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ultu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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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日罗马
有些发明,能让近似领域的研究者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意识到「这一定可行」,然后就是纳闷「为什么我没想到」。我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这里有中译)。这是康奈尔大学计算机系的年轻科学家诺亚·斯内弗利(Noah Snavely)的想法,说起来很简单:我们都知道在著名的建筑物周围会有大量游客以之为背景的照片,例如凯旋门或者自由女神像。因为这些照片都是从不同角度照过去的,所以只要照片足够多,那么利用这些 2D 的图像就能很好地还原出这些建筑物的 3D 结构来。这就使得研究者得以利用这些公开可以获得的数据生成这些建筑物的 3D 模型。用这个项目自己的话说,这叫做「在一天之内建成罗马」。在此之前,微软也曾经推出过 Photosynth 的服务,允许用户利用自己的相册生成 3D 效果。但是与之相比,这个项目显然是一个 Web 2.0 的版本,所以能够实现的效果就要恢弘得多。它利用了公众的参与,有点像 Google Labeler。它会动员大家在特定建筑物的周围照相,然后把数据上传给它。但是计算部分是由它自己承担的。我看完相关的报道之后立即的想法是:理论上来说,只要大多数人都有一台随时随地随身的照相设备──很显然这很快就会成为现实──那么假以时日,采用这个思路就可以把这个星球上每个有人群的角落都数字 3D 化,这是多么宏伟的一件事。其次的想法是:这个项目太适合 Google 自己来做了,首先,Google 旗下的 Panoramio 现成就有无穷无尽的带有地理信息的图片资源可资利用;其次,Google 一直在推进 Google Earth 上的 3D 城市建设。目前 Google 的 3D 城市主要来自于 SketchUp 的绘制。很显然,与其让公众参与绘制建筑,直接上传图片要简单得多,而由客观的图片所生成的 3D 模型也比主观绘制出的 3D 模型更准确。至于计算资源,毫无疑问,这对 Google 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如果我是 Google 的雇员,我会忍不住从今天开始就把自己的 20% 时间投入这个项目的。更进一步的想法是:在云计算时代,传统计算项目的两大瓶颈──数据资源和计算资源──都已几乎不是问题。廉价的计算资源已经变成公共设施可以随时购买,而只要项目的设计足够巧妙,源源不断的数据会被公众自己送上门来,有时还会附赠人脑资源加入。随着诸如智能手机(也许还包括平板在内)的移动设备的普及,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是一个功能强大的智能输入终端,而一个拥有广泛参与的项目就等于随时都有无数无所不在的触角散布在世界各地。而真正困难的问题,在于如何设计良好的算法能够从这些海量涌入的平凡数据中挖掘和构造出不平凡的结果来,就像本文所描述的这个例子一样。在这个数据远多于信息、信息又远多于知识的时代,这一点显得尤其重要极了。
木遥 on 2010-02-25,08:33  评论(22) edit
乔布斯传:不存在的书,及其封面
撰文 / 张亮 设计 / 飞猪 多年前,《财富》杂志撰写封面文章,题为“企业家的自我”,电话拨至纳布拉斯加州奥马哈市伯克希尔·哈萨维公司的办公室,请教投资圣手巴菲特,巴氏一听,只以一句话作答:“回答这个愚蠢的问题就是自大。”随后就是一片忙音。 什么是“企业家的自我”,倒也不用格外形而上的解析,最简单的方式是列举其表象。比如,斥巨资盖地标性的公司总部,不再乘坐商务舱改而要求董事会举手通过给自己买湾流五号私人飞机,与不止一名女明星出双入对,将自己的语录攒集成册发予员工,还有,出自传——圣贤如巴菲特,最终也未能免俗的把浓厚的自我摊薄在 960 页厚的授权自传《雪球》中。 相信所有人都想过,乔布斯——所谓“电脑时代”的金童、业界唯一可堪与全球首富比尔·盖茨分庭抗礼的天才、21世纪初叶最受推崇的企业家、极客们的上帝之手,以及世人皆知的天字一号自大狂——会不会出一本自传呢? 太多人试探过,太多人直接动笔了,更多人不满意。毕竟,对于乔布斯这样一个血肉饱满、成败激烈的人生,有太多事是第三方无从知晓的。比如,苗炜就曾在读过 Icon 一书之后问:“他在印度苦修的时候想的是什么?他被赶出苹果公司之后在意大利骑着自行车旅行的时候想的是什么?他为什么会说‘科技其实并没有改变世界’?苹果的产品为什么会让一个消费者激动得落泪?”类似的问题很多,如果能写出来,自会好看的不得了。 就这几天,《纽约时报》爆出料来,说前《时代》杂志主编、CNN 董事长沃尔特·伊萨克森(Walter Isaacson)在一干作者中脱颖而出,成为乔布斯钦定的自传作者。伊萨克森称得上一支健笔,他此前写《基辛格》、《爱因斯坦》、《本杰明·富兰克林》都有砖头厚,且反响不俗。 你从中大概可以窥看出一种倾向:乔布斯意在把自己往伟人那一堆儿里凑。而且,伊萨克森是文坛绅士,人皆赏之,却很少看到有谁指着他的作品大骂,这也注定了,他不会挖出什么猛料,写出什么“皮袍下的小”——就像当年莫瑞茨采访乔布斯一不小心挖出他还有个私生女般。往好了说,这倒也是最稳妥的方式,如无意外,乔氏注定了要以商业历史上最戏剧辉煌的形象之一被记录,那伊萨克森至少是最可保障其水准的作者之一。 当然,意外依然难免。自我膨胀的企业家,与锱铢必较的记录者,向来摩擦不断,雷石东、索罗斯当年都曾经炒掉自己的捉刀者,那些勉强维持一团和气的合作者,比如杰克·韦尔奇和约翰·拜恩,就被认为真话说的太少。这些年来,以企业家身份立传最终能获好评者,屈指可数只有三本:IBM 二世子小沃森的自传《Father, Son, and Co.》、维珍创始人布兰森的《Losing My Virginity》,及挽 IBM 于即倒的郭士纳的《Who Said Elephant Cannot Dance》。偏执如乔布斯,会比他们更坦诚吗?难以乐观。合作告吹?仍有可能。 听到乔布斯开始筹备自传,我的第一反应是:他开始准备退休了?第二反应:苹果的股票该抛出?总之,我们这代科技爱好者,正在见证偶像的黄昏落下。 接下来,是个自寻趣味的举动。飞猪问我,是不是应该展开乔氏传记的标题竞猜,他则可以匹配设计。 如果你是乔布斯,你会给这本书起什么标题?用什么设计? 就这样,我们昨晚在网间胡扯了半个小时,飞猪就陷入了一鼓作气的设计之中。要说明的是,我们并非有意代劳出版社,做这事,只求好玩,或者说,表达我们的一种趣味。下面你可以看到六幅封面(Flickr地址),题目各有不同,风格亦异。 第一幅:这是标准的沃尔特·伊萨克森氏的封面,硕大的人头,硕大的标题,硕大的作者名谓…… 第二幅:1997 年以来,几乎乔布斯的所有作品都有“头文字 i”的标签,甚至 Woz 的自传也借其风头,如果这本书也以 i 字开头呢? 第三幅:恐怕没有什么比 Connecting the dots 更适合乔布斯的自传了,匹配这个颇富禅意的封面,我们也篡改了某书的副标题:“神圣愚者、亿万富翁、达摩历险者史蒂夫·乔布斯那戏剧性且动人心智的奥德赛,及其改变世界的冒险” 第四幅:企鹅经典文丛是不是应该直接用这个封面?当然,恶搞的是,飞猪在看了村上春树的《当我谈跑步时我谈些什么》一书后,发现村上和乔布斯都是 New Balance 的粉,顺手偷梁换了柱——不知道乔布斯爱不爱跑步,但他热爱步行,倒是颇为著名。 第五幅:喜欢 Pixar 动画的人应该记得 Buzz Lighter 那句名言:To infinity and beyond! 这句话倒是很符合完美主义者乔布斯的穷凶极恶超越一切的风格。 第六幅:不管英文版的封面是何种风格,它被引进到我国之后都多半会变成下面这个样子…… 如果哪位看官觉得好玩,不妨也自己动手创作一番,可以写信给我们,也可以自己上传至 Flickr,请顺手打个 a4ujobscover 的 tag。你看,Flickr 链接都做好了,就看你的最新创造了。
flypig on 2010-02-17,17:57  评论(32) edit
我们为什么信任 Google?
本文写作前与各种场合的很多朋友进行了讨论,恕不一一致谢。题图版权属于 @junyu。一、博尔赫斯有一部极短的小说,《沙之书》,描写了一本无始无终,有无穷多页的书。任何一页一旦翻开再合上,就再也不可能找得到,这一页仍然存在于这本书里,但是这种存在就像是一片树叶存在于树林中一样,只具有哲学上的意义而已。上周 @virushuo 所写的那篇关于 Google 和百度的精彩评论受到了广泛的好评。那篇文章有一个意味深长的结尾,值得转录在此:Google 给我们的最大价值,除了信息流动加速,就是信息永存。当我写完这篇 blog,发布在我的 blog 上,按下「发布」之后的几分钟,各种蜘蛛就会蜂拥而至,把这篇文章复制若干次,存在这世界的各个角落。这文章即永存。无法被某个组织控制或删除,也无法阻止其流动。公关公司不行,某个国家政府也不行。孙云丰的言论,和百度其他员工的言论,也将和这篇文章一样,被永存,成为历史的一部分。这是我们热爱 Google 的原因。我不能否认,这里有某种令人赞叹的庄严感。不幸的是它不总是真的。如果写这篇文章的人不是 @virushuo,一位 IT 圈中的知名业者,而是一个全然不知名的个人博客作者,这篇文章有很大可能不会得到广泛的注意,它也许仍然会被蜘蛛收录于搜索引擎,但是只会出现在第一百页之后的搜索结果之中。它也许确实会永存,但是同样地,这种存在也几乎只具有哲学上的意义罢了。互联网构成了一部史无前例的沙之书,而搜索引擎就是它的目录。它在纷乱的网络世界中引进了秩序,换言之,也就是引进了不平等。这种不平等通常是合理的,但是只要稍加思量就会发现,这里隐藏了大量难于描述的主观性和随意性。按照赞美 Google 的观点,Google 促进了信息的自由流动,而它的竞争对手则未必如此。但是这种促进是如何发生的?有没有明确的评估标准?它的基本思想──利用 pagerank 对网页进行排名并且不加干预──是否是唯一能够促进这种流动的手段?这些问题似乎并没有显然的答案。另一方面,Google 的对立面因为对结果进行过滤而受到了普遍的指责。可是在一个信息过载的世界中,搜索和过滤其实只是同一件事情的两个侧面。我们也许可以争辩说,即使我们总需要有人帮助我们从浩瀚的网络中提取有效的信息,我们也更愿意信赖一个不受干扰的机器算法,而非由老大哥在暗中制订的晦涩的清规戒律。但是两者说到底都是不透明的黑箱,前者在道义上的优越性究竟何在呢?因为我们相信 Google 「不作恶」。可是这并不是一个令人满意的答案。人人皆知,作为现代社会的普遍准则,一个系统的健康运转应当有赖于制度而非道德。Google 扼住的是信息时代的咽喉,而我们居然把希望仅仅寄托在它对自身价值观的自律之上,这委实构成一副蔚为奇观的场景。正如很多人知道的那样,在 Google 撤出中国的决策过程中,其创始人 Sergey Brin 是极为重要的幕后推手,而 Brin 个人的意识形态倾向甚至包括他的东欧移民背景也在各种讨论中一再被提及。但是这似乎说明,一个国家乃至整个世界的网络发展前景,就这样极其偶然地取决于一个个人的道德选择。如果 Brin 不是出身于东欧移民而是新英格兰富商家庭呢?很显然,这并不会改变他和 Larry Page 一道在1996 年写下那段著名的程序的历史。二、上周我和我的法国同事聊起 Google 声称受到某国政府间谍攻击的新闻,他耸耸肩说:「这有什么可大张旗鼓抱怨的,难道美国政府没有做过这种事情?」我无言以对。我自己和很多人一样,有时候会本能的把某些对 Google 的质疑划归于,呃,某个和金额有关的词汇名下,但是这也许不尽然是公平的态度。就在今天,我阅读到这样一则评论:2009 年 12 月,Google 除了照例说过一些漂亮话之外没有因为人权和网络检查的问题做任何反抗。2010 年 1 月,Google 忽然威胁说要违反中国法律,弃一亿用户、所有中国雇员和资产于不顾。发生了什么事情?罪恶感积累得太多了?良心忽然发现了?拜托,这是在中国。Google 所做的那些过滤其实对任何对中国的网络控制不爽的人来说都无关紧要,找几个坦克图片这种事有那么重要么?Google 不会、不应、也不可能就此把一切置于险地,仅仅因为它忽然觉得在中国做生意有点不舒服。如果它真不舒服,它早就该走人了。世界上任何公司都会说一些关于责任感和道德的漂亮话,就连烟草公司也是一样。把市场决策非要说成责任感,实在是扯淡。这评论并非来自《环球时报》或者强国论坛,而是来自弗吉尼亚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the Googlization of Everything 一书的作者 Siva Vaidhyanathan。它虽然尖刻,但其实并不那么容易反驳。和很多人一样,我刚看到 Google 的声明的一刹那,心里涌起的是一阵惊讶和感叹,因为这孤注一掷的动作带有某种决绝的壮烈感,仿佛以一人敌一国一般。但是我们常常忽略的问题是,Google 已经是一家市值逼近两千亿美元的跨国公司,其政治、经济、乃至意识形态方面的影响力和控制力,早已远远超越很多国家和政治实体。事实上,已经有很多评论文章(例如这里和这里)直接将 Google 和中国的争端看作国家级的争端,德国《时代周报》更是用大标题打出了一个前所未有的称呼:Google 共和国。这个「国家」是网络世界中的第一个霸权,它可以控制数据和知识的流通,影响人类的所见所闻乃至精神世界的每个方面;它握有大量个人隐私信息,并且具有无可撼动的垄断地位;它在许多场合起到的已经是近乎可以类比于公权力的作用。而另一方面,它只是一家私有公司,没有任何方式可以从外部对它合法的控制力进行监督和制约。它当然也许确实会始终尽量不干预搜索排名,小心翼翼地维护互联网的自由和公正,但这只是它自己的道义承诺而已,而我们甚至想不出什么办法来验证这一点。那我们为什么还是这么相信 Google?三、在现代社会中,人们总是倾向于怀疑大公司,这种怀疑有时候会发展到阴谋论的程度。很多人相信跨国烟草巨头和医药公司处心积虑地牺牲世人的健康以博取利润,相信军火商操纵着国际间的合纵连横,相信几个犹太资本家在幕后控制着世界上一切台面上的政治风云。但是似乎并没有太多人会怀疑 Google 一直在悄悄干预着搜索结果的排名,潜移默化地影响社会的进程乃至走向,尽管理论上它确实能够做到这一点。在很多人眼中,Google 是个异类,它轻而易举地享受到了许多跨国商业巨头梦寐以求而不得的尊敬,仿佛与生俱来一般。这种信任并非完全基于理性,而更多的来源于这个时代。在短短十几年间,人类的眼界被前所未有地打开,在精神层面上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地理、政治、经济、乃至种族之间的障碍,似乎一夜之间都变得无关紧要了。而 Google 是这个时代的骄子,是我们推开的第一扇窗户,从第一天开始它就陪着我们经历和见证着这场革命,一直到今天的此刻。我至今还清晰地记得,在我念大学三年级的某一天,隔壁寝室的一个同学闯进我们的寝室,激动地在电脑上打下这一行网址,告诉我们从这个页面可以搜出许许多多闻所未闻的信息。从那一天开始,生活的面目截然不同了。这是我──以及很多和我类似的人──对 Google 的信任的终极来源。自始至终,它伴随着某种近乎于乌托邦般的理想:一个自由、平等、公正、开放的世界。这个世界即使在网络上也从未真正存在过,但是在 Google 的帮助下,我们曾经一度离它越来越近。对 Google 的信任和尊敬,是我们对这个乌托邦世界的向往的一个影子。这就是为什么我明知道在大多数非极端情况下它的搜索体验同它的竞争对手并没有本质的可分辨的差别,我也仍然在心理上将它置于更优越的位置。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从来没有被真正说服过 Google 的算法真的能够有效地促进信息的流动(事实上我怀疑它的垄断地位早晚有一天会阻碍而非帮助这种流动),却还是相信它的做法确实优于别的许多冠冕堂皇口号之下的人工手段。也许有一天,Google 一家独大的局面会被更有竞争的市场格局所取代,严格保密的核心算法也会让位于更开源更安全的新一代搜索引擎,甚至不作恶的承诺也会被它自己所打破,但是它曾经享有过的崇高地位不会消失。也正因为如此,即使明知 Google 撤出中国的背后有太多一言难尽的考量和复杂因素,我仍然对它的做法给予敬意和惋惜。身为一个中国人,这情感既直接,又微妙而难于言表。我们信任 Google,是因为我们愿意相信信息时代的技术革命会改变我们的命运,带来我们所企盼的进步,因为「它使一切受难的人感到温暖,觉得这世界还有希望。」上面这最后一句话其来有自,它摘自 1943 年的一篇文章。如果有人好奇它的来源,Google 会告诉你答案。
木遥 on 2010-01-18,16:55  评论(48) edit
苹果是如何把握泄露消息的?
苹果一向以不事先宣传未来产品而闻名,但外界关于其制造的东西却又传言不断。这一切背后究竟有怎样的故事呢?一名前苹果员工为大家解密。 文/John Martellaro原文链接 华尔街日报周一的文章确认了苹果将推出平板设备的消息。不仅如此,它还包含了苹果新闻「可控泄露」的全部特征。以下便是苹果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苹果经常需要自己的消息以非正式的形式向外传播。其在此已有多年经验,这也使它能保持自己「从不谈论未发布产品」的官方声誉。我知道这一点,因为当我还是苹果的高级市场经理时,有人训练我如何制造一些「可控泄露」的消息。 事情是这样的:一个高管会走进你的办公室说,「我们需要发布一些具体的信息。约翰,你在知名信息渠道上有什么值得信赖的朋友吗? 如果有的话,跟他/她通个电话聊聊天。 随意地提一下这些消息然后暗示如果能发布出去会很棒。千万别用邮件!」 这样的交流总是面对面或在电话上完成的。从不经过邮件。 因为这样一来如若将来在泄露消息的内容上有任何争议,没人能找到白纸黑字的证据来说某一方的故事版本有误。苹果和媒体都能保持对另一方观点的相对排斥然后最终将其说成一个误会即可。它同时置苹果与媒体于安全之地。 在昨天发生的例子中,沃特·莫斯伯格(Walt Mossberg)就得到了保护而未陷于争论和责备。华尔街日报的另外两名记者亦是如此。每个人都可以指着别人说,「我以为他要让我写的是另一条消息!实在抱歉。」 最后,故事是东部时间周一下午发布的,所以没人能说这是在蓄意操纵股价。 整件事最终的结果便是苹果得以在华尔街的主流媒体上成功发布自己希望的信息,并在必要的情况下声称,它完全是个编辑失误。于是华尔街日报也就毫发不伤。 __________________ 可控泄露总能成为问题的解决方案。在本事件中,可能的情形是苹果需要预先放出关于平板的消息因为他们想: 激一激桀骜不驯的合作伙伴 散一散定价 1000 美元的空气再瞧瞧反应 吓一吓潜在的竞争对手,告诉它苹果知其底细 吊一吊分析师和观察家的胃口,保证适当和适量的人会出现在一月 26 日(假设)的发布会上。苹果痛恨过少或过多的人来参加发布会。 当然,如果华尔街文中所下结论属实,苹果股价攀升(它已经涨了),那大家都得好处。但操纵股价从来都不是目的,那只是顺便产生的结果。苹果仍置身事外。 以上便是苹果如何进行消息的可控泄露,而华尔街日报昨天的文章则是一个经典的范例。
Mu on 2010-01-07,15:28  评论(9) edit
Think Foolish, Stay Lucky——读《敢吗》有感
2009 年春节前夕,我去香港采访一位高人,临行时,他给我写了两句话四个字:Think foolish, stay lucky。无需赘述,这是那句著名的 Stay hungry, stay foolish 的一个修改。但改的很妙。虽然 SHSF 早就成了这十年来被引述最多的名言之一,但它的涵义仍是见仁见智的。比如,中文翻译中,很多人推崇「求知若渴,谦卑若愚」,但我总觉得仍未达意。「若渴」应该不仅指求知,还包括思与行的不知餍足,这是非常美国气质的一句话。「若愚」则更复杂。谦卑至极诚然是一种很好的姿态,但我认为这并非全部。比如,「难得糊涂」便是另一种「若愚」。再想一层,「像傻瓜一样思考」未尝不是一个可能性。为什么要像傻瓜一样思考?有几个可能性:·当你将自己定义为「傻」的时候,你的思维会慢下来,而不是急匆匆以习惯做出判断;·当你将自己定义为「傻」的时候,你会跳出以往的窠臼,将一些由精英定义的正确的事情打破;·当你将自己定义为「傻」的时候,你会觉得做任何事情都是合理的,而不再受限于他人的眼光·当你将自己定义为「傻」的时候,你会没那么容易放弃,会接受一切逆境,会更通透直接诸如此类。于是又想起以前读书时,看巴菲特老师的一段逸事:「多年前,年近 80 的 Ben Graham 对一个朋友表达过这么一种想法,他希望每天做『一些傻事,一些创新的事,一些有雅量的事』。」你看,其实这三者的差别并没有多大:当一个聪明人刻意让自己傻掉,他做任何事情就都可能不按牌理出牌,也可能不那么精于计算。因傻而创新,而有雅量,与乔布斯的话几乎殊途同归。今天的中国似乎并非一个鼓励人们做傻事的地界。但就我所知,太多成功人士其实是懂得让自己傻一些的。比如柳传志从来不迟到,为守约宁肯早上几个钟头出发;比如史玉柱无论如何倍受争议,他至少顶住压力还了巨人早年欠的巨额债务;再比如马化腾曾亲口跟我说,他看自己公司的产品时要假设自己是个很笨的用户,以这个标准要求自己产品的易用性……这些都是竞争力。以上,都是我在收拾东西时,从书堆里捡出飞猪老师的新书《敢吗》时的一点胡思乱想。无论从任何标准来看,飞猪都是我身边最聪明的人之一,但他似乎有一种本能,让自己该傻的时候傻——一个白面少年给自己的网络 ID 起名叫「猪」,还不傻吗?——据我与他长达一个夏天的合作经验,即使在精疲力竭时,他还是能认真写下讨论纪要或不眠不休改善设计,都算得上难得的「傻气」。这本《敢吗》里,就有不少类似气质的想法,我边看边笑,又觉得真的应该让自己的每一周都傻一些、有趣一些、元气淋漓一些。其实这些事没有太多真正挑战一个人的胆量的,但更多挑战的是你内心的开阔程度。没错,还有后半句:stay lucky。不过,当人活的如此素朴了,又何必担心傻人无傻福呢?购书地址:《敢吗》
张亮 on 2010-01-03,15:35  评论(18) edit
是否每家创业公司都需要一个乔布斯?
原文链接;作者:Andrew Chen 如何才能成为乔布斯?创业者 Andrew Chen 在自己的 blog 上分享了他从设计战略的角度出发,对这个古老问题的思考。更有趣的是,Andrew 的帖子发表后引来了两位前苹果员工的回应,他们也分享了自己对乔布斯所起作用的看法。今天先刊出 Andrew 的原帖。 乔布斯到底为苹果做了什么? 近来,我就苹果那令人难以置信的设计文化,以及如何在一个创业公司中建立这种文化进行了一些讨论。从许多方面来说,要拥有乔布斯那神一般的对产品美学和交互的感觉,并扮演他这样的角色,看起来像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天障。 然而,苹果有着数以百计的产品和体验——硬件、软件、人力资源文件、广告等等。乔布斯肯定没有时间顾及每个苹果产品的设计,而且,他还要管理 3.5 万名员工。那么,乔布斯到底做了什么来创造如此令人惊叹的苹果设计文化? 更重要的是,一个创业公司有没有希望创建同样的一种文化? 好吧,下面是我最尽力的猜测。 IDEO 关于渴求度,可行度和价值度的产品理论首先,让我们稍微离题,先介绍一下 IDEO 对新产品开发的看法——这家设计公司那份上百页的「以人为中心的设计」的 PDF 文档 对此有所介绍,但我那在 IDEO 工作、并充满了耐心的女友也向我详细地讲解过。 他们的理论是,所有产品都是三种视角激烈角逐的最终结果:渴求度(Desirability),可行度(Feasibility),以及价值度(Viability)。IDEO 专注在新产品的渴求性上,这意味着他们思考的是如何制造出性感的、有着明确价值主张的产品,并从这一点出发来思考技术目标和商业目标。他们那些财富 500 强客户中的大多数并不是以这种方式工作的,当然,这也是他们要雇用 IDEO 的原因。 下面是他们的「以人为中心的设计」工具箱里面的图示: 按照我所听闻的说法,这几个因素是和企业中的不同功能模块一一对应的: 价值度 = 业务重点(市场,财务)可行度 = 工程重点(技术,敏捷流程等)渴望度 = 设计重点(客户,美学等) 以商业为中心的产品视角:价值度对于商业驱动的产品,重点可能在下面任何一项: 「火爆的市场」赚钱投资潜力分销指标 其中的思路是,你开发的产品需要从上面这些「一阶项」中出发。商业驱动型的创业者可能会先确定一个市场,然后尝试拿出一个属于该市场的产品——例如,「哇,Zynga 每年能赚 2.5 亿美元,而且钓鱼游戏很火。我也应该去搞一个社交游戏。」 我也认为,所谓「企业式」思维(包括 MBA 和商业计划竞赛),根本上都是以这个理念为中心的——最重要的事情始终是关于业务的分析讨论,而不是核心的用户体验本身。财务指标和市场规模成为讨论的核心——我还认为,大多数风险投资家也可以归入此类。 属于这一大「教派」的观点有「基业长青」、「跨越鸿沟」、「客户拓展」、「蓝海战略」,甚至包括「有效市场论」。「六西格玛」和麦肯锡季刊上的所有东西也大可以算进去。 以工程为中心的产品视角:可行度对于以技术为导向的产品,重点可能在以下方面: 编程语言和开发堆栈酷的技术或资源库工程流程(敏捷开发,或其他) 对于使用这些条件作为「一阶滤波器」来思考的人来说,你可能最终会得到这样的想法:「BT 真的很酷,我们如何围绕它来创立一家新公司?」 我也会把像敏捷开发这样的工程流程归入此类,因为在考虑如何建造产品的过程中,这也很容易变成第一序位。并非任何团队、任何产品、任何情况都适用敏捷开发,但它仍往往被视作万金油——可真的是这样吗? 属于这一大「教派」的观点有敏捷开发、Scrum(一种敏捷开发模型)、开源等等。我大概也会把像 RoR(一种面向 Web 应用程序开发的框架)那样的「生态系统」归入其中,这种独特的文化有着自己的一套信仰和风俗。「精益软件开发」这样的框架则最终将商业和工程两方面的目标合二为一,例如,「客户拓展加敏捷开发」。 以设计为中心的产品视角:渴求度对于以设计为重点的产品,重点可能是: 环境,文化,和目标客户的目标和产品体验设计美学和交互 这种情况下的「一阶滤波器」可能是,「病人去医院的就医体验非常糟糕——我们能如何改进?」在这一初始阶段采用的工具可能包括用户研究,用户角色(persona)和用户目标的确立,以及用于探索更多产品概念的快速原型建立。 这一大「教派」为苹果及其美学和标准所领导。当然还有诸如 IDEO 等人,及其「设计思维」理念。 商业目标和工程目标如何损害产品的渴求度读到这里,也许你已经把自己归入了上面的某一类。而在一般情况下,你对这三种目的的不同重视程度,就决定了你会建造出什么样的产品体验。 如果从制作出性感、让人无比渴望的产品的视角出发,你会发现在业务或者工程上将遇到许多阻力: 「花钱在视觉设计上太奢侈了」「对产品精雕细琢会拖慢整个流程」「实现这个产品的过程太无聊了」「你能不能重新设计这个产品,这样我们可以在一周内冲刺完成?」「目标用户群的确不错,但我们希望产品更强大、能赢得更多受众」「但 Zynga 并没有这样做,复制他们就好了,好吗?」「原型反正也是要丢弃的,干嘛要造这么多?这又贵又慢」「如果你在这个产品中加入 X,它将让我们进入战略市场 Y」以下略。 你如何处理像上面这样的问题呢? 这些问题都提得很好,当然,正确答案意味着你必须在自己的方法中找到一个平衡。但产品的核心体验又会遭受多大代价的损失? 回到乔布斯——他到底做了什么?长话短说,我的理论是,乔布斯是一位非常罕见的、将重点放在产品渴望度上的 CEO。在与商业目标和技术目标的斗争中,渴望度几乎永远都是胜出的。 因此,他的作用并不是一个设计师,而是首席设计督导(Chief Design Advocate) 。这意味着: 他清楚地表明,产品应该是「疯狂地卓越」(insanely great)他雇用了一个顶级的设计团队,并保护他们免受其他目标的影响他舍得花钱,调整工艺流程,一切都为了达成一个让人无比渴望的产品他说服金融分析师、业界专家等人:产品的设计非常重要 对我来说,这个结论最让人惊奇的是: 任何公司都可以做到这一点 。 也许效果比不上乔布斯,但任何公司都可以将此列为首要目标——可是很少有公司这么做。季度业绩的压力、竞争对手的动向、员工一心成功的渴望……这些都把注意力从杀手级的客户体验上转移开了——这不是好事。 如果上面说的没错,那么我们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自己团队的乔布斯。从重视设计和渴求度开始,并给它一个能压过工程和商业目标的位置。去学习所需的技能,创立你自己的教派,开始创建伟大的产品体验吧。 听起来就是那么容易!
Junyu on 2009-12-25,14:00  评论(23) edit
宫本茂:「创造梦幻岛」
今晚下班回家路上,随手买了一本杂志——非常好的杂志,叫《Wii 专辑 Vol. 3》——里面有关于宫本茂的资料,我并非任天堂或宫本茂的专家,但他对世界的理解独特而有趣,早已毋庸置疑。其中更有一段看得我颇为赞叹。 Apple4.us 几乎不做转载之事,但我还是特意把这段话逐字逐句敲出来,跟大家分享。 谈的是 Wii Sports Resort,摘录于此: Wii MotionPlus 的出现就是为了将《Wii Sports》续作计划复苏的最佳奇迹,宫本茂也开了金口,明确表达了希望看到续作的愿望,他还表示希望续作以某个岛屿为舞台,这就是《Wii Sports Resort》开发过程中所谓的“岛屿构想”。 在过去十多年间,宫本茂早已构思了多种「岛屿构想」。任天堂的商业模式中非常注重「角色经营」,塑造了马里奥、林克等充满魅力的角色,而这些角色魅力的作用为任天堂创造了丰厚的回报。宫本茂说:「我一直在想,作为一家游戏公司,除了拟人化的角色外,我们是否能够将游戏的实际舞台也变为角色呢?」 将游戏舞台变为「角色」,这种大胆的概念可能只有宫本茂那样的大师才能想到。用经营角色的方式经营游戏所在的舞台,使其与角色一样富有魅力,让玩家乐于掏钱购买与之相关的游戏。这是一种全新的品牌经营模式,宫本茂早已与他的谋臣们就此讨论多年,「创造梦幻岛」的呼声相当强烈。 一个简单的解释让一切都变得合理:如果你在电视上看到某个曾经去过的街道,即使你只去过一次,也会高兴的说:「呀!我知道那个地方啊!」这就是宫本茂试图通过「场地经营」创造的商业潜力。「我们认为在一个所有人都知道的地方制作各种趣味题材一定会很有意思,人们对那里熟悉的像自己的家一样,他们就会购买下一个围绕它的冒险游戏。大家都在一个熟悉的地方游玩, 那里就像他们自己的庭院。」 为了让玩家对这个小岛不忘,宫本茂提出必须要在岛上设计众多特色鲜明的地标性建筑和景点。例如岛内的大山脉原本只是一个小山丘,但是为了突出其特色,开发团队设计了一座巨大的火山,还在其后放了一个古遗迹。这座岛屿被叫做 Wuhu 岛。
张亮 on 2009-12-09,23:27  评论(9) edit
菲尔·席勒的 iPhone 里有什么?
原文链接;作者:Jenna Wortham小时候,我总缠着父母给我买一把瑞士军刀。我想象自己勇猛的把它甩将出来,切开散乱的鞋带,雕饰小巧的木像。但他们拒绝了:万一我把它捅到狗的眼睛,甚或是自己眼睛里的时候该怎么办?如今,我已长大成人,光洁流畅的它已经成为我的随身伴物,塞在后兜里。就如同大多数人对待自己的手机一般。我在纽约时报周日版上写了一篇有关苹果如何通过 iPhone 和 App Store 上千奇百怪的应用软件推动手机不断发展的文章。但对于苹果高管来说,怎样的程序才最吸引眼球 — 和手指的呢?在采访菲尔·席勒(苹果全球产品营销高级副总裁)有关移动计算领域的未来之后,我问道:你最喜欢在 iPhone 里使用的小程序是什么?他的首选是《Shazam》,这款程序能分辨出酒吧或电台里播放的音乐,然后下载下来。「让人惊讶的是,无论在哪掏出你的手机,只要音乐响起就能知道歌曲的名称」席勒先生说。「下次你就不会再问,这歌好棒,是谁唱的?」席勒还提到了 CNN 出品的软件,他说:「把新闻装进口袋真的很酷。」他也喜欢用 Facebook 程序来保持联系。体育方面,他使用三个程序,分别是:《挥击吧!MLB.com》(MLB.com at Bat)、《NBA 比赛时间》(NBA Game Time)和《ESPN 比分中心》(ESPN ScoreCenter)。他还坦诚到,他喜欢花许多时间玩游戏,尤其来自 ngmoco 的第一人称科幻射击游戏《灭绝》(Eliminate),以及《地球保卫战》(geoDefense),一款复古的,有着霓虹灯般画面的智力游戏。最后,席勒提到《最佳相机》(Best Camera),这是一款用来帮助 iPhone 用户成为相片艺术家的软件。由著名摄影师 Chase Jarvis 开发,有 14 种滤镜和特效。
Oliver.C on 2009-12-07,16:25  评论(6) edit
专访肯·西格尔
作者:Leander Kahney; 原文链接 曾就职于 TBWA\Chiat\Day (苹果的广告代理公司)的肯·西格尔(Ken Segall)现在是一名资深创意总监。 「我跟乔布斯在苹果和 NeXT 总共度过了 14 个年头,」西格尔说。「Think Different 的口号是我提出来的;『i』字头产品线的命名也是我的主意。」 广告业传奇人物李·克洛(Lee Clow)是西格尔在 TBWA\Chiat\Day 的同事。 此次访谈中,西格尔向我们谈及了乔布斯,和乔布斯最初如何拒绝「iMac」这个名字,以及「Think Different」对苹果的重要性。  Think Different :拯救了苹果的一句话 1997 年,苹果濒临破产。乔布斯为挽救公司想尽了办法。在一系列削减开支的努力之后,乔布斯亟需一条广告标语来表达苹果的主张。 乔布斯找到 TBWA\Chiat\Day,希望对方构思一条让全世界都能记住的广告语,借以表达苹果的理念。西格尔说:「这种目的明确的案子并不是每天都有。」 那时,乔布斯经常提及苹果过去是如何的辉煌。「我们怎样才能重获以前的那股精气神儿?」乔布斯问到。「公司即将推出的产品都非常酷,但我们需要世人清楚苹果的理念和主张。」 TBWA\Chiat\Day 团队很快给出了答案:苹果不同于其他公司,拒绝因循守旧,对事物有独到的见解。于是团队的艺术总监克雷格·塔尼穆图 (Craig Tanimoto) 提出了「Think Different」的想法。 在博客上,西格尔描述了当年的策划过程: 「围绕着现有的概念,只需要找到适合的推广方式。我们为此尝试了许多途径。最终有了突破:我们意识到驱动苹果前进的动力早在这家公司成立以前就已经存在了,它甚至早于人类学会使用电。创造性思维是文明发展的催化剂之一。这样就不难想到:如果不颂扬苹果敬仰的那些人,还有什么更好的办法能够展示苹果的面貌呢?于是我们决定寻找最具代表性的那些人——从古至今——引起变革或是推动人类前进的那些人。 」 乔布斯很满意,西格尔说。「那是我职业生涯中特别的一刻。它的特别是因为苹果当时深陷在巨大的麻烦里。」 「Think Different」获得了巨大的成功,并一直使用到 2002 年。消费者对它一见倾心,苹果员工把它当作战斗的口号。一个个奖项接踵而至,其中包括艾美奖的首个最佳广告奖。 为 iMac 命名 乔布斯曾承诺会有一系列不同寻常的产品随「Think Different」一同进入市场。一日,TBWA 团队来到苹果总部,被带到一间神秘的屋子里。桌子上有块大布盖着什么东西。 简单几句交流之后,乔布斯揭开了桌上的大布。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一台透明水滴形状的计算机,这是第一台 Bondi-Blue iMac。从没有人见过这样的东西。 整个 TBWA 团队倒吸一口凉气。「看到这个产品我们都很吃惊,但没人表现出来,」西格尔回忆到。「为了显得礼貌沉稳,大家的神情没有外露。但人人心里都在想:我的老天,他们造出了什么?这玩意儿太让人意外了。」 乔布斯将整个公司的未来都压在这台电脑上,所以它必须得有个响亮的名字。乔布斯说出了他心中理想的名字,但西格尔认为他的点子太糟了。西格尔没有透露乔布斯当年想把 iMac 叫做什么。 乔布斯说新产品既然是一台 Mac,名字就得跟麦金塔有所联系,还要清楚表明它是为互联网而生;除此之外,命名的方式需要为后续推出的产品留有空间。时不我待,新名字必须在一星期内印到产品包装上。 西格尔称当时自己有五个候选名称,但只有一个是自己真正喜欢的——iMac。「名字里包含有 Mac,而『i』则代表互联网(internet),」西格尔说。「以及独特 (individual)、富于想象(imaginative)等一切它所能代表的含义。」苹果任何与网络有关的产品都可以用「i」来开头。 乔布斯拒绝了他的想法。 「他从一开始就不喜欢 iMac 这个名字,」西格尔说。「然而我个人对它十分看好,于是我回去又想了三四个新点子,但我们还是想叫它『iMac』。」 乔布斯说:「这个名字依然打动不了我。」 自那以后,西格尔再也没从乔布斯那里听到任何消息,但朋友们告诉他乔布斯将 iMac 印到了那台电脑上,他在测试实际效果。 「前后被乔布斯两次拒绝,但最终 iMac 被印到了产品的外壳上,」西格尔笑着说。「乔布斯从未正式地接受过这个名字。」 虽然没有做市场调查,但乔布斯在小范围的几个人中间探讨了这个名字的可行性。 「在我任职苹果期间,公司从未在电视或平面媒体上作过广告,」西格尔说。「而其他公司却都极尽宣传之能事。」 关于乔布斯对 iMac 的接纳,西格尔满心欢喜。「我觉得它很酷。不需要再为每一个产品刻意起名字了,许多苹果产品都沿用了这种命名方式。」 西格尔表示,过去的几年中公司内部多次讨论要不要弃用「i」字打头的命名方式。然而现在苹果的主营业务都有什么呢?iMac,iPod 和 iPhone。 与乔布斯共事 现居纽约的西格尔,多年来一直往返于加州与纽约之间。任职苹果期间,他的团队每两周去苹果总部跟乔布斯碰一次面。 「我邮箱里有许多跟乔布斯的通信,」西格尔说。「也许有朝一日我会把它们公开,但我猜乔布斯就再也不会理我了。」 乔布斯很像沃特·迪士尼。西格尔说,他善于构建团队——这就是他富于创造力的原因。「乔布斯周围有一群极具创意的工作伙伴,而且人人都有足够的空间去尽情发挥。他同时拥有品味、领导力和不妥协的气质。」 乔布斯几乎不去吓唬员工,西格尔说,作为管理者,他既不刻板又不缺乏魅力。「大多数时候,这是一个迷人而有趣的家伙。这正是人人都想跟着他的理由。」 当然他也会情绪失控。「乔布斯发火时有几次我也在场,但那不是针对我的,」西格尔回忆到。「如果某项工作停滞不前,他会发疯;假如过去两周里你毫无建树,千万不要被他知道。各项进程都在匀速前进,苹果永远也不会缺少新产品。」 西格尔一直担任苹果的顾问,直到几年前他开始为戴尔公司工作。 「戴尔和苹果的文化截然不同,」西格尔说。「在戴尔,你要能够应付各种事物,各种数字。有人说苹果的产品不会刻意去迎合市场,一点儿也没错。对苹果来说,惟一要做的就是改变世界;而在其他公司看来,赚钱才是第一位的。」
王凯 on 2009-11-10,23:46  评论(4) edit
何妨多能
  刚看新闻才知道,约翰·卡马克(John Carmack)已经同苹果合作许久了,是在他熟悉的游戏领域。这位一手缔造图形世界的悍将似乎生来就是作为引擎设计师而存在:无论是游戏引擎还是火箭引擎。还曾记得,同时代的巨擘,id 另一位不可或缺的人物,约翰·罗梅洛(John Romero),在拂手离开时看低技术的神情,他希望以优质的关卡设计与游戏理念来打动玩家挑剔的胃口,结果在耗费众多投资之后,《大刀》终未像刺耳的广告那样将玩家置于胯下。即便,《大刀》提早两年半如期完成,在技术上也无法撼动同年发布的《雷神之锤 II》 — 根据协议,离子风暴彼时只能使用雷神一代引擎。前些天我重装了《雷神之锤 II》,即便是今日,我仍能深切体会到在开启 OpenGL 加速后,屏幕里那个世界产生的慑人心跳的巨大变化,于是也便不难体会到罗梅洛在当年 E3 上看到新引擎绚烂光幕时的复杂心境了。   约翰·罗梅洛是很棒的玩家与创意师,但显然不是好的管理者。他认为《雷神之锤》凭九人在半年之内完成,以《大刀》旗下多达八位设计师之功,推算一下,七个月就能完成。不知罗梅洛是否看过《人月神话》,虽然它如同许多社会科学理论一样构建于经验之谈,但冥冥中再次显灵 — 人月无法替换。   罗梅洛对品味的追求不下乔布斯,他精于商业推广、面部轮廓分明,他们年轻时有许多相似的地方,有过威震社团的盛名也有过彷徨失意的时刻,但后来轨迹是如此不同,重要的原因也许是罗梅洛缺乏如乔布斯那样持续学习的能力。卡马克在这点上类似乔布斯,盛名似乎永远不会影响他对自身与未来的判断,他还是以此前初创游戏引擎一般的热诚自学了航天工程,并成为公司的主要工程师。   引擎,作为驱动世界的本源,它的力量是毋庸置疑的。   回到文头的话题,卡马克透露同苹果的合作就像在坐过山车。他说下个月将受邀上台演讲,但话题相信苹果不会喜欢,也许关系又得搞僵。不过幸运的是,前 id 同事格雷姆·迪瓦恩(Graeme Devine)现在在 iPhone 游戏技术分支任职,多了些沟通与内部消息的渠道。   有趣的是,即便这样的关系与名望在,Doom 依然被程序商店拒绝了两次。卡马克认为,之所以如此,是苹果的最高层 — 核心中的核心,他们看低游戏。但是 iPhone 游戏的火热又不得不促使他们正视这一切。   「他们不会因为 iPhone 成为一部游戏机而感到自豪,他们希望它是其他一些什么」卡马克说。   其他一些什么?但何妨多能呢?
Oliver.C on 2009-11-09,22:53  评论(7) edit
Web 虽胜,Gopher 犹存
原文链接;作者:Nate Anderson    还记得 Gopher 吗?Web 的前身,有一群倔强的爱好者将它维系至今。Ars 带你回顾它的历史,还要告诉你如何用它来浏览 Twitter 和 4chan。   gopher n. 1. 短尾、掘地的囊鼠科哺乳动物,生活于北美。2.(美国口语)明尼苏达州人 3. (美国口语)受差遣,打零工,收递文件的人。4.(计算机技术)使软件访问 TCP/IP 互联网的简单协议。   - RFC 1436 对 Gopher 的描述   明尼苏达并非狂妄自大之地 — 否则如何解释它自诩「田鼠之洲」的名号?连州立大学的吉祥物也是这为人熟知的「金色田鼠」。   所以便不奇怪,州立大学的研究者们将这款皆在互联网上组织与分享文档的早期协议命名为「Gopher」了。1991 年诞生了最初的版本,1993 年编入请求评议文档(RFC 1436),重整了细目。   根据 RFC ,Gopher 是设计在 TCP/IP 协议上的客户端/服务器协议,比 HTTP 和 HTML 要精简得多。Gopher 由菜单与文档组成,通过 70 端口访问,系统最初基于纯文本,后来加入了对基本图形的支持。菜单页面不支持修饰用的标记,看起来原始而又乏味,不过这也意味这高速与连贯。   它很快便过气了。1994 年,初入大学的我仍在用它,虽然当时已有 HTML (和新生的 Mosaic 网页浏览器)。HTML 很快便占据上风,Gopher 的服务器也转移到互联网上,Google 等搜索引擎最终取代了晦涩难懂的 Gopher 搜索引擎如:Archie,VERONICA 和 JUGHEAD (Veronica-2 仍在监测 Gopher 界。)   改进 Gopher 的尝试并未阻挡互联网织联拓展的步伐。明尼苏达大学的计算机科学家们在 1993 年夏天发布了 Gopher+ 协议 — 意在为「受人敬重的老 Gopher 注入新功能,逾越旧差距」。   Gopher+ 向后兼容 Gopher,但影响力日渐减少,它未获成功,也没有进入 RFC 阶段。   但就像它的动物同类,消灭 Gopher 并非易事。2000 至 2001 年间,比约恩·卡尔格(Bjorn Karger)等支持者攒写了「Gopher 宣言」,他们认为回到 Gopher 即是回归早期互联网的单纯。   「没有图形设计才是理想的浏览界面,一个超文本的乐园」卡格尔写到。「让视力受损的人们也能轻易访问,无论是有线或无线网络,内容的呈现都将一致,也不需要在板式与设计上花费成本。Gopher 是真实的
Oliver.C on 2009-11-07,00:25  评论(7) edit
英国 vs 美国:谁是真正的科技巨人?
原文链接;作者 Gary Marshall 某些时候,美国人善于假他人之名上位,倘若你相信好莱坞电影里所说的,那么便是由美国发明了改变二战进程的密码机(编者:Enigma Machine ,实为德国人发明)。事实上,许多我们认为是美国人发明的技术其实根本不是,而且许多美国的发明如果没有其他国家的协助恐怕也无法变为现实。那么谁才是真正的巨人?是象征未来之地的美国,还是主宰微波领域的大不列颠?看来只有通过决斗才能一分胜负了。计算机倘若查理斯·巴贝奇(Charles Babbage)建好了分析机,那么英国毫无疑问会是这个领域的赢家。他在 1837 年设计了今日机器的原型,世界第一台可编程计算机。   然而直到 1930 年代,他的作品才变为现实,哈佛大学的霍华德·艾肯(Howard Aiken)受到巴贝奇的启发,始有 Harvard Mark I 的诞生。     麻省理工大学早些时候造出了微分机,它一台模拟计算机,而非通用计算机,它只擅长算术,因此我们将第一台通用计算机的名号授予 Harvard Mark I。   还有,如果没有我们英国人,计算机仍然只能做简单的事。阿兰·图灵(Alan Turing),一位剑桥大学的学者,1936 年写著了一份影响深远的论文(论可计算数在判定问题中的应用),奠定了通用计算设备的基础。   综合考虑,我们认为双方战平:英国人是设计师,美国人将它变为现实。数字计算机无疑是英国的发明:Colossus,放置于布莱切利公园博物馆里的密码破译计算机,1943 开始运行,相对于美国的 ENIAC 要早上三年。       个人电脑   这个领域上美国一路领先。威廉·肖克利(William Shockley),晶体管的共同发明人,于 1956 年创设了肖克利半导体实验室,一年之后他的手下干将离职并创建了仙童半导体。   仙童和德州机器在当时就如同今日的 Intel 和 AMD — 事实上,仙童的创始人罗伯特·诺伊斯(Robert Noyce)也是英特尔的创始人。英特尔发明了微处理器,并于 1971 年开始正式销售,于是 1970 年代早期的爱好者们便能开心的在车库里组装电脑了。   微型计算机不是美国发明的 — 法国公司 R2E 开发了 Micral,1972 年发布了零售版,不过推广与普及的工作还是由美国公司 MITS(Micro Instrumentation Telemetry System)通过 Altair 达成的。   Altair 导致了爱好者团体家酿电脑俱乐部的诞生,还拥有包括史蒂夫·乔布斯和史蒂夫·沃兹尼亚克这样的成员。两个史蒂夫接着成立了苹果,一家开创了消费计算市场的公司。   这个领域最终被 IBM 1981 年发布的 PC 操作系统及其衍生品所控制,编程语言也大多是美国的发明(FORTRAN 来自 IBM,COBOL 来自美国数学家格雷斯·霍珀领导的团队,ALGOL — Pascal 的前身,则是英美两国的结晶。)   第一个被广泛使用的操作系统,OS/360,也是 IBM 的产物。第一个桌面操作系统也是美国人的:CP/M,它运行在早期的英特尔处理器机型上,由 Digital Research 的加里·基尔德尔(Gary Kildall)创造。最终取代它们的 MS-DOS 操作系统,由提姆·帕特森在西雅图写成。   图形用户界面也是美国人的,苹果 Lisa (1982)借鉴了施乐 PARC 的创意,并把它带到了大众市场,用户使用另一项美国发明来控制
Oliver.C on 2009-11-04,00:40  评论(14) edit
iPhone 杀手的难题
MG Siegler 将智能手机战场中的群雄比作宗教,为您剖析它们之间相互关系。 作者:MG Siegler; 原文链接 推出新智能手机的舆论准备最近趋于白热化。摩托罗拉的 Droid 听起来、看上去给人的感觉都还不错。人们总是愿意把心仪的手机冠以「iPhone 杀手」之名。大概有十几个机型获此殊荣:黑莓 Storm 被认为是「iPhone 杀手」, Palm Pre 也曾是「iPhone 杀手」的不二人选,还有 G2 以及其他。然而 iPhone 面对着这么多刺客非但没有倒下,还有蒸蒸日上之势。为什么呢? 答案不难找到。从根本上说,大多数「iPhone 杀手」不是真的想杀死 iPhone。它们作为手机终端,或许认为自己有此潜力,但是由于自己的 OS 或所属公司的关系,打出来的则完全是另一套牌。我们可以将这些智能手机,更确切的说是它们的 OS,比作不同的宗教。这种做法不无道理,别忘了 iPhone 有个 「Jesus Phone」的绰号。 在宗教的层面上说, iPhone 是一神论的教派:它的 OS 只信奉 iPhone。没错,你会说还有 iPod touch,而且 iPhone 有3 种不同版本,但它们在本质上是拥有相同硬件的相同设备,只是规范有所差异。而 Android、Windows Mobile、黑莓、Symbian等都是多神论者。它们的 OS 都是「异教徒」,把多个品牌的终端当作自己心中的「神」。 我并不认为选择当「异教徒」有什么不妥,我只是说,想用「异教 OS」消灭一个一神论的手机终端会比较艰难。问题在于没有一个「异教 OS 」能够象「一神论终端」那样通过单一的途径向受众布道,它们在不同时期可能出现不同的受崇者(比如现在在 Droid 上的 Android)。但是最终,使用同一 OS 的各个手机终端需要彼此形成联盟。异教的教堂(对 Android 来说就是谷歌)不会不明智地去偏爱哪一个门徒,因为这将有悖于本教的终极教义:尽可能多地吸收追随者(即手机终端)。 我想谷歌意识到了这一点。尽管谷歌明显插手了 Droid 的研发,但一直对 Droid 大加炒作的却是摩托罗拉和 Verizon。我想谷歌心里清楚 Droid 不是 iPhone 杀手,然而 Droid 却可能干掉自己真正的竞争对手:Symbian 和 Windows Mobile(尤其是 Windows Mobile)。请跟我说:「Android 真正想干掉的是 Windows Mobile,不是 iPhone。」 我们可以再想一想 PC (Windows) vs Mac 的历史。在个人电脑发展的早期,Mac 是老大哥。但随后微软开发了一个通用 OS ,以数量取胜,后来的事大家都知道了。Android、Windows Mobile现在或多或少地被认为将相同的战术运用在了手机战场上。 然而眼下的情况跟几十年前不同。有人会说是 1980 年代苹果内部的一系列事件导致了微软的崛起(以及乔布斯的出走)。然后,苹果重整旗鼓杀了回来(并请回了乔布斯)。iPhone——实际上它是软硬件以及(可能是最为关键的)App Store 的一体化整合——让苹果找到了带来新增长点的盈利模式。 多年来微软的 Windows Mobile 一直在试图「以数量取胜」,并一度取得了不俗的业绩,但那多半归功于不健全的市场中缺乏足够的竞争。当前,各家公司都在嗜血地抢夺市场,而未来也看不见多少希望。再次说明,问题主要不在 iPhone (由于它造成的是短期影响),而 Android
王凯 on 2009-10-27,21:47  评论(9) edit
Windows 咖啡店在巴黎
在今年四月一日的 Apple4.1us 活动中,我曾经杜撰了一则新闻,说苹果公司决定同星巴克合作,在星巴克咖啡店里配置苹果电脑。当时很多朋友信以为真,看来这个想法并不是特别不靠谱。但是最终真的决定利用咖啡馆的形式推介产品的却不是苹果,而是微软。恐怕很多本站读者都已经得知,在 Windows 7 发布的同一天(10 月 22 日),在巴黎的塞纳河畔,世界上第一家 Windows Café 开张了。于是我今天专门去体验了一下。下面是一些介绍和照片,因为图很多,所以请跳转浏览。
木遥 on 2009-10-24,23:06  评论(18) edit
南方公园:献给 Windows 7 和 Snow Leopard
Windows 7 终于热热闹闹地发布了。在过去的一个多月时间里,我试用了最终版本的 Windows 7 ultimate。可以说,这是我在 Windows 3.1 之后用过的最令人兴奋的微软软件。稳定、灵巧、好用。 我遇到过的唯二的问题在于:1) 如果你在 Windows 7 下使用 IE8 的话,体验将会无比糟糕。平均2分钟我会遇到一次白屏(软件无响应并强制退出)的情况。2) 如果你平时大量观看 1080p 的高清视频,建议你还是使用 Windows XP 及以下版本,因为各种显卡的驱动在 Windows 7 下面还不是很完善,会出现各种莫名其妙的问题,令人十分不快。 当然,我同时用着 Snow Leopard 。在 Apple4us 上,各位已经看到了无数的赞美之辞。不过对我来说,这并不是很令人愉快的体验。虽然有许多评测报告在不断用数据告诉我们, Snow Leopard 很快,比 Leopard 还快,特别是关机速度。但是对我来说,我总是在难以预料的情况下看到那个转啊转的彩色小球。找个台阶吧:这可能与我所进行的“升级安装”有关。 回到最上面的那支视频。这是我在凤凰卫视的新闻中看到的一段 YouTube 视频,视频叫做“Computers Suck”,大概可以译作“天下电脑一般烂”,请各位在周末轻松惬意的休息时间里捧腹欣赏。
flypig on 2009-10-24,15:02  评论(23) edit
Music4us, Vol. 3
歌曲:Everybody Wants To Rule The World专辑:Songs From The Big Chair艺术家:Tears for FearsMusic4us 现在进行到了第三期,希望能给大家带来与苹果相关的好音乐(前两期见Vol.1、Vol.2)。本期要推荐的歌是电影《硅谷海盗》里的插曲。电影中麦金塔与苹果II两个团队正闹得不可开交,于是两位创始人便有了以下对话:乔布斯:「…这很令人吃惊,不是吗?人们渴望被塑造,被认同。但你若问起他们之中的任何一个,任何一个 —— 他都会否认。」沃兹:「我不想塑造任何人,史蒂夫。这不再有趣。」乔布斯:「也许『有趣』只是有着华丽包装的现实碎片。」沃兹:「我不想再开玩笑。再见,史蒂夫。」
Mu on 2009-10-23,10:37  评论(6) edit
Music4us, Vol. 2
歌曲:Mr. Pitiful (iTunes 链接)专辑:Unfamiliar Faces艺术家:Matt Costa上次有同学提到对上两首歌之间的那首 iPhone 广告曲比较感兴趣,那么现在你已经得到答案了:就是这首 Mr. Pitiful。Youtube 上的视频讲述了一个唱独角戏(one man band,一个人身着各种乐器同时演奏)的艺术家浪迹街头的故事。也有人通过歌词认为 Mr. Pitiful 忍受委屈却独自离开,是对现实的逃避和不妥协。说起 One Man Band 就让我想起 Pixar 的同名短片。故事情节和主旨都很易懂,古老的欧洲真是一个让人向往的地方。推荐 Mr. Pitiful,大家收听愉快 =)注:鉴于 RSS 阅读器无法显示播放器插件,请各位读者直接访问 Blog 页面以试听曲目。
Mu on 2009-10-13,00:50  评论(10) edit
「最好的相机就是你随身携带那部」
这句话之前本站的 Twitter 账户曾经提及,是一位叫 Chase Jarvis 的摄影师说的——他指的的是 iPhone。他自称每天要用这部手机拍 1 至 1000 张照片。这句话后来成为了他的 iPhone 影集的名字,而据说这本书要被翻译成中文版了,名字是非常土鳖的:《iPhone 乐摄无穷》。 这里是他的图集。1895 年法国的卢米埃尔兄弟拍《水浇园丁》应该算得上没有任何艺术含量,但值得记上一笔。这本书嘛,大概算科技史上的一个小小花边:手机吞噬低端相机进程中的一个插曲。
张亮 on 2009-10-09,23:07  评论(4) edit
Twitter 大脑
最近有一本书引起了很热门的讨论,叫做《最愚蠢的一代:数字时代如何让美国年轻人变愚笨而且威胁到我们的未来》。它讨论的是一个并不算新鲜的话题:大量现代多媒体及互联网技术造就了一代懒于思考而沉湎于无意义的数字垃圾的年轻人。正如已经声名大噪的摩根士丹利少年实习生 Matthew Robson 的报告所指出的那样,这一代数字化的青少年与以往大大不同。这种不同,在很多人看来,是令人不安的。关于这一点当然会有见仁见智的评论, 例如 Keso 君就一如既往地对未来表示乐观:上一代对跟自己不一样的下一代,总是充满疑虑,担心天塌下来,担心国将不国,从古至今,不论中外,历来如此。实际上,垮掉的一代从未真正垮掉,每一代人总会比他们的前代做得更好。所以,这种上一代对下一代的不信任,可归入“杞人情结”,否则怎么表现他们是“负责任”的一代呢?也有一些反动派,譬如我自己,一如既往对未来持有悲观的态度。我曾经写过一篇叫做《少年推特之烦恼》的文章,表达我对这个信息碎片化和非原创化的时代的疑虑。在我看来,一切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和价值,都必须来自苦心孤诣专注卓绝的思考和实践,而决不可能产生于诸如 Twitter 这类廉价轻巧的“信息碎片转载交互系统”(请允许我采用这个我自己生造的短语)之中。如果说谷歌拓展了人的思维能力,那么 Twitter 及其同伴们只会钝化人的思维能力,让人习惯于这种短平快的二手信息模式从而变得懒惰起来。毫无疑问,如果我是投资者,我是不会给这样一个系统以 10 亿美元的估价的。但是我也很有可能真的大错特错。归根结底,这是一个是否相信轻量而规模庞大的信息交流能够产生出创新价值的问题。而这是个属于 web 2.0 时代的全新的问题,人们并没有太多经验可以参考借鉴。在那一份已经广为流传的 Twitter 内部战略资料中,他们声称自己的目标是要做这个星球的脉搏 (the pulse of the planet),这听起来像是不切实际的幻想,但是也有可能他们其实是低估了自己的潜力。在今年七月份的 TED 演讲中,科学家 Henry Markram 汇报了一项令人激动的实验成果。他的工作小组把一万颗 CPU 联在一起,每一颗用来模拟大约一万个神经元,这样得到了一个大约有一亿个神经元规模的网络。于是这差不多就是半个小鼠级别的大脑。他们正在用这个人造的大脑来研究某些生命和智能科学的问题,这一方案被称为“蓝脑计划”。它的基本思路在于,当彼此连接的信息单元的数量超过一定规模,质变就会产生。即使每个神经元只执行简单的数据交换,宏观上也会有复杂的功能得以实现。这个 TED 讲演在网上暂时还看不到,但是这里有一个他在别处所作的内容类似的讲演的录像。和这个模型相比,坐在 Twitter 终端前面的用户显然是更为高级的“神经元”。目前它的用户数当然还太少,今年全球用户数大概只有两千万的数量级。但是按照那份 Twitter 内部文件的说法,他们希望到 2013 年成为第一个十亿用户级的服务,而十亿个神经元就差不多已经是一个发育中的婴儿的大脑了。我并不是在写科幻小说,而只是指出一个事实:Twitter 也许是人类历史上第一个如此大规模的互动信息平台,对于它所可能揭橥的未来,我们知之甚少,而其规模决定了它的可能性几乎是无限的。我想用一个看似无关的例子来结束这篇文章。美国的几个顶级数学家陶哲轩和 Tim Gower 等人在今年合作组织了一个叫做 Polymath 的项目,试图采用 Web 2.0 的方式来研究数学问题。他们建立了一个 wiki 架构的网站,让全世界素不相识的网络用户共同参与对一些事先选定的数学问题的讨论,试图得到有意义的结果。他们第一个用来试验的是数学中经典而艰深的 Hales-Jewett 问题。经过 37 天的努力和大约八百余人次的参与,这个问题被解决了。 这一事件没有得到新闻界的注意,但是在我看来,它的价值是非同寻常的。就我所知,这是人们第一次以大规模匿名网络参与的方式合作完成了如此高级别的创新性成果。我以往曾经信誓旦旦地告诉别人,数学研究本质上一定是一种私人化的独立活动,结果我错了。 在 Twitter 的问题上我也有可能犯了类似的错误。最好如此。
木遥 on 2009-10-09,04:28  评论(15) edit
Music4us, Vol. 1
歌曲:Submarine Symphonika (iTunes 链接)专辑:Honeysuckle Weeks艺术家:The Submarines今天为 Apple4.us 加入一点音乐元素。推荐的曲目是最新的 iPhone 3GS 电视广告 "Dine"、"Nature" 和 "Pass" 中的背景音乐。这张专辑中的另一首作品 “You, Me and the Bourgeoisie” 也被苹果选中,在 “Shazam” 等不少之前的 iPhone 广告中出现。苹果在发布新产品时总会精心挑选一些音乐加入到广告中,往往给人焕然一新的感觉,这也代表了苹果的口味和态度。我想大家都是喜爱音乐之人,那么收听愉快 =)注:鉴于 RSS 阅读器无法显示播放器插件,请各位读者直接访问 Blog 页面以试听曲目。
Mu on 2009-10-06,14:21  评论(24) edit
反苹果的 1984 广告
去年,DoubleTwist 的 CEO DVD Jon 来中国时,Lawrence 曾经邀请他共进晚餐。饭桌上,我们问到他和乔布斯的关系,他说曾经被乔布斯邀请吃饭。饭桌上,乔布斯什么都没点,只抱着一大杯不知什么果汁不停的喝,他身边两个副总,则粒米未进。乔布斯很好玩,说:你不要做太出格的事情,苹果是家很有善意的公司,可很多其它公司会告你。没想到,后来 DoubleTwist 跟苹果卯上了,先是在苹果店的墙上挂出大幅的海报,最近又用 1984 的创意来抨击苹果。不知道这游戏最后会进展到什么程度。至少, DVD Jon 勇气可嘉。作者:Jason Kincaid; 译者:王凯; 原文链接  1984 年 1 月 22 日,超级碗第三节结束后,电视上插播了史上最著名的一条广告:故事发生在乔治·奥威尔的小说《1984》中反乌托邦的未来,一大队没有灵魂的傀儡走进一间大屋子里,聆听他们的独裁者演讲。这位独裁者的脸投射在一个大屏幕上。这时,一位貌美的女性冲进了房间,身后有一批警卫追赶着她,她将手中的大锤投向大屏幕,发出了眩目的强光。然后我们认识了 Macintosh ——苹果向一家独大的 IBM 挑战的新武器。 25 年之后,苹果从一个泛泛之辈转身成为了暴戾的老大,不允许其他设备使用 iTunes ,也禁止用户随意向 iPhone 中安装软件。此时 DoubleTwist 不失时机地出现了,它可以让您的 iTunes 跟其他设备无缝联接。它不久前推出了的新广告,完全复制了 25 年前的一幕:一大群配备着 iPod 的人安静地听着他们的老大哥——戴了一副乔布斯那样的圆眼镜——要求他们 「 荣耀不许我们有别的选择。」 广告结尾处称 「10月6日,DoubleTwist 将会为你提供新的选择。」 该公司称当天会为 Mac 用户发行全新版本(继 Windows 版本发行一周之后),并表示新功能会让人们耳目一新。DoubleTwist 也将在影院的贴片广告中播放该此段视频。 这不是 DoubleTwist 第一次将炮筒直接指向苹果了。今年7月,公司果敢地租下了苹果位于三藩市旗舰店旁的一块位置,邀请路人「拯救 iPhone 的妒忌心」,它可以将您的 iTunes 曲库导入任何设备。苹果立刻找人将该广告取了下来。DoubleTwist 紧接着又设法将其复原,苹果只能向广告公司施压。去找老大哥谈吧。 
张亮 on 2009-09-30,22:26  评论(6) edit
我为什么读科幻?
这是系列文章「我为什么读科幻?」的第三篇,此前两篇请见 Brad Feld 和陈楸帆的版本。作者: Anson Ho在我看到这个话题的时候,手边正好放着一本刘慈欣的《三体》和一本英文版的《End's Game》,这两本书我百读不厌,随时会抓起来翻一番。前两天在给别人谈论官场黑暗的时候,还借用了《三体2》里面的黑暗森林理论。只是有些遗憾的是,在我身边很难找到可以现实交流的科幻迷,似乎所有人的眼睛都紧紧盯着地面,而忘了我们头上还有一个浩瀚的太空,脚底下有一个深邃的大海。还记得吴岩老师说过一句话,一个匍匐在地面的民族是永远无法理解一个太空民族的想法的。《冲出宁静号》的教父说,不管你信仰什么,你一定要有信仰。对我来说,科幻在本质意义上就意味着对于仰望星空的信仰。10年的某个下午,我面临了人生中第一个重大选择,文科还是理科,这是个问题。当时我正在看克拉克和阿西莫夫,似乎还有菲利普·迪克,他们关于未来的描述却让我抓狂。为什么我们的电脑性能这么差,为什么我们的核能设备不能做成小电机,为什么我们的基础科学依然停留在几十年乃至一百多年前,为什么笼罩在现代科学头上的乌云始终不曾散去?还有企业号那性感的尾翼,还有银英中那些动辄上万的太空会战,让我对现实的科技有一种深深的无力感。于是,选择文科并保持阅读科幻小说就成为相对明智的选择。现在想来,这种选择却是现实的可怕,和星空背道而驰。既然悲观,不如放弃。我做不了伤心者,但至少我还能读何夕的《伤心者》。以现实的态度仰望,与其说阅读科幻,不如说我在读自己。现实的无力感在象征界释放,然后回到现实界完成我的应尽义务。这样想下来,其实科幻小说更近于历史小说,明着说历史,其实在暗讽现实。尼尔·波茨曼的《娱乐至死》读起来有些像是赫胥黎的《美丽新世界》的现实注解,就是一个例证。套用一句话来说,现实远远比小说更科幻。
张亮 on 2009-09-27,23:12  评论(21) edit
我是怎样跟科幻发生关系的
不久前我们贴出了我为什么读科幻小说,就这个话题,我自己其实满想写点什么的(但最近实在太忙),没想到引来了真正的创作者发言。我刚刚查邮箱时,发现国内的科幻小说作家陈楸帆给我们发了封信,题目如上。我们非常有兴趣将这个话题的继续下去。经常有朋友介绍说“这是写科幻小说的”,然后我就会看到对方脸上现出看到外星人的表情,也许这就是中国社会对科幻的认识现状,大致等于外星人、怪物或者时间旅行之类的。事实上我有一份正当而体面的工作,朝九晚五,人模狗样,而阅读科幻小说,或者说写作科幻小说,也许就是旁人看来不那么名正言顺,不那么正当体面的一种古怪嗜好,类似于SM或者异装癖之类。从很小,我就看父亲从单位带来的《知识就是力量》、《科学画报》上面的科幻小说,印象最深刻的是《失落的世界》和《微观世界的神》,后来又读了凡尔纳的《神秘岛》等,然后由于身处改革开放前沿阵地,很早就在电视上看到了《星球大战》系列以及《星际旅行》动画片。 所以我觉得,在同龄甚至更小一辈的人里,可能很难找到像我这么“核心”的科幻迷,逛遍市里所有的书店,把能买到的科幻小说全买了,然后开始尝试着创作。最早写的一篇科幻可以追溯到小学,华丽丽的太空歌剧、死光枪和机器人,所以在我的作品里很少涉及这几方面,有童年阴影。 第一次发表作品是在初三,回顾这十几年,最大的感受是,像我这么三分钟热度的人,居然坚持了下来,真是难得,我猜这可能跟某种认知模式也就是传说中的缘分相关。我不认为科幻文学小众,看参照物是什么了,跟股票比起来,什么都很小众。科幻小说是一种逃避主义色彩很强烈的类型,但同时,它又十分积极地用想象力去介入、扭曲并改造现实,像现实的哈哈镜像,也许正是这种两重性,与我的性格相互吻合。曾记得一位新华社的头头兼业余科幻作家说过,中国最牛逼的科幻小说全登在《人民日报》上。正是这种时代的精神分裂症让我迷恋。回顾工业化/后工业化的历史,科幻小说总能以最尖锐的视角提出时代的问题,无论关于技术、劳动关系、社会结构甚至人的异化,比起预言者,我更愿意视之为一种“寓言”,一种建立在科学与人学,事实与想象,理性与狂迷之间摇摆平衡的类型文学(Genre),然后逐渐泛化成为一种风格(Style),被运用到影视、时尚、市场营销及艺术创作中。中国是一个科幻色彩浓厚的国度,近现当代史仿佛是时空凝缩错置的一场漩涡,你可以看到最原始、最粗鄙的现象,与最前卫、最未来的理念,并行不悖。我们生活在其中,过去/现在/未来,巨大而断裂的吊诡感、戏剧感、身世之感,可惜主流文学不争气,没能表现其中的万亿分之一,也许这是“无法言说”的“无物之阵”吧。也许科幻可以作为一种叙事策略,择其一二,拟奇观而言其微义,也许是我的一片痴心妄想罢。
张亮 on 2009-09-24,22:28  评论(11) edit
我为什么读科幻小说
这是投资者 Brad Feld 个人的答案。各位读者,你们的答案呢?如果你有非常清晰的答案,不妨写信给我们:)作者:Brad Feld;译者:Willow;原文链接昨天上午,我参加了半年一度的麻省理工学院斯隆管理学院执行咨询委员会会议。在中间休息的时候,我加入了两场分开的谈话,都谈到了我上周读过的 Richard A Clarke 的新书 Breakpoint。Clarke 曾是克林顿和布什的首席反恐顾问,更重要的是,他是极好的科幻作家。Breakpoint,就像 Daemon,是网络惊悚类的必读书。谈话首先围绕着这本书开始,然后很快又转向了我的工作:我如何思考和操作投资。作为其中的一部分,我解释说我从两件事中收获颇多:思考未来、阅读过去的科幻小说中对当今世界的描绘。比如,我决定这个夏天属于迪克(Philip Dick)。我买了菲利普·迪克所有的书(60本左右),放在我在 Keystone 的房子里。只要我在 Keystone 我就会以我的方式系统地阅读他们(我已经读了15本)。我完全着迷于迪克──在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对于电脑和旅行在 21 世纪初会是怎样的看法。他的某些项目中对电脑的描述完全不对(以磁带或者其他“带”作为存储设备,而且具有性格的声音),同时又有些很接近(电脑发展成可以学习的机器,可以自我修正)。另一方面,他对于旅行的描绘则完全不对──在迪克的世界里从欧洲到美国仅需要 5 分钟。库尔特·冯内古特去世时,我为了向他表示敬意──买了他所有的书并按照顺序读(还有一些没读)。在读迪克的时候,我想到我也觉得冯内古特写的电脑有些符合现状而有些不是,旅行则完全不是。在电影院看完星际迷航之后,Amy 和我从 Netflix 租了星际迷航的第一季从头看起(我看了大部分,但由于对它没有那么狂热,错过了一些)。同样的情况——Spock 的“类蓝牙入耳式交流系统”看起来很酷,但他妈的为什么在企业号里乘电梯那么慢?还有电脑性感的声音呢?那些闪着的灯呢?当我想到我通过从过去的东西读现在(迪克、冯内古特、海因莱因、阿西莫夫)和从现在的东西读往后 5-30 年(克拉克、苏亚雷斯、斯特罗斯、班克斯、斯蒂芬森、吉布森、斯特灵)所得到的信息,我意识到我在大脑中建立了一套潜意识框架,来指导我很大一部分投资。有时候,它的指导是对的。有时候,他有趣但是是错的。噢——这真的很有趣!对了,“未来”许诺我的便携喷气飞行器到哪去了(这依然是我在《白宫群英》中最爱的一幕):里奥:我们这一代人都没有得到“未来”许诺的东西……三十五年了,汽车、飞机都还是完全一个样。我们甚至没有协和式飞机了。科技停滞了。乔希:个人电脑呢……里奥:一个更有效的八卦和色情传播系统?我的便携喷气飞行器呢?我的月球殖民地呢?
张亮 on 2009-09-21,11:56  评论(6) edit
「谷歌人民共和国」
原文链接;作者:马克·斯蒂芬。几天前,我和一些曾在谷歌(编注:指美国谷歌,下同)工作的家伙们在一起闲聊。随着谷歌越做越大,在生活中偶尔遇到这类人,其实也很正常。虽然他们守口如瓶,拒不透露任何交易细节,但这次际遇还是让我开了不少眼界。谷歌园区里,事情的运作方式真的是非常与众不同啊。 谷歌的组织方式同我工作过的任何一家科技公司都全然不同,我打包票。同行评议在那里似乎是一切工作的核心步骤。当然,谷歌的高层们有自己的行事方式,但在基层,大多数决定需要通过一系列的同行评议和投票才行。谷歌的核心是代码,所有代码都要由同事之间互相往死里检查。数字世界里最为整洁的代码于此诞生。你知道有一类人,工作认真到连字里行间的标点符号也不放过。谷歌中爆发的同行评议之争已经为人所知,虽然并非常有。而学究型工程师善应此道,在多数情况成了赢家。这样一来,虽然代码干净了,但是整个过程却被拖慢了。代码还是干净一些为好,因为测试人员的数量只有开发人员的五十份之一。同行评议在谷歌中不止如此。雇人要同行评议,升职要同行评议,哈,我猜测,炒鱿鱼也要走这一遭,虽然还没有人跟我谈起过这事。事实上,谷歌中所有技术员工都得在同行评议上花费 20% 的时间,很大的数量!谷歌吹嘘自家的工程师有 20% 的时间做他们想做的任何事,显然,大部分人用来参加集体活动了 —— 全勤投入同行评议。如果既要做好开发工作,又要承担实际上并没有被赋予的领导职责,该如何安排时间为好呢?这也许是谷歌的 20% 时间并没有产生足够多的新产品的部分原因吧,尽管我猜想他们本该做到。但…等一下!如果所有的开发者通过同行评议而有效的做出了管理决定,那么,还要经理们干嘛?有人告诉我,他们开会去啦。一个谷歌经理一般辖 50 到 60 个人,除了一场接一场的会议,他们没有任何时间。在一次技术员对阵管理员的会谈中,一位前谷歌开发员告诉我,他们也不知道经理到底在做什么。有一些人在谷歌中司职并购企业,我确信,即使是在谷歌,最终的决定也必将交给更高层的人来讨论。我真正感兴趣的是,在产品谋划好之后,谁来执行?什么功能需要改变和修正?显然,都取决于工程师。有人告诉我,谷歌的开发者靠拿时间来换项目,如果在大的项目中,没有人认领的那部分怎么办?肯定要搞砸,真的!我曾喜欢的 JotSpot 是如何的变成令人讨厌的谷歌Sites 的呢?显然是有一些人太为所欲为了。那儿没有市场营销。事实上,谷歌的字典里没有营销。我不是乱说的。并非开历史先河。早年的苹果也是这么干的,我看的多了,他家的新产品完全是从工程学的角度去推动。工程师爱怎么搞怎么搞,然后公司拿去卖了就是。谷歌的运作方式看起来和这个几乎一摸一样。这有助于我们理解为什么谷歌有着永恒无尽的 Beta ,因为没有为营销而计的最后通牒。其实没有通牒也无所谓啦,反正谷歌的大多数产品不是直接拿来卖钱的,所以也就无关紧要了。这还解释了另外一个问题,为什么一些受到用户欢迎的产品最后也消失了呢?因为,没有人想在上面花时间,所以产品就死掉了。谷歌才不听你使唤呢。事实上,他运作如此之棒(赚了很多钱),因此这让我意识到谷歌根本不是一家软件公司,它是广告公司。啊,终于说的通了。
Oliver.C on 2009-09-12,18:08  评论(13) edit
Craigslist 的虚拟改版
上一期 Wired 的封面,是个在我看来很无趣的话题: Craigslist。哎呦,为什么突然选了这么无聊的、多年不变的主角?所以看都没看。直到前两天拿到 Wired 杂志,才算看到了人家的用心。只要看封面那几行小字你就明白了:「杀手、妓女、报纸的掘墓者……有一堆屎可以扔到 Craig Newmark 的头上去。但他最大的罪是?」「拒绝进化。」没错,这文章说的就是,这个在美国市场颇有影响力的网站,如何如时光机上的图钉般固守在 1999 年。更有趣的是, Wired 的编者们找了一批美国知名设计师,帮 Craigslist 做虚拟改版。请看:这是 Craigslist 的昨天、今天和明天:这是《纽约时报》网络版的团队的设计:这是一个叫 Anh Dang 的信息建筑师和一名叫 Paul Lau 的设计师的作品:这是 Barackobama.com 的设计师的作品:这是 Studio8 Design 的作品:最后是一个非常 cult 的方案:不知道这次的报道会否推进 Craigslist 完成一次设计改版,如果可以,这就成为媒体推进世界变化的一个新而有趣的案例。也许,我们的读者也该推进一下 Apple4us 在设计上的进步了:)
张亮 on 2009-09-12,16:12  评论(9) edit
游戏男孩
作者: Robert Cringely;原文链接;翻译: X5电视游戏机与电视游戏软件的销量同 DVD 一样,在今年都有所下划,这种状况本不应该在经济萧条的时候出现。还记得吗,好莱坞当初就是在大萧条期间逆势而上 的。最近,美国疾病控制中心为我们敲响了一个警钟:美国电视游戏玩家是一群平均年龄 35 岁、身材发福并有些抑郁的人。这是新闻吗?当然是,从这些数字便可一窥如今的经济大环境。十余年来,电视游戏是娱乐产业收入的主要来源。如果我们回过头来看电影产业,它最初的收入来源只有剧场,六十年代开始通过电视的进行传播。接下来七十年代,通过有线电视以及玩具销售(动作演员)进行营销。到了八十年代,便通过录像带的销售与租赁,在家庭视频领域进行发行。九十年代,把录像带转成了 DVD。进入新千年,收入的增长开始呈现多渠道,很大一部分来自电视游戏、漫画以及电影在全球市场的协同效应。许多电影是由电视游戏或者漫画改变的,反之 亦然。全球同步发行已经变成了一个标准。对于电影制片人来说,已经把平均 1 亿美金制作和宣传电影的费用投向多种宣传进行渠道,甚至麦当劳的附餐小玩具也包括其中。如果一个电影很重要或者取得了票房大丰收,那这些辅助收入并不算什么,但是最终,它们会带来盈利。接下来就到了 2009 年。今年电影票房略高于 2008 年,这主要是由电影票价的调高造成的,但是其他渠道的收入却有所下降,而且其中的某些收入来源还产生了很大波动,比如 DVD 的销售额就下降了 25%。这是由 Red Box 公司的 1 美元电影租赁业务或者盗版电影造成的吗?不是。超过 600 亿美元的本土娱乐产业现在正处于困境中,我们原本认为它的受众是年轻人,但实际上却是那些假装成少年的中年男性。并且那些中年人需要自己去寻找支持。事实却是这样的:人们不再买游戏,省下钱来用于去购置新车。这可能是因为遇到了 70 年来最严重的一次经济衰退,如果情况再糟糕下去,好莱坞也会受到影响。经济是至关重要的,许多经济复苏只是短暂的勉强支撑。我们能看到,索尼和微软都已经调低了电视游戏机的价位,相信不久任天堂也会这么做的。降低售价的主要目的有二:一是在市场需求恢复之前,让工厂能够继续运转下去;二是为了刺激游戏的销售,以此为游戏机的制造商带来版税。这么做确实起到了作用,但是公司却 要付出金钱与市场地位的代价。正如PC市场所发生的一样,游戏售价也正在朝下降的趋势发展。索尼不可能再引入另外一款399美元的游戏机,就好像 2000 美元的 PC 已成为历史。这是一件好事,对吧?越便宜越好。我认为游戏玩家以及其他的消费者都会从中受益,原因有二:1)游戏软件的质量会有大幅度的提高,比如某些蹩脚的称呼会在进入市场前,就被消灭掉,游戏厂商 也会把他们的市场经费投放在真正的好产品上;2)这对于我来说有些不可思议,但是现在我们已经知道了目标客户群为 35 岁的抑郁肥胖男性,或许游戏设计师会针对他们的真正消费者开发游戏。我们可能要迎来电视游戏的复兴。
张亮 on 2009-09-12,14:59  评论(1) edit
Mac OS X 的图标们
不久前跟一个国内制作手机操作系统的 UI 团队聊了一下图标问题,意识到 iPhone 的图标是多么的具有先发优势:因为是最早做这事的,所以可以选择自己觉得最好最方便的美术风格。后来者就麻烦许多,他们就要设立 3D 效果,明确倒角度数,光线来源……不过,最近在看到 Snow Leopard 的图标众生相时,又想到,很奇怪的,iPhone 的图标都是 2D 的,但 Mac OS X 上的图标多数追求 3D 效果,可是呢,又有一些是 2D 的。不知道这算不算一种设计语言的错乱。Snow Leopard 里的图标都是独立解析度是朝向无缝缩放(Resolution Independence)的最新一步(更详细的讨论请见文后的回帖),每个有 512*512 像素,看起来很好。苹果是家注重细节的公司,名不虚传。贴几个:更多请参见这里。
张亮 on 2009-09-06,10:32  评论(19) edit
一个时代的终结
原文链接;作者大卫·索伯塔 对于苹果用户来说,这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过的事情了。它在奋勇前行的同时也将曾经闪耀于世的硬件抛在了身后。2004 年盛夏之际,我从苹果离职,并以购买铝版 PowerBook G4 为铭结。同年十二月,我又购买了双处理器版 Power Mac G5 。铝版 PowerBook 最终成为我所购买的产品中不甚可靠的一员。在 2006 年夏天,我将它置换为 MacBook ,这也是我所拥有的唯一一台英特尔核心麦金塔。而 G5 则继续充当我的主力工作平台,在此后我曾多次为它升级硬盘,近期还打算再升级一次。虽然能理解变革的需要,但我不愿眼见 G5 系统泯灭于尘。G5 曾给我带来过快乐的回忆,让我在想起弗吉尼亚理工大学里安放的 G5 计算集群时总觉得开心,它曾短暂的登上世界超级计算机排行榜(编者:曾以每秒 10.28 TFlop 的计算能力位列世界第三,由 1100 台 G5 ,2200 个核心组成,虽然极大的降低了造价,但塔式桌面主机显然不是组建数据中心的好选择。),而我仍然保存着这项计划的 T 恤。事实上,G5 已经能够满足我所有的需求,所以在未来几年我还将继续使用它,不过无法升级到新系统的确令我感到难过。无论如何,新的操作系统将做出何种改进总是由研发人员说的算。你常会听到这样的词句,如「立下坚实的基础」,或「为发展提供了良好的保证」,于是我就特别喜欢问苹果里那群愚蠢的系统工程师这样的问题:「那么,什么程序能够完美的体现出你所推崇的那些底层技术呢?」,而这会让他们痛不欲生。也许我的计算需求早已定型,所以不需要新的功能,不过在这五年里,我还没有发现哪个程序会让我在失去后无法生存的。我很满意苹果电脑的表现。相信我,Linux 比 Vista 好,而 Leopard 比 Vista 好更多。因此我对信息世界网站登载的「雪豹是 Windows 7 拙劣的仿制品」一文将信将疑,而更倾向于相信电脑世界发布的「外表如一,底层改进」的观点。对大多数麦金塔用户来说,OS X 是比 Windows 更好的操作系统,它花费更多是因为需要同硬件一齐购买。不过由于苹果的硬件设计非常靠谱,所以稳定性很好(除了我那台铝版 PowerBook 以外)。我有一台十年前购买的麦金塔,现在的状态仍然很棒。上周六,我把我的 Vista 笔电升级到了 SP2,这花了我好几个小时才搞定。我依然坚信使用 Windows 所导致的时间损耗(编者:有这样的现象,一些 Windows 的用户比较在意修复系统的本领。并非贬义,这本该是厂商致力去解决的问题,却部分的交予用户。)将会使你等同于每年损失 700 美元。进一步说,麦金塔真正的厉害的地方是对 Windows 数据的完善兼容,甚至编辑后发回 Windows 打印也完全没问题。最近我做了一份广告传单,使用的软件是麦金塔中的 Pages 。传单里有一副地图,是我通过 PC 上的 SnagIt 软件抓取的。传单为单张双面,还有一幅光影绚烂的照片置于其上。最后,我通过 Word 打开这份文档,连续打印了四百份双面文档,没有任何问题。我使用 PC 打印的原因是,一些权鉴软件阻止我通过麦金塔访问办公室里的那台大型柯尼卡打印机。我期待用上雪豹,但不是特别着急,因为我的电脑们现在都干的挺棒。我们在飓风「比尔」的摧残下存活过来,最后仅带走浮沙数尺。在它面前,不能升级到新的操作系统也算是小事一摊吧。
Oliver.C on 2009-09-02,21:08  评论(12) edit
实践极简风格
原文链接,作者:谭佳理。 六年前,我曾任微软项目经理一职。工作开始便与上司有一场单独的谈话,最后,她问我是否还有其他疑问。我回答:有的,我们什么时候可以着手削减不必要的功能?她顿时陷入惶惑之中,想来这样的问题之前从未有人提及,也从未有人关心,所以不知该如何回答。我知道她的不解,便进一步说明:其实,功能多并不意味着东西好,而是要根据用户的需求来规划,不如着手删减吧。显然,她被吓坏了,像只初探尘世的雏鸟般呆在那里,于是我便就此打住。再后来,我终于明白为什么她如此困惑,历来项目经理的首要职责便是考虑如何谋划产品功能,弃顺归逆岂不是砸人饭碗?这也令我想到曾经制作过浩繁冗长的功能列表,并辅以 P1 ,P2 ,P0 等标签来区分优先等级,有时还会用到 P-1 。对的,负一,这种用法仿佛使项目经理自觉重要的正序标签又升一级,即便和全正序的排法并没有差别。如果使用的人不多,移除也无所谓。强留其中只会显得突兀,或者藏于说明书的一角,偶而被人发现。不过这不是我最关注的,因为解决这些问题并不算困难。软件的日渐臃肿并不全是劣等品充斥在其中,多数情况下这些功能仅能达标。有些还没完成,有些运作错误,反映在实际中,要么用户界面不对,要么内联机制有误,要么未达用户预期。说白了就是自尊心在作祟,是为了不至于落后他人,而令项目经理滋生的那苍白而贫乏的自尊。不仅如此,在作品里还可能掺杂有开发者与测试者为证明自我价值所做的多余努力,最后,整个团队一齐陷入到这股狂热的情绪里。于是,问题到了无法修复的地步,让人无瑕眷顾,最后就纷纷烂在了那里。如果不想删掉它们,你就得不断修补、再修补。痛苦,而且没有止境。这本该可以避免的。将精力放在真正重要东西上,凡事宜简,并专精于少数。如果是新公司,别忙着扩充人马,请运用好已有的雇员,特别是,别找一个只会开会和召集会议的项目经理。善于招纳实干与创造的人才,也别忘记保持自身的努力。赋予创新类团队最大的职权,并落到实处。做的少,有时候可能得到的更多。
Oliver.C on 2009-08-31,17:37  评论(22) edi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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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editer The Blue Van 的官网就有
xediter xedit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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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错,没搜索到这首mp3下载
DHL DHL :
乔布斯通信:关于 iPad 与 iPhone 共享上网
其实是“no”,“不行”还是累赘了。
SkyMoon SkyMoon :
乔布斯通信:关于 iPad 与 iPhone 共享上网
笑死我鸟。。。哈哈哈哈~一个“NO”搞定。。。枉费人家写了那么多。。。还长期苹果迷。。。
叫我怪兽 叫我怪兽 :
乔布斯通信:关于 iPad 与 iPhone 共享上网
让iphone自己变成wifi热点不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