在于如何「教育」消费者一期杂志应该付多少钱或是最多该容忍多少页广告，也不在于广告、消费者付费、以及杂志对读者个人信息的转卖加在一起才能支撑巨额的生产成本。</p>
<p>或许问题就在于生产成本本身。</p>
<p>这不是什么新鲜观点。（旧得很呢。）但我很难接受这样的事实：一个产业的大量成本被用于支付我并不想要、并不需要的东西，只有这样我才能在 iPad 上读到好文章和新闻，然后人们居然还要想办法为这种状况辩解。</p>
<p>这些都是大哉问，但它们都是出版人要解决的问题，不是顾客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都是执行层面的细节。我不需要知道为什么 4.99 美元不足以支付我在 iPad 上读到的那 15 篇文章。我只知道对于这相对少量的内容来说，这个价格偏高，而且我也觉得有广告的产品不应该付这样的高价。</p>
<p>或许只有我这么想，但如果不只我这么想呢？那对于媒体这盘生意意味着什么？如果你是做媒体的，讨论这个问题难道不比花时间对潜在顾客说他们的感觉是错的更有价值？</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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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梦娜·辛普森悼兄长史蒂夫·乔布斯</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0/mona-simpson-eulogy-steve-jobs-chines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0/mona-simpson-eulogy-steve-jobs-chines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31 Oct 2011 13:47:42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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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此文为乔布斯的妹妹、小说家梦娜·辛普森在 10 月 16 日位于斯坦福大学纪念教堂举办的乔布斯道别仪式上发表的悼词。原文发表于《纽约时报》。──编者 文 / Mona Simpson 我是家中的独生女，跟单身母亲长大。父亲是叙利亚移民，小时候我们家很穷，由于这两个原因，我把他想像成奥玛·沙里夫的样子 [1] 。当时我希望他早日发达，然后大发善心，拯救我们那家徒四壁的生活。终于遇到了父亲之后，我尽量说服自己相信他是一个密谋为阿拉伯人民建立新世界的理想主义革命分子，所以才要改头换面。 虽然身为女性主义者，但我一辈子都在等待一个值得我爱，也爱我的男人。几十年来，我一直觉得父亲就是那个男人。25 岁那年，我遇到了他，我的哥哥。 那时我住在纽约，正在写第一本小说。我在一家小杂志社上班，办公室比衣柜大不了多少，连我一共坐了四个人，都是充满抱负的文学青年。一天，我接到一位律师打来的电话，说他一个富有而显赫的客户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当时的我还是一个加州来的中产女生，整天缠着老板给我买医保。年轻的编辑们沸腾了。那是 1985 年，我们编的是一本前卫文学杂志，而我却仿佛进入了狄更斯小说中的情节。（说真的，我们最爱的还是那些小说。）律师没有透露我哥哥的名字，于是同事们打起赌来。得票最多的是约翰·屈伏塔（John Travolta）。内心深处我暗暗希望他是一个能在文学上继承亨利·詹姆斯的传统的人：一个才华比我高、举重若轻的作家。 我第一次见到史蒂夫时，他跟我差不多大，穿着牛仔裤，阿拉伯或犹太长相，比奥玛·沙里夫更帅。 我们一起散步，走了很久——他和我一样喜欢散步。我不太记得那天说了什么，只记得他让人感觉是那种我会愿意与之做朋友的人。他花了些时间向我解释自己是做电脑的。 当时我不太了解电脑。我还在用 Olivetti 牌的手动打字机。 我跟史蒂夫说打算买一台 Cromemco 型号的电脑。 史蒂夫说妳等到现在是对的。他说他正在做的电脑会漂亮到爆。 我想跟各位分享自己从史蒂夫那里学到的一些东西。我认识他 27 年，其中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不是按年来分，是按生存状态：人生完整的时期、与病魔战斗的时期、垂死时期。 史蒂夫只做他热爱的事。他工作极其努力，天天如此。 这话说来无比简单，但也无比真实。 他是三心二意的对立面。 他不会为努力工作而感到尴尬，哪怕结果是失败。如果像史蒂夫这么聪明的人都不会耻于承认自己的努力曾经失败，或许我也不必感到羞耻。 他被踢出苹果后非常痛苦。我听他提到过一场晚宴，嘉宾包括五百名硅谷领袖，以及当时的总统。没有人邀请他。 他很受伤，但仍然去 NeXT 上班。天天如此。 史蒂夫最大的价值不在于新，而在于美。 有一点很特别：以一个创新者而言，史蒂夫并不喜新厌旧。如果他喜欢某件衣服，就会订上十件、一百件。在他帕洛奥托家中的黑色圆领羊毛衫的数量大概足够分给这间教堂里每人一件。 他不喜欢一时的潮流或是奇技淫巧。他喜欢同龄人。 他的美学理念让我想到一句话：「初看美丽，随后变丑的，是时尚；初看或许丑陋，但随后显示出美的，是艺术。」 史蒂夫总是希望创造出那种「随后显示出美」的东西。 他不介意被误解。 他没有得到晚宴邀请，便开着黑色跑车去 NeXT 工作，他一直开同一款跑车，那辆已经是第三还是第四代了。在 NeXT 的办公室里，他和团队静静地创造着。多年以后，添姆·伯纳斯-李在他们发明的电脑上写下了万维网的代码。 史蒂夫谈论爱情时像个小女生。爱是他的最高美德，他的众神之神。他会关注同事的感情生活，为他们操心。 每当他看到他认为会受女性欢迎的男性时，就会直接了当地问：「兄弟，有女朋友吗？要不要跟我妹妹一起吃饭？」 记得他遇到劳伦那天打电话给我。「我遇到一个美女，无比聪明，养了只狗，我要娶她。」 里德出生时，他开始滔滔不绝，从未停止。他是个实打实的父亲，对每个孩子都如此。他操心丽萨的男友，艾琳的出游计划和裙子的长度，以及伊芙跟她喜爱的马匹玩耍时的安全问题。 我们这些参加过里德毕业派对的人一辈子也忘不了里德和史蒂夫父子两人慢舞的场面。 他对劳伦的爱矢志不渝，这份爱成了维系他的动力。他相信爱无时、无处不在。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了解了这点，你就会知道史蒂夫不刻薄、不犬儒、不悲观，从不。我一直试图学习这点，直到现在。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此文为乔布斯的妹妹、小说家梦娜·辛普森在 10 月 16 日位于斯坦福大学纪念教堂举办的乔布斯道别仪式上发表的悼词。原文<a href="http://www.nytimes.com/2011/10/30/opinion/mona-simpsons-eulogy-for-steve-jobs.html?_r=3&#038;emc=eta1&#038;pagewanted=all">发表于《纽约时报</a>》。──编者</u></p>
<p>文 / Mona Simpson</p>
<p>我是家中的独生女，跟单身母亲长大。父亲是叙利亚移民，小时候我们家很穷，由于这两个原因，我把他想像成奥玛·沙里夫的样子 [1] 。当时我希望他早日发达，然后大发善心，拯救我们那家徒四壁的生活。终于遇到了父亲之后，我尽量说服自己相信他是一个密谋为阿拉伯人民建立新世界的理想主义革命分子，所以才要改头换面。</p>
<p>虽然身为女性主义者，但我一辈子都在等待一个值得我爱，也爱我的男人。几十年来，我一直觉得父亲就是那个男人。25 岁那年，我遇到了他，我的哥哥。</p>
<p>那时我住在纽约，正在写第一本小说。我在一家小杂志社上班，办公室比衣柜大不了多少，连我一共坐了四个人，都是充满抱负的文学青年。一天，我接到一位律师打来的电话，说他一个富有而显赫的客户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当时的我还是一个加州来的中产女生，整天缠着老板给我买医保。年轻的编辑们沸腾了。那是 1985 年，我们编的是一本前卫文学杂志，而我却仿佛进入了狄更斯小说中的情节。（说真的，我们最爱的还是那些小说。）律师没有透露我哥哥的名字，于是同事们打起赌来。得票最多的是约翰·屈伏塔（John Travolta）。内心深处我暗暗希望他是一个能在文学上继承亨利·詹姆斯的传统的人：一个才华比我高、举重若轻的作家。</p>
<p>我第一次见到史蒂夫时，他跟我差不多大，穿着牛仔裤，阿拉伯或犹太长相，比奥玛·沙里夫更帅。</p>
<p>我们一起散步，走了很久——他和我一样喜欢散步。我不太记得那天说了什么，只记得他让人感觉是那种我会愿意与之做朋友的人。他花了些时间向我解释自己是做电脑的。</p>
<p>当时我不太了解电脑。我还在用 Olivetti 牌的手动打字机。</p>
<p>我跟史蒂夫说打算买一台 Cromemco 型号的电脑。</p>
<p>史蒂夫说妳等到现在是对的。他说他正在做的电脑会漂亮到爆。</p>
<p>我想跟各位分享自己从史蒂夫那里学到的一些东西。我认识他 27 年，其中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不是按年来分，是按生存状态：人生完整的时期、与病魔战斗的时期、垂死时期。</p>
<p>史蒂夫只做他热爱的事。他工作极其努力，天天如此。</p>
<p>这话说来无比简单，但也无比真实。</p>
<p>他是三心二意的对立面。</p>
<p>他不会为努力工作而感到尴尬，哪怕结果是失败。如果像史蒂夫这么聪明的人都不会耻于承认自己的努力曾经失败，或许我也不必感到羞耻。</p>
<p>他被踢出苹果后非常痛苦。我听他提到过一场晚宴，嘉宾包括五百名硅谷领袖，以及当时的总统。没有人邀请他。</p>
<p>他很受伤，但仍然去 NeXT 上班。天天如此。</p>
<p>史蒂夫最大的价值不在于新，而在于美。</p>
<p>有一点很特别：以一个创新者而言，史蒂夫并不喜新厌旧。如果他喜欢某件衣服，就会订上十件、一百件。在他帕洛奥托家中的黑色圆领羊毛衫的数量大概足够分给这间教堂里每人一件。</p>
<p>他不喜欢一时的潮流或是奇技淫巧。他喜欢同龄人。</p>
<p>他的美学理念让我想到一句话：「初看美丽，随后变丑的，是时尚；初看或许丑陋，但随后显示出美的，是艺术。」</p>
<p>史蒂夫总是希望创造出那种「随后显示出美」的东西。</p>
<p>他不介意被误解。</p>
<p>他没有得到晚宴邀请，便开着黑色跑车去 NeXT 工作，他一直开同一款跑车，那辆已经是第三还是第四代了。在 NeXT 的办公室里，他和团队静静地创造着。多年以后，添姆·伯纳斯-李在他们发明的电脑上写下了万维网的代码。</p>
<p>史蒂夫谈论爱情时像个小女生。爱是他的最高美德，他的众神之神。他会关注同事的感情生活，为他们操心。</p>
<p>每当他看到他认为会受女性欢迎的男性时，就会直接了当地问：「兄弟，有女朋友吗？要不要跟我妹妹一起吃饭？」</p>
<p>记得他遇到劳伦那天打电话给我。「我遇到一个美女，无比聪明，养了只狗，我要娶她。」  </p>
<p>里德出生时，他开始滔滔不绝，从未停止。他是个实打实的父亲，对每个孩子都如此。他操心丽萨的男友，艾琳的出游计划和裙子的长度，以及伊芙跟她喜爱的马匹玩耍时的安全问题。</p>
<p>我们这些参加过里德毕业派对的人一辈子也忘不了里德和史蒂夫父子两人慢舞的场面。</p>
<p>他对劳伦的爱矢志不渝，这份爱成了维系他的动力。他相信爱无时、无处不在。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了解了这点，你就会知道史蒂夫不刻薄、不犬儒、不悲观，从不。我一直试图学习这点，直到现在。</p>
<p>史蒂夫年轻时就已名利双收，他认为这一点令他与众人孤立。自我认识他以来，他做的大多数决定都是为了溶解身边的这堵墙。一个来自洛斯奥托的中产男生，爱上了一个来自新泽西的中产女生，两人知道，必须把丽萨、里德、艾琳和伊芙培养成脚踏实地的普通人。他们家没有让人产生距离感的艺术品或装饰物。事实上，我最初认识史蒂夫和劳伦那几年，他们一直在草地上吃晚餐，有时整餐只吃一种蔬菜。分量很大，但除了蔬菜不吃别的。西兰花。季节性蔬菜。做法简单。还有刚刚摘下的新鲜香料。</p>
<p>虽然他年纪轻轻就已是百万富翁，但史蒂夫总是去机场接我，穿着牛仔裤站在那里。</p>
<p>如果上班时有家人打电话去，他的秘书琳奈塔会帮他接听，「你爸爸在开会。要我叫他吗？」</p>
<p>万圣节时，里德会要求打扮成巫师，这时史蒂夫、劳伦、艾琳和伊芙都会装成巫术世界里的角色。</p>
<p>有一次他们要重新装修厨房，最后花了几年才完工。其间他们在车库中用一块加热的铁盘做饭。同期动工的皮克斯大楼只花了一半时间。而且他们家只改了厨房而已。卫生间完全没有动过。但它一开始就是一栋非常棒的房子，史蒂夫花了很多心思。</p>
<p>并不是说他不享受成功；他非常享受，但程度上要减少几个零。他跟我说过自己最爱跑到帕洛奥托的单车店里得意地想：这里最好的单车我也买得起。</p>
<p>然后他买了。</p>
<p>史蒂夫很谦和。史蒂夫喜欢不断学习。</p>
<p>有一次他说，如果成长经历不同的话，他或许会去当数学家。他说到大学时非常尊敬，很爱在斯坦福校园中漫步。生命中最后几年，他开始思考苹果的新总部大楼的墙上应该挂什么东西才能激发员工灵感，于是开始研读一本关于马克·罗斯科（Mark Rothko）的绘画的专著。在那以前，他不知道罗斯科是谁。</p>
<p>史蒂夫的性格中有趣致的一面。还有哪个 CEO 会熟知英国和中国香水月季的历史，还能说出自己最喜欢的大卫·奥斯丁月季的品种？</p>
<p>他充满了惊喜。虽然两人已经做了二十年日夜相对的夫妻，我敢打赌劳伦经常会收到他的各种充满心思的小礼物——喜爱的歌曲、剪下放在抽屉里的诗歌等等。我几乎隔天就会跟他倾谈几句，但打开《纽约时报》看到关于苹果某项专利的报道时，还是会对着一条完美楼梯的素描惊叹。</p>
<p>史蒂夫跟他的四个孩子、妻子以及我们所有人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p>
<p>他珍视幸福。</p>
<p>后来，史蒂夫病了，他的生活压缩到一个很小的圈子当中。他一度喜欢在巴黎漫步，在京都寻找小巧精致的手工荞麦麵馆。他擅长高山滑雪，越野滑雪则较为笨拙。这些都已是过去时。</p>
<p>直到有一天，即便是普通的乐趣——例如一只美味的桃子，也很难引起他的兴致。</p>
<p>但令我吃惊的是，即便上帝夺走了他的那么多，剩下的仍然如此丰盛。这是我从他的疾病中学到的。</p>
<p>我记得哥哥借助椅子开始重新学习走路的过程。肝脏移植手术之后，他的腿瘦得像是无法支撑上半身。每天他都会用双手撑着椅背尝试站立，推着椅子沿着孟菲斯医院的走廊一直走到护士站，然后在椅子上坐下稍作休息，转身，再往回走。他会数自己的步数，每天都数，每天多走几步。</p>
<p>劳伦跪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p>
<p>「你可以的，史蒂夫，」她说。他的眼睛张大了一点，双唇紧闭。</p>
<p>他在尝试。他从来不会放弃尝试，从来不会。爱，永远是他的各种努力的核心。他是一个极度情感化的人。</p>
<p>在那段可怕的日子里，我意识到史蒂夫并不是为他自己在忍受这些痛苦。他为自己设定了目标：儿子里德高中毕业，女儿艾琳的京都之旅，他一直在建一艘船，打算带着家人出海环游世界，他希望自己和劳伦退休之后能在这船上生活。</p>
<p>即时是在病中，他对品味的坚持、对事物的区别对待和判断也丝毫不改。他从 67 个护士中选出了三个气质近似的，并完全信任这三人，她们一直陪伴他到临终：翠西（Tracy）、亚图萝（Arturo）、爱兰（Elham）。</p>
<p>有一次，史蒂夫染上了严重的肺炎，医生嘱咐他绝对不能进食——连冰也不行。我们待在一间标准的重症监护室里。史蒂夫一般不喜欢插队或是靠自己的名字来争取些什么，不过这次，他说他希望能够得到特别对待。</p>
<p>我说：史蒂夫，这就是特别对待了。</p>
<p>他靠过来说：「我想要再特别一点。」</p>
<p>他喉咙里插了管子不能说话时，会问我们要笔记本。他在本子上画出了一种在病床上支撑 iPad 的装置，还设计了新的流体监视器和 X 光设备。他把那间不够特别的重症监护室重新画了一遍。每次他妻子走进病房时，我都能看见他的脸上重现笑容。</p>
<p>相信我，对于那些真正非常重要的事，他会写在本子上，会经常翻查。必须这样。</p>
<p>他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违背医生的嘱咐，给他一块冰吃。</p>
<p>我们都不知道会在重症监护室待多久。即便是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年，只要情况稍有好转，史蒂夫就要构思新计划，并要求他在苹果的朋友们保证将它们完成。荷兰的几间造船厂造出了非常漂亮的不锈钢船体，就等着铺上木皮。三个女儿待字闺中，其中两个小女儿尚未长大成人。他已经见证了我的婚姻，现在想的是带领女儿们走向婚姻殿堂。</p>
<p>世间有许多故事，而我们最终都会在故事的一半死去。</p>
<p>死亡对于一个与癌症共同生活了许多年的人来说并不意外，但史蒂夫的死让我们感到意外。</p>
<p>哥哥的死让我懂得性格的重要性：他是什么样的人，就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p>
<p>周二早晨，他打电话叫我快去帕洛奥托，声调亲切而充满关爱，但也像是一个已经把行李搬上车的人，一个即将开始旅行的人，虽然，他非常、真的非常舍不得离开我们。</p>
<p>他开始道别，我叫他不要再说。「等着，我现在过去。我在出租车上往机场走。等我。」</p>
<p>「我现在要跟妳说，因为我担心妳来不及了，亲爱的。」</p>
<p>我到的时候，他跟劳伦在一起说笑，像一对从出生以来就共同度过的伴侣。他看着孩子们的眼睛，仿佛无法将目光移开。</p>
<p>下午二时许，妻子将他唤醒，和苹果的朋友们聊天。</p>
<p>又过了一会，我们都清楚他不会再醒了。</p>
<p>他的呼吸变了，更加粗重，更加缓慢，一下，又一下。我能感觉到他又在数步数，每次多几步。</p>
<p>我明白了：即便是这样的时刻，他仍然在练习，在「工作」。并不是死神带走了史蒂夫，而是他达成了死亡。</p>
<p>弥留之际，他向我道别，他说他很遗憾，遗憾没能向计划好的那样和我一起变老。他说他要去更好的地方了。</p>
<p>费舍医生说他有一半几率度过今晚。</p>
<p>他度过了。守在床边的劳伦有时会因为他的呼吸暂停了较长时间而被吓到。我们互相看着，然后他又会长吸一口气，继续下去。</p>
<p>必须继续。即便那时，他的面容仍然坚决而英俊。那是一张绝对论者和浪漫派的面孔。他的呼吸表明他在进行一场艰苦的旅程，充满了陡峭的小径，通往高处。</p>
<p>他似乎在往上爬。</p>
<p>但除了那样的意志、那样的工作伦理、那样的力量之外，史蒂夫还有令人惊讶的可爱一面，对理想的艺术家式的信念，以及那些「随后显示出美」的东西。</p>
<p>数小时后，史蒂夫说出了最后几个单词。全是单音节词，重复了三遍。</p>
<p>启程之前，他望了一眼妹妹帕缇（Patty），对着孩子们看了很长时间，然后凝视着他终生的伴侣劳伦，最后，朝她们身后望去。</p>
<p>史蒂夫最后的话是：</p>
<p>OH WOW. OH WOW. OH WOW.</p>
<p>（翻译：李如一）</p>
<p>&#8212;</p>
<p>1. Omar Sharif，埃及影星，主演过《阿拉伯的劳伦斯》、《日瓦格医生》等片。</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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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说人话的乔布斯和苹果</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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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29 Oct 2011 05:46:27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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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这是我给《全球商业经典》杂志刚刚出街的乔布斯特刊写的文章，看上去跟那个乔布斯情书的翻译问题有点关系，贴出来请大家指正。 乔布斯是伟大的技术革新者，是具有超强驱动力的管理者，还是能洞察未来先机的梦想家，但对我来说，他还是一个「说人话的人」。 乔布斯显然不能算「作家」，但他为数不多的文章都是论说文的典范：清晰、简洁、通畅；他虽然不是职业演说家，但他在产品发布会上的表现一直是众人研究的对象。 现在我们都已经知道，在乔布斯和苹果的构想中，电脑是给人——普通人类——用的。新技术产品如果不能让平日惧怕技术的人感到兴奋和温暖，就不值得做。「说人话」就是这种构想面对用户时的表征。 人话的反面是术语、行话、专业名词、拗口长句。很多人把它们当成自我保护的壁垒，用以分隔「内行」和「外行」，提升自我感觉。但行话一词（jargon）在英文字典里的解释——「某个职业或群体中的人使用的、外人难以理解的特殊词汇或表达方式」——无论如何不算褒义。它甚至还有一个更糟糕的延伸涵义：「未开化的、低级的、混杂的语言形式。」 哪怕是英文程度一般的人，都会觉得乔布斯担纲的苹果产品发布会上的英文简单易懂。这一方面是因为他语速较慢，咬字清晰（想必也是有意为之），另一方面也因为他确实注重避开术语行话，选择日常词汇和口语化句式。 作为一家直接赚消费者（而非广告主）的钱的公司，说人话的好处显而易见。语言、文字，和笔记本电脑的外壳质感、手机屏幕的分辨率、软件中按钮和外框的长相一样，是用户介面的一部分。对于不少用户来说，这些看得见的东西是判断技术产品质量的唯一标准。若不用他们能听得懂的语言和他们沟通，只能加重他们对技术的恐惧。 乔氏语言和文字风格的简洁不仅表现在「It just works」、「One more thing …」、「Wouldn&#8217;t it be great if &#8230;」等大家耳熟能详的口头禅上，也被内化成苹果公司的基因。苹果内部备有一份「出版品写作风格指南」（链接为 PDF），对各种术语和词汇的用法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细读这份指南，可以看到苹果在 UI 和硬件设计层面的化繁为简原则也延伸到了写作层面。例如以下几条（括号里是我的注解）： 不要用「下拉式菜单」，「菜单」即可。（菜单都是下拉式的，语义重复。） 不要用「due to the fact that」，「due to」即可。（不要啰唆。） 不要用「entitled」，「titled」、「named」、或「called」均可。（能用简单的词就不要用复杂的词。） 该用「打开」的时候不要用「启用」。（同上。） 不要用「实体版」（hard copy），改说「打印版」（print version）或「打印稿」（printout）。（不要用行话。） 谈论用户连接到网页的次数时，不要用「点击」（hit）一词。「这个网站每天的点击量很高」应改写为「每天有很多用户访问该网站。」（同上。） 用户文档中不要使用「如有需要」这一说法。你应该明确描述出具体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例如「如有需要，请压缩文件」应改写为「如果文件尺寸超出了你的电邮软件所能接受的最大附件尺寸，请压缩文件。」（避免歧义，追求明晰。） 如果能将读者作为主语，就不要用「让你能够……」这种说法。例如「排序指令让你能够对文件进行排序」应改写为「你可以用排序指令对文件进行排序。」（能用主动语态就尽量用。） 如果你看过被不少人奉为英文写作圣经的《The Elements of Style》的话，不难看出苹果这份写作风格指南沿袭了它的很多基本原则：用简单的词、尽量使用主动语态、追求明晰、避免歧义，等等。 这并不是咬文嚼字。把复杂的概念真正想透了之后，必然能以最简单的人话表达出来。设计的目的是沟通。写字和说话都是一种设计。当我们赞叹苹果的设计能力时，不应忘了这点。]]></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这是我给《全球商业经典》杂志刚刚出街的乔布斯特刊写的文章，看上去跟那个乔布斯情书的翻译问题有点关系，贴出来请大家指正。</u></p>
<p>乔布斯是伟大的技术革新者，是具有超强驱动力的管理者，还是能洞察未来先机的梦想家，但对我来说，他还是一个「说人话的人」。</p>
<p>乔布斯显然不能算「作家」，但他为数不多的文章都是论说文的典范：清晰、简洁、通畅；他虽然不是职业演说家，但他在产品发布会上的表现一直是众人研究的对象。</p>
<p>现在我们都已经知道，在乔布斯和苹果的构想中，电脑是给人——普通人类——用的。新技术产品如果不能让平日惧怕技术的人感到兴奋和温暖，就不值得做。「说人话」就是这种构想面对用户时的表征。</p>
<p>人话的反面是术语、行话、专业名词、拗口长句。很多人把它们当成自我保护的壁垒，用以分隔「内行」和「外行」，提升自我感觉。但行话一词（jargon）在英文字典里的解释——「某个职业或群体中的人使用的、外人难以理解的特殊词汇或表达方式」——无论如何不算褒义。它甚至还有一个更糟糕的延伸涵义：「未开化的、低级的、混杂的语言形式。」</p>
<p>哪怕是英文程度一般的人，都会觉得乔布斯担纲的苹果产品发布会上的英文简单易懂。这一方面是因为他语速较慢，咬字清晰（想必也是有意为之），另一方面也因为他确实注重避开术语行话，选择日常词汇和口语化句式。</p>
<p>作为一家直接赚消费者（而非广告主）的钱的公司，说人话的好处显而易见。语言、文字，和笔记本电脑的外壳质感、手机屏幕的分辨率、软件中按钮和外框的长相一样，是用户介面的一部分。对于不少用户来说，这些看得见的东西是判断技术产品质量的唯一标准。若不用他们能听得懂的语言和他们沟通，只能加重他们对技术的恐惧。</p>
<p>乔氏语言和文字风格的简洁不仅表现在「It just works」、「One more thing …」、「Wouldn&rsquo;t it be great if &hellip;」等大家耳熟能详的口头禅上，也被内化成苹果公司的基因。苹果内部备有一份「<a href="http://developer.apple.com/library/mac/documentation/UserExperience/Conceptual/APStyleGuide/APSG_2009.pdf">出版品写作风格指南</a>」（链接为 PDF），对各种术语和词汇的用法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细读这份指南，可以看到苹果在 UI 和硬件设计层面的化繁为简原则也延伸到了写作层面。例如以下几条（括号里是我的注解）：</p>
<ul>
<li>不要用「下拉式菜单」，「菜单」即可。（菜单都是下拉式的，语义重复。）</li>
<li>不要用「due to the fact that」，「due to」即可。（不要啰唆。）</li>
<li>不要用「entitled」，「titled」、「named」、或「called」均可。（能用简单的词就不要用复杂的词。）</li>
<li>该用「打开」的时候不要用「启用」。（同上。）</li>
<li>不要用「实体版」（hard copy），改说「打印版」（print version）或「打印稿」（printout）。（不要用行话。）</li>
<li>谈论用户连接到网页的次数时，不要用「点击」（hit）一词。「这个网站每天的点击量很高」应改写为「每天有很多用户访问该网站。」（同上。）</li>
<li>用户文档中不要使用「如有需要」这一说法。你应该明确描述出具体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例如「如有需要，请压缩文件」应改写为「如果文件尺寸超出了你的电邮软件所能接受的最大附件尺寸，请压缩文件。」（避免歧义，追求明晰。）</li>
<li>如果能将读者作为主语，就不要用「让你能够……」这种说法。例如「排序指令让你能够对文件进行排序」应改写为「你可以用排序指令对文件进行排序。」（能用主动语态就尽量用。）</li>
</ul>
<p>如果你看过被不少人奉为英文写作圣经的《The Elements of Style》的话，不难看出苹果这份写作风格指南沿袭了它的很多基本原则：用简单的词、尽量使用主动语态、追求明晰、避免歧义，等等。</p>
<p>这并不是咬文嚼字。把复杂的概念真正想透了之后，必然能以最简单的人话表达出来。设计的目的是沟通。写字和说话都是一种设计。当我们赞叹苹果的设计能力时，不应忘了这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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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乔布斯：初心与终点</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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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27 Oct 2011 03:37:16 +0000</pubDate>
		<dc:creator>michael</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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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本文发表于《视觉Lens》杂志2011年10月刊 1. 死 随着乔布斯去世，人们最终要面对一个此前模糊不清的问题：究竟是什么终止了乔布斯的生命？ 从医理上讲，2003年乔布斯所检查出的，只是一个相当温和的胰岛细胞肿瘤。可之后的八年中，他先后切除了胰脏和部分十二指肠、移植了肝脏、减去了几十斤的体重，最终却仍未能逃离死神的黑翼。在医疗发达的今天，美国人平均年龄为76岁，仅56岁就辞世的乔布斯可谓早逝。 越来越多的癌症医生在各种场合指出：如果乔布斯正常就诊，结局不会如此。而在沃尔特·艾萨克森那本基于五十次对乔布斯的独家专访而写成的传记中，这种猜测得到了验证。艾萨克森在书中写到，确诊后，乔布斯不听任何家人好友的劝诫，一意孤行地为自己制定了食疗计划，甚至尝试吃马粪、请灵媒等离奇的手段，直到九个月后，他的肿瘤恶化，变得不可治愈。 历史不容假设。但如果2003年体检之后乔布斯果断切除肿瘤，他的治愈成功率约等于100%。甚至，如果他没有耗到2009年初才换肝，其癌细胞也不至于迅速扩散至全身。这把我们带向了一个残忍的结论：是乔布斯本人的任性放任了癌症，并直接导致了自己的死亡。 为什么，我们这个时代最聪明也最富远见的人之一，会犯下如此严重而愚蠢的错误？ 答案实则并不复杂：因为他是乔布斯。乔布斯对待肿瘤的态度和方法，与他设计产品、执掌公司乃至装修房屋时并无区别。无论作为未满二十岁的嬉皮士，还是五十岁时权倾天下的超级CEO，他始终如一的反抗常识、厌恶权威。他不知疲倦地在每件事情上寻找属于自己的方法，并异乎寻常乐观的相信事情总会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发展。 有许多次，他是对的。重掌苹果时，公司正濒临破产，竞争对手迈克尔·戴尔甚至表示揶揄说：“如果我在苹果,我会关掉这家公司,把钱还给股东。”；2001年推出iPod时，399美元、5G硬盘空间的性价比被媒体认为是愚蠢的定价；2007年iPhone发布之后，诺基亚的CEO曾笑着对我说：“我觉得乔布斯应该先试试把市场认知度转化为市场份额。”；而在iPad的产品发布会当日，对它失望的邮件就挤满了乔布斯的邮箱……但乔布斯总能笑到最后。如果乔布斯是一个轻易与常识、习见妥协的人，他也就丧失了创造奇迹的魔法。（也有一些时候，乔布斯错的离谱，比如他在年轻时坚信只吃素食的自己不用洗澡，以至于其体味令人难以忍受。） 遗憾的是，死神比戴尔、盖茨和诺基亚更难撼动。肿瘤治疗——也许在某个时刻，它在乔布斯心中被称为iTumor——是乔布斯过去十年中唯一惨败的重要“产品”。而且，它是致命的。 另一个令人感慨的事实是：乔布斯的人生巅峰时刻——从iPod风生水起，到iPhone与iPad笑傲江湖，以及最后带领苹果公司登顶全球市值最高公司的宝座——几乎是与其病史完全重合的。这也意味着，如果在2003年检查出肿瘤后，乔布斯心中有丝毫的畏惧，从此转换人生轨道，这个世界就将失去多达3亿部iPod和1.5亿部iPhone，电脑产业、电信业、唱片业和出版业的变革速度都可能被放缓。 或许是从2004年被确定癌症未能根治时，乔布斯就下定了决心，开始了一次“一个人的战争”：以一人之力，对抗全世界科技业同行、投资人以及善变的消费者。 在2005年斯坦佛大学毕业演讲中，他以一种劫后重生的口吻提到，自己得了“一种非常罕见的可以用手术治愈的胰腺癌症。我做了个手术，现在我痊愈了。”外界一度相信了他，可在2008年6月，发布Macbook Air的乔布斯显得比他手中的超薄电脑还要瘦削，疑虑再起。显然是在乔布斯本人的命令下，苹果公司发言人只能含混的说他染上了“常见病毒”。而到七个月后，癌症复发的乔布斯无法主持当年的Macworld，迫使他承认身体出了问题。即使如此，在其公开信中他依然只是轻描淡写的说自己“荷尔蒙失衡”，需病休5个月。数月之后，人们才发现，他其实是去接受了肝脏移植手术。据说乔布斯的医生为其手术时，取出的是一个布满肿瘤的肝脏，癌症已然深重，但随后的一年里，人比秋风瘦的乔布斯依然先后发布了iPhone 4和iPad两款重量级产品，俨然神力未去。直到今年2月，乔布斯终于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才逐渐淡出自己的舞台。 可以说，乔布斯在与死神的博弈中，先负一手，但他并未认输，并赢走了之后七年牌桌上的全部筹码。 在2005年那次已经成为经典的毕业演讲中，乔布斯曾讲到： 当我十七岁的时候, 我读到了一句话:“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那时开始,过了33年,我在每天早晨都会对着镜子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你会不会完成你今天想做的事情呢？”当答案连续很多次被给予“不是”的时候, 我知道自己需要改变某些事情了。 “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重要箴言。它帮我指明了生命中重要的选择。因为几乎所有的事情, 包括所有的荣誉、所有的骄傲、所有对难堪和失败的恐惧,这些在死亡面前都会消失。我看到的是留下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你有时候会思考你将会失去某些东西, “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知道的避免这些想法的最好办法。你已经赤身裸体了, 你没有理由不去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 现在，我们清楚地知道他每天面对镜子自问时的答案了。 2. 致那个疯子 2011年10月5日，乔布斯轰然故去的消息引发了海啸般的悼念。事后统计，Twitter上一度有超过15.6%的内容是关于乔布斯的，而在中国，几个小时间，仅新浪上的相关微博就超过3500万条。 人们谈论他，不仅因为他创造了iPod、iPhone和iPad，还因为他本人像他的产品一样：独特、复杂、神秘。乔布斯和iPhone的共同之处是：很容易感受到其魅力，但想一窥究竟却很难（有多少人打开过自己的iPhone？）。 对此我深有体会。自2008年初我和一些朋友共同运营一个叫做Apple4.us的以乔布斯和苹果为主题的博客，迄今我们已发表了2457篇文章，仍觉不够。撰写它们是个愉快的旅程，小到读解乔布斯极富个人特色的只言片语，大到熬夜文字直播苹果的产品发布会、或听译他在1990年代初对公司内部发表的战略演说，富启发处不胜枚举。乔布斯是令人倾慕的天才、艺术家、犀利的商业决策者，而他亦正亦邪的浪子一面，暴君般肆虐、魔鬼般欺骗、傀儡师般操控他人，则平添戏剧性和张力。 乔布斯与他的同行们不同。盖茨、Facebook的扎克伯格和亚马逊的贝佐斯们所致力的，都是将技术融入生活：无论让每户人家的桌子上摆一台电脑、让每个人将自己的身份及社会关系映射到互联网上，还是通过互联网销售书籍、音乐和电影。他们像工业革命时代掌握蒸汽机的人一样，以更高级的技术破坏既有的世界规则，并以此打造庞大的商业帝国。 而科技对于乔布斯，更像画笔之于梵高、刻刀之于米开朗基罗。他热爱美好的事物，也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创作者。自21岁创立苹果电脑，到56岁宣布退休，35年间他主导设计的软、硬件各超过百款，而在美国商标专利局备案的署有他的名字的专利就多达300余个——相比之下，拥有更深厚技术背景的盖茨名下的专利不过九项、Google的两名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拥有的专利总和也没超过20个。 这些创作成就来自于乔布斯那种不顾一切的投入感——这混合了烈火般的热情、激光似的专注、以及疯子一样的不知妥协。 在他去世后，许多此前三缄其口的生前敌友追忆了乔布斯的一些细节，大多关于此。 Google 前任 CEO 施密特回忆起乔布斯如何在一次会议之后追着他到停车场，讨论一些编程语言的问题；Sun 公司的创始人之一Andy Bechtolsheim想到的是他和乔布斯在一次晚宴上的交流，工程师出身的 Andy 惊讶于乔布斯对于电池和显示技术了解之深，几乎无所不知；博客网站Gizmodo的主编Brian Lam回忆了乔布斯竟会在电子邮件中对其网站改版提出建议；而当年与乔布斯在印度灵修时结识的Larry Brilliant记起的是2006年，当他的妻子和儿子同时患上癌症，乔布斯亲自制作了一个关于所有癌症医院的表格，根据诊后感染率、满意度等标准对许多医院进行了排序。 还有，几乎所有人都会讲到：乔布斯不知餍足的给他想找的人打电话，无论几点。Broadcom的创始人Henry Nicholas说乔布斯是那种如果在凌晨三点想到一个问题或有什么不满，他会立即打给对方的人。“他没有‘这事可以等到明早’的概念。在解决问题之前他睡不着觉。” 以乔布斯之聪颖，他本不用活得如此用力。但他很早就意识到，好的创作必须如此。在1994年的一个访谈中，他说：“大部分的人认为产品设计是关于产品的外貌和感觉，但是其实产品设计是关于产品的功能。Mac的设计并非指它的样子，虽然这是它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它是如何运作的。真的想把一些产品设计好，你必须搞懂它，对它胸有成竹。只有基于巨大热情的投入才能把一件事儿搞清楚，嚼个烂熟，而不是浅尝辄止。” 乔布斯一直在意事物是如何构成及运转的，并试图掌控每一个细节。当他去索尼参观，盛田昭夫送给他一台第一代索尼Walkman随身听，头一次见到随身听的乔布斯对其极度着迷，以至于回去的第一件事是将它拆开，观察其中的每一个零件，研究它的外观和质地，仔细分析它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 而当他在苹果设计产品时，这种深入每个细节的狂热更被释放到极致。他要求藏在机箱中印刷电路板也必须设计漂亮，他绝不同意iPod大过他的手掌，他迫使iPhone的设计师们只在正面保留一个按钮，他会把鼻尖贴在屏幕上一个像素一个像素的审视最新的设计稿，他会和设计师争执他家车库的电线应该如何布置…… 一位联想电脑的高层曾对我感慨，苹果的一些设计是其同行完全不敢想象的。比如Macbook背后的苹果标志，是嵌在外壳上的一块塑胶，如果是其他公司，肯定采用注塑方式制作这个白色标志。但注塑的问题是，它镶嵌到其它的材质里，脱模一定会造成缝隙。为了制造完美的标志，苹果买了几百台数控机床，日以继夜的进行塑胶切割，以实现完美的曲线。“这个成本对于其它公司是不敢想像的。” 曾有人说乔布斯是他见过的神经绷得最紧的人。这大概是一种误解。对于年轻时即开始研究禅宗的乔布斯，应如多数禅修者一样相信“活在当下”。乔布斯刚上大学时喜欢读铃木俊隆禅师的著作《禅心，初心》，书中讲人应该保持一颗空空如也的新鲜的心去做每一件事，即使做过一万次的事情也像第一次一样兴奋而好奇。涤净对于过去的留恋和对未来的幻想，深沉的活在具体的每一个时刻里，才能最逼近生命的真相。这一点，乔布斯应该很像梵高，有一种极度沉浸的本性。梵高可以为了喜爱的女性而徒步走上几天，到对方窗外驻足片刻而折返，这是一种很纯净的强大力量。 相比之下，乔布斯那备受推崇的“超能力”——洞察未来——显得更像外界的穿凿猜测。我甚至怀疑乔布斯是否真的用很多心思去关照未来。就像乔布斯在斯坦福的演讲中讲的，当他在大学研究字体时，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用到它，但这在日后让麦金塔成为了第一台拥有优雅字体的个人电脑。相信他在2003年构思iTunes音乐商店时，根本没想过2008年的iPhone应用商店；而1990年代做NeXTStep操作系统时，亦不知它会被苹果收购并成为Mac OS的核心——如果心念太杂，当下之事做的不够精纯，纵想未来也是枉然。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strong>本文发表于《视觉Lens》杂志2011年10月刊 </strong></p>
<p><strong>1. </strong><strong>死</strong></p>
<p>随着乔布斯去世，人们最终要面对一个此前模糊不清的问题：究竟是什么终止了乔布斯的生命？</p>
<p>从医理上讲，2003年乔布斯所检查出的，只是一个相当温和的胰岛细胞肿瘤。可之后的八年中，他先后切除了胰脏和部分十二指肠、移植了肝脏、减去了几十斤的体重，最终却仍未能逃离死神的黑翼。在医疗发达的今天，美国人平均年龄为76岁，仅56岁就辞世的乔布斯可谓早逝。</p>
<p>越来越多的癌症医生在各种场合指出：如果乔布斯正常就诊，结局不会如此。而在沃尔特·艾萨克森那本基于五十次对乔布斯的独家专访而写成的传记中，这种猜测得到了验证。艾萨克森在书中写到，确诊后，乔布斯不听任何家人好友的劝诫，一意孤行地为自己制定了食疗计划，甚至尝试吃马粪、请灵媒等离奇的手段，直到九个月后，他的肿瘤恶化，变得不可治愈。</p>
<p>历史不容假设。但如果2003年体检之后乔布斯果断切除肿瘤，他的治愈成功率约等于100%。甚至，如果他没有耗到2009年初才换肝，其癌细胞也不至于迅速扩散至全身。这把我们带向了一个残忍的结论：是乔布斯本人的任性放任了癌症，并直接导致了自己的死亡。</p>
<p>为什么，我们这个时代最聪明也最富远见的人之一，会犯下如此严重而愚蠢的错误？</p>
<p>答案实则并不复杂：因为他是乔布斯。乔布斯对待肿瘤的态度和方法，与他设计产品、执掌公司乃至装修房屋时并无区别。无论作为未满二十岁的嬉皮士，还是五十岁时权倾天下的超级CEO，他始终如一的反抗常识、厌恶权威。他不知疲倦地在每件事情上寻找属于自己的方法，并异乎寻常乐观的相信事情总会像他所希望的那样发展。</p>
<p>有许多次，他是对的。重掌苹果时，公司正濒临破产，竞争对手迈克尔·戴尔甚至表示揶揄说：“如果我在苹果,我会关掉这家公司,把钱还给股东。”；2001年推出iPod时，399美元、5G硬盘空间的性价比被媒体认为是愚蠢的定价；2007年iPhone发布之后，诺基亚的CEO曾笑着对我说：“我觉得乔布斯应该先试试把市场认知度转化为市场份额。”；而在iPad的产品发布会当日，对它失望的邮件就挤满了乔布斯的邮箱……但乔布斯总能笑到最后。如果乔布斯是一个轻易与常识、习见妥协的人，他也就丧失了创造奇迹的魔法。（也有一些时候，乔布斯错的离谱，比如他在年轻时坚信只吃素食的自己不用洗澡，以至于其体味令人难以忍受。）</p>
<p>遗憾的是，死神比戴尔、盖茨和诺基亚更难撼动。肿瘤治疗——也许在某个时刻，它在乔布斯心中被称为iTumor——是乔布斯过去十年中唯一惨败的重要“产品”。而且，它是致命的。</p>
<p>另一个令人感慨的事实是：乔布斯的人生巅峰时刻——从iPod风生水起，到iPhone与iPad笑傲江湖，以及最后带领苹果公司登顶全球市值最高公司的宝座——几乎是与其病史完全重合的。这也意味着，如果在2003年检查出肿瘤后，乔布斯心中有丝毫的畏惧，从此转换人生轨道，这个世界就将失去多达3亿部iPod和1.5亿部iPhone，电脑产业、电信业、唱片业和出版业的变革速度都可能被放缓。</p>
<p>或许是从2004年被确定癌症未能根治时，乔布斯就下定了决心，开始了一次“一个人的战争”：以一人之力，对抗全世界科技业同行、投资人以及善变的消费者。</p>
<p>在2005年斯坦佛大学毕业演讲中，他以一种劫后重生的口吻提到，自己得了“一种非常罕见的可以用手术治愈的胰腺癌症。我做了个手术，现在我痊愈了。”外界一度相信了他，可在2008年6月，发布Macbook Air的乔布斯显得比他手中的超薄电脑还要瘦削，疑虑再起。显然是在乔布斯本人的命令下，苹果公司发言人只能含混的说他染上了“常见病毒”。而到七个月后，癌症复发的乔布斯无法主持当年的Macworld，迫使他承认身体出了问题。即使如此，在其公开信中他依然只是轻描淡写的说自己“荷尔蒙失衡”，需病休5个月。数月之后，人们才发现，他其实是去接受了肝脏移植手术。据说乔布斯的医生为其手术时，取出的是一个布满肿瘤的肝脏，癌症已然深重，但随后的一年里，人比秋风瘦的乔布斯依然先后发布了iPhone 4和iPad两款重量级产品，俨然神力未去。直到今年2月，乔布斯终于意识到自己时日无多，才逐渐淡出自己的舞台。</p>
<p>可以说，乔布斯在与死神的博弈中，先负一手，但他并未认输，并赢走了之后七年牌桌上的全部筹码。</p>
<p>在2005年那次已经成为经典的毕业演讲中，乔布斯曾讲到：</p>
<blockquote><p><em>当我十七岁的时候, 我读到了一句话:“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作生命中最后一天去生活的话,那么有一天你会发现你是正确的。”这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那时开始,过了33年,我在每天早晨都会对着镜子问自己:“如果今天是我生命中的最后一天, 你会不会完成你今天想做的事情呢？”当答案连续很多次被给予“不是”的时候, 我知道自己需要改变某些事情了。 </em></p>
<p><em>“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最重要箴言。它帮我指明了生命中重要的选择。因为几乎所有的事情, 包括所有的荣誉、所有的骄傲、所有对难堪和失败的恐惧,这些在死亡面前都会消失。我看到的是留下的真正重要的东西。你有时候会思考你将会失去某些东西, “记住你即将死去”是我知道的避免这些想法的最好办法。你已经赤身裸体了, 你没有理由不去跟随自己内心的声音。</em></p></blockquote>
<p>现在，我们清楚地知道他每天面对镜子自问时的答案了。</p>
<p><strong>2. </strong><strong>致那个疯子</strong></p>
<p>2011年10月5日，乔布斯轰然故去的消息引发了海啸般的悼念。事后统计，Twitter上一度有超过15.6%的内容是关于乔布斯的，而在中国，几个小时间，仅新浪上的相关微博就超过3500万条。</p>
<p>人们谈论他，不仅因为他创造了iPod、iPhone和iPad，还因为他本人像他的产品一样：独特、复杂、神秘。乔布斯和iPhone的共同之处是：很容易感受到其魅力，但想一窥究竟却很难（有多少人打开过自己的iPhone？）。</p>
<p>对此我深有体会。自2008年初我和一些朋友共同运营一个叫做Apple4.us的以乔布斯和苹果为主题的博客，迄今我们已发表了2457篇文章，仍觉不够。撰写它们是个愉快的旅程，小到读解乔布斯极富个人特色的只言片语，大到熬夜文字直播苹果的产品发布会、或听译他在1990年代初对公司内部发表的战略演说，富启发处不胜枚举。乔布斯是令人倾慕的天才、艺术家、犀利的商业决策者，而他亦正亦邪的浪子一面，暴君般肆虐、魔鬼般欺骗、傀儡师般操控他人，则平添戏剧性和张力。</p>
<p>乔布斯与他的同行们不同。盖茨、Facebook的扎克伯格和亚马逊的贝佐斯们所致力的，都是将技术融入生活：无论让每户人家的桌子上摆一台电脑、让每个人将自己的身份及社会关系映射到互联网上，还是通过互联网销售书籍、音乐和电影。他们像工业革命时代掌握蒸汽机的人一样，以更高级的技术破坏既有的世界规则，并以此打造庞大的商业帝国。</p>
<p>而科技对于乔布斯，更像画笔之于梵高、刻刀之于米开朗基罗。他热爱美好的事物，也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创作者。自21岁创立苹果电脑，到56岁宣布退休，35年间他主导设计的软、硬件各超过百款，而在美国商标专利局备案的署有他的名字的专利就多达300余个——相比之下，拥有更深厚技术背景的盖茨名下的专利不过九项、Google的两名创始人拉里·佩奇和谢尔盖·布林拥有的专利总和也没超过20个。</p>
<p>这些创作成就来自于乔布斯那种不顾一切的投入感——这混合了烈火般的热情、激光似的专注、以及疯子一样的不知妥协。</p>
<p>在他去世后，许多此前三缄其口的生前敌友追忆了乔布斯的一些细节，大多关于此。</p>
<p>Google 前任 CEO 施密特回忆起乔布斯如何在一次会议之后追着他到停车场，讨论一些编程语言的问题；Sun 公司的创始人之一Andy Bechtolsheim想到的是他和乔布斯在一次晚宴上的交流，工程师出身的 Andy 惊讶于乔布斯对于电池和显示技术了解之深，几乎无所不知；博客网站Gizmodo的主编Brian Lam回忆了乔布斯竟会在电子邮件中对其网站改版提出建议；而当年与乔布斯在印度灵修时结识的Larry Brilliant记起的是2006年，当他的妻子和儿子同时患上癌症，乔布斯亲自制作了一个关于所有癌症医院的表格，根据诊后感染率、满意度等标准对许多医院进行了排序。</p>
<p>还有，几乎所有人都会讲到：乔布斯不知餍足的给他想找的人打电话，无论几点。Broadcom的创始人Henry Nicholas说乔布斯是那种如果在凌晨三点想到一个问题或有什么不满，他会立即打给对方的人。“他没有‘这事可以等到明早’的概念。在解决问题之前他睡不着觉。”</p>
<p>以乔布斯之聪颖，他本不用活得如此用力。但他很早就意识到，好的创作必须如此。在1994年的一个访谈中，他说：“大部分的人认为产品设计是关于产品的外貌和感觉，但是其实产品设计是关于产品的功能。Mac的设计并非指它的样子，虽然这是它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更重要的，是它是如何运作的。真的想把一些产品设计好，你必须搞懂它，对它胸有成竹。只有基于巨大热情的投入才能把一件事儿搞清楚，嚼个烂熟，而不是浅尝辄止。”</p>
<p>乔布斯一直在意事物是如何构成及运转的，并试图掌控每一个细节。当他去索尼参观，盛田昭夫送给他一台第一代索尼Walkman随身听，头一次见到随身听的乔布斯对其极度着迷，以至于回去的第一件事是将它拆开，观察其中的每一个零件，研究它的外观和质地，仔细分析它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p>
<p>而当他在苹果设计产品时，这种深入每个细节的狂热更被释放到极致。他要求藏在机箱中印刷电路板也必须设计漂亮，他绝不同意iPod大过他的手掌，他迫使iPhone的设计师们只在正面保留一个按钮，他会把鼻尖贴在屏幕上一个像素一个像素的审视最新的设计稿，他会和设计师争执他家车库的电线应该如何布置……</p>
<p>一位联想电脑的高层曾对我感慨，苹果的一些设计是其同行完全不敢想象的。比如Macbook背后的苹果标志，是嵌在外壳上的一块塑胶，如果是其他公司，肯定采用注塑方式制作这个白色标志。但注塑的问题是，它镶嵌到其它的材质里，脱模一定会造成缝隙。为了制造完美的标志，苹果买了几百台数控机床，日以继夜的进行塑胶切割，以实现完美的曲线。“这个成本对于其它公司是不敢想像的。”</p>
<p>曾有人说乔布斯是他见过的神经绷得最紧的人。这大概是一种误解。对于年轻时即开始研究禅宗的乔布斯，应如多数禅修者一样相信“活在当下”。乔布斯刚上大学时喜欢读铃木俊隆禅师的著作《禅心，初心》，书中讲人应该保持一颗空空如也的新鲜的心去做每一件事，即使做过一万次的事情也像第一次一样兴奋而好奇。涤净对于过去的留恋和对未来的幻想，深沉的活在具体的每一个时刻里，才能最逼近生命的真相。这一点，乔布斯应该很像梵高，有一种极度沉浸的本性。梵高可以为了喜爱的女性而徒步走上几天，到对方窗外驻足片刻而折返，这是一种很纯净的强大力量。</p>
<p>相比之下，乔布斯那备受推崇的“超能力”——洞察未来——显得更像外界的穿凿猜测。我甚至怀疑乔布斯是否真的用很多心思去关照未来。就像乔布斯在斯坦福的演讲中讲的，当他在大学研究字体时，他不知道什么时候能用到它，但这在日后让麦金塔成为了第一台拥有优雅字体的个人电脑。相信他在2003年构思iTunes音乐商店时，根本没想过2008年的iPhone应用商店；而1990年代做NeXTStep操作系统时，亦不知它会被苹果收购并成为Mac OS的核心——如果心念太杂，当下之事做的不够精纯，纵想未来也是枉然。</p>
<p>“你不可能在眺望未来时把生活中的每个点连接起来，只有回顾时能才连点成线。所以你必须相信今日所做的会影响你的未来。”乔布斯说。</p>
<p>最近，一个或许乔布斯也意想不到的伏笔绽放开来。那是1997年他重新执掌苹果后，为唤醒迷茫的苹果员工而录制的一则名为Think Differenet（不同凡想）的广告。画面由甘地、鲍勃·迪伦、爱因斯坦、马丁·路德·金等改变世界的人构成。这段曾广为传播的广告，采用了好莱坞明星理查德·德莱福斯的配音，但在制作时，乔布斯也曾亲自为之配音：</p>
<blockquote><p><em>向那些疯狂的家伙们致敬。他们特立独行，他们桀骜不训，他们惹事生非，他们格格不入，他们用与众不同的眼光看待事物，他们不喜欢墨守成规，他们也不愿安于现状。你可以赞美他們，引用他們，反对他们，质疑他們，颂扬或是诋毁他们，但唯独不能漠视他们。 </em></p>
<p><em>因为他們改变了事物。他们发明，他们想象，他们治愈，他们探索，他们创造，他们启迪，他们推动人类向前发展。也许，他们必须疯狂。 </em></p>
<p><em>你能盯着白纸，就看到美妙的画作么？</em></p>
<p><em>你能静静坐着，就谱出动听的歌曲么？</em></p>
<p><em>你能凝视火星，就想到神奇的太空轮么？ </em></p>
<p><em>我们为这些家伙制造工具。 </em></p>
<p><em>或许他们是別人眼里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地改变世界。 </em></p></blockquote>
<p>因乔布斯辞世，由他亲自录音的版本流传到了网上，很多人一次次播放它并为之动容。很长时间以来，人们将它视作对叛逆者的赞歌。可今天看来，它清晰的呈现着乔布斯的梦想：他愿成为“盯着白纸，就看到美妙的画作”那一类人，也愿通过自己的创作，为那些有能力改变世界的人提供工具。</p>
<p>毫无疑问，他的目标早已圆满。他1970年代末参与的Apple II电脑为一个时代的科技爱好者打开了全新的世界；1984年的麦金塔让美术、文字、财务、教育等诸多领域的从业者可以借力电脑；1985年他投资的皮克斯为动画产业提供了科技沃土，更孕育出《玩具总动员》这样的杰作；2001年的iPod拯救了濒临破产的音乐界；2007年的iPhone为数以万计的开发者提供了融入更多用户使用场景的可能性；2010年的iPad则可能对出版业产生深远影响；即使其人生中最大的败笔NeXT，也至少有一件事可以夸耀：正是在这台电脑上，英国科学家蒂姆·伯纳斯·李写出了最早的万维网。</p>
<p><strong>3. </strong><strong>当科技遇到人文</strong></p>
<p>自iPod极大成功以来，外界一直试图窥探乔布斯创新的秘密。我所见过的数百名企业家、投资者和上千名创业者，没有谁在谈到乔布斯时不感慨于其创造力。</p>
<p>但苹果对此三缄其口。</p>
<p>仅从流传到外界的有限信息看，乔布斯的工作方法很像一个艺术家：他追求创作者内心的感受，以及创作的完满感。但与艺术家们不同的是，商人乔布斯也会从理性层面猛烈的质疑一切。</p>
<p>就像法国电影新浪潮时期拍摄的“作家电影”一样，乔布斯创作的出发点是自己。他坚信“比人们更早知道他们想要什么，是我们的本职工作”，也曾相当蛮横的表示：“只要我知道我想要什么，我就知道别人想要什么。”</p>
<p>他的一些重要作品灵感均来自于此。iPod是因为他热爱音乐，iPhone是因为他听到太多朋友对手机的抱怨，而iPad的诞生则异常戏剧化：在一次聚会上，有个微软工程师不停跟他炫耀微软在平板电脑领域取得的进展，乔布斯不胜其扰，回家时想：“我他妈的给你做个正确的平板电脑！”</p>
<p>正如每名艺术家都有其创作母题，乔布斯的母题是将科技和人文两种力量结合起来。</p>
<p>在他最后亲自主持的几次苹果发布会的结尾，他罕见地直白展露自己这一雄心：深蓝色的幻灯片上，伫立着一个路标，上面写着“科技街”和“人文街”，仿佛自己就站在这两条道路的交汇处。</p>
<p>虽然乔布斯并未像盖茨般独立编写过庞大的软件，但他拥有极佳的技术理解力及判断力。从他与一些业内人士的交流中大约可以领略，乔布斯很在意科技发展的轨迹及影响，他总会问：是否有一些技术阻碍了一个细分市场变成大众市场？未来的技术发展对这个市场是促进还是毁灭？如果利用新技术生产出一款新产品，它能否创造新的价值？因为这些问题，他在创作iPod时没有参与一度兴旺的PDA领域，而在进军手机领域时，iPhone必须能够流畅的浏览完整网页。</p>
<p>“人文”意味着什么？</p>
<p>曾是乔布斯搭档的约翰·斯卡利一言以蔽之，乔布斯“总是以‘用户的体验将会因此变成怎样？’这个视角来看待很多事情。”</p>
<p>或许跟他是个被寄养的孤儿有关，乔布斯很在意感受。据说他会在品尝过两只看起来差不多的梨子之后，说一个是他吃过的味道最好的，另一个则难以入口。而他对高科技产品所能提供的用户体验更是格外在意。一本名为《代号姜汁》的书曾这么样描绘乔布斯见到制造电动助力滑板车Segway Scooter的创业者时的场景：即使乔布斯为这款产品的潜力兴奋的一宿未睡，他还是忍不住痛斥对方的工业设计：“我觉得这是屎！它的外形不创新、它不优雅、也感觉不到人性化。你拥有让人难以置信的创新的机器，但外形看上去却非常地传统。”</p>
<p>相比之下，苹果设计的产品则提供了令人意外的丰富体验。第一代iMac那半透明的果冻色惹人喜爱，晶莹剔透的iPod则拥有一种“令人震惊的无色”，Macbook Air轻薄的令人不敢相信，甚至苹果即将动工的未来总部Apple Campus 2.0，也拥有乔布斯追求的美感：飞碟一般浑圆、扁平、以金属和玻璃为骨骼肌肤，闪烁着未来主义的气息。而它仅高四层，周围有80%是空地，将被种上6000棵树木，充满人性化和宜居感。</p>
<p>但对于乔布斯来说，以清晰的头脑从科技、人文两个角度把所有需要审视的问题都梳理一番，并不等于完成设计。曾有一名记者与他聊到创新，他的回答非常直白：“我对创新没兴趣，我只关心伟大的产品。如果你关心的是创新的话，那你最后只会列出我们作了哪些创新，一、二、三、四、五……就好像把这些东西堆起来就成了似的。”</p>
<p>因此，与其说乔布斯是心思细密的逐行列出用户愿意为什么付费，不如说他是在不停的努力中等待一个正确的、唯一的结果。就像米开朗基罗那句名言：“雕像本来就在石头里，我只是把不要的部分去掉。”</p>
<p>这个与创造力对峙的过程并没有太多章法可循。它就像你掷出一根针，目标是击中极远处另一根针的针尖。无论怎样修炼，创作者所能提高的只是大概的精度和力度，但为了偶然击中一次，需要百千次的尝试、不停的自我询问，以及承受这一过程带来的渺小感。而且，越高明的创作者，越会给自己设定一个最难的目标。</p>
<p>乔布斯承认，他所参与的经常是个痛苦异常的过程。在一次接受《滚石》杂志采访时，乔布斯承认：“我老是被那些更具革命性的改变所吸引。说不清是为什么。因为他们更难企及，更压抑。而且你总是要度过一个所有人都会告诉你已经彻底完蛋的阶段。”</p>
<p>几乎所有苹果产品和皮克斯的动画都曾面临“彻底完蛋的阶段”，而乔布斯经常不惜推倒重来。制作近四年的《玩具总动员》第一集就曾进退失据，即使公司亏损不止，乔布斯仍放了所有人去度半年的长假。而2001年发布的第二代iMac，最初的模型更像上一代产品的缩小版本。乔布斯承认：“没有什么不好，其实也挺好”。但“挺好”并不等于“正确”。找不到改良方案的乔布斯干脆把负责工业设计的乔纳森·艾夫叫到自己家中，两人一边在庭院中散步一边讨论：“每件东西都必须有它存在的理由。如果你可能需要从它后面看，为什么必须要一个纯屏显示器？为什么必须在显示器旁放一个主机？”不久后，乔布斯突然听到了内心的声音：“它应该像朵向日葵。”</p>
<p>此类濒死体验足以把创作中所有不必要的杂念洗去，同时擦亮那些真正可以闪耀光芒的事物。正如乔布斯的信徒、Twitter创始人杰克·多西多年后所总结的：美来自于一个对于艰难挑战的克服过程，并最终回归于一种简单的状态。</p>
<p>真正的美是无需证明的。而倾尽心血的创作者也总会在某个时刻心绪平静的意识到作品的完成。“我还记得与乔布斯还有其他人每天从晚上9点工作到夜里1点，只为第一台iPod的用户界面进行讨论。每天都为界面如何更简洁一些进行测试。当有一天我们看着彼此，说：‘哦，我们为什么还想把它做成别的样子呢’，我们知道我们到了终点。”iTunes和iPod的首席软件设计师杰夫·罗宾说。</p>
<p><strong>4. </strong><strong>旅途就是回报</strong><strong> </strong></p>
<p><strong> </strong></p>
<p>乔布斯深爱自己的作品。有一名苹果公司前任董事曾对我回忆起一段奇特经历：开董事会时，乔布斯突然心血来潮，说皮克斯刚刚制作了一段动画短片，我们一起去看吧。于是所有人一同驱车从苹果总部去至皮克斯总部，乔布斯带领所有人一遍又一遍的观看那短片。多年之后，那位董事仍然很难完全理解一个作品能带给乔布斯的喜悦感。</p>
<p>而乔布斯本人也说，苹果能够在电脑领域坚持下去的唯一原因，是他和他的团队是整个行业里唯一热爱电脑的人。英特尔的CEO、戴尔的CEO甚至微软的CEO都并不发自内心热爱电脑，可苹果爱。</p>
<p>但无论怎样舐犊情深，他终究懂得好的创作者是不能滞留于一地的——就像他的偶像鲍勃·迪伦从民谣抗议歌手变为摇滚乐手，而他喜爱的诗人威廉·布莱克早年以精雕细琢文字著称，后来返回到天真野性的风格上。1997年他回到苹果时，一度办公空间过于拥挤，乔布斯突然发现有个房间里摆放着许多陈旧的麦金塔电脑。他对身边的人说：“把它们清走。”这些电脑被送到了斯坦福大学。</p>
<p>这种无情是刻意的。“如果你希望过有创意的一生，比如当个创作者，你就不能太在意过去。你必须有意愿把你曾是谁、你曾做过什么都抛开。我们是谁？通常我们是我们好恶习惯风格的组合。其核心是我们信守的价值，以及基于此做出的决定与行为。外界总希望将你的形象固定下来，但这就让你很难始终当一个开拓者。”乔布斯说。</p>
<p>在他看来，那些有创造力者都必须拥有丰富的人生：</p>
<blockquote><p><em>创造力就是找到事物之间的联系。当你问有创意的人他们是怎么做到的，他们会觉得有点点负罪感，因为他们并非真的“做到了”，他们只是看到了一些联系。有些事儿对他们就像是显而易见的。这是因为他们能把种种体验关联起来，并吐故纳新。他们能做到这点是因为他们有更多的体验，而且他们思考这些体验比其他人更多。 </em></p>
<p><em>很不幸的，这能力并不多见。行业里的多数人并没有多元的经历。所以他们没有太多的点去连接成线，所以遇到问题时，他们只能完成缺乏广度的线性方案。一个人越充分的理解人性的体验，设计的就越好。 </em></p></blockquote>
<p>的确如此。即使对于乔布斯这样一个拥有彪悍内心的人，风云流变的人生经历依然在他的作品上留下深刻烙印。年轻时他喜欢对工程师说“旅途就是回报”，他也义无反顾的踏上了一条激流般奔涌的旅途。</p>
<p>20岁的乔布斯沉迷于新技术带来的冲击力。凭借绝佳的直觉和海绵般的吸收能力，他先后抓住了几个重大的科技突破：先是简陋的个人电脑，随后是在施乐公司的实验室里看到图形操作界面和鼠标，还有是离开苹果之后被朋友带去皮克斯，看到了电脑制作的三维动画。</p>
<p>与许多同时代美国人一样，那时的他对美国的制造业有着轻微的自卑，反而迷恋德国和日本的工艺。拜访过许多日本企业后，他在内心将索尼视为一个标杆，而在开发麦金塔时，他又从德国找到了青蛙设计公司做外包。当年的乔布斯钟爱豪华汽车，其梦想也是生产电脑业的保时捷。</p>
<p>但随着这个年轻的艺术家被苹果的董事会驱逐，他矫枉过正的走向了极端。无论投资皮克斯，还是创建NeXT，乔布斯都一根筋地相信，最好的技术加上最好的设计才是最好的产品。这让他的努力充满匠气：用一年时间只设计出一台电脑的外壳、幻想皮克斯那些专业的3D动画技术能被普及到每台个人电脑里、生产出昂贵的NeXT电脑却不知该面向个人电脑市场还是商用机市场……</p>
<p>就在频密的失败将乔布斯打至自信的谷底时，两件事拯救了他。</p>
<p>首先是，1991年他结婚了。婚姻生活让自以为是的乔布斯从新认识生活中的方方面面。如果说年轻时追求最佳体验的他是粗线条的——一切只用最好的：买保时捷跑车、请贝聿铭给设计自己的房屋、如果找不到称心的家具，就只买了一个床垫扔在房间里——婚后的乔布斯开始体察那些更细微、更适合不同场景的感受。</p>
<p>1994年，他接受《连线》杂志采访时，讲到了自己买洗衣机的故事，完整展现了他当时的变化：</p>
<blockquote><p><em>我们家刚刚买了一个新的洗衣机。我们以前的洗衣机不怎么样，所以我们用了点时间了解它们。结果是，美国人造的洗衣机根本不对路，欧洲人的产品就好多了，但欧洲的洗衣机又需要两倍的时间！但是呢，它们大概只需要美国同类产品1/4的水，而衣服上残留的清洁剂也少得多。最重要的是，它们不会毁坏你的衣服。它们用了少得多的肥皂、少得多的水，而它们洗出来的衣服干净的多、柔软的多，也能多穿些日子。 </em></p>
<p><em>于是我们家用了些时间讨论：什么是我们希望取舍的？最终我们谈了很多有关设计的事情，同时也有很多涉及我们家的价值观。我们真的在意是在一个小时内洗完衣服，还是一个半小时？我们是否真的在意衣服穿起来极为柔软，并耐久？我们是否在意用更少的水？我们用了大概两周的时间，每天晚上在餐桌上讨论这些事。我们围绕这个话题反复讨论，而谈的就是关于设计。 </em></p></blockquote>
<p>不久之后，皮克斯的成功进一步证明乔布斯的改变是正确的。足足有十年时间，乔布斯希望皮克斯出售高品质的软件和电脑，但乏人问津。可当它这些技术被制作成了一个美好的故事，很快就获得了3.6亿美元的票房——它点醒了乔布斯：最好的科技固然重要，但如果不能提供给人们美好的体验，无异于屠龙之术。</p>
<p>此时已是1995年，距离乔布斯上一次取得巨大的市场成就已经过了11年。但乔布斯从此踏上了新的轨道，像皮克斯的口号一样，他开始追求“艺术挑战科技，科技启迪艺术”。</p>
<p>回归苹果后，乔布斯几乎将自己的新领悟发挥到了极致。他发布的第一款产品iMac虽然拥有果冻般诱人的彩色外壳，但它的所有配置都与前一代麦金塔电脑几乎一样。仅靠其外壳，苹果就在三年间卖出了500万台iMac，且利润高达23%。在那之后的很长一段时期里，苹果宛然一家糖果店，所有商品都精巧可爱：向日葵般的iMac、冰块一般的G4 Cube、颜色绚烂的iPod mini……</p>
<p>但在2005年前后，乔布斯风格再次巨变。那个几乎可以在举手投足间创作出诱人设计的乔布斯突然转为返璞归真的素朴风格。2007年之后，无论iPhone、iPod touch、第三代iMac还是iPad，它们都不再拥有炫目的外表，而苹果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在一些更朴实的体验提升上：轻、薄、更高分辨率、完整的金属注塑，甚至更快的拍照速度。更为重要的是，权倾一时的乔布斯可以利用其资源和谈判能力迫使音乐界、电信业、出版业追随他的方向。这种跨界的高度统一的完整体验是同行无人可以企及的。</p>
<p>直至今日，苹果仍然没有像四年前人们预期的那样推出彩色外壳的iPhone，甚至针对青少年市场的iPod touch也只有黑白两色。毋庸置疑它们的工艺，但乔布斯为何丝毫不愿再讨好市场了呢？偶尔，我会做出悲观的结论：日益加重的癌症让他达到了“重剑无锋、大巧不工”的境界。</p>
<p><strong>5. </strong><strong>此后</strong></p>
<p>乔布斯一生中说过很多狂妄的话。</p>
<p>年轻时，他对沃兹尼亚克讲，有朝一日自己会成为人类的引路人；成名之后，他对记者说自己的梦想是“在宇宙中留下一点印迹”；而在2007年发布iPhone时，他打出的口号是“重新发明电话”。</p>
<p>言者有心，听者无意。但在他人生结束时，令人惊讶的，这些豪言全部成真了。</p>
<p>那么，关于死后，乔布斯有什么不切实际的愿望吗？</p>
<p>“我没怎么考虑过遗产问题。我只想在新的一天到来时能睁开眼，和那些伟大的人聚在一起，然后满怀信心地去创造一些使我们和他人所喜爱的事物。”2007年时乔布斯说。此时他的癌症已经深重，但他显然希望死后继续创作。</p>
<p>我想，在某处，他这个愿望一定会被实现。</p>
<p>（本文作者为创新工场资深投资经理，科技博客Apple4.us发起人）</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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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翻译与字体</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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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Wed, 26 Oct 2011 15:22:34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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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胡天翼今天在 Twitter 上说： 这次关于《乔布斯传》的讨论怎么都在讲翻译？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大家对一本书的翻译那么痛心疾首且富有参与精神地讨论，以至于产生了两种幻觉：1. 以前人们读的译本都很好，这次的翻译烂到让人不能相信；2. 这么多年头一次读厚书一定要抓紧机会多叫几声。 我认为这个设问的答案很明显，但不在于上述两点。大家热衷讨论《史蒂夫·乔布斯传》的翻译质量是因为：1. 把翻译当靶子难度最低；2. 这本书的关注度够高。这本书之前，中国并不缺少烂翻译，乔纳森君的「西书识小」系列就是明证。 毫无疑问，如今中国人的平均英文水平高于 1980 年代。每个能读英文──无论多么吃力──的人，都对翻译有自己的见解。这让我想到字体。在铅字排印时代，普通人不会有机会去摸铅字，因此也不会有机会接触字体这门技艺。电脑时代，人人都用文字处理软件。Word 里的字体选单一拉，数十种字体任君选择。每一个会用电脑的人都对字体形成了自己的品味。 因此我们看到，对翻译和字体评头论足的人非常多，因为这最简单，外行人也很容易对这两个领域产生「其实我也懂，没准比你们专业的更懂」的幻觉。 但其实你不懂。知道 Mencius 是孟子而非门修斯，并不一定能说明你一定比那个把 Mencius 翻译成门修斯的粗心翻译水平更高。个别词汇译法的准确度只是翻译艺术中的一环。同样，知道 Hiragino Sans GB 比 STHei 好看，懂得如何开 Arial / Helvetica 的玩笑，并不能证明你就「懂字体」。所谓「专业性」，是指你每天都在认真地做一件事，靠它养活自己，并且做了很久。 关键问题：我们对未来有何期待？我们希望中国未来出版的翻译书的质量变好？还是希望它保持目前的低劣质量，让全体国人直接读英文？我们希望未来中国的设计师有好字体用，还是希望大家永远看着日本的汉字字体流口水？ 答案毋庸置疑。如何做到？要求那些批评翻译的人都去搞翻译是不合理的（「你就会说，有本事自己译一个试试？」），但我们可以试图营建更好的批评氛围。批评者首先应该承认翻译这个工种的专业性，抑制自我表现的欲望，以平和的心态就事论事。我们也应该在平日培养对中文的语感，放弃「反正大家都看得懂英文，有些词就应该直接写英文」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从翻字典式的翻译、插科打诨的翻译、抖机灵的翻译、民粹式的翻译中摆脱出来。我们更应该了解，因为「译事沉疴」而鼓励民众直接读原文，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民众集体对中国的翻译丧失信心，采取犬儒立场，那么中国的翻译界就会陷入跟中国的字体界一样的窘境。 技术人喜欢相信技术能够改变世界，这种信念本身就是犬儒的对立面。请以同样的态度对待翻译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hutianyi.net/">胡天翼</a>今天<a href="https://twitter.com/hutianyi/status/129160663724601344">在 Twitter 上说</a>：</p>
<blockquote><p>这次关于《乔布斯传》的讨论怎么都在讲翻译？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大家对一本书的翻译那么痛心疾首且富有参与精神地讨论，以至于产生了两种幻觉：1. 以前人们读的译本都很好，这次的翻译烂到让人不能相信；2. 这么多年头一次读厚书一定要抓紧机会多叫几声。</p></blockquote>
<p>我认为这个设问的答案很明显，但不在于上述两点。大家热衷讨论《史蒂夫·乔布斯传》的翻译质量是因为：1. 把翻译当靶子难度最低；2. 这本书的关注度够高。这本书之前，中国并不缺少烂翻译，乔纳森君的「西书识小」系列就是明证。</p>
<p>毫无疑问，如今中国人的平均英文水平高于 1980 年代。每个能读英文──无论多么吃力──的人，都对翻译有自己的见解。这让我想到字体。在铅字排印时代，普通人不会有机会去摸铅字，因此也不会有机会接触字体这门技艺。电脑时代，人人都用文字处理软件。Word 里的字体选单一拉，数十种字体任君选择。每一个会用电脑的人都对字体形成了自己的品味。</p>
<p>因此我们看到，对翻译和字体评头论足的人非常多，因为这最简单，外行人也很容易对这两个领域产生「其实我也懂，没准比你们专业的更懂」的幻觉。</p>
<p>但其实你不懂。知道 Mencius 是孟子而非门修斯，并不一定能说明你一定比那个把 Mencius 翻译成门修斯的粗心翻译水平更高。个别词汇译法的准确度只是翻译艺术中的一环。同样，知道 Hiragino Sans GB 比 STHei 好看，懂得如何开 Arial / Helvetica 的玩笑，并不能证明你就「懂字体」。所谓「专业性」，是指你每天都在认真地做一件事，靠它养活自己，并且做了很久。</p>
<p>关键问题：我们对未来有何期待？我们希望中国未来出版的翻译书的质量变好？还是希望它保持目前的低劣质量，让全体国人直接读英文？我们希望未来中国的设计师有好字体用，还是希望大家永远看着日本的汉字字体流口水？</p>
<p>答案毋庸置疑。如何做到？要求那些批评翻译的人都去搞翻译是不合理的（「你就会说，有本事自己译一个试试？」），但我们可以试图营建更好的批评氛围。批评者首先应该承认翻译这个工种的专业性，抑制自我表现的欲望，以平和的心态就事论事。我们也应该在平日培养对中文的语感，放弃「反正大家都看得懂英文，有些词就应该直接写英文」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从翻字典式的翻译、插科打诨的翻译、抖机灵的翻译、民粹式的翻译中摆脱出来。我们更应该了解，因为「译事沉疴」而鼓励民众直接读原文，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民众集体对中国的翻译丧失信心，采取犬儒立场，那么中国的翻译界就会陷入跟中国的字体界一样的窘境。</p>
<p>技术人喜欢相信技术能够改变世界，这种信念本身就是犬儒的对立面。请以同样的态度对待翻译吧。</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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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跟《史蒂夫·乔布斯传》相关的几首你可能没听过的歌</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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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0/a-couple-of-songs-related-to-isaacson-jobs-bio.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5 Oct 2011 04:49:42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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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在中国，喜欢美国 1960 年代摇滚乐 / 嘻皮文化的人和喜欢研究电脑史的人交集较少。电脑在中国一直被放在「科技发展」的语境里论述，近年又多了个「创业」语境。但美国电脑先锋人物们的精神养料直接来自 1960 年代的反文化运动──反战、花童、迷幻药、打炮不打仗（Make love, not war）。 乔布斯也不例外。 Walter Isaacson 的《史蒂夫·乔布斯传》一书里有不少副标题用的是歌词或歌名，书中对很多 1960、1970 年代的流行音乐也有指涉。这些当年的经典名曲很多已经不为今人所知。这里抽出几首，权当阅读时的参考。 Simon &#038; Garfunkel: Still crazy after all these years 这是书中第二十八章的副标题。在美剧《Curb Your Enthusiasm》的一集里，Larry David 也写过一个以 Paul Simon 演唱会为主线的故事，最后就是以这首落寞的情歌结束。 Jefferson Airplane: White Rabbit 书中第五章提到了 John Markoff 研究早期电脑史和反文化运动之间的关系的著作《睡鼠说过什么》（What the Dormouse Said），这个书名来自美国 1960 年代著名迷幻摇滚乐队 Jefferson Airplane 的《White Rabbit》中的歌词。歌词的意象取自《爱丽丝漫游仙境》，睡鼠和白兔都是书中角色。也推荐大家看这个现场视频，留意背景的迷幻动画。 Bob Dylan: Like a Rolling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中国，喜欢美国 1960 年代摇滚乐 / 嘻皮文化的人和喜欢研究电脑史的人交集较少。电脑在中国一直被放在「科技发展」的语境里论述，近年又多了个「创业」语境。但美国电脑先锋人物们的精神养料直接来自 1960 年代的反文化运动──反战、花童、迷幻药、打炮不打仗（Make love, not war）。</p>
<p>乔布斯也不例外。</p>
<p>Walter Isaacson  的《史蒂夫·乔布斯传》一书里有不少副标题用的是歌词或歌名，书中对很多 1960、1970 年代的流行音乐也有指涉。这些当年的经典名曲很多已经不为今人所知。这里抽出几首，权当阅读时的参考。</p>
<p>Simon &#038; Garfunkel: <em><a href="http://www.google.cn/music/album?id=Ba6d9f9bf7e893f67">Still crazy after all these years</a></em></p>
<p>这是书中第二十八章的副标题。在美剧《Curb Your Enthusiasm》的一集里，Larry David 也写过一个以 Paul Simon 演唱会为主线的故事，最后就是以这首落寞的情歌结束。</p>
<p>Jefferson Airplane: <em><a href="http://www.google.cn/music/artist?id=A18015c2f0b39bd22">White Rabbit</a></em></p>
<p>书中第五章提到了 John Markoff 研究早期电脑史和反文化运动之间的关系的著作《睡鼠说过什么》（<em><a href="http://www.amazon.com/What-Dormouse-Said-Counterculture-ebook/dp/B000OCXFYM/ref=tmm_kin_title_0/182-0484154-4914651?ie=UTF8&#038;m=A6U6H3H6WHQPH">What the Dormouse Said</a></em>），这个书名来自美国 1960 年代著名迷幻摇滚乐队 Jefferson Airplane 的《White Rabbit》中的歌词。歌词的意象取自《爱丽丝漫游仙境》，睡鼠和白兔都是书中角色。也推荐大家看<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WANNqr-vcx0">这个现场视频</a>，留意背景的迷幻动画。</p>
<p><a href="http://www.google.cn/music/album?id=B2053f02bc191407e">Bob Dylan: <em>Like a Rolling Stone</em>, <em>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8217;</em>, <em>Mr Tambourine Man</em></a></p>
<p>这些不用说了，听过的人比较多。</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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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John Gruber 悼乔布斯</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0/john-gruber-universe-dented-grass-underfoot.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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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un, 09 Oct 2011 04:41:50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21</guid>
		<description><![CDATA[本文原载 Daring Fireball，发表于 2011 年 10 月 6 日，作者：John Gruber。 四个月前的 WWDC 主题讲演结束后，我近距离见到了乔布斯。 他显得很老。那种老无法用年龄衡量，是一种不可想象的老。用疲劳一词形容并不确切，应该说是过劳。他是病人，但用生病形容也不对，或许「古老」才是恰当的形容词。 眼睛除外。他的眼神年轻、明亮，依旧如兵器般锐利。身上的羊毛衫穿旧了，牛仔裤脚磨出了毛边。 但最吸引我的是他脚上那双著名的灰色 New Balance 993。也是旧，但另有一点特别：鞋跟上沾了青绿色的草渍，似乎还新鲜。 这些草渍让我想到许多问题。哪来的？什么时候沾上的？草渍看上去还很新，最多两三天的样子。众所周知，准备苹果主题讲演的过程极其紧张。但这些草渍说明它显然还没有紧张到要耗费乔布斯一整天的时间。莫斯科尼西厅内无草地。 * * * 我在脑中盘算：显然他不只这一双 New Balance。他把整个厂买下来都没问题。为什么要在一场万众期待和瞩目的公众讲演上穿这双沾有草渍的鞋？我的猜测如下：他没留意到草渍，他不在乎。乔布斯的天才之一在于知道该在乎什么，知道如何保持专注，知道该把时间和注意力放在什么上面。球鞋上的草渍，算了吧。 昨晚深夜，他去世的消息传出后的几个小时里，我又想到了今年六月看到的鞋跟上的草渍。我终于明白它为什么吸引了我的注意。那双沾了草渍的鞋揭示了他如何善用有限的时间。我想象着这样的画面：人生最后一次主题讲演开始前，史蒂夫抽空进行了一次平和而漫长的散步。那是一处因无人涉足而长满青草的优美所在。他与太太家人手牵着手，阳光洒在他们背上。他们面带笑容，心怀爱恋，静静面对前方的命运。（翻译：李如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本文<a href="http://daringfireball.net/2011/10/universe_dented_grass_underfoot">原载 Daring Fireball</a>，发表于 2011 年 10 月 6 日，作者：John Gruber。</u></p>
<p>四个月前的 WWDC 主题讲演结束后，我近距离见到了乔布斯。</p>
<p>他显得很老。那种老无法用年龄衡量，是一种不可想象的老。用疲劳一词形容并不确切，应该说是过劳。他是病人，但用生病形容也不对，或许「古老」才是恰当的形容词。</p>
<p>眼睛除外。他的眼神年轻、明亮，依旧如兵器般锐利。身上的羊毛衫穿旧了，牛仔裤脚磨出了毛边。</p>
<p>但最吸引我的是他脚上那双著名的灰色 New Balance 993。也是旧，但另有一点特别：鞋跟上沾了青绿色的草渍，似乎还新鲜。</p>
<p>这些草渍让我想到许多问题。哪来的？什么时候沾上的？草渍看上去还很新，最多两三天的样子。众所周知，准备苹果主题讲演的过程极其紧张。但这些草渍说明它显然还没有紧张到要耗费乔布斯一整天的时间。莫斯科尼西厅内无草地。</p>
<p>* * *</p>
<p>我在脑中盘算：显然他不只这一双 New Balance。他把整个厂买下来都没问题。为什么要在一场万众期待和瞩目的公众讲演上穿这双沾有草渍的鞋？我的猜测如下：他没留意到草渍，他不在乎。乔布斯的天才之一在于知道该在乎什么，知道如何保持专注，知道该把时间和注意力放在什么上面。球鞋上的草渍，算了吧。</p>
<p>昨晚深夜，他去世的消息传出后的几个小时里，我又想到了今年六月看到的鞋跟上的草渍。我终于明白它为什么吸引了我的注意。那双沾了草渍的鞋揭示了他如何善用有限的时间。我想象着这样的画面：人生最后一次主题讲演开始前，史蒂夫抽空进行了一次平和而漫长的散步。那是一处因无人涉足而长满青草的优美所在。他与太太家人手牵着手，阳光洒在他们背上。他们面带笑容，心怀爱恋，静静面对前方的命运。<em>（翻译：李如一）</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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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晚安，史蒂夫</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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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Sat, 08 Oct 2011 18:01:48 +0000</pubDate>
		<dc:creator>michael</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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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乔布斯去世的消息传来时，我刚刚睡醒。那几天，我正在为法满撰写一篇已经拖欠了五年的有关乔布斯的稿子，微不足道的雄心迫使着我把心中关于乔布斯的百千段落重新梳理，希望得出一些新的且不至于陷入误读的结论。我仔细整理了乔布斯的方法论、他的成长阶梯、有关他的盲区……以至于在短信里看到乔布斯去世的消息，我并没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我只是觉得自己能很清晰的看到一个青年时代的乔布斯：长且浓密的黑发、宽大的双颊、猫一样翘着嘴角的狡黠的笑。 “他还那么活生生的，怎么就死了？” 虽然我们这代人见证过的只是中年乔布斯：从中年发福、到发迹斑驳、到逐渐瘦削、再到晚年的枯槁嶙峋。但不知为什么，读乔布斯的资料越多，我脑海中经常出现的乔布斯反而变得年轻：火般炽热、明月般俊朗。这世界上的几十亿人都会随着年龄增长变得保守、畏惧困难、丧失热情和信念，但乔布斯从未加入这一行列。直到其晚年，《时代》杂志为其拍摄的封面照片，他那双眼睛仍比我见过的绝大多数年轻人更清亮。 之后的两天里，我实在没什么可说，我唯一能做的只是用电脑和手机不停刷新 Techmeme，看人们撰写的每一篇纪念文章。从中，我受益良多。 多年前，我读媒体大亨 Barry Diller 的传记，写他在好莱坞经纪公司做报童时，把公司内关于猫王的全部档案读个通透，说这个人教会了他全部的人生道理。当时我就想，谁是我的猫王？非常荣幸，从 2003 年到 2011 年，乔布斯浓烈炫目的演出教会了我想学的一切。 他教会我要以一种疯狂的热情投入生活。 他教会我美是一股人类最不可抗拒的力量。 他教会我永远只看向前方。 最重要的，他教会我要努力成为一名创造者。 最终，在乔布斯去世当天，我做了一个对我个人意义重大、属于两年之后的决定。这是乔布斯送给我的最后的礼物。 现在，我终于可以和他说再见了。晚安，史蒂夫。]]></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乔布斯去世的消息传来时，我刚刚睡醒。那几天，我正在为法满撰写一篇已经拖欠了五年的有关乔布斯的稿子，微不足道的雄心迫使着我把心中关于乔布斯的百千段落重新梳理，希望得出一些新的且不至于陷入误读的结论。我仔细整理了乔布斯的方法论、他的成长阶梯、有关他的盲区……以至于在短信里看到乔布斯去世的消息，我并没有任何情绪上的波动，我只是觉得自己能很清晰的看到一个青年时代的乔布斯：长且浓密的黑发、宽大的双颊、猫一样翘着嘴角的狡黠的笑。</p>
<p>“他还那么活生生的，怎么就死了？”</p>
<p>虽然我们这代人见证过的只是中年乔布斯：从中年发福、到发迹斑驳、到逐渐瘦削、再到晚年的枯槁嶙峋。但不知为什么，读乔布斯的资料越多，我脑海中经常出现的乔布斯反而变得年轻：火般炽热、明月般俊朗。这世界上的几十亿人都会随着年龄增长变得保守、畏惧困难、丧失热情和信念，但乔布斯从未加入这一行列。直到其晚年，《时代》杂志为其拍摄的封面照片，他那双眼睛仍比我见过的绝大多数年轻人更清亮。</p>
<p>之后的两天里，我实在没什么可说，我唯一能做的只是用电脑和手机不停刷新 Techmeme，看人们撰写的每一篇纪念文章。从中，我受益良多。</p>
<p>多年前，我读媒体大亨 Barry Diller 的传记，写他在好莱坞经纪公司做报童时，把公司内关于猫王的全部档案读个通透，说这个人教会了他全部的人生道理。当时我就想，谁是我的猫王？非常荣幸，从 2003 年到 2011 年，乔布斯浓烈炫目的演出教会了我想学的一切。</p>
<p>他教会我要以一种疯狂的热情投入生活。</p>
<p>他教会我美是一股人类最不可抗拒的力量。</p>
<p>他教会我永远只看向前方。</p>
<p>最重要的，他教会我要努力成为一名创造者。</p>
<p>最终，在乔布斯去世当天，我做了一个对我个人意义重大、属于两年之后的决定。这是乔布斯送给我的最后的礼物。</p>
<p>现在，我终于可以和他说再见了。晚安，史蒂夫。</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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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The Crazy Ones: 古尔德与乔布斯</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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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6 Oct 2011 17:04:22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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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中学和大学时期，我的偶像是加拿大钢琴家格兰·古尔德（Glenn Gould）。他无视大多数钢琴家和听众至爱的十九世纪浪漫派作品，认为莫扎特死的不是太早而是太晚；他讨厌现场演出，但 1950 年代没几个人弹巴赫的时候就敢公开弹《郭德堡变奏曲》或是勋伯格的作品，还因此一举成名，成名后又以二十出头的年纪马上录了其他钢琴家到晚年才敢碰的贝多芬最后三首奏鸣曲。最无敌的是，他能把莫扎特 K331 第一乐章几个变奏的速度安排完全翻个底朝天，还让你感觉很有逻辑。 当时我不知道有公司把「Think different」当成口号，但古尔德是彻头彻尾 think different 的人。 后来音乐界渐渐变得无聊，我的兴趣转向了电脑和技术。再次让我产生「推翻一切又顺理成章」感觉的事件，就是 2007 年第一代 iPhone 的发布会。 Think 和 different，两个简单的英文词，人人会念，但乔布斯彻头彻尾地做到了。正如钢琴家们都喜欢说「我不会用相同的方式重复弹一首曲子」，但真正做到的，只有古尔德和 Ivo Pogorelich 等极少数人。 那场发布会可谈的太多，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乔布斯一句貌似无足轻重的话： ‘I could play with this for a long time.’ 众笑。 这是他在反复展示 iPhone 上的 iPod 音乐播放软件的滚动功能后，带着难以掩饰的得意说出的。四年前，用手指在触屏上随便滑动一下，那流畅的滚屏动画都能引来台下见多识广的记者和开发者们一片惊呼。 他真心喜欢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溢于言表。 在今天这已足够。 J.S. Bach: Goldberg Variations, Aria Da Capo。演奏：Glenn Gould（1981 年版）： http://d.pr/sQs9 一路走好。]]></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中学和大学时期，我的偶像是加拿大钢琴家格兰·古尔德（Glenn Gould）。他无视大多数钢琴家和听众至爱的十九世纪浪漫派作品，认为莫扎特死的不是太早而是太晚；他讨厌现场演出，但 1950 年代没几个人弹巴赫的时候就敢公开弹《郭德堡变奏曲》或是勋伯格的作品，还因此一举成名，成名后又以二十出头的年纪马上录了其他钢琴家到晚年才敢碰的贝多芬最后三首奏鸣曲。最无敌的是，他能把莫扎特 K331 第一乐章几个变奏的速度安排完全<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i8dSdoGQKXE">翻个底朝天</a>，还让你感觉很有逻辑。</p>
<p>当时我不知道有公司把「Think different」当成口号，但古尔德是彻头彻尾 think different 的人。</p>
<p>后来音乐界渐渐变得无聊，我的兴趣转向了电脑和技术。再次让我产生「推翻一切又顺理成章」感觉的事件，就是 2007 年第一代 iPhone 的发布会。</p>
<p>Think 和 different，两个简单的英文词，人人会念，但乔布斯彻头彻尾地做到了。正如钢琴家们都喜欢说「我不会用相同的方式重复弹一首曲子」，但真正做到的，只有古尔德和 Ivo Pogorelich 等极少数人。</p>
<p>那场发布会可谈的太多，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乔布斯一句貌似无足轻重的话：</p>
<p>‘I could play with this for a long time.’</p>
<p>众笑。</p>
<p>这是他在反复展示 iPhone 上的 iPod 音乐播放软件的滚动功能后，带着难以掩饰的得意说出的。四年前，用手指在触屏上随便滑动一下，那流畅的滚屏动画都能引来台下见多识广的记者和开发者们一片惊呼。</p>
<p>他真心喜欢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溢于言表。</p>
<p>在今天这已足够。</p>
<p>J.S. Bach: <em>Goldberg Variations, Aria Da Capo</em>。演奏：Glenn Gould（1981 年版）：</p>
<p><a href="http://d.pr/sQs9">http://d.pr/sQs9</a></p>
<p>一路走好。</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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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我认识的乔布斯</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0/the-steve-jobs-i-knew.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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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Thu, 06 Oct 2011 16:29:00 +0000</pubDate>
		<dc:creator>Mu</dc:creator>
				<category><![CDATA[Job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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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本文是华尔街日报的「莫博士」于乔布斯去世后撰写的纪念文章。后者曾多次在苹果产品发布会上引用莫的评论，也曾多次接受其采访。谨以此译文纪念远去的乔布斯。 文/Walt Mossberg   图/Wired.com 原文链接 在他八月辞去苹果 CEO 一职以后，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天才，一个影响了好几个产业数十亿人的话已经被写过很多遍了。他是与爱迪生或福特相当的历史性人物，这样的人能成为其他产业领导者们的楷模。 他做了一个 CEO 应该做的事：录用并激励优秀人才；着眼于长远而非某个季度的短期股指；敢赌敢输。他坚持产品的高品质，坚持做产品是为了最终用户而非像公司后勤部门经理或电信运营商这样的中间人。而且他是个天才推销员，名副其实的天才推销员。 正如他爱说的那样，他活在技术与艺术的交叉点上。 但不用我说，史蒂夫·乔布斯有着更为人性的一面。而作为他执掌苹果这 14 年中常与他交流的一个人，我有幸见识了其中的一部分。作为一个写产品评论的人，我不像新闻记者那样目标明确的要报道商业信息。可能正因此他会在对我说一些未曾与他人提起的事情时稍感心安。 如今尽管斯人已去，我也会恪守这些对话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不过我愿罗列若干小事以纪念我认识的乔布斯。 打电话 我不认识苹果早期的史蒂夫。那时我还不写技术话题。我只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场合见过他一次。然而在他 97 年回到苹果后的几天之内，他开始往我家打电话 —— 而且是周日晚上，一连好几周。作为一名老记者，我明白其中多少有点讨好之意，这是要把我等可图之人拉进统一战线。我曾推荐过他们的产品，后来又劝告读者远离它们。 不过电话一事最后演变成了一个马拉松：每次一个半小时、话题天南海北且为私下交流。它向我展示了此人所涉猎的范围之广令人惊讶。刚才或许他正大谈数字化革命，现在却转为为何苹果当前的产品十分糟糕，直至某个拐角某条曲线或图标有多难看。 来了两次电话之后，我老婆对他打搅他人周末一事不胜其烦。我倒不以为意。 后来他有时会来电抱怨我写的评论（或其中某一段）—— 其实我内心是十分乐意向不了解技术的普通消费者推荐大部分苹果产品的，他们也是我专栏的主要读者。（或许因为这群人也是他的目标客户之故）我拿起电话便知他会发牢骚，因为他的开场白总是「喂，沃特，我不是来给今天的专栏挑刺的，不过我有几句话想说可以吗？」他说完后我通常不会买账，不过那也无甚大碍。 产品展示 有时（不是每次），他会在重大产品公之于世之前邀我去提前开开眼。我不知他是否也曾邀请过别的记者，我总之会和他以及若干助手在一个宽大的董事会议室见面。即使这场演示完全是私下进行的，他也执意要在揭示新产品前将其盖上，再由他像个地道的表演家一般揭去幕布。这时，他的眼里闪烁着光芒，声音透着激动。然后我们便会坐下长谈。谈现在，谈将来，谈产业中各家的三长两短。 我仍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 iPod 的那一天。我无法相信一个卖电脑的公司会插手音乐播放器的市场。但他避开细节解释道，在他眼中苹果是个数字产品公司，不是电脑公司。后来像这样我又见到了 iPhone、iTunes 音乐商店和 iPad 。去看 iPad 时他已因病无法再去办公室了，他叫我去了他家。 演示文稿 就我所知，史蒂夫·乔布斯唯一经常出席且不加控制的技术类会议是我们主办的 D: All Things Digital 大会。这里他会常年在台上接受自由访谈。不过有一条我们的规矩让他颇感不适：我们不允许使用演示文稿。而那正是他讲演时经常使用的辅助工具。 有一年在离他上台还剩一个钟头时，有人提示我说他在后台准备大量的演示文稿，而我已在一周前将所有规定告知了他。我让他身边的两名高级助理告诉他一会儿不能使用演示文稿，但两人却都说无法劝阻，只有我自己去。于是，我来到后台告诉他别忙了。乔布斯易怒是众所周知的，他这时完全可能大发雷霆并扬长而去。他也的确试图与我争论，然而当我坚持己见时，他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OK.」就这样，他两手空空上台做了节目。和以往一样，是观众最喜爱的嘉宾。 炼狱中的冰水 在 D5 大会上，史蒂夫和他的老对头比尔·盖茨出人意料地同意接受一场史无前例的同台采访。但事情差点就泡了汤。 当天早些时候，在盖茨来之前我曾在台上单独采访了乔布斯。我问他成千上万的 Windows 电脑上都装有苹果的 iTunes ，那作为一名 Windows 的主要软件开发商苹果作何感想。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本文是华尔街日报的「莫博士」于乔布斯去世后撰写的纪念文章。后者曾多次在苹果产品发布会上引用莫的评论，也曾多次接受其采访。谨以此译文纪念远去的乔布斯。</u></p>
<p>文/Walt Mossberg   图/Wired.com</p>
<p><a href="http://allthingsd.com/20111005/the-steve-jobs-i-knew/">原文链接</a></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a rel="attachment wp-att-6798" href="http://apple4.us/2011/10/the-steve-jobs-i-knew.html/stevejobs-2"><img class="aligncenter size-full wp-image-6798" title="stevejobs" src="http://apple4.us/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11/10/stevejobs1.jpg" alt="" width="459" height="280" /></a></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
<p>在他八月辞去苹果 CEO 一职以后，说史蒂夫·乔布斯是个天才，一个影响了好几个产业数十亿人的话已经被写过很多遍了。他是与爱迪生或福特相当的历史性人物，这样的人能成为其他产业领导者们的楷模。</p>
<p>他做了一个 CEO 应该做的事：录用并激励优秀人才；着眼于长远而非某个季度的短期股指；敢赌敢输。他坚持产品的高品质，坚持做产品是为了最终用户而非像公司后勤部门经理或电信运营商这样的中间人。而且他是个天才推销员，名副其实的天才推销员。</p>
<p>正如他爱说的那样，他活在技术与艺术的交叉点上。</p>
<p>但不用我说，史蒂夫·乔布斯有着更为人性的一面。而作为他执掌苹果这 14 年中常与他交流的一个人，我有幸见识了其中的一部分。作为一个写产品评论的人，我不像新闻记者那样目标明确的要报道商业信息。可能正因此他会在对我说一些未曾与他人提起的事情时稍感心安。</p>
<p>如今尽管斯人已去，我也会恪守这些对话中涉及到的个人隐私。不过我愿罗列若干小事以纪念我认识的乔布斯。</p>
<p><strong>打电话</strong></p>
<p>我不认识苹果早期的史蒂夫。那时我还不写技术话题。我只在一个无关紧要的场合见过他一次。然而在他 97 年回到苹果后的几天之内，他开始往我家打电话 —— 而且是周日晚上，一连好几周。作为一名老记者，我明白其中多少有点讨好之意，这是要把我等可图之人拉进统一战线。我曾推荐过他们的产品，后来又劝告读者远离它们。</p>
<p>不过电话一事最后演变成了一个马拉松：每次一个半小时、话题天南海北且为私下交流。它向我展示了此人所涉猎的范围之广令人惊讶。刚才或许他正大谈数字化革命，现在却转为为何苹果当前的产品十分糟糕，直至某个拐角某条曲线或图标有多难看。</p>
<p>来了两次电话之后，我老婆对他打搅他人周末一事不胜其烦。我倒不以为意。</p>
<p>后来他有时会来电抱怨我写的评论（或其中某一段）—— 其实我内心是十分乐意向不了解技术的普通消费者推荐大部分苹果产品的，他们也是我专栏的主要读者。（或许因为这群人也是他的目标客户之故）我拿起电话便知他会发牢骚，因为他的开场白总是「喂，沃特，我不是来给今天的专栏挑刺的，不过我有几句话想说可以吗？」他说完后我通常不会买账，不过那也无甚大碍。</p>
<p><strong>产品展示</strong></p>
<p>有时（不是每次），他会在重大产品公之于世之前邀我去提前开开眼。我不知他是否也曾邀请过别的记者，我总之会和他以及若干助手在一个宽大的董事会议室见面。即使这场演示完全是私下进行的，他也执意要在揭示新产品前将其盖上，再由他像个地道的表演家一般揭去幕布。这时，他的眼里闪烁着光芒，声音透着激动。然后我们便会坐下长谈。谈现在，谈将来，谈产业中各家的三长两短。</p>
<p>我仍记得自己第一次看到 iPod 的那一天。我无法相信一个卖电脑的公司会插手音乐播放器的市场。但他避开细节解释道，在他眼中苹果是个数字产品公司，不是电脑公司。后来像这样我又见到了 iPhone、iTunes 音乐商店和 iPad 。去看 iPad 时他已因病无法再去办公室了，他叫我去了他家。</p>
<p><strong>演示文稿</strong></p>
<p>就我所知，史蒂夫·乔布斯唯一经常出席且不加控制的技术类会议是我们主办的 D: All Things Digital 大会。这里他会常年在台上接受自由访谈。不过有一条我们的规矩让他颇感不适：我们不允许使用演示文稿。而那正是他讲演时经常使用的辅助工具。</p>
<p>有一年在离他上台还剩一个钟头时，有人提示我说他在后台准备大量的演示文稿，而我已在一周前将所有规定告知了他。我让他身边的两名高级助理告诉他一会儿不能使用演示文稿，但两人却都说无法劝阻，只有我自己去。于是，我来到后台告诉他别忙了。乔布斯易怒是众所周知的，他这时完全可能大发雷霆并扬长而去。他也的确试图与我争论，然而当我坚持己见时，他只轻描淡写地说了句「OK.」就这样，他两手空空上台做了节目。和以往一样，是观众最喜爱的嘉宾。</p>
<p><strong>炼狱中的冰水</strong></p>
<p>在 D5 大会上，史蒂夫和他的老对头比尔·盖茨出人意料地同意接受一场史无前例的同台采访。但事情差点就泡了汤。</p>
<p>当天早些时候，在盖茨来之前我曾在台上单独采访了乔布斯。我问他成千上万的 Windows 电脑上都装有苹果的 iTunes ，那作为一名 Windows 的主要软件开发商苹果作何感想。</p>
<p>他当即答道：「就好比递给在炼狱受尽煎熬的某人一杯冰水一般。」后来盖茨来后听到了此言，心里自然十分不爽，因为我和另一位主持人 Kara Swisher 曾向两人保证我们希望这次访谈能一切顺利。</p>
<p>在采访之前会面时，盖茨对乔布斯说「这么说我是地狱使者了？」这时乔布斯不动声色地将身上带的一瓶冷水分给了盖茨。就这样紧张的局面被打破，采访大获成功。最后结束时，现场观众纷纷起立，能看到他们之中的一些人眼含泪光。</p>
<p><strong>乐观主义者</strong></p>
<p>我无法想象在 1997 和 1998 年苹果最黑暗的日子里史蒂夫和他的团队说话的样子。那时整个公司面临深渊，他被迫转向宿敌微软寻求援助。他必然有着糟糕而喜怒无常的一面。我也能想象那时以及后来，这种情绪表现在公司内和与合作伙伴打交道上，这些人讲的故事也非妄言。</p>
<p>但我能诚实地说，在和我的诸多对话中，大部分时候他谈话的基调是对苹果以及整个数字化革命的乐观与深信不疑。甚至当他跟我提起为了让音乐产业同意销售数字音乐时的困难重重，或抱怨竞争对手时也不例外。至少有我在场时，他讲话的中心总是耐心而往长远看。也许这是因为我是一名记者的缘故，但它仍给予我不小的震动。</p>
<p>在我们的对话中有时我会抨击唱片公司或电信商的一些决策，而他会出人意料地坚决反对。他会站在对方的角度来看问题，从而理解数字化对传统行业带来的冲击。</p>
<p>这种乐观精神在苹果第一家实体零售店开张时得到了体现。店址选在首都华盛顿市郊，恰在我家附近。他像新生儿的父亲一般领着媒体记者参观了店内。我当时议论说苹果应该不会开太多商店，并问起苹果对零售业知道多少。</p>
<p>他用一种不可思议的眼神盯着我，然后说会有很多很多商店，公司花了一整年时间研究店内布置，而且在一个秘密地点预先做了演习。我故意刁难他问道，即使公务缠身他可有单独考虑并批准像玻璃透明度或木料颜色这样的小细节。</p>
<p>他肯定地说，那是自然。</p>
<p><strong>散步</strong></p>
<p>在肝移植手术后的修养期，史蒂夫邀请我去位于加利福尼亚 Palo Alto 市的家里闲聊之前因病错过的新闻。闲聊最后变成了三小时的访问，其间他还不顾我对他身体的担忧而坚持去附近的公园走走。</p>
<p>他解释说自己每天都散步，每天都计划能走到更远的地方。而今天，按计划轮到了附近这座公园。我们正走着，他突然停下来，脸色很难看。我恳求他往回走因为自己对急救措施一无所知。我甚至能想象出报纸上的新闻标题：「记者束手无策 乔爷猝死街头」</p>
<p>他边笑边摇头，稍事休息之后继续向公园进发。我们在一个长椅上坐下，谈起了生命家庭以及各自的病情（几年前我曾心脏病发作）。他教育我应当珍惜健康的身体，然后我们起身返程。</p>
<p>史蒂夫·乔布斯那天并未猝死街头，否则我会一生难安。而如今他真的走了，且年纪尚轻，实为世界的损失。（译/Mu）</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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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续篇（东野圭吾盗版 app 已下架，但……）</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9/how-to-fight-pirateebookapps-worse-is-better.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9/how-to-fight-pirateebookapps-worse-is-better.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4 Sep 2011 04:39:40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778</guid>
		<description><![CDATA[八月二十四日，拙文《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发出后，有人将它转给了新经典、译林等出版过东野圭吾作品的出版机构。或许他们已经按照文中的方法向苹果举报，因为之前 App Store 上的盗版东野圭吾 app 已经下架。 不过，九月六日又有一套新的盗版东野圭吾全集在 App Store 上架，这是一个同时支持 iPhone 与 iPad 的电子书软件，只要在 App Store 里搜索「东野圭吾」即可看到。 我希望熟悉版权和互联网的法律专业人士能提出更好的办法来避免这种重复性的猫抓老鼠游戏。不过在此之前，由著作权方向 AppStoreNotices@apple.com 发电邮举报仍然是最好的选择；举报的成本小于盗版 app 开发者让 app 上线的成本。不断地举报盗版 app 并不是一种优雅的解决方案，但它是切实可行并且有效的解决方案。 Worse is better.]]></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八月二十四日，拙文《<a href="http://apple4.us/2011/08/how-to-kill-pirate-ebooks-on-app-store.html">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a>》发出后，有人将它转给了新经典、译林等出版过东野圭吾作品的出版机构。或许他们已经按照文中的方法向苹果举报，因为之前 App Store 上的盗版东野圭吾 app 已经下架。</p>
<p>不过，九月六日又有一套新的盗版东野圭吾全集在 App Store 上架，这是一个同时支持 iPhone 与 iPad 的电子书软件，只要在 App Store 里搜索「东野圭吾」即可看到。</p>
<p>我希望熟悉版权和互联网的法律专业人士能提出更好的办法来避免这种重复性的猫抓老鼠游戏。不过在此之前，由著作权方向 AppStoreNotices@apple.com 发电邮举报仍然是最好的选择；举报的成本小于盗版 app 开发者让 app 上线的成本。不断地举报盗版 app 并不是一种优雅的解决方案，但它是切实可行并且有效的解决方案。</p>
<p>Worse is bette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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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乔布斯辞职信中译</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9/steve-jobs-resignation-letter-chinese-translated-by-lawrence-li.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9/steve-jobs-resignation-letter-chinese-translated-by-lawrence-li.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1 Sep 2011 10:16:44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764</guid>
		<description><![CDATA[看到飞猪说： 「Unfortunately, that day has come.」的翻译很重要。新浪：「不幸的是，这一天到来了。」网易：「不幸的是，这一天真的来了。」腾讯：「非常不幸的是，这一天已经来临。」搜狐：「不幸，这一天终于到来。」（以上按照翻译质量由高到低排序。） 我也觉得这问题有点意思，所以试着译了乔布斯的这封辞职信。  致苹果董事会与苹果社群： 我总是说，假如某天自己无法继续履行苹果 CEO 的义务、无法满足大家对这一职位的期待，我会第一个告诉你们。很遗憾，这一天到了。 我在此请辞苹果 CEO 一职。若得董事会认可，我愿改任董事会主席暨董事会成员，并继续以员工身份服务于苹果。 关于继任者的人选，我强烈建议董事会执行原定继任计划，任命 Tim Cook 为苹果 CEO。 苹果有着光明的未来，无数创新尚在前方，对此，我深信不疑。我期待以新的角色迎接它的成功，并为之做出贡献。 我在苹果结识了多位人生挚友，多年来有幸与他们一起工作，为此，我心存感激。 史蒂夫 附原版： Letter from Steve Jobs To the Appl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Apple Community: I have always said if there ever came a day when I could no longer meet my duties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看到<a href="http://weibo.com/1639529981/xl5jLbhc4">飞猪说</a>：</p>
<blockquote><p>「Unfortunately, that day has come.」的翻译很重要。新浪：「不幸的是，这一天到来了。」网易：「不幸的是，这一天真的来了。」腾讯：「非常不幸的是，这一天已经来临。」搜狐：「不幸，这一天终于到来。」（以上按照翻译质量由高到低排序。）</p></blockquote>
<p>我也觉得这问题有点意思，所以试着译了<a href="http://www.apple.com/pr/library/2011/08/24Letter-from-Steve-Jobs.html">乔布斯的这封辞职信</a>。 </p>
<p>致苹果董事会与苹果社群：</p>
<p>我总是说，假如某天自己无法继续履行苹果 CEO 的义务、无法满足大家对这一职位的期待，我会第一个告诉你们。很遗憾，这一天到了。</p>
<p>我在此请辞苹果 CEO 一职。若得董事会认可，我愿改任董事会主席暨董事会成员，并继续以员工身份服务于苹果。</p>
<p>关于继任者的人选，我强烈建议董事会执行原定继任计划，任命 Tim Cook 为苹果 CEO。</p>
<p>苹果有着光明的未来，无数创新尚在前方，对此，我深信不疑。我期待以新的角色迎接它的成功，并为之做出贡献。</p>
<p>我在苹果结识了多位人生挚友，多年来有幸与他们一起工作，为此，我心存感激。</p>
<p>史蒂夫</p>
<p><strong>附原版：</strong></p>
<p>Letter from Steve Jobs<br />
To the Appl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Apple Community:</p>
<p>I have always said if there ever came a day when I could no longer meet my duties and expectations as Apple’s CEO, I would be the first to let you know. Unfortunately, that day has come.</p>
<p>I hereby resign as CEO of Apple. I would like to serve, if the Board sees fit, as Chairman of the Board, director and Apple employee.</p>
<p>As far as my successor goes, I strongly recommend that we execute our succession plan and name Tim Cook as CEO of Apple.</p>
<p>I believe Apple’s brightest and most innovative days are ahead of it. And I look forward to watching and contributing to its success in a new role. </p>
<p>I have made some of the best friends of my life at Apple, and I thank you all for the many years of being able to work alongside you.</p>
<p>Steve </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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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8/how-to-kill-pirate-ebooks-on-app-stor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8/how-to-kill-pirate-ebooks-on-app-stor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4 Aug 2011 01:08:21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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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我们已经知道中国有很多作家、出版人对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 app 忍无可忍，并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今天又传出了日本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由于 App Store 盗版猖獗，决定未来不再将自己的作品的简体和繁体版权授出的新闻。 App Store 上的盗版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而且方法很简单： 发信至 AppStoreNotices@apple.com，举报某 app 盗版，给出 iTunes 链接。如果您自己就是版权所有人（例如是你自己的书被盗版了，或者你是版权代理机构或出版社，你旗下的书被盗版了），可以顺便出示授权合同的扫描档文件（商业机密部分用图像编辑软件抹去即可）。 苹果收到此信后，会联系盗版 app 的开发者，要求该开发者与版权所有人联系并调解，之后双方将调解结果告知苹果，苹果做出相应的动作：若确实侵权，app 会被下架。若开发者不理会侵权举报，该 app 亦会被下架。 换言之，苹果假定往 App Store 提交软件的都是尊重知识产权的好人。这一假定对于大陆的很多开发者来说显然不成立。但是，以上方法是切实可行的，因为我用过，并成功让六本盗版书下架了。 如果东野圭吾在大陆的出版方（新经典？）看到了这篇文章，我希望你们用上述方法试一下。普通读者也可以照此法向苹果投诉，苹果不会置之不理。 日本出版社对于中文的数字版权授权一向非常谨慎。如果你希望有朝一日在手持设备上读到日本推理小说、纯文学、绘本……请考虑我的建议，行动起来。 *** 本文发出后，有读者问能否提供举报信的模版，便于不谙洋文者使用。这里就是。 To: AppStoreNotices@apple.com From: 你的电邮地址 Subject: App Store eBook piracy Dear sir: It has come to our attention that the following app(s) on the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们已经知道中国有很多作家、出版人对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 app 忍无可忍，并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今天又传出了日本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由于 App Store 盗版猖獗，决定未来不再将自己的作品的简体和繁体版权授出的<a href="http://kinbricksnow.com/archives/51736487.html">新闻</a>。</p>
<p>App Store 上的盗版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而且方法很简单：</p>
<ol>
<li>发信至 AppStoreNotices@apple.com，举报某 app 盗版，给出 iTunes 链接。如果您自己就是版权所有人（例如是你自己的书被盗版了，或者你是版权代理机构或出版社，你旗下的书被盗版了），可以顺便出示授权合同的扫描档文件（商业机密部分用图像编辑软件抹去即可）。</li>
<li>苹果收到此信后，会联系盗版 app 的开发者，要求该开发者与版权所有人联系并调解，之后双方将调解结果告知苹果，苹果做出相应的动作：若确实侵权，app 会被下架。若开发者不理会侵权举报，该 app 亦会被下架。</li>
</ol>
<p>换言之，苹果假定往 App Store 提交软件的都是尊重知识产权的好人。这一假定对于大陆的很多开发者来说显然不成立。但是，<strong>以上方法是切实可行的，因为我用过，并成功让六本盗版书下架了。</strong></p>
<p>如果东野圭吾在大陆的出版方（新经典？）看到了这篇文章，我希望你们用上述方法试一下。普通读者也可以照此法向苹果投诉，苹果不会置之不理。</p>
<p>日本出版社对于中文的数字版权授权一向非常谨慎。如果你希望有朝一日在手持设备上读到日本推理小说、纯文学、绘本……请考虑我的建议，行动起来。</p>
<p>***</p>
<p>本文发出后，有读者问能否提供举报信的模版，便于不谙洋文者使用。这里就是。</p>
<blockquote><p>
To: AppStoreNotices@apple.com<br />
From: 你的电邮地址<br />
Subject: App Store eBook piracy</p>
<p>Dear sir:</p>
<p>It has come to our attention that the following app(s) on the Apple App Store contain(s) copyrighted materials. </p>
<p>[此处插入 iTunes 链接]</p>
<p>As the owner of these copyrights, we have never authorized this developer to use these materials. We believe this is a case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p>
<p>We look forward to seeing this app getting off the shelf as soon as possible.</p>
<p>Thanks,<br />
[此处署名]<br />
[可选择性地附上能够证明你是版权所有人的文件扫描档，例如合同]</p></blockquote>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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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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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唐茶计划之一：《失控》中文版</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7/tangcha-project-outofcontrol-chinese.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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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01 Jul 2011 06:50:55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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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Alan Kay 说，预测未来最好的方法是发明未来。这句话与其说是一句浪漫霸气的狂言，不如说是一种理性冷静的陈述。 科幻迷都知道科幻小说绝不是为了预测未来而存在。同样对未来念兹在兹的互联网人 / 电脑人最清楚，当你开始用语言想像和叙述未来时，总有一些人在用程序语言发明未来。 今天，我向您介绍「唐茶计划」。 唐茶计划只有一个目的：让人们在移动设备上舒服地读到好东西。中文的。 跟你们很多人一样，我们热爱移动互联网，热爱软件，热爱手持设备；也跟你们很多人一样，我们热爱阅读，享受文字营造的幻境。不能在手持设备上以一种舒服的方式看到我们想看的文字，这是一种遗憾，也是我们想解决的问题。 具体而言，要在手持设备上舒服地阅读中文作品，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解决： 读什么的问题。可读的东西大致分为两种：原本就只存在于网上的文字，和原本印在纸上的文字。我们认为这种分野是自古滕堡印刷术发明以来的几百年间的偶然现象，我们不会先入为主地对它们作任何预判。文字只有两种：好的和坏的。 阅读体验问题。字体、字号、排版、文字的准确度……这些不是阅读的「附加价值」，而是最基本要求。很遗憾，至今为止，没有哪一款阅读软件的中文阅读体验令人满意。（单拣一点来说：所有编辑都会告诉你，某些标点符号不能出现在一行的开头，另外一些不能出现在一行的末尾。） 售价问题。准确地说，目前应该是「付费还是免费的问题」。我们认为好的文字只有付费才能获得长期供给。而天下也没有真正的免费产品。使用免费产品时，「你不是顾客，你是被卖掉的注意力。」 支付问题。这一点目前没有悬念：在所有手持设备里，唯一可行的支付方式是 iOS 上的 iTunes 账号。 (2) 和 (3) 是我们初步解决了的问题，(4) 是苹果初步解决了的问题，(1) 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正在解决。 唐茶是一个长期项目，《失控》单行本（「唐茶版」）是它的第一个成果。 凯文·凯利（Kevin Kelly）的《失控》（Out of Control）被称作「一九九零年代最重要的一本书」，《黑客帝国》导演将其列为必读书，当成作业布置给片中演员。其简体中文版去年在中国面世。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格式是个矛盾：一本需要随时反覆阅读却又厚重无比的书。但我们都知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一个大家都能轻易把一千张唱片装进口袋的年代，再装一千本「书」进口袋又有何难？现在你可以把《失控》装进口袋了。 《失控》唐茶版的正式售价是 1.99 美元，约等于 13 元人民币。初始阶段半价促销，只要 0.99 美元——人民币 6 元。你可以在这里下载。 最后，《失控》唐茶版能够成形，完全仰赖于我们优秀的开发、设计和字体团队。若您看得开心，请把掌声送给他们： 开发团队：罗晟（@luosheng）、张辰（@overboming）、王远轩（@zellux） 设计团队：Dine [刘炜（@imneway）、杜潇（@disinfeqt）] 字体团队：Visionmark Ltd. 感谢坂本龙一、细野晴臣和高桥幸宏。他们的作品为唐茶计划提供了精神养料。 （利益申报：我是唐茶计划总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lan Kay 说，预测未来最好的方法是发明未来。这句话与其说是一句浪漫霸气的狂言，不如说是一种理性冷静的陈述。</p>
<p>科幻迷都知道科幻小说绝不是为了预测未来而存在。同样对未来念兹在兹的互联网人 / 电脑人最清楚，当你开始用语言想像和叙述未来时，总有一些人在用程序语言发明未来。</p>
<p>今天，我向您介绍「<a href="http://tangcha.tc">唐茶计划</a>」。</p>
<p><img src="http://lawrence.li/upload/bake_512px.png" width="180"/></p>
<p>唐茶计划只有一个目的：让人们在移动设备上舒服地读到好东西。中文的。</p>
<p>跟你们很多人一样，我们热爱移动互联网，热爱软件，热爱手持设备；也跟你们很多人一样，我们热爱阅读，享受文字营造的幻境。不能在手持设备上以一种舒服的方式看到我们想看的文字，这是一种遗憾，也是我们想解决的问题。</p>
<p>具体而言，要在手持设备上舒服地阅读中文作品，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解决：</p>
<ol>
<li>读什么的问题。可读的东西大致分为两种：原本就只存在于网上的文字，和原本印在纸上的文字。我们认为这种分野是自古滕堡印刷术发明以来的几百年间的偶然现象，我们不会先入为主地对它们作任何预判。文字只有两种：好的和坏的。</li>
<li>阅读体验问题。字体、字号、排版、文字的准确度……这些不是阅读的「附加价值」，而是最基本要求。很遗憾，至今为止，没有哪一款阅读软件的中文阅读体验令人满意。（单拣一点来说：所有编辑都会告诉你，某些标点符号不能出现在一行的开头，另外一些不能出现在一行的末尾。）</li>
<li>售价问题。准确地说，目前应该是「付费还是免费的问题」。我们认为好的文字只有付费才能获得长期供给。而天下也没有真正的免费产品。使用免费产品时，「你不是顾客，你是被卖掉的注意力。」</li>
<li>支付问题。这一点目前没有悬念：在所有手持设备里，唯一可行的支付方式是 iOS 上的 iTunes 账号。</li>
</ol>
<p>(2) 和 (3) 是我们初步解决了的问题，(4) 是苹果初步解决了的问题，(1) 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正在解决。</p>
<p>唐茶是一个长期项目，《失控》单行本（「唐茶版」）是它的第一个成果。</p>
<p><img src="http://lawrence.li/upload/IMG_3585.PNG" width="400"/></p>
<p>凯文·凯利（Kevin Kelly）的《失控》（<em>Out of Control</em>）被称作「一九九零年代最重要的一本书」，《黑客帝国》导演将其列为必读书，当成作业布置给片中演员。其简体中文版去年在中国面世。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格式是个矛盾：一本需要随时反覆阅读却又厚重无比的书。但我们都知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一个大家都能轻易把一千张唱片装进口袋的年代，再装一千本「书」进口袋又有何难？现在你可以把《失控》装进口袋了。</p>
<p>《失控》唐茶版的正式售价是 1.99 美元，约等于 13 元人民币。初始阶段半价促销，只要 0.99 美元——人民币 6 元。你可以<a href="http://itunes.apple.com/app/id446752200?mt=8&#038;ls=1">在这里下载</a>。</p>
<p>最后，《失控》唐茶版能够成形，完全仰赖于我们优秀的开发、设计和字体团队。若您看得开心，请把掌声送给他们：</p>
<p>开发团队：罗晟（<a href="https://twitter.com/luosheng">@luosheng</a>）、张辰（<a href="https://twitter.com/overboming">@overboming</a>）、王远轩（<a href="https://twitter.com/zellux">@zellux</a>）</p>
<p>设计团队：Dine [刘炜（<a href="https://twitter.com/imneway">@imneway</a>）、杜潇（<a href="https://twitter.com/disinfeqt">@disinfeqt</a>）]</p>
<p>字体团队：Visionmark Ltd.</p>
<p>感谢坂本龙一、细野晴臣和高桥幸宏。他们的作品为唐茶计划提供了精神养料。</p>
<p><em>（利益申报：我是唐茶计划总监。）</e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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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七月四日北京：能剧《高砂》、《宝塔》演出</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6/noh-in-beijing-20110704.html</lin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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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Mon, 27 Jun 2011 06:52:28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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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图片转自新浪微博） 机会难得。 七月四日的演出在国家大剧院，需要请柬。 七月二日和三日在北京大学的工作坊是免费开放的。二日上午十点是能剧面具制作展示，三日下午两点是能剧表演工作坊。 地点：北京大学艺园 512（靠近北大西南门）。 报名方法：把参加人的姓名和手机号发到 138 1051 6926，说明参加七月二号还是三号的能剧工作坊即可。]]></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ww1.sinaimg.cn/large/70e58c89tw1dilfzedupgj.jpg" /><br />
（图片转自新浪微博）</p>
<p>机会难得。</p>
<p>七月四日的演出在国家大剧院，需要请柬。</p>
<p>七月二日和三日在北京大学的工作坊是免费开放的。二日上午十点是能剧面具制作展示，三日下午两点是能剧表演工作坊。</p>
<p>地点：北京大学艺园 512（靠近北大西南门）。</p>
<p>报名方法：把参加人的姓名和手机号发到 138 1051 6926，说明参加七月二号还是三号的能剧工作坊即可。</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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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师北宸只说出了一部分的事实，这里有另外一部分</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6/the-201106-beichen-jixin-kerfuffl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6/the-201106-beichen-jixin-kerfuffl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0 Jun 2011 05:05:40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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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今早师北宸（@beichen）在 Twitter 上说： 真是可怕，创新工场某资深投资经理在 Quora 回答「在中国用 VPN 是否违法」的问题的时候，给出的建议竟然是：「不要谈论关于 VPN 翻墙的话题，不要给别人提供工具帮助他们获取被屏蔽的信息，因为国外有些信息对中国人是有害的」。 师北宸只说出了一部分的事实。 他说的投资经理是黄继新。黄也是本站作者之一。这个 Quora 问题的链接在这里。 问题如下：Is using a VPN in China (PRC) illegal? 黄继新的答案如下（复制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中午一点）： Brief points (please forgive me for not elaborating): There is no law about using VPN in China. Building your own VPN to access your office internal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早师北宸（@beichen）在 Twitter 上<a href="https://twitter.com/beichen/status/82652680635416577">说</a>：</p>
<blockquote><p>真是可怕，创新工场某资深投资经理在 Quora 回答「在中国用 VPN 是否违法」的问题的时候，给出的建议竟然是：「不要谈论关于 VPN 翻墙的话题，不要给别人提供工具帮助他们获取被屏蔽的信息，因为国外有些信息对中国人是有害的」。</p></blockquote>
<p>师北宸只说出了一部分的事实。</p>
<p>他说的投资经理是黄继新。黄也是本站作者之一。这个 Quora 问题的链接在<a href="http://www.quora.com/Chinese-Internet/Is-using-a-VPN-in-China-PRC-illegal?q=vpn%2C+illegal">这里</a>。</p>
<p>问题如下：Is using a VPN in China (PRC) illegal?</p>
<p>黄继新的答案如下（复制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中午一点）：</p>
<p>Brief points (please forgive me for not elaborating):</p>
<ol>
<li>There is no law about using VPN in China.</li>
<li>Building your own VPN to access your office internal network is, of course, no harm.</li>
<li>Don&#8217;t talk about using VPNs to access banned websites. Don&#8217;t provide tools to facilitate that, because there are some information bad for the Chinese people.</li>
<li>Any VPN service facilitating bypassing the wall will be eliminated.</li>
<li>No one has officially recognized the existence of such a thing as Great Fire Wall in China. The speakpersons only said that the state has the obligation to protect its people from harmful information.</li>
</ol>
<p>我认为该答案需要进一步说明，所以今早以「Needs explanation」的理由把它 flag 了。目前该答案已被折叠。</p>
<p>请大家自己判断。</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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