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ml version="1.0" encoding="UTF-8"?>
<rss version="2.0"
	xmlns:content="http://purl.org/rss/1.0/modules/content/"
	xmlns:wfw="http://wellformedweb.org/CommentAPI/"
	xmlns:dc="http://purl.org/dc/elements/1.1/"
	xmlns:atom="http://www.w3.org/2005/Atom"
	xmlns:sy="http://purl.org/rss/1.0/modules/syndication/"
	xmlns:slash="http://purl.org/rss/1.0/modules/slash/"
	>

<channel>
	<title>Apple4.us &#187; Lawrence Li</title>
	<atom:link href="http://apple4.us/author/lawrencelry/feed" rel="self" type="application/rss+xml" />
	<link>http://apple4.us</link>
	<description>我们报道未来</description>
	<lastBuildDate>Wed, 08 Feb 2012 07:01:17 +0000</lastBuildDate>
	<language>en</language>
	<sy:updatePeriod>hourly</sy:updatePeriod>
	<sy:updateFrequency>1</sy:updateFrequency>
	<generator>http://wordpress.org/?v=3.0.1</generator>
		<item>
		<title>为什么作家应该用 Markdown 保存自己的文稿</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2/02/why-writers-should-use-markdown.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2/02/why-writers-should-use-markdow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08 Feb 2012 06:38:18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75</guid>
		<description><![CDATA[Markdown 是一种「标记语言」，通常为程序员群体所用。我想用这篇文章解释一下作家用 Markdown 保存自己写的东西有什么好处。 大部分作家用 Word 或 Pages 写作，过去的文档也大都以 .doc, .docx 格式或是 Pages 格式储存。还有人为了保证文稿发给谁都能正常打开，会用 .txt 格式。 .doc 或 Pages 格式有如下问题： 不一定谁都能打开。用 Windows 的人打不开 .pages 文件，用旧版 Word 的人不一定能打开你用新版 Word 写的稿子。 对方看到的稿子的样子和你自己看到的可能差别很大。 Office 已经是你电脑上唯一的盗版软件，导致心情不佳。 .txt 格式的问题在于没有样式：收到稿子的编辑和设计师可能不知道哪个是小标题，哪里需要斜体，哪里需要加粗。 这就是 Markdown 登场的时候了。 不要被「标记语言」这个说法吓到，这一点也不难。事实上我见过一位记者已经在用标记语言写稿了。 以下便是一则标记语言的应用实例： 「你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小标题） 所有编辑都能认出，「（小标题）」不是这个小标题的一部分，它只是在告诉你，「『你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是一个小标题。这就是标记语言。 Markdown 比这更简单。上述标题用 Markdown 改写后是这样的： ## 「你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 在 Markdown 的语法里，两个井号（##）代表二级标题。若你要告诉编辑或设计师某句话是小标题，只要在标题前加入两个井号即可。若该小标题下还有其它小标题（三级标题），只要在三级标题前加上三个井号即可。从打字量上讲，两个井号只需要按两次键，「（小标题）」的按键次数多了一倍不止。从易读性上讲，「（小标题）」是自然语言，容易跟稿件正文混淆，## 则清晰得多。 这里是一份用手写成的 Markdown 文稿： 你正在读的这篇文章本身也是用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Markdown 是一种「标记语言」，通常为程序员群体所用。我想用这篇文章解释一下作家用 Markdown 保存自己写的东西有什么好处。</p>
<p>大部分作家用 Word 或 Pages 写作，过去的文档也大都以 .doc, .docx 格式或是 Pages 格式储存。还有人为了保证文稿发给谁都能正常打开，会用 .txt 格式。</p>
<p>.doc 或 Pages 格式有如下问题：</p>
<ol>
<li>不一定谁都能打开。用 Windows 的人打不开 .pages 文件，用旧版 Word 的人不一定能打开你用新版 Word 写的稿子。</li>
<li>对方看到的稿子的样子和你自己看到的可能差别很大。</li>
<li>Office 已经是你电脑上唯一的盗版软件，导致心情不佳。</li>
</ol>
<p>.txt 格式的问题在于没有样式：收到稿子的编辑和设计师可能不知道哪个是小标题，哪里需要<em>斜体</em>，哪里需要<strong>加粗</strong>。</p>
<p>这就是 Markdown 登场的时候了。</p>
<p>不要被「标记语言」这个说法吓到，这一点也不难。事实上我见过一位记者已经在用标记语言写稿了。</p>
<p>以下便是一则标记语言的应用实例：</p>
<blockquote><p>「你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小标题）</p>
</blockquote>
<p>所有编辑都能认出，「（小标题）」不是这个小标题的一部分，它只是在告诉你，「『你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是一个小标题。这就是标记语言。</p>
<p>Markdown 比这更简单。上述标题用 Markdown 改写后是这样的：</p>
<blockquote><p>## 「你们现在看到的，仅仅是冰山一角」</p></blockquote>
<p>在 Markdown 的语法里，两个井号（##）代表二级标题。若你要告诉编辑或设计师某句话是小标题，只要在标题前加入两个井号即可。若该小标题下还有其它小标题（三级标题），只要在三级标题前加上三个井号即可。从打字量上讲，两个井号只需要按两次键，「（小标题）」的按键次数多了一倍不止。从易读性上讲，「（小标题）」是自然语言，容易跟稿件正文混淆，## 则清晰得多。</p>
<p>这里是一份用手写成的 Markdown 文稿：</p>
<p><img src="http://apple4.us/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12/02/markdown_demo.png" alt="Markdown demo" border="0" /></p>
<p>你正在读的这篇文章本身也是用 Markdown 写的，你可以在<a href="http://d.pr/uxQF">这里下载</a>。</p>
<p>用 Markdown 有如下好处：</p>
<ol>
<li>
<p>兼顾了「什么人都能打开」和「样式」。Markdown 就是纯文本，就是 txt，所以什么人都能打开。而如上所述，你可以用它来标记文本的样式，而且语法非常简单。</p>
<p>由于是纯文本，Markdown 文稿也不会因为未来软件升级而产生不同版本之间的兼容问题，即，不会出现「我这篇稿子是用旧版 Word 写的，你用新版 Word 看可能格式会有点问题」的情况。</p>
</li>
<li>Markdown 转 HTML 非常方便。HTML 是整个万维网（web）的标记语言，但更重要的是，它也是目前主流电子书格式所用的标记语言。无论是 EPUB, mobi，还是 Kindle 用的专有格式 .azw，都只是把一堆 HTML 文件打包而已。如果你写的是书，用 Markdown 标注格式之后，可以很方便地转为以上格式（当然这个转换工作不需要由你来做）；如果你写的是单篇的文章（例如新闻报道或专栏），未来也不排除结集出书的可能。若采用 Markdown，对于日后的文件转换工作也大有裨益。</li>
</ol>
<p>如何开始用 Markdown？继续用你习惯的写作软件即可。记事本、Word、Pages 都没问题，但请记得存成纯文本格式。就这么简单。</p>
<p>纯文本万岁。</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2/02/why-writers-should-use-markdown.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卡片、页与卷轴</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2/02/card-pagination-scroll-lawrence-column-for-blogweekly.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2/02/card-pagination-scroll-lawrence-column-for-blogweekly.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6 Feb 2012 06:13:30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70</guid>
		<description><![CDATA[本文为《博客天下》杂志专栏稿，发表于总第八十期。──编者 历史确实是会自我重复的。记录人类文明的物件──「书」──最早以卷轴的形式存在。人们把信息印在羊皮纸上，信息有多长，纸就有多长。两千年前，罗马人发明了「codex」，也就是我们今天熟悉的书的样子：有书脊、有封面、有封底，最重要的是，有了真正意义上的「页」。 在纸张出版的世界里，无页不成书。分页的重要性不太会被提起，因为它早已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页界定了包裹内容的边界，是对信息的一种切割──我让你看到的不是全部，而是我挑选过的局部。以页为单位，给了设计师与编辑（编辑也是设计）做选择的可能──没有限制就无需做选择，而做选择就是设计。（包括选择今晚去哪家餐厅吃饭。） 在人类知识集体向互联网大迁徙的过程中，从卷轴到 codex 的过程正在重演。毫无疑问，「网页」就是今天的卷轴，信息沿着某一个方向无限延展，直至终结。通俗地说，有滚动条就是卷轴。 平面设计师不喜欢卷轴。我如何确保你在任意时间点看到的东西就是我熬了几个通宵让你看到的那个样子？鼠标滚轮一滑，图片就被切掉了一半。除非信息量少到不用滚屏即可看完，否则读者看到的永远不是一个完整单位的信息，而是信息的局部──未经设计师和编辑挑选过的局部。平面设计师 / 内容生产者失去了控制权。 关于分页与否的讨论自 1980 年代就已开始。苹果 Macintosh 的创始人杰夫·拉斯金用「卡片」和「卷轴」来比喻分页与不分页这两种对信息的呈现方式。到目前为止，万维网（web）基本是卷轴的天下。但电子书的勃兴令情况开始有了变化。 和大部分软件一样，电子书软件的设计也能找到真实世界中的对应。正如早年的图形介面系统设计者根据桌面、文件、文件夹、垃圾桶这些办公环境中的标配物件想象出了一套譬喻，电子书软件从一开始就沿袭了纸书的习惯，以「页」为基本单位。另一方面，因为一些不必在此深究的原因，大部分主流电子书软件所用的技术恰恰就是万维网的技术──HTML, CSS, JavaScript，亚马逊的 Kindle 与苹果的 iBooks 都不例外。电子书事实上就是「分了页的网页」。 电子书的读者对于分页与否各有偏好，不过技术潮流由赢家设定。从过去几个月的发展看来，分页是大趋势。亚马逊不久前宣布将推出 Kindle Format 8 格式，将更多平面排版的元素引入 Kindle 书中。苹果的 iBooks 2 与电子书制作软件 iBooks Author 也做了类似的事情，且完成度更高。（其实苹果一直是卡片式设计的支持者。万维网出现之前最成功的超媒体系统 HyperCard 就出自苹果之手，他们甚至把「卡片」一词写进了软件名称。）Flipboard 和 Zite 等热门阅读软件用分页的方式对网页进行了重排，老牌浏览器 Opera 亦于去年启动了实验性的 Opera Reader 计划，目标类似。 这里的终极问题是：设计师应该拥有多少控制权？在发轫于互联网时代的「赋权于民」的大潮流下，设计的权力是否也应该下放给普通用户？如上所述，从信息设计的角度而言，卡片式 / 分页设计的好处显而易见。它为设计师提供了一种具象而直接的限制（没有限制就没有设计）。对于读者来说，上下左右四条固定的边界也对注意力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约束。这是用户权力的收缩，也是对设计师和内容生产者的控制权的重新认可。若卡片式设计能取代卷轴成为明日的主流，对于内容方实为幸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本文为《<a href="http://www.blogweekly.com.cn/">博客天下</a>》杂志专栏稿，发表于总第八十期。──编者</u></p>
<p>历史确实是会自我重复的。记录人类文明的物件──「书」──最早以卷轴的形式存在。人们把信息印在羊皮纸上，信息有多长，纸就有多长。两千年前，罗马人发明了「codex」，也就是我们今天熟悉的书的样子：有书脊、有封面、有封底，最重要的是，有了真正意义上的「页」。</p>
<p>在纸张出版的世界里，无页不成书。分页的重要性不太会被提起，因为它早已像空气一样无处不在。页界定了包裹内容的边界，是对信息的一种切割──我让你看到的不是全部，而是我挑选过的局部。以页为单位，给了设计师与编辑（编辑也是设计）做选择的可能──没有限制就无需做选择，而做选择就是设计。（包括选择今晚去哪家餐厅吃饭。）</p>
<p>在人类知识集体向互联网大迁徙的过程中，从卷轴到 codex 的过程正在重演。毫无疑问，「网页」就是今天的卷轴，信息沿着某一个方向无限延展，直至终结。通俗地说，有滚动条就是卷轴。</p>
<p>平面设计师不喜欢卷轴。我如何确保你在任意时间点看到的东西就是我熬了几个通宵让你看到的那个样子？鼠标滚轮一滑，图片就被切掉了一半。除非信息量少到不用滚屏即可看完，否则读者看到的永远不是一个完整单位的信息，而是信息的局部──未经设计师和编辑挑选过的局部。平面设计师 / 内容生产者失去了控制权。</p>
<p>关于分页与否的讨论自 1980 年代就已开始。苹果 Macintosh 的创始人杰夫·拉斯金用「卡片」和「卷轴」来比喻分页与不分页这两种对信息的呈现方式。到目前为止，万维网（web）基本是卷轴的天下。但电子书的勃兴令情况开始有了变化。</p>
<p>和大部分软件一样，电子书软件的设计也能找到真实世界中的对应。正如早年的图形介面系统设计者根据桌面、文件、文件夹、垃圾桶这些办公环境中的标配物件想象出了一套譬喻，电子书软件从一开始就沿袭了纸书的习惯，以「页」为基本单位。另一方面，因为一些不必在此深究的原因，大部分主流电子书软件所用的技术恰恰就是万维网的技术──HTML, CSS, JavaScript，亚马逊的 Kindle 与苹果的 iBooks 都不例外。电子书事实上就是「分了页的网页」。</p>
<p>电子书的读者对于分页与否各有偏好，不过技术潮流由赢家设定。从过去几个月的发展看来，分页是大趋势。亚马逊不久前宣布将推出 <a href="http://www.amazon.com/gp/feature.html?docId=1000729511">Kindle Format 8</a> 格式，将更多平面排版的元素引入 Kindle 书中。苹果的 iBooks 2 与电子书制作软件 iBooks Author 也做了类似的事情，且完成度更高。（其实苹果一直是卡片式设计的支持者。万维网出现之前最成功的超媒体系统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HyperCard">HyperCard</a> 就出自苹果之手，他们甚至把「卡片」一词写进了软件名称。）Flipboard 和 Zite 等热门阅读软件用分页的方式对网页进行了重排，老牌浏览器 Opera 亦于去年启动了实验性的 <a href="http://people.opera.com/howcome/2011/reader/">Opera Reader</a> 计划，目标类似。</p>
<p>这里的终极问题是：设计师应该拥有多少控制权？在发轫于互联网时代的「赋权于民」的大潮流下，设计的权力是否也应该下放给普通用户？如上所述，从信息设计的角度而言，卡片式 / 分页设计的好处显而易见。它为设计师提供了一种具象而直接的限制（没有限制就没有设计）。对于读者来说，上下左右四条固定的边界也对注意力形成了一定程度的约束。这是用户权力的收缩，也是对设计师和内容生产者的控制权的重新认可。若卡片式设计能取代卷轴成为明日的主流，对于内容方实为幸事。</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2/02/card-pagination-scroll-lawrence-column-for-blogweekly.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互联网之父 Vint Cerf: 互联网不是人权</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2/01/internet-is-not-a-human-right-chinese-translation.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2/01/internet-is-not-a-human-right-chinese-translatio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15 Jan 2012 16:24:14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66</guid>
		<description><![CDATA[本文作者 Vint Cerf 现任谷歌「首席互联网传道士」。他早年参与了 TCP/IP 协议以及最早的商业性电邮系统的开发，并因此被称为「互联网之父」。这篇文章于 2012 年 1 月 5 日发表于《纽约时报》。── 编者 突尼斯的大街、开罗的 Tahrir 广场……2011 年发生于世界各地的示威背后都有互联网以及各种与互联网交互的设备的身影。这些示威得以发生，首先是因为多达数千人的参与。不过要是没有互联网提供即时沟通、组织和宣传的能力的话，示威活动并不会如此繁茂。 于是很自然地发生了关于「上网该不该是民权 / 人权」的讨论。在那些政府会为了抑制示威而施加互联网管制的国家里，这种讨论显得尤其迫切。去年，中东和北非地区发生了示威后，联合国专员于六月发布了一份报告，宣称互联网「已经成为实现一系列人权的不可或缺的工具。」过去几年里，法国和爱沙尼亚等国的法庭和议会都将上网的权利定义为一项基本人权。 尽管这种观点出于善意，但它忽视了更重要的一点：技术可以促成权利，但它本身不是权利。一样东西能成为人权，需要有很高的标准。简单来讲，让我们能过上健康、有意义的生活的那些必需品才是人权，例如免受肉体折磨的自由，或判断何谓正义之事的自由。我们不应该为任何单一的技术赋予如此崇高的地位，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无法辨别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举例来说，曾几何时马匹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但如果今天有人赋予我拥有马匹的权利，我恐怕不知道该把马往哪放。 如何形容人权？最好的办法是想想我们认为自己必须拥有什么。这包括一些最基本的自由，例如言论自由，获取信息的自由──这些自由并不依附于任何特定时间的任何特定技术而存在。的确，即便是那份由于将上网定义为人权而受到广泛追崇的联合国报告，也没有把互联网本身定义为目的，它是一个帮助我们达到目的的手段。 还有人说，上网应该是民权。这里的推理过程还是一样的：互联网只是一件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重要的东西。不过我承认，说互联网是民权，比说它是人权要合理一些。毕竟民权不是人类天生的权利，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 美国从未宣称「人人都有使用电话的『权利』」，但现实已经相去不远，因为我们视这些为「普遍性服务」──哪怕在我国最偏僻之处也必须提供电话线路（包括供电以及现在的宽带）。我们接受了这样的观念之后，上网成为民权就已经指日可待，因为保证接入权已经成为一项政策。 但所有这些哲学层面的讨论都忽视了一个更基本的问题：技术的创造者们有责任为人权与民权提供支持。互联网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极其广阔的、平等主义的平台。创造、分享和获取信息都成了全球规模的行为。于是，我们有了新的方式让人们行使人权与民权。 在这个语境中，工程师不但有赋权于民的重大义务，也有保证网民线上安全的义务，例如保护网民免受默默入侵电脑的病毒和蠕虫的伤害。技术主义者应该以此为目标。 所有这些新的可能性都是由工程师──以及专业协会，还有制定标准的机构（例如 IEEE）──创造并维系的。当我们一面推进技术本身的发展以及它在社会中的作用时，除了保持技术上的专业性外，也必须时刻意识到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 改善互联网只是改善人类整体状况的一个手段（尽管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实践者们必须深刻体认那些值得被保护的民权与人权，而不是自我欺骗式地把互联网本身视为这种权利。 （翻译：李如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本文作者 <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Vint_Cerf">Vint Cerf</a> 现任谷歌「首席互联网传道士」。他早年参与了 TCP/IP 协议以及最早的商业性电邮系统的开发，并因此被称为「互联网之父」。这篇文章于 2012 年 1 月 5 日<a href="http://www.nytimes.com/2012/01/05/opinion/internet-access-is-not-a-human-right.html?_r=1&#038;pagewanted=all">发表于</a>《纽约时报》。── 编者</u></p>
<p>突尼斯的大街、开罗的 Tahrir 广场……2011 年发生于世界各地的示威背后都有互联网以及各种与互联网交互的设备的身影。这些示威得以发生，首先是因为多达数千人的参与。不过要是没有互联网提供即时沟通、组织和宣传的能力的话，示威活动并不会如此繁茂。</p>
<p>于是很自然地发生了关于「上网该不该是民权 / 人权」的讨论。在那些政府会为了抑制示威而施加互联网管制的国家里，这种讨论显得尤其迫切。去年，中东和北非地区发生了示威后，联合国专员于六月发布了一份报告，宣称互联网「已经成为实现一系列人权的不可或缺的工具。」过去几年里，法国和爱沙尼亚等国的法庭和议会都将上网的权利定义为一项基本人权。</p>
<p>尽管这种观点出于善意，但它忽视了更重要的一点：技术可以促成权利，但它本身不是权利。一样东西能成为人权，需要有很高的标准。简单来讲，让我们能过上健康、有意义的生活的那些必需品才是人权，例如免受肉体折磨的自由，或判断何谓正义之事的自由。我们不应该为任何单一的技术赋予如此崇高的地位，否则，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将无法辨别什么是真正有价值的东西。举例来说，曾几何时马匹是人类生存的必需品。但如果今天有人赋予我拥有马匹的权利，我恐怕不知道该把马往哪放。</p>
<p>如何形容人权？最好的办法是想想我们认为自己必须拥有什么。这包括一些最基本的自由，例如言论自由，获取信息的自由──这些自由并不依附于任何特定时间的任何特定技术而存在。的确，即便是那份由于将上网定义为人权而受到广泛追崇的联合国报告，也没有把互联网本身定义为目的，它是一个帮助我们达到目的的手段。</p>
<p>还有人说，上网应该是民权。这里的推理过程还是一样的：互联网只是一件工具，它可以帮助我们获得更重要的东西。不过我承认，说互联网是民权，比说它是人权要合理一些。毕竟民权不是人类天生的权利，而是法律赋予我们的。</p>
<p>美国从未宣称「人人都有使用电话的『权利』」，但现实已经相去不远，因为我们视这些为「普遍性服务」──哪怕在我国最偏僻之处也必须提供电话线路（包括供电以及现在的宽带）。我们接受了这样的观念之后，上网成为民权就已经指日可待，因为保证接入权已经成为一项政策。</p>
<p>但所有这些哲学层面的讨论都忽视了一个更基本的问题：技术的创造者们有责任为人权与民权提供支持。互联网为我们带来了一个极其广阔的、平等主义的平台。创造、分享和获取信息都成了全球规模的行为。于是，我们有了新的方式让人们行使人权与民权。</p>
<p>在这个语境中，工程师不但有赋权于民的重大义务，也有保证网民线上安全的义务，例如保护网民免受默默入侵电脑的病毒和蠕虫的伤害。技术主义者应该以此为目标。</p>
<p>所有这些新的可能性都是由工程师──以及专业协会，还有制定标准的机构（例如 IEEE）──创造并维系的。当我们一面推进技术本身的发展以及它在社会中的作用时，除了保持技术上的专业性外，也必须时刻意识到自己作为公民的责任。</p>
<p>改善互联网只是改善人类整体状况的一个手段（尽管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实践者们必须深刻体认那些值得被保护的民权与人权，而不是自我欺骗式地把互联网本身视为这种权利。</p>
<p>（翻译：李如一）</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2/01/internet-is-not-a-human-right-chinese-translation.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人肉的味儿</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2/01/smells-like-human-lawrence-column-for-blogweekly.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2/01/smells-like-human-lawrence-column-for-blogweekly.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14 Jan 2012 07:58:25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56</guid>
		<description><![CDATA[本文为《博客天下》杂志专栏稿，以《互联网离不开人肉味儿》为题发表于 2012 年第二期（总第七十九期）。杂志上的版本有删节。──编者 我根本用不着那些玩艺儿 我的感觉已经晕了浑身没劲儿 这周围有一股人肉的味儿 …… 你瞧，我是不是与众不同啊 象这灰色中的红点儿 ──《飞了》，崔健，1998 在某一集《生活大爆炸》里，编剧为了表现 Penny 对于电脑文化的无知，特地让她读不出「算法」一词（algorithm），并随即安排 Sheldon 神经兮兮地纠正之。这一细节显然夸张了：我们生活在一个没写过一行代码的人都能把「算法」挂在嘴边的时代。 互联网、技术、程序逻辑是如今的显学。在许多人看来，「人肉工作」弱爆了。他们会给你讲谷歌的故事：网页排名算法击败了人手排出的网站目录，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让程序能够了解你的使用习惯，将更合口味的搜索结果呈现给你。谁要是觉得人肉工作居然还能在互联网产品中占据一席之地，通常都会被视为陈腐的老古董、无可救药的文科生、或是黔驴技穷的旧世界秩序维护者。 旧世界也好，新世界也罢，真正能预视未来的人（visionary）有一个特点：他们更相信人，而非机器。 机器和人的角力一直是互联网历史中的一条隐藏线索。以 RSS 阅读器为例，我们最常听到的关于它的抱怨便是「不够智能」。对于一个订阅了一百条 RSS 的读者而言，从海量信息中去芜存菁确实是一个重大问题。 不妨回想一下我们在旧媒体时代是如何消费信息的。大部分人不会从头到尾读完一本杂志或一份报纸，他们确定信息优先级的方法是「速读」──通过快速浏览文章标题与整体版面来确定哪些内容需要精读。速读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传统媒体的编辑在对不同内容进行呈现时已经在心中预先设定了其优先级，并将优先级与版面面积、标题字号大小、图片抢眼程度等表现形式对应。这种对应关系是给读者的提示。 在最初的 RSS 阅读器里，所有信息以均等方式呈现，按「反时间顺序」排列：新的在上，旧的在下。在这种结构里，信息基本没有轻重缓急，优先级全靠读者自行判断。 我们可以将 2010 年开始出现的 Flipboard, Zite 等软件视为第二代 RSS 阅读器。这些软件所做的事情从本质上说与传统 RSS 阅读器无异──抓取 RSS 信息流（或是 Twitter、Facebook 等其它信息流），以一套自成体系的介面呈现给读者，免去读者四处访问网站之苦。而第二代 RSS 阅读器的创新之处在于表现层。Flipboard 试图用平面杂志的版式将来自四面八方的、别人创造的内容呈现给读者。如此，信息便有了较为明确的优先级，读者游走其间也便更加自如。 但事实上，Flipboard 的立场相当暧昧不清。如前所述，平面杂志的版式并不只是用以取悦眼睛的装饰品，它的结构源自对内容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平面杂志的内容编辑者和视觉设计者属于同一个紧密协同工作的群组。但在 Flipboard 的世界里，编辑和设计（内容和表现形式）分属不同的机构，不但缺乏协同性，双方的利益也难以调和。举例而言，假如我在 Flipboard 里订阅了我所关注的所有 Twitter 用户的信息流，Flipboard 如何判断在同一个版面里应该把哪一条做成大标题？没人能预测我的 Twitter 时间线上下一秒会发生什么。 Flipboard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本文为《<a href="http://www.blogweekly.com.cn/">博客天下</a>》杂志专栏稿，以《互联网离不开人肉味儿》为题发表于 2012 年第二期（总第七十九期）。杂志上的版本有删节。──编者</u></p>
<blockquote><p>我根本用不着那些玩艺儿<br />
我的感觉已经晕了浑身没劲儿<br />
这周围有一股人肉的味儿<br />
……<br />
你瞧，我是不是与众不同啊<br />
象这灰色中的红点儿</p>
<p>──《<a href="http://v.youku.com/v_show/id_XNTE4ODk3NDQ=.html">飞了</a>》，崔健，1998</p>
</blockquote>
<p>在某一集《生活大爆炸》里，编剧为了表现 Penny 对于电脑文化的无知，特地让她读不出「算法」一词（algorithm），并随即安排 Sheldon 神经兮兮地纠正之。这一细节显然夸张了：我们生活在一个没写过一行代码的人都能把「算法」挂在嘴边的时代。</p>
<p>互联网、技术、程序逻辑是如今的显学。在许多人看来，「人肉工作」弱爆了。他们会给你讲谷歌的故事：网页排名算法击败了人手排出的网站目录，数据挖掘与机器学习让程序能够了解你的使用习惯，将更合口味的搜索结果呈现给你。谁要是觉得人肉工作居然还能在互联网产品中占据一席之地，通常都会被视为陈腐的老古董、无可救药的文科生、或是黔驴技穷的旧世界秩序维护者。</p>
<p>旧世界也好，新世界也罢，真正能预视未来的人（visionary）有一个特点：他们更相信人，而非机器。</p>
<p>机器和人的角力一直是互联网历史中的一条隐藏线索。以 RSS 阅读器为例，我们最常听到的关于它的抱怨便是「不够智能」。对于一个订阅了一百条 RSS 的读者而言，从海量信息中去芜存菁确实是一个重大问题。</p>
<p>不妨回想一下我们在旧媒体时代是如何消费信息的。大部分人不会从头到尾读完一本杂志或一份报纸，他们确定信息优先级的方法是「速读」──通过快速浏览文章标题与整体版面来确定哪些内容需要精读。速读之所以能够成立，是因为传统媒体的编辑在对不同内容进行呈现时已经在心中预先设定了其优先级，并将优先级与版面面积、标题字号大小、图片抢眼程度等表现形式对应。这种对应关系是给读者的提示。</p>
<p>在最初的 RSS 阅读器里，所有信息以均等方式呈现，按「反时间顺序」排列：新的在上，旧的在下。在这种结构里，信息基本没有轻重缓急，优先级全靠读者自行判断。</p>
<p>我们可以将 2010 年开始出现的 Flipboard, Zite 等软件视为第二代 RSS 阅读器。这些软件所做的事情从本质上说与传统 RSS 阅读器无异──抓取 RSS 信息流（或是 Twitter、Facebook 等其它信息流），以一套自成体系的介面呈现给读者，免去读者四处访问网站之苦。而第二代 RSS 阅读器的创新之处在于表现层。Flipboard 试图用平面杂志的版式将来自四面八方的、别人创造的内容呈现给读者。如此，信息便有了较为明确的优先级，读者游走其间也便更加自如。</p>
<p>但事实上，Flipboard 的立场相当暧昧不清。如前所述，平面杂志的版式并不只是用以取悦眼睛的装饰品，它的结构源自对内容的理解。更重要的是，平面杂志的内容编辑者和视觉设计者属于同一个紧密协同工作的群组。但在 Flipboard 的世界里，编辑和设计（内容和表现形式）分属不同的机构，不但缺乏协同性，双方的利益也难以调和。举例而言，假如我在 Flipboard 里订阅了我所关注的所有 Twitter 用户的信息流，Flipboard 如何判断在同一个版面里应该把哪一条做成大标题？没人能预测我的 Twitter 时间线上下一秒会发生什么。</p>
<p>Flipboard 试图通过引入「内容策划」（curator）这一角色来解决问题。这说明他们已经意识到了人肉工作的重要性。如果把 Flipboard 理解为一个信息聚合器的话，内容策划人员就是这个聚合器中的人肉信息过滤器。以聚合为本的媒体并不是新鲜事──《参考消息》和本刊都是例子。但在一个大家都忙于聚合内容的生态里，我们迟早会问：谁来生产内容？如果 Flipboard 以及类似的软件产品真的像很多人一厢情愿的那样「干掉」了平面媒体，它们应该去哪里寻找内容来聚合呢？</p>
<p>内容的生产属于人肉工作，自不待言。但就算我们只谈对内容的整理、分类与过滤，人的重要性在所谓新媒体领域也远未得到应有的重视。聚合是不够的，内容策划也是不够的，我们需要的是「编辑」。编辑工作的核心有二：设定立场（而不是追求所谓的客观中立）；（用你的脑子而非 A/B 测试）做出选择──用什么标题、何种词汇。从广义上讲，一个产品经理要不要给他的产品增加某个反复被用户提到的功能，也是一种编辑工作。明白了这两点之后，你就会意识到在人工智能技术出现突破性进展以前，编辑只能是活人干的事。</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2/01/smells-like-human-lawrence-column-for-blogweekly.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iOS 越狱面面观</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people-chime-in-on-ios-jailbreak.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people-chime-in-on-ios-jailbreak.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7 Dec 2011 14:50:52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38</guid>
		<description><![CDATA[刚刚我在 Twitter 和新浪微博上说： 新浪微博把 iOS 5.0.1 可完美越狱写到热门话题里，等于是鼓励越狱。这不好。 以下是目前为止收到的一些反响。重复性的意见就不收入了。 SunTriao：越狱是合法的。 汪智沛：我们这里，人、媒体、企业尤其是政府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点问题…… Philonis高：同意。还不如鼓励监狱犯人越狱。 吕明Leo：我觉得这不是鼓励好与不好的问题。就算是不说也会有人越狱的。我不知道您是怎样的手机。对于移动的用户来说垃圾电话和短信的骚扰实在是伤不起。我觉得即使是联通和电信也一样。反正是在天朝就会有垃圾，而 iPhone 不越狱是根本安装不了屏蔽软件的。没办法，不是我们不支持正版。是在中国根本就没办法。 看见即所得：好么，哪个媒体都不能报道这条新闻了，不然都是鼓励，这哪跟哪啊。 令狐磊的杂志发现室：无耻之徒。 莫呼洛迦：为何不好？越狱并不完全等于免费使用付费 App 它有苹果自身没有实现的诸多功能 能使手机发挥它最大的性能有什么不好的 你有越狱和不越狱的选择 为什么人家就没有说不说的选择呢？真奇怪。 愤怒的老强：iOS 越狱是个乐趣。 Acccl：转发此微博:新闻道德和真实报道之间是永恒的话题。我选择后者。 陳賊_：有什么奇怪的 ，整一个山寨国家。 HarlemLoo：热门话题难道不是应该系统自动生成的吗？越狱只是获得系统控制权，还不等于盗版。即使盗版也可以成为话题，成为话题并不等于鼓励话题所讨论的不良行为。难道你认为讨论犯罪等于促进犯罪吗？不允许讨论「不良内容」，这多少有点独裁的味道。 tinyfool：新浪微博被人破解的话我们也帮着大肆宣扬吧。 JailbreakHum: 这烂博客在越狱这方面就是煮熟的鸭子，就剩嘴硬了。// 他这烂博主自己的观点我们又不是没见过，把一堆人的回复拼成一个博客，这种低级的事也能干出来……别搭理这 blog 了……起码在越狱方面，这个 Blog 纯粹就是个三流博客（没有四流）。 xia0_c：+1，作为「资深」越狱使用者，从不主张越狱。 方军_：这个地方的运营引导信息，经常脑残到极点。 fransillence：同意这个结论。基于以下几个前提：1、新浪的热门话题本就是有倾向性的人工选择的结果；2、新浪微博不是专业 IT 新闻站点；3、越狱合法但是作为盗版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在大陆与盗版事件发生的重叠率极高。 梦枫宝宝: 评价某个观点，需要从动机和立场分析。就事论事，热门话题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新浪微博热门话题的附加说明很邪恶，点进去更加邪恶。话题应该是描述性质的，而不是带有某种诱导的成分，新浪微博的立场是讨好越狱者，动机是值得人唾弃的制造话题。 SOHU-Table: 还出个专题教怎样越狱，真是没有底线了。难道越狱是光明正大的事情？背后的产业链侵犯 App Store 的开发者。 iGREENEE：在越狱这件事上，合法和不违法确实不能等同为一个概念，新浪大张旗鼓的推荐越狱教程实在不妥啊。 支持 @apple4us。 chumsdock：新浪微博现在很没底线，上次病死的女生那件事的时候就看得出了。 OrciSh：上热门可以说是「自动」趋势。但在用户发表框里打入相当词条就提示越狱教程，就太对不起、太无视 apps 开发人员了！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刚刚我在 Twitter 和新浪微博上说：</p>
<blockquote><p>新浪微博把 iOS 5.0.1 可完美越狱写到热门话题里，等于是鼓励越狱。这不好。</p></blockquote>
<p>以下是目前为止收到的一些反响。重复性的意见就不收入了。</p>
<p><a href="http://www.weibo.com/suntriao">SunTriao</a>：越狱是合法的。</p>
<p><a href="http://www.weibo.com/ewangenius">汪智沛</a>：我们这里，人、媒体、企业尤其是政府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都有点问题……  </p>
<p><a href="http://www.weibo.com/philonis">Philonis高</a>：同意。还不如鼓励监狱犯人越狱。</p>
<p><a href="http://www.weibo.com/bjleo">吕明Leo</a>：我觉得这不是鼓励好与不好的问题。就算是不说也会有人越狱的。我不知道您是怎样的手机。对于移动的用户来说垃圾电话和短信的骚扰实在是伤不起。我觉得即使是联通和电信也一样。反正是在天朝就会有垃圾，而 iPhone 不越狱是根本安装不了屏蔽软件的。没办法，不是我们不支持正版。是在中国根本就没办法。</p>
<p><a href="http://www.weibo.com/xxxxxxx666">看见即所得</a>：好么，哪个媒体都不能报道这条新闻了，不然都是鼓励，这哪跟哪啊。</p>
<p><a href="http://www.weibo.com/imag">令狐磊的杂志发现室</a>：无耻之徒。</p>
<p><a href="http://www.weibo.com/silence9520">莫呼洛迦</a>：为何不好？越狱并不完全等于免费使用付费 App 它有苹果自身没有实现的诸多功能 能使手机发挥它最大的性能有什么不好的 你有越狱和不越狱的选择 为什么人家就没有说不说的选择呢？真奇怪。</p>
<p><a href="http://www.weibo.com/meuuliqiang">愤怒的老强</a>：iOS 越狱是个乐趣。 </p>
<p><a href="http://www.weibo.com/acccl">Acccl</a>：转发此微博:新闻道德和真实报道之间是永恒的话题。我选择后者。</p>
<p><a href="http://www.weibo.com/szanlin">陳賊_</a>：有什么奇怪的 ，整一个山寨国家。</p>
<p><a href="http://www.weibo.com/harlem">HarlemLoo</a>：热门话题难道不是应该系统自动生成的吗？越狱只是获得系统控制权，还不等于盗版。即使盗版也可以成为话题，成为话题并不等于鼓励话题所讨论的不良行为。难道你认为讨论犯罪等于促进犯罪吗？不允许讨论「不良内容」，这多少有点独裁的味道。</p>
<p><a href="http://www.weibo.com/tinyfool">tinyfool</a>：新浪微博被人破解的话我们也帮着大肆宣扬吧。</p>
<p><a href="http://www.weibo.com/n/JailbreakHum">JailbreakHum</a>: 这烂博客在越狱这方面就是煮熟的鸭子，就剩嘴硬了。// 他这烂博主自己的观点我们又不是没见过，把一堆人的回复拼成一个博客，这种低级的事也能干出来……别搭理这 blog 了……起码在越狱方面，这个 Blog 纯粹就是个三流博客（没有四流）。</p>
<p><a href="http://www.weibo.com/gangdd">xia0_c</a>：+1，作为「资深」越狱使用者，从不主张越狱。</p>
<p><a href="http://www.weibo.com/fjun">方军_</a>：这个地方的运营引导信息，经常脑残到极点。</p>
<p><a href="http://www.weibo.com/u/2075110187">fransillence</a>：同意这个结论。基于以下几个前提：1、新浪的热门话题本就是有倾向性的人工选择的结果；2、新浪微博不是专业 IT 新闻站点；3、越狱合法但是作为盗版的必要非充分条件，在大陆与盗版事件发生的重叠率极高。</p>
<p><a href="http://www.weibo.com/dreamyself">梦枫宝宝</a>: 评价某个观点，需要从动机和立场分析。就事论事，热门话题本身没有问题，但是新浪微博热门话题的附加说明很邪恶，点进去更加邪恶。话题应该是描述性质的，而不是带有某种诱导的成分，新浪微博的立场是讨好越狱者，动机是值得人唾弃的制造话题。 </p>
<p><a href="http://www.weibo.com/n/SOHU-Table">SOHU-Table</a>: 还出个专题教怎样越狱，真是没有底线了。难道越狱是光明正大的事情？背后的产业链侵犯 App Store 的开发者。</p>
<p><a href="http://www.weibo.com/qxbqx">iGREENEE</a>：在越狱这件事上，合法和不违法确实不能等同为一个概念，新浪大张旗鼓的推荐越狱教程实在不妥啊。 支持 @apple4us。</p>
<p><a href="https://twitter.com/chumsdock">chumsdock</a>：新浪微博现在很没底线，上次病死的女生那件事的时候就看得出了。</p>
<p><a href="http://www.weibo.com/orcish">OrciSh</a>：上热门可以说是「自动」趋势。但在用户发表框里打入相当词条就提示越狱教程，就太对不起、太无视 apps 开发人员了！</p>
<p><a href="http://www.weibo.com/heygg">Mr盖兆阳</a>: 越狱让人变得浮躁，忽略了原本手机一些很好的功能，盗版软件更是越狱必装。</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2/people-chime-in-on-ios-jailbreak.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就《免费 vs. 自由》回应 @shizhao</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response-to-shizhao-on-lessig-free-culture-chinese-edition.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response-to-shizhao-on-lessig-free-culture-chinese-editio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25 Dec 2011 14:42:01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32</guid>
		<description><![CDATA[@shizhao 前晚作《免费 vs. 自由》一文，论及 Lawrence Lessig 的《Free Culture》一书之简体中文译本： 刚读完《免费文化》，是的，“免费”，其实就是 CC 创始人莱斯格著作 [sic] 的《自由文化》（Free Cultural）[sic] 一书的简体中文版书名。提起《自由文化》，又想起了几年前的中文博客圈发起的该书的中文翻译，可叹项目缺乏进展，现在连网站都已经打不开了。 为了缅怀一下当面 [sic] 的美好时光，才买的这本《免费文化》，本以为作者 [sic] 完全胡乱翻译，肯定是翻得很糟糕的山寨货。却没想到，虽然的确算不上翻译的好（许多技术性一些的词语翻得相当糟糕），但是除了封面、封底和版权页上用了“免费文化”一词，书中完全找不到“免费文化”，全部都是原汁原味的“自由文化”。这很明显是作者 [sic] 或出版社为了去敏，用免费文化的羊头，卖自由文化的狗肉去了。 @shizhao 认为简体中文版的《免费文化》之所以会出现内文与书名不统一的情况，「很明显」是为了「去敏」，但全文并未列明理据。单从此文看，此说属于臆测。 @shizhao 行文中露出对简体中文版《免费文化》译笔的不信任，并提及了几年前「中文博客圈」发起的此书的翻译计划，称购买简体中文版是为了「缅怀当年的美好时光」。我未读过此书的简体中文纸版，但那个五年前的网友翻译计划我有看过，很简单地讲：任何出版社都不会出版那种水平的译稿。当年我在现已关闭的网站「翻疫终结者」上对该译本进行过评价，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这里看存档。 中文书翻译质量不好，但嘲讽是于事无补的，遑论臆测。]]></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s://twitter.com/shizhao">@shizhao</a> 前晚作《<a href="http://shizhao.org/2011/12/free/">免费 vs. 自由</a>》一文，论及 Lawrence Lessig 的《Free Culture》一书之简体中文译本：</p>
<blockquote><p>刚读完《免费文化》，是的，“免费”，其实就是 CC 创始人莱斯格著作 [sic] 的《自由文化》（Free Cultural）[sic] 一书的简体中文版书名。提起《自由文化》，又想起了几年前的中文博客圈发起的该书的中文翻译，可叹项目缺乏进展，现在连网站都已经打不开了。</p>
<p>为了缅怀一下当面 [sic] 的美好时光，才买的这本《免费文化》，本以为作者 [sic] 完全胡乱翻译，肯定是翻得很糟糕的山寨货。却没想到，虽然的确算不上翻译的好（许多技术性一些的词语翻得相当糟糕），但是除了封面、封底和版权页上用了“免费文化”一词，书中完全找不到“免费文化”，全部都是原汁原味的“自由文化”。这很明显是作者 [sic] 或出版社为了去敏，用免费文化的羊头，卖自由文化的狗肉去了。</p></blockquote>
<p>@shizhao 认为简体中文版的《免费文化》之所以会出现内文与书名不统一的情况，「很明显」是为了「去敏」，但全文并未列明理据。单从此文看，此说属于臆测。</p>
<p>@shizhao 行文中露出对简体中文版《免费文化》译笔的不信任，并提及了几年前「中文博客圈」发起的此书的翻译计划，称购买简体中文版是为了「缅怀当年的美好时光」。我未读过此书的简体中文纸版，但那个五年前的网友翻译计划我有看过，很简单地讲：任何出版社都不会出版那种水平的译稿。当年我在现已关闭的网站「翻疫终结者」上对该译本进行过评价，有兴趣的朋友可以到<a href="http://peg.gd/22b">这里</a>看存档。</p>
<p>中文书翻译质量不好，但嘲讽是于事无补的，遑论臆测。</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2/response-to-shizhao-on-lessig-free-culture-chinese-edition.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为字体的未来投资</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invest-for-the-future-of-typography.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invest-for-the-future-of-typography.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22 Dec 2011 07:06:48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28</guid>
		<description><![CDATA[身兼字体设计师与律师两职的 Matthew Butterick 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字体让字体设计师有饭吃。顾客购买字体，字体设计师因此有动力设计新的字体。设计得越多，技艺越精，字体越好，顾客也就会多买。这是一个由商业驱动的正向循环。 这个循环一直成立，是因为字体的生命有限。每隔几十年，字体就会过期，要么因为技术的更新换代，要么就是因为字模本身的磨损。于是我们需要新的字体，新的字体设计师。 但在过去二十年里，电脑字体并不遵循这个模式。它们的寿命延长了。我和 Matthew Carter 在 1994 年为一家早已倒闭的技术公司设计了一款字体，之后我再没碰过它。但我只用十秒就把它装在了 Mac 上。又过了十秒就打印了出来……从长远看这是有害的。如果字体永远不过时，市场上就不需要新字体。正向循环就被打破了。 Butterick 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呼吁设计师──注意，这里指的是作为字体的用户而非创作者的设计师，例如平面设计师、网页设计师等等──多用新字体。他在写《Typography for Lawyers》一书时本来打算用自己喜欢的 Sabon，但后来改用了较新的 Lyon。很多读者在他的带动下也开始购买 Lyon，用它代替了古老的 Times New Roman。Lyon 字体的设计师 Kai Bernau 因此得益。]]></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身兼字体设计师与律师两职的 Matthew Butterick	<a href="http://fontfeed.com/archives/why-you-should-invest-in-the-future-of-typography/">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问题</a>：</p>
<blockquote><p>字体让字体设计师有饭吃。顾客购买字体，字体设计师因此有动力设计新的字体。设计得越多，技艺越精，字体越好，顾客也就会多买。这是一个由商业驱动的正向循环。</p>
<p>这个循环一直成立，是因为字体的生命有限。每隔几十年，字体就会过期，要么因为技术的更新换代，要么就是因为字模本身的磨损。于是我们需要新的字体，新的字体设计师。</p>
<p>但在过去二十年里，电脑字体并不遵循这个模式。它们的寿命延长了。我和 Matthew Carter 在 1994 年为一家早已倒闭的技术公司设计了一款字体，之后我再没碰过它。但我只用十秒就把它装在了 Mac 上。又过了十秒就打印了出来……从长远看这是有害的。如果字体永远不过时，市场上就不需要新字体。正向循环就被打破了。
</p></blockquote>
<p>Butterick 提出的解决方案就是呼吁设计师──注意，这里指的是作为字体的用户而非创作者的设计师，例如平面设计师、网页设计师等等──多用新字体。他在写《<a href="http://fontfeed.com/archives/typography-for-lawyers-the-book/">Typography for Lawyers</a>》一书时本来打算用自己喜欢的 Sabon，但后来改用了较新的 Lyon。很多读者在他的带动下也开始购买 <a href="http://www.carvalho-bernau.com/retailfonts/lyon/">Lyon</a>，用它代替了古老的 Times New Roman。Lyon 字体的设计师 Kai Bernau 因此得益。</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2/invest-for-the-future-of-typography.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当心：新版新浪微博 iOS 客户端帮你自动发垃圾微博</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beware-weibo-ios-app-update-spams-your-timelin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beware-weibo-ios-app-update-spams-your-timelin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1 Dec 2011 18:32:19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13</guid>
		<description><![CDATA[新浪微博的这种做法超越底线了。 大家可能注意到最近国内一些 iOS 软件喜欢在更新后第一次启动时用连续的几个屏幕向用户说明新功能。这不是好的用户体验：让用户知道有新功能是介面设计师的工作。通过「说明书」达到这一目的是最偷懒的办法。 昨晚我更新了新浪微博的 iOS 客户端。这次更新说明书的最后一个屏幕里有一个「分享新版」的选项，默认选中。 以下是新浪微博 iPad 版这次的更新功能说明书的最后一页截图： 红圈是我加的。圈中「分享新版」四个字是默认选中的，这里有两个问题： 什么叫分享新版？对新浪微博不够熟悉的用户看到这四个字，能否明白它的意思是「软件将自动发一条微博，内容是什么事先不告诉你」？ 怎样才能不选这项？首先它看上去不太像一个可点击的东西。如果我点一下那个位置，对勾会消失吗？还是说我一点，某条内容不明的微博就会自动发出？这是一个很大的疑点。 最终我没敢点它，直接把这一屏往左扫走。结果我就像白痴一样用工作帐号发了如下这条图文并茂的消息： 幸好是半夜两点。 [更新] 新浪通过 @微博iPad客户端 回复: 对此，我们很抱歉我们在这个引导的体验上确实疏忽了，给大家带来了不好的体验我们诚恳的表示歉意，我们已经提交了新版本希望能纠正这个问题。另外感谢大家批评，以后我们会更加谨慎的对待每一处体验。感谢大家。]]></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新浪微博的这种做法超越底线了。</p>
<p>大家可能注意到最近国内一些 iOS 软件喜欢在更新后第一次启动时用连续的几个屏幕向用户说明新功能。这不是好的用户体验：让用户知道有新功能是介面设计师的工作。通过「说明书」达到这一目的是最偷懒的办法。</p>
<p>昨晚我更新了新浪微博的 iOS 客户端。这次更新说明书的最后一个屏幕里有一个「分享新版」的选项，默认选中。</p>
<p>以下是新浪微博 iPad 版这次的更新功能说明书的最后一页截图：</p>
<p><a href="http://apple4.us/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11/12/fuck_you_weibo.jpg"><img src="http://apple4.us/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11/12/fuck_you_weibo.jpg" alt="Fuck you weibo" border="0" width="500" /></a></p>
<p>红圈是我加的。圈中「分享新版」四个字是默认选中的，这里有两个问题：</p>
<ol>
<li>什么叫分享新版？对新浪微博不够熟悉的用户看到这四个字，能否明白它的意思是「软件将自动发一条微博，内容是什么事先不告诉你」？</li>
<li>怎样才能不选这项？首先它看上去不太像一个可点击的东西。如果我点一下那个位置，对勾会消失吗？还是说我一点，某条内容不明的微博就会自动发出？这是一个很大的疑点。</li>
</ol>
<p>最终我没敢点它，直接把这一屏往左扫走。结果我就像白痴一样用工作帐号发了如下这条图文并茂的消息：</p>
<p><img src="http://apple4.us/wordpress/wp-content/uploads/2011/12/IMG_09081.png" alt="IMG 0908" border="0" width="447" /></p>
<p>幸好是半夜两点。</p>
<p><strong>[更新]</strong> 新浪通过 <a href="http://www.weibo.com/weiboipad">@微博iPad客户端</a> 回复: 对此，我们很抱歉我们在这个引导的体验上确实疏忽了，给大家带来了不好的体验我们诚恳的表示歉意，我们已经提交了新版本希望能纠正这个问题。另外感谢大家批评，以后我们会更加谨慎的对待每一处体验。感谢大家。</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2/beware-weibo-ios-app-update-spams-your-timeline.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读者来稿：App Store 盗版书──告盗版开发者，别告苹果</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chinese-law-enforcement-is-the-key-to-solve-app-store-piracy.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chinese-law-enforcement-is-the-key-to-solve-app-store-piracy.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16 Dec 2011 04:06:13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902</guid>
		<description><![CDATA[以下是读者 Hui Zhang 看过《为什么苹果 App Store 上有那么多盗版书？──一种猜想》一文后的回应。──编者 同样，本人也是法律的门外汉，仅以常识和经验谈一谈想法。 苹果对于 App Store 上以 app 形式存在的盗版书的态度，显然是依仗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保护，这不管在美国还是中国都是一样。但我粗略对比了一下，与中国区截然不同的是，美国区的 Books 分类中几乎没有盗版书，而有的，似乎也全都是中文内容。因此我觉得中国区 App Store 盗版书泛滥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苹果的 App Store 政策，而是在于中国本土对于盗版侵权的法律执行力度。 其实我相信中国作家及他们的代理律师都应该明白，基于现有的法律，联名告苹果侵权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做秀。其积极意义最多是将版权问题推至风口浪尖，获取更多的关注，以求得到立法及执法部门的重视。除非国内有更明确的并区别于 DMCA 的立法，否则苹果本身的做法并没有问题。但中国区的盗版泛滥情况远高于美国区，很明显是因为在中国，盗版行为的犯罪成本非常之低。大部分盗版书 app 的开发者都是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被投诉了也不过是下架即可，可以说完全是零成本。相比个人素质，我更相信美国区截然不同的情况是仰仗于美国本土对盗版行为的低容忍度和严厉惩处。 指望苹果自身改变 App Store 规则既天真又治标不治本。假如可以从立法入手，这个问题就非常好解决。如果被侵权者不去告苹果，而将矛头指向提交含有盗版内容的 app 的开发者，同时版权法不仅仅对于开发者实际的销售额进行惩罚，而是针对其对版权所有者的潜在侵害进行理赔，相信盗版问题可以很大程度上被解决。 所谓对版权所有者的潜在侵害，即由于侵权者产品的定价远低于正版（甚至免费），影响了潜在正版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按照无罪推定原则，我们应该假定每一个消费者都是天生倾向于购买正版产品的，因此如果侵权开发者将盗版产品递交到假定有 1000 万用户的 App Store 上，那么就应该推定该侵权开发者影响了 1000 万潜在正版消费者的消费决策，从而必须以 1000 万消费者为基数对版权所有者进行理赔。而该盗版 app 在 App Store 上停留的时间越长，所应当赔偿的金额就越高。 如果以这个原则来进行维权，将使得目前盗版 app 开发者的犯罪成本大大提高。原本多赚一天是一天，而现在每在 App Store 上多停留一天，就多一分赔得倾家荡产的可能性。 这只是我个人心目中的一种理想模式。其实本质非常简单，就是加大对侵犯版权行为的法律打击力度。虽然这在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以下是读者 Hui Zhang 看过《<a href="http://apple4.us/2011/12/why-so-many-pirate-ebooks-on-apple-app-store.html">为什么苹果 App Store 上有那么多盗版书？──一种猜想</a>》一文后的回应。──编者</u></p>
<p>同样，本人也是法律的门外汉，仅以常识和经验谈一谈想法。</p>
<p>苹果对于 App Store 上以 app 形式存在的盗版书的态度，显然是依仗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的保护，这不管在美国还是中国都是一样。但我粗略对比了一下，与中国区截然不同的是，美国区的 Books 分类中几乎没有盗版书，而有的，似乎也全都是中文内容。因此我觉得中国区 App Store 盗版书泛滥的根本原因并不在于苹果的 App Store 政策，而是在于中国本土对于盗版侵权的法律执行力度。</p>
<p>其实我相信中国作家及他们的代理律师都应该明白，基于现有的法律，联名告苹果侵权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做秀。其积极意义最多是将版权问题推至风口浪尖，获取更多的关注，以求得到立法及执法部门的重视。除非国内有更明确的并区别于 DMCA 的立法，否则苹果本身的做法并没有问题。但中国区的盗版泛滥情况远高于美国区，很明显是因为在中国，盗版行为的犯罪成本非常之低。大部分盗版书 app 的开发者都是抱着捞一把就走的心态，被投诉了也不过是下架即可，可以说完全是零成本。相比个人素质，我更相信美国区截然不同的情况是仰仗于美国本土对盗版行为的低容忍度和严厉惩处。</p>
<p>指望苹果自身改变 App Store 规则既天真又治标不治本。假如可以从立法入手，这个问题就非常好解决。如果被侵权者不去告苹果，而将矛头指向提交含有盗版内容的 app 的开发者，同时版权法不仅仅对于开发者实际的销售额进行惩罚，而是针对其对版权所有者的潜在侵害进行理赔，相信盗版问题可以很大程度上被解决。</p>
<p>所谓对版权所有者的潜在侵害，即由于侵权者产品的定价远低于正版（甚至免费），影响了潜在正版消费者的消费决策。按照无罪推定原则，我们应该假定每一个消费者都是天生倾向于购买正版产品的，因此如果侵权开发者将盗版产品递交到假定有 1000 万用户的 App Store 上，那么就应该推定该侵权开发者影响了 1000 万潜在正版消费者的消费决策，从而必须以 1000 万消费者为基数对版权所有者进行理赔。而该盗版 app 在 App Store 上停留的时间越长，所应当赔偿的金额就越高。</p>
<p>如果以这个原则来进行维权，将使得目前盗版 app 开发者的犯罪成本大大提高。原本多赚一天是一天，而现在每在 App Store 上多停留一天，就多一分赔得倾家荡产的可能性。</p>
<p>这只是我个人心目中的一种理想模式。其实本质非常简单，就是加大对侵犯版权行为的法律打击力度。虽然这在 P2P 领域很难真正施行，但是贯彻下来，将会大大增加盗版内容提交者的犯罪成本、难度和风险。网络上的盗版内容将会大大减少，而正版内容将会获得更好的收益，并渐渐走向良性循环。</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2/chinese-law-enforcement-is-the-key-to-solve-app-store-piracy.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什么是好媒体</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what-is-good-medium.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what-is-good-medium.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15 Dec 2011 08:30:56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92</guid>
		<description><![CDATA[今天早上我用 @apple4us 这个 Twitter 帐号说： 说实话 Daring Fireball 真是新媒体出版的典范。一个月广告收入至少 26000 美元（这是不算 The Deck 的部分），员工数量：1。而且页面完全没有任何干扰。 @bitinn 回复说（大小写错误与别字已更正）： 按照 @apple4us 的说法，如果和你 Daring Fireball 一样，能通过朋友得到苹果公司的内幕消息，并且当一个不折不扣的苹果教保皇党，而且还能靠 feed 广告赚钱，你就是新媒体了。 不，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有良好的写作能力，能通过朋友得到任何内幕消息，并且能有自己的立场──哪怕被指为保皇党、X 粉、「托儿」，能靠广告赚钱但页面又不会让读者看了之后觉得非用 Instapaper / Readability 不能读（注意，Daring Fireball 的广告不只在 RSS 里有，页面上也有的），还能坚持九年并让自己和公司员工过上体面的生活。你，就是一个好媒体。 （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新」媒体。）]]></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天早上我用 @apple4us 这个 Twitter 帐号说：</p>
<blockquote><p>说实话 Daring Fireball 真是新媒体出版的典范。一个月广告收入至少 26000 美元（这是不算 The Deck 的部分），员工数量：1。而且页面完全没有任何干扰。  </p></blockquote>
<p>@bitinn <a href="https://twitter.com/#!/bitinn/status/147200168582852608">回复说</a>（大小写错误与别字已更正）：</p>
<blockquote><p>按照 @apple4us 的说法，如果和你 Daring Fireball 一样，能通过朋友得到苹果公司的内幕消息，并且当一个不折不扣的苹果教保皇党，而且还能靠 feed 广告赚钱，你就是新媒体了。</p>
</blockquote>
<p>不，我的意思是如果你有良好的写作能力，能通过朋友得到任何内幕消息，并且能有自己的立场──哪怕被指为保皇党、X 粉、「托儿」，能靠广告赚钱但页面又不会让读者看了之后觉得非用 Instapaper / Readability 不能读（注意，Daring Fireball 的广告不只在 RSS 里有，页面上也有的），还能坚持九年并让自己和公司员工过上体面的生活。你，就是一个好媒体。</p>
<p>（我根本不在乎是不是「新」媒体。）</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2/what-is-good-medium.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为什么苹果 App Store 上有那么多盗版书？──一种猜想</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2/why-so-many-pirate-ebooks-on-apple-app-stor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2/why-so-many-pirate-ebooks-on-apple-app-stor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05 Dec 2011 11:01:13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83</guid>
		<description><![CDATA[之前写过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文中所说的方法我自己用过，是有效的。 当然，现在苹果 App Store 上仍然有很多做成 app 的盗版书──中文盗版书。对此我们大体可以看到两种态度。一种主要来自作家和出版社，他们通常采取公开信或公开声讨的方式，将矛头指向苹果的「不作为」，并希望诉诸法律解决问题。还有一种来自 iOS 开发者社群和普通用户，他们的态度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什么苹果不管管盗版呢？」 我没有答案。不过对于 App Store 盗版书猖獗的原因，我最近有个想法，写出来供大家参考。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专家，以下文字若贻笑大方，请勿见怪。 我认为苹果 App Store 盗版书猖獗可能和美国 1998 年通过的「数字千年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简称 DMCA）有关。 关于 DMCA 的详情，请大家自己去读维基百科上的词条。在这部法案里有一条叫做「线上侵权责任限制法案」（Onlin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Limitation Act，简称 OCILLA），它的内容如下（引自维基百科）： … the Onlin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Limitation Act (&#8220;OCILLA&#8221;), creates a safe harbor for online service providers (OSPs, including ISPs)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之前写过<a href="http://apple4.us/2011/08/how-to-kill-pirate-ebooks-on-app-store.html">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a>，文中所说的方法我自己用过，是有效的。</p>
<p>当然，现在苹果 App Store 上仍然有很多做成 app 的盗版书──中文盗版书。对此我们大体可以看到两种态度。一种主要来自作家和出版社，他们通常采取公开信或公开声讨的方式，将矛头指向苹果的「不作为」，并希望诉诸法律解决问题。还有一种来自 iOS 开发者社群和普通用户，他们的态度用一句话概括就是：「为什么苹果不管管盗版呢？」</p>
<p>我没有答案。不过对于 App Store 盗版书猖獗的原因，我最近有个想法，写出来供大家参考。我不是律师也不是法律专家，以下文字若贻笑大方，请勿见怪。</p>
<p>我认为苹果 App Store 盗版书猖獗可能和美国 1998 年通过的「数字千年版权法」（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简称 DMCA）有关。</p>
<p>关于 DMCA 的详情，请大家自己去读<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Digital_Millennium_Copyright_Act">维基百科上的词条</a>。在这部法案里有一条叫做「线上侵权责任限制法案」（Onlin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Limitation Act，简称 OCILLA），它的内容如下（引自维基百科）：</p>
<blockquote><p>… the Online Copyright Infringement Liability Limitation Act (&#8220;OCILLA&#8221;), creates a safe harbor for online service providers (OSPs, including ISPs) against copyright liability if they adhere to and qualify for certain prescribed safe harbor guidelines and promptly block access to allegedly infringing material (or remove such material from their systems) if they receive a notification claiming infringement from a copyright holder or the copyright holder&#8217;s agent. OCILLA also includes a counternotification provision that offers OSPs a safe harbor from liability to their users upon notice from such users claiming that the material in question is not, in fact, infringing.</p></blockquote>
<p>根据我──一个非法律专家──的理解，这里的意思是说，假如你提供一种网络服务，当你的网站上出现了侵权内容时，DMCA 可以对你起到保护作用。如果版权持有人说你侵权了，只要你立即把侵权内容拿下，就可以免责。此乃所谓「避风港原则」。简单来讲，就是假定上传内容的都是好人，网络服务提供商对内容的态度是先发后审。这么做的目的自然是保护网上言论自由了。</p>
<p>我之所以会注意到 DMCA 里的这条是因为最近发生了 SOPA 风波。今年十月，美国有议员提出了「打击网络盗版法案」（Stop Online Piracy Act，简称 SOPA），引起了 Google, Yahoo!, Facebook, Twitter 等美国诸多互联网巨头的不满。同样根据我个人的理解，SOPA 等于想把 DMCA 颠倒过来，要求网络服务提供商主动审核内容，滤除盗版，即把「先发后审」改成「先审后发」。</p>
<p>根据<a href="http://en.wikipedia.org/wiki/Stop_Online_Piracy_Act#DMCA">维基百科的 SOPA 词条</a>，Google 等公司确有这方面的担忧：</p>
<blockquote><p>Critics of the bill, including Google, have expressed concern about the bill&#8217;s effect on provisions of the existing 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 which protect Internet companies that act in good faith to remove user-uploaded infringing content from their sites.</p></blockquote>
<p>DMCA 主要的目的似乎是为破解行为定罪。根据 DMCA 的规定，通过各种手段绕过对数字内容的保护措施（DRM），即属违法，不管这内容是正版还是盗版。但 DMCA 的第二条款，即上面提到的「线上侵权责任限制法案」，确实为互联网公司提供了避风港，保护了网上言论自由。</p>
<p>无论怎么看，SOPA 都像是 DMCA 的升级版，一旦通过，将会缩紧美国的网络言论自由。苹果目前在 App Store 实行先发后审的做法，符合 DMCA 精神。若转而要求 iOS 开发者在提交 app 时必须同时提交证明自己没有侵权的材料，在美国想必会被视为言论审查「老大哥」而引起轩然大波──尤其是对于一个曾经拿《1984》的意象做广告的公司而言。</p>
<p>再次声明：我不是律师，以上文字很可能有低级错误。我的目的在于抛砖引玉，毕竟无论是作家联盟的维权和声讨，还是开发者社群在论坛上的抱怨，对于解决问题都是于事无补的。</p>
<p>而且，至少有<a href="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923791/answer/13364101">一位律师</a>觉得我的这个猜想并非那么不靠谱。</p>
<p>若您对本文有任何批评、补充、延展或发想，欢迎来信：<a href="mailto:talk@apple4.us">talk@apple4.us</a>，我们将择其善者刊载。</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2/why-so-many-pirate-ebooks-on-apple-app-store.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iPad 杂志的「双重收费」（或杂志的广告销售部门是否应该解散？）</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1/ipad-mag-double-dipping-by-marcoarment-chineseversion.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1/ipad-mag-double-dipping-by-marcoarment-chineseversion.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12 Nov 2011 08:39:00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69</guid>
		<description><![CDATA[以下是 Marco Arment 上个月底在博客上发表的两篇文章（先后发的，后一篇是前一篇的后续，我合成一篇了）。缘起很简单：他花 4.99 美元买了一期 iPad 版《纽约客》，然后看到里面居然还有广告，觉得不爽。 Marco Arment 何许人也？他是《环绕式内容》一文所描述的未来内容消费模式的第一推力──iPhone 与 iPad 软件 Instapaper──的作者。如果说近年来有什么软件让人们觉得传统杂志将一批内容根据一定的编辑原则打包在一起的做法或许不再像以前那么有吸引力，那就是 Instapaper。 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在于它所打开的一个论述空间。传统杂志的出版人、编辑、记者、销售都应该看这篇文章，传统杂志的新媒体部门的全体人员也应该看这篇文章，试图「颠覆出版业」的创业者们更应该看这篇文章。请去读它，思考其中的问题，然后说出你们的想法吧。Arment 有一点搞不清状况，有一点天真，也有一点一针见血、切中肯綮，但最重要的是他的真诚，以及对话的意愿；他想搞清自己搞不清的状况──通过对话。 （如果你实在不想读这么长的文章，那么只读最后一个小标题下的第一到第七段亦可。）──编者 双重收费 上周我第一次花钱买了 iPad 杂志，是《纽约客》，单买了一期。 我花了 4.99 美元。大部分移动软件（包括我自己的）的价格都不会高于 4.99 美元，而且没有后续花费，而这杂志光是一期就要 4.99 美元。先把内容和移动软件「应该」卖多少钱的问题放在一边，这价格还是感觉贵的。（虽然我知道这是非常好的杂志。） 翻了几下，看到了不少整版广告，我觉得被冒犯了。我花了不少钱，结果里面还有广告？ 消费者在过去一个世纪里一直在忍受双重收费——既需要消费者花钱，但同时还带有广告的产品。有些领域这已经是惯例，因此感觉没那么不爽，比如纸媒，比如有线电视。 但收费的 iPad 出版物或网页出版物加广告，感觉就不对了。 花钱买《Ars Premier》或《Consumer Reports》我并不后悔，因为我得到的是干净的、无广告的、舒服的体验。但买《纽约时报》我就会犹豫，因为我知道付费版的《纽约时报》还是会有很多广告，一篇文章还是会被切成很多页，另外还有各种其它干扰。 或许是语境的不同让我们产生了双重标准：杂志、报纸和电视都让人有廉价感，因为它们几十年来一直就是靠牺牲用户利益来多赚几毛钱。但 iPad 和设计优良的网站是干干净净的，品质上佳，用户第一。 或许只是我自己的问题。无论一份 iPad 杂志或是网页出版物多好，我都不觉得付费后再看到一堆广告是可行的做法。我感觉被骗了：花了钱，得到的是什么？ 后续： 上周的文章发出后，我通过 Twitter 和电邮收到数百条信息。我以为自己在文章里已经清楚说明了：那些只是我的感觉。但似乎文章还是惹恼了许多媒体人。他们误会了我的意思，所以这里简单重申一下： 当我花钱买了一期 iPad 杂志或网页出版物，然后发现里面还有广告时，我「感觉」被骗了。 真的，这甚至谈不上是什么观点，只是一种感觉。一个顾客的感觉。也有很多人用 Twitter 和电邮对我表示了赞同，所以或许有这种感觉的潜在顾客还不在少数。 广告也可以是内容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以下是 Marco Arment 上个月底在<a href="http://marco.org">博客</a>上发表的两篇文章（先后发的，后一篇是前一篇的后续，我合成一篇了）。缘起很简单：他花 4.99 美元买了一期 iPad 版《纽约客》，然后看到里面居然还有广告，觉得不爽。</p>
<p>Marco Arment 何许人也？他是《<a href="http://apple4.us/2011/06/orbital-content-chinese.html">环绕式内容</a>》一文所描述的未来内容消费模式的第一推力──iPhone 与 iPad 软件 <a href="https://www.instapaper.com/">Instapaper</a>──的作者。如果说近年来有什么软件让人们觉得传统杂志将一批内容根据一定的编辑原则打包在一起的做法或许不再像以前那么有吸引力，那就是 Instapaper。</p>
<p>这篇文章的重要性在于它所打开的一个论述空间。传统杂志的出版人、编辑、记者、销售都应该看这篇文章，传统杂志的新媒体部门的全体人员也应该看这篇文章，试图「颠覆出版业」的创业者们更应该看这篇文章。请去读它，思考其中的问题，然后说出你们的想法吧。Arment 有一点搞不清状况，有一点天真，也有一点一针见血、切中肯綮，但最重要的是他的真诚，以及对话的意愿；他想搞清自己搞不清的状况──通过对话。</p>
<p>（如果你实在不想读这么长的文章，那么只读最后一个小标题下的第一到第七段亦可。）──编者</u></p>
<h2>双重收费</h2>
<p>上周我第一次花钱买了 iPad 杂志，是《纽约客》，单买了一期。</p>
<p>我花了 4.99 美元。大部分移动软件（包括我自己的）的价格都不会高于 4.99 美元，而且没有后续花费，而这杂志光是一期就要 4.99 美元。先把内容和移动软件「应该」卖多少钱的问题放在一边，这价格还是感觉贵的。（虽然我知道这是非常好的杂志。）</p>
<p>翻了几下，看到了不少整版广告，我觉得被冒犯了。我花了不少钱，结果里面还有广告？</p>
<p>消费者在过去一个世纪里一直在忍受双重收费——既需要消费者花钱，但同时还带有广告的产品。有些领域这已经是惯例，因此感觉没那么不爽，比如纸媒，比如有线电视。</p>
<p>但收费的 iPad 出版物或网页出版物加广告，感觉就不对了。</p>
<p>花钱买《Ars Premier》或《Consumer Reports》我并不后悔，因为我得到的是干净的、无广告的、舒服的体验。但买《纽约时报》我就会犹豫，因为我知道付费版的《纽约时报》还是会有很多广告，一篇文章还是会被切成很多页，另外还有各种其它干扰。</p>
<p>或许是语境的不同让我们产生了双重标准：杂志、报纸和电视都让人有廉价感，因为它们几十年来一直就是靠牺牲用户利益来多赚几毛钱。但 iPad 和设计优良的网站是干干净净的，品质上佳，用户第一。</p>
<p>或许只是我自己的问题。无论一份 iPad 杂志或是网页出版物多好，我都不觉得付费后再看到一堆广告是可行的做法。我感觉被骗了：花了钱，得到的是什么？</p>
<p><strong>后续：</strong></p>
<p>上周的文章发出后，我通过 Twitter 和电邮收到数百条信息。我以为自己在文章里已经清楚说明了：那些只是我的感觉。但似乎文章还是惹恼了许多媒体人。他们误会了我的意思，所以这里简单重申一下：</p>
<p>当我花钱买了一期 iPad 杂志或网页出版物，然后发现里面还有广告时，我「感觉」被骗了。</p>
<p>真的，这甚至谈不上是什么观点，只是一种感觉。一个顾客的感觉。也有很多人用 Twitter 和电邮对我表示了赞同，所以或许有这种感觉的潜在顾客还不在少数。</p>
<h3>广告也可以是内容</h3>
<p>对于很多类别的杂志——例如时尚生活类——而言，广告确实是内容的一部分，而且读着也有兴趣看。但我指的不是那些，我指的是以非广告的文字为主要内容的杂志。（「我买这些杂志就是为了读文章的。」）</p>
<h3>「广告不是问题，干扰阅读的广告才是问题」</h3>
<p>不，广告就是问题。广告的存在说明我付的钱不足以支付我想要的产品。这就是我所说的双重收费：付费时，我的理解是我已经为一个完整的产品付了钱，但稍后我又发现自己被卖掉了，这令我不快。</p>
<p>（重申：这只是我个人的看法。）</p>
<p>同理，我也觉得付费软件中那些「请给我们打分！」对话窗口很没品。我已经花钱买了你的软件，但你还是打断我的使用，试图让我帮你做广告，吸引更多的买家。</p>
<h3>摸得着的产品</h3>
<p>买带有广告的纸本杂志时，我没有被骗的感觉。（基本上只有坐飞机时我才会偶尔买一期《经济学人》，为了在滑翔、起飞和降落时看。）</p>
<p>或许这是因为纸本杂志的单价让我感觉是在为这个实体产品埋单，而广告感觉像是在为里面的内容埋单。但购买数字杂志时就不觉得有这种区分：我只觉得自己是在为内容付费，因为这里不存在摸得着的实体物。再次说明，这里讲的是我的感觉。</p>
<h3>「如果你订阅的话，一期根本用不了 4.99 美元」</h3>
<p>看了媒体业很多人的回应后，我渐渐明白大部分杂志和报纸还是主要靠广告过活——广告收入比订费或是报刊亭零售的收入重要得多。</p>
<p>我不了解媒体业，但我想订阅和零售相比之所以会打那么多折扣，是因为出版人希望鼓励大家尽量订阅。有了这样一群固定的读者（含可靠的人群分布统计），广告就能卖得更好。如果单期价格特别低，订户就不会太多，杂志对零售读者的统计显然不如对订户的详细，对广告客户的价值也相应较低。</p>
<p>但对于新顾客——头一次买他们杂志的人——来说，这笔买卖显然是最不划算的（花了钱还有广告）。这对于培养回头客很不利。</p>
<p>今时今日，报纸和杂志的订户数量如何？大概不太行吧。那么如果把功夫花在增加零售读者上，会不会对报纸杂志更有利？</p>
<h3>「没有读者会愿意支付全部的制作成本，所以广告是必需的。」</h3>
<p>如前所述，我对传统媒体行业并不了解，你们大家也都已经指出了这点。不过请让我再随便发想一下：</p>
<p>大家都说广告是对出版物的一种补贴，有了广告，杂志的价格才能降到读者能够接受的程度。但如果不卖广告，那么杂志社里的客户部和负责广告销售运营的部门就可以撤销，这样一来，单期杂志成本就会降低。</p>
<p>如果杂志都改成只出数字版，那么印刷和发行成本也会消失。</p>
<p>如果所有读者都只在网站和 iPad 上读杂志，那么需要多少排版人员呢？网站上的出版物并不需要为每一个帖子设计专门的版式。每当我在 iPad 上看到杂志式的排版时都觉得是一种干扰，会损害阅读体验。iPad 杂志的内容不应该长得跟扫描下来的印刷杂志一样。</p>
<p>另外，我们真的需要复杂而昂贵的 iPad 版杂志吗？还是说简单一点也没关系？对那些耗钱的功能——尤其是那些单期成本高昂的七彩多媒体东东——有需求的读者有多少，有没有多到让这些功能开发出来之后能够回本？还是说，只要有一个好看的、可复用的模版，然后填入文字和图片——用户甚至可以选择不显示图片——这些读者还是会愿意付同样的钱？大部分网站就是这样来发布内容的，我们都没抱怨什么。很多时候，在这样的结构下生产出来的 app 要好得多：字号字体可以调整，文字可以选择，高亮。其它很多对用户友好的功能在这样的架构下也会更容易做。质量更高，成本更低。（这门生意我就很了解了。）</p>
<p>团队缩减之后，大部分的资源都用于内容生产，那么管理人员、服务人员是不是也可以减一点？然后，是不是也没必要在曼哈顿核心区租那么大的办公室了？</p>
<p>今天，一期传统杂志的单期成本有百分之多少用于创作和编辑内容？我猜不超过一半，远远到不了。（但我很想知道真实数字。）如果把那些对于今日的数字出版物没有必要的部门裁掉，这个百分比能提高多少？</p>
<p>你可以继续说我白痴，说我外行。（每天都有很多人这么说。有博客、有 app，或是有电邮地址就免不了被人说，我三样都有。）但比这有趣的问题很多，我希望看到内行人来讨论这些问题，而不是单单在说我是傻逼，因为我觉得买到有广告的内容很不值。</p>
<p>或许问题不在于我怎么看待双重收费的问题，也不在于如何「教育」消费者一期杂志应该付多少钱或是最多该容忍多少页广告，也不在于广告、消费者付费、以及杂志对读者个人信息的转卖加在一起才能支撑巨额的生产成本。</p>
<p>或许问题就在于生产成本本身。</p>
<p>这不是什么新鲜观点。（旧得很呢。）但我很难接受这样的事实：一个产业的大量成本被用于支付我并不想要、并不需要的东西，只有这样我才能在 iPad 上读到好文章和新闻，然后人们居然还要想办法为这种状况辩解。</p>
<p>这些都是大哉问，但它们都是出版人要解决的问题，不是顾客要解决的问题。这些都是执行层面的细节。我不需要知道为什么 4.99 美元不足以支付我在 iPad 上读到的那 15 篇文章。我只知道对于这相对少量的内容来说，这个价格偏高，而且我也觉得有广告的产品不应该付这样的高价。</p>
<p>或许只有我这么想，但如果不只我这么想呢？那对于媒体这盘生意意味着什么？如果你是做媒体的，讨论这个问题难道不比花时间对潜在顾客说他们的感觉是错的更有价值？</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1/ipad-mag-double-dipping-by-marcoarment-chineseversion.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梦娜·辛普森悼兄长史蒂夫·乔布斯</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0/mona-simpson-eulogy-steve-jobs-chines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0/mona-simpson-eulogy-steve-jobs-chines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31 Oct 2011 13:47:42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55</guid>
		<description><![CDATA[此文为乔布斯的妹妹、小说家梦娜·辛普森在 10 月 16 日位于斯坦福大学纪念教堂举办的乔布斯道别仪式上发表的悼词。原文发表于《纽约时报》。──编者 文 / Mona Simpson 我是家中的独生女，跟单身母亲长大。父亲是叙利亚移民，小时候我们家很穷，由于这两个原因，我把他想像成奥玛·沙里夫的样子 [1] 。当时我希望他早日发达，然后大发善心，拯救我们那家徒四壁的生活。终于遇到了父亲之后，我尽量说服自己相信他是一个密谋为阿拉伯人民建立新世界的理想主义革命分子，所以才要改头换面。 虽然身为女性主义者，但我一辈子都在等待一个值得我爱，也爱我的男人。几十年来，我一直觉得父亲就是那个男人。25 岁那年，我遇到了他，我的哥哥。 那时我住在纽约，正在写第一本小说。我在一家小杂志社上班，办公室比衣柜大不了多少，连我一共坐了四个人，都是充满抱负的文学青年。一天，我接到一位律师打来的电话，说他一个富有而显赫的客户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当时的我还是一个加州来的中产女生，整天缠着老板给我买医保。年轻的编辑们沸腾了。那是 1985 年，我们编的是一本前卫文学杂志，而我却仿佛进入了狄更斯小说中的情节。（说真的，我们最爱的还是那些小说。）律师没有透露我哥哥的名字，于是同事们打起赌来。得票最多的是约翰·屈伏塔（John Travolta）。内心深处我暗暗希望他是一个能在文学上继承亨利·詹姆斯的传统的人：一个才华比我高、举重若轻的作家。 我第一次见到史蒂夫时，他跟我差不多大，穿着牛仔裤，阿拉伯或犹太长相，比奥玛·沙里夫更帅。 我们一起散步，走了很久——他和我一样喜欢散步。我不太记得那天说了什么，只记得他让人感觉是那种我会愿意与之做朋友的人。他花了些时间向我解释自己是做电脑的。 当时我不太了解电脑。我还在用 Olivetti 牌的手动打字机。 我跟史蒂夫说打算买一台 Cromemco 型号的电脑。 史蒂夫说妳等到现在是对的。他说他正在做的电脑会漂亮到爆。 我想跟各位分享自己从史蒂夫那里学到的一些东西。我认识他 27 年，其中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不是按年来分，是按生存状态：人生完整的时期、与病魔战斗的时期、垂死时期。 史蒂夫只做他热爱的事。他工作极其努力，天天如此。 这话说来无比简单，但也无比真实。 他是三心二意的对立面。 他不会为努力工作而感到尴尬，哪怕结果是失败。如果像史蒂夫这么聪明的人都不会耻于承认自己的努力曾经失败，或许我也不必感到羞耻。 他被踢出苹果后非常痛苦。我听他提到过一场晚宴，嘉宾包括五百名硅谷领袖，以及当时的总统。没有人邀请他。 他很受伤，但仍然去 NeXT 上班。天天如此。 史蒂夫最大的价值不在于新，而在于美。 有一点很特别：以一个创新者而言，史蒂夫并不喜新厌旧。如果他喜欢某件衣服，就会订上十件、一百件。在他帕洛奥托家中的黑色圆领羊毛衫的数量大概足够分给这间教堂里每人一件。 他不喜欢一时的潮流或是奇技淫巧。他喜欢同龄人。 他的美学理念让我想到一句话：「初看美丽，随后变丑的，是时尚；初看或许丑陋，但随后显示出美的，是艺术。」 史蒂夫总是希望创造出那种「随后显示出美」的东西。 他不介意被误解。 他没有得到晚宴邀请，便开着黑色跑车去 NeXT 工作，他一直开同一款跑车，那辆已经是第三还是第四代了。在 NeXT 的办公室里，他和团队静静地创造着。多年以后，添姆·伯纳斯-李在他们发明的电脑上写下了万维网的代码。 史蒂夫谈论爱情时像个小女生。爱是他的最高美德，他的众神之神。他会关注同事的感情生活，为他们操心。 每当他看到他认为会受女性欢迎的男性时，就会直接了当地问：「兄弟，有女朋友吗？要不要跟我妹妹一起吃饭？」 记得他遇到劳伦那天打电话给我。「我遇到一个美女，无比聪明，养了只狗，我要娶她。」 里德出生时，他开始滔滔不绝，从未停止。他是个实打实的父亲，对每个孩子都如此。他操心丽萨的男友，艾琳的出游计划和裙子的长度，以及伊芙跟她喜爱的马匹玩耍时的安全问题。 我们这些参加过里德毕业派对的人一辈子也忘不了里德和史蒂夫父子两人慢舞的场面。 他对劳伦的爱矢志不渝，这份爱成了维系他的动力。他相信爱无时、无处不在。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了解了这点，你就会知道史蒂夫不刻薄、不犬儒、不悲观，从不。我一直试图学习这点，直到现在。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此文为乔布斯的妹妹、小说家梦娜·辛普森在 10 月 16 日位于斯坦福大学纪念教堂举办的乔布斯道别仪式上发表的悼词。原文<a href="http://www.nytimes.com/2011/10/30/opinion/mona-simpsons-eulogy-for-steve-jobs.html?_r=3&#038;emc=eta1&#038;pagewanted=all">发表于《纽约时报</a>》。──编者</u></p>
<p>文 / Mona Simpson</p>
<p>我是家中的独生女，跟单身母亲长大。父亲是叙利亚移民，小时候我们家很穷，由于这两个原因，我把他想像成奥玛·沙里夫的样子 [1] 。当时我希望他早日发达，然后大发善心，拯救我们那家徒四壁的生活。终于遇到了父亲之后，我尽量说服自己相信他是一个密谋为阿拉伯人民建立新世界的理想主义革命分子，所以才要改头换面。</p>
<p>虽然身为女性主义者，但我一辈子都在等待一个值得我爱，也爱我的男人。几十年来，我一直觉得父亲就是那个男人。25 岁那年，我遇到了他，我的哥哥。</p>
<p>那时我住在纽约，正在写第一本小说。我在一家小杂志社上班，办公室比衣柜大不了多少，连我一共坐了四个人，都是充满抱负的文学青年。一天，我接到一位律师打来的电话，说他一个富有而显赫的客户是我失散多年的哥哥──当时的我还是一个加州来的中产女生，整天缠着老板给我买医保。年轻的编辑们沸腾了。那是 1985 年，我们编的是一本前卫文学杂志，而我却仿佛进入了狄更斯小说中的情节。（说真的，我们最爱的还是那些小说。）律师没有透露我哥哥的名字，于是同事们打起赌来。得票最多的是约翰·屈伏塔（John Travolta）。内心深处我暗暗希望他是一个能在文学上继承亨利·詹姆斯的传统的人：一个才华比我高、举重若轻的作家。</p>
<p>我第一次见到史蒂夫时，他跟我差不多大，穿着牛仔裤，阿拉伯或犹太长相，比奥玛·沙里夫更帅。</p>
<p>我们一起散步，走了很久——他和我一样喜欢散步。我不太记得那天说了什么，只记得他让人感觉是那种我会愿意与之做朋友的人。他花了些时间向我解释自己是做电脑的。</p>
<p>当时我不太了解电脑。我还在用 Olivetti 牌的手动打字机。</p>
<p>我跟史蒂夫说打算买一台 Cromemco 型号的电脑。</p>
<p>史蒂夫说妳等到现在是对的。他说他正在做的电脑会漂亮到爆。</p>
<p>我想跟各位分享自己从史蒂夫那里学到的一些东西。我认识他 27 年，其中可以分为三个时期。不是按年来分，是按生存状态：人生完整的时期、与病魔战斗的时期、垂死时期。</p>
<p>史蒂夫只做他热爱的事。他工作极其努力，天天如此。</p>
<p>这话说来无比简单，但也无比真实。</p>
<p>他是三心二意的对立面。</p>
<p>他不会为努力工作而感到尴尬，哪怕结果是失败。如果像史蒂夫这么聪明的人都不会耻于承认自己的努力曾经失败，或许我也不必感到羞耻。</p>
<p>他被踢出苹果后非常痛苦。我听他提到过一场晚宴，嘉宾包括五百名硅谷领袖，以及当时的总统。没有人邀请他。</p>
<p>他很受伤，但仍然去 NeXT 上班。天天如此。</p>
<p>史蒂夫最大的价值不在于新，而在于美。</p>
<p>有一点很特别：以一个创新者而言，史蒂夫并不喜新厌旧。如果他喜欢某件衣服，就会订上十件、一百件。在他帕洛奥托家中的黑色圆领羊毛衫的数量大概足够分给这间教堂里每人一件。</p>
<p>他不喜欢一时的潮流或是奇技淫巧。他喜欢同龄人。</p>
<p>他的美学理念让我想到一句话：「初看美丽，随后变丑的，是时尚；初看或许丑陋，但随后显示出美的，是艺术。」</p>
<p>史蒂夫总是希望创造出那种「随后显示出美」的东西。</p>
<p>他不介意被误解。</p>
<p>他没有得到晚宴邀请，便开着黑色跑车去 NeXT 工作，他一直开同一款跑车，那辆已经是第三还是第四代了。在 NeXT 的办公室里，他和团队静静地创造着。多年以后，添姆·伯纳斯-李在他们发明的电脑上写下了万维网的代码。</p>
<p>史蒂夫谈论爱情时像个小女生。爱是他的最高美德，他的众神之神。他会关注同事的感情生活，为他们操心。</p>
<p>每当他看到他认为会受女性欢迎的男性时，就会直接了当地问：「兄弟，有女朋友吗？要不要跟我妹妹一起吃饭？」</p>
<p>记得他遇到劳伦那天打电话给我。「我遇到一个美女，无比聪明，养了只狗，我要娶她。」  </p>
<p>里德出生时，他开始滔滔不绝，从未停止。他是个实打实的父亲，对每个孩子都如此。他操心丽萨的男友，艾琳的出游计划和裙子的长度，以及伊芙跟她喜爱的马匹玩耍时的安全问题。</p>
<p>我们这些参加过里德毕业派对的人一辈子也忘不了里德和史蒂夫父子两人慢舞的场面。</p>
<p>他对劳伦的爱矢志不渝，这份爱成了维系他的动力。他相信爱无时、无处不在。这是最重要的一点。了解了这点，你就会知道史蒂夫不刻薄、不犬儒、不悲观，从不。我一直试图学习这点，直到现在。</p>
<p>史蒂夫年轻时就已名利双收，他认为这一点令他与众人孤立。自我认识他以来，他做的大多数决定都是为了溶解身边的这堵墙。一个来自洛斯奥托的中产男生，爱上了一个来自新泽西的中产女生，两人知道，必须把丽萨、里德、艾琳和伊芙培养成脚踏实地的普通人。他们家没有让人产生距离感的艺术品或装饰物。事实上，我最初认识史蒂夫和劳伦那几年，他们一直在草地上吃晚餐，有时整餐只吃一种蔬菜。分量很大，但除了蔬菜不吃别的。西兰花。季节性蔬菜。做法简单。还有刚刚摘下的新鲜香料。</p>
<p>虽然他年纪轻轻就已是百万富翁，但史蒂夫总是去机场接我，穿着牛仔裤站在那里。</p>
<p>如果上班时有家人打电话去，他的秘书琳奈塔会帮他接听，「你爸爸在开会。要我叫他吗？」</p>
<p>万圣节时，里德会要求打扮成巫师，这时史蒂夫、劳伦、艾琳和伊芙都会装成巫术世界里的角色。</p>
<p>有一次他们要重新装修厨房，最后花了几年才完工。其间他们在车库中用一块加热的铁盘做饭。同期动工的皮克斯大楼只花了一半时间。而且他们家只改了厨房而已。卫生间完全没有动过。但它一开始就是一栋非常棒的房子，史蒂夫花了很多心思。</p>
<p>并不是说他不享受成功；他非常享受，但程度上要减少几个零。他跟我说过自己最爱跑到帕洛奥托的单车店里得意地想：这里最好的单车我也买得起。</p>
<p>然后他买了。</p>
<p>史蒂夫很谦和。史蒂夫喜欢不断学习。</p>
<p>有一次他说，如果成长经历不同的话，他或许会去当数学家。他说到大学时非常尊敬，很爱在斯坦福校园中漫步。生命中最后几年，他开始思考苹果的新总部大楼的墙上应该挂什么东西才能激发员工灵感，于是开始研读一本关于马克·罗斯科（Mark Rothko）的绘画的专著。在那以前，他不知道罗斯科是谁。</p>
<p>史蒂夫的性格中有趣致的一面。还有哪个 CEO 会熟知英国和中国香水月季的历史，还能说出自己最喜欢的大卫·奥斯丁月季的品种？</p>
<p>他充满了惊喜。虽然两人已经做了二十年日夜相对的夫妻，我敢打赌劳伦经常会收到他的各种充满心思的小礼物——喜爱的歌曲、剪下放在抽屉里的诗歌等等。我几乎隔天就会跟他倾谈几句，但打开《纽约时报》看到关于苹果某项专利的报道时，还是会对着一条完美楼梯的素描惊叹。</p>
<p>史蒂夫跟他的四个孩子、妻子以及我们所有人一起度过了许多快乐的时光。</p>
<p>他珍视幸福。</p>
<p>后来，史蒂夫病了，他的生活压缩到一个很小的圈子当中。他一度喜欢在巴黎漫步，在京都寻找小巧精致的手工荞麦麵馆。他擅长高山滑雪，越野滑雪则较为笨拙。这些都已是过去时。</p>
<p>直到有一天，即便是普通的乐趣——例如一只美味的桃子，也很难引起他的兴致。</p>
<p>但令我吃惊的是，即便上帝夺走了他的那么多，剩下的仍然如此丰盛。这是我从他的疾病中学到的。</p>
<p>我记得哥哥借助椅子开始重新学习走路的过程。肝脏移植手术之后，他的腿瘦得像是无法支撑上半身。每天他都会用双手撑着椅背尝试站立，推着椅子沿着孟菲斯医院的走廊一直走到护士站，然后在椅子上坐下稍作休息，转身，再往回走。他会数自己的步数，每天都数，每天多走几步。</p>
<p>劳伦跪在他面前，看着他的眼睛。</p>
<p>「你可以的，史蒂夫，」她说。他的眼睛张大了一点，双唇紧闭。</p>
<p>他在尝试。他从来不会放弃尝试，从来不会。爱，永远是他的各种努力的核心。他是一个极度情感化的人。</p>
<p>在那段可怕的日子里，我意识到史蒂夫并不是为他自己在忍受这些痛苦。他为自己设定了目标：儿子里德高中毕业，女儿艾琳的京都之旅，他一直在建一艘船，打算带着家人出海环游世界，他希望自己和劳伦退休之后能在这船上生活。</p>
<p>即时是在病中，他对品味的坚持、对事物的区别对待和判断也丝毫不改。他从 67 个护士中选出了三个气质近似的，并完全信任这三人，她们一直陪伴他到临终：翠西（Tracy）、亚图萝（Arturo）、爱兰（Elham）。</p>
<p>有一次，史蒂夫染上了严重的肺炎，医生嘱咐他绝对不能进食——连冰也不行。我们待在一间标准的重症监护室里。史蒂夫一般不喜欢插队或是靠自己的名字来争取些什么，不过这次，他说他希望能够得到特别对待。</p>
<p>我说：史蒂夫，这就是特别对待了。</p>
<p>他靠过来说：「我想要再特别一点。」</p>
<p>他喉咙里插了管子不能说话时，会问我们要笔记本。他在本子上画出了一种在病床上支撑 iPad 的装置，还设计了新的流体监视器和 X 光设备。他把那间不够特别的重症监护室重新画了一遍。每次他妻子走进病房时，我都能看见他的脸上重现笑容。</p>
<p>相信我，对于那些真正非常重要的事，他会写在本子上，会经常翻查。必须这样。</p>
<p>他的意思是说，我们应该违背医生的嘱咐，给他一块冰吃。</p>
<p>我们都不知道会在重症监护室待多久。即便是他生命中的最后一年，只要情况稍有好转，史蒂夫就要构思新计划，并要求他在苹果的朋友们保证将它们完成。荷兰的几间造船厂造出了非常漂亮的不锈钢船体，就等着铺上木皮。三个女儿待字闺中，其中两个小女儿尚未长大成人。他已经见证了我的婚姻，现在想的是带领女儿们走向婚姻殿堂。</p>
<p>世间有许多故事，而我们最终都会在故事的一半死去。</p>
<p>死亡对于一个与癌症共同生活了许多年的人来说并不意外，但史蒂夫的死让我们感到意外。</p>
<p>哥哥的死让我懂得性格的重要性：他是什么样的人，就会以什么样的方式死去。</p>
<p>周二早晨，他打电话叫我快去帕洛奥托，声调亲切而充满关爱，但也像是一个已经把行李搬上车的人，一个即将开始旅行的人，虽然，他非常、真的非常舍不得离开我们。</p>
<p>他开始道别，我叫他不要再说。「等着，我现在过去。我在出租车上往机场走。等我。」</p>
<p>「我现在要跟妳说，因为我担心妳来不及了，亲爱的。」</p>
<p>我到的时候，他跟劳伦在一起说笑，像一对从出生以来就共同度过的伴侣。他看着孩子们的眼睛，仿佛无法将目光移开。</p>
<p>下午二时许，妻子将他唤醒，和苹果的朋友们聊天。</p>
<p>又过了一会，我们都清楚他不会再醒了。</p>
<p>他的呼吸变了，更加粗重，更加缓慢，一下，又一下。我能感觉到他又在数步数，每次多几步。</p>
<p>我明白了：即便是这样的时刻，他仍然在练习，在「工作」。并不是死神带走了史蒂夫，而是他达成了死亡。</p>
<p>弥留之际，他向我道别，他说他很遗憾，遗憾没能向计划好的那样和我一起变老。他说他要去更好的地方了。</p>
<p>费舍医生说他有一半几率度过今晚。</p>
<p>他度过了。守在床边的劳伦有时会因为他的呼吸暂停了较长时间而被吓到。我们互相看着，然后他又会长吸一口气，继续下去。</p>
<p>必须继续。即便那时，他的面容仍然坚决而英俊。那是一张绝对论者和浪漫派的面孔。他的呼吸表明他在进行一场艰苦的旅程，充满了陡峭的小径，通往高处。</p>
<p>他似乎在往上爬。</p>
<p>但除了那样的意志、那样的工作伦理、那样的力量之外，史蒂夫还有令人惊讶的可爱一面，对理想的艺术家式的信念，以及那些「随后显示出美」的东西。</p>
<p>数小时后，史蒂夫说出了最后几个单词。全是单音节词，重复了三遍。</p>
<p>启程之前，他望了一眼妹妹帕缇（Patty），对着孩子们看了很长时间，然后凝视着他终生的伴侣劳伦，最后，朝她们身后望去。</p>
<p>史蒂夫最后的话是：</p>
<p>OH WOW. OH WOW. OH WOW.</p>
<p>（翻译：李如一）</p>
<p>&#8212;</p>
<p>1. Omar Sharif，埃及影星，主演过《阿拉伯的劳伦斯》、《日瓦格医生》等片。</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0/mona-simpson-eulogy-steve-jobs-chinese.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说人话的乔布斯和苹果</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0/steve-jobs-and-apple-plain-english.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0/steve-jobs-and-apple-plain-english.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at, 29 Oct 2011 05:46:27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52</guid>
		<description><![CDATA[这是我给《全球商业经典》杂志刚刚出街的乔布斯特刊写的文章，看上去跟那个乔布斯情书的翻译问题有点关系，贴出来请大家指正。 乔布斯是伟大的技术革新者，是具有超强驱动力的管理者，还是能洞察未来先机的梦想家，但对我来说，他还是一个「说人话的人」。 乔布斯显然不能算「作家」，但他为数不多的文章都是论说文的典范：清晰、简洁、通畅；他虽然不是职业演说家，但他在产品发布会上的表现一直是众人研究的对象。 现在我们都已经知道，在乔布斯和苹果的构想中，电脑是给人——普通人类——用的。新技术产品如果不能让平日惧怕技术的人感到兴奋和温暖，就不值得做。「说人话」就是这种构想面对用户时的表征。 人话的反面是术语、行话、专业名词、拗口长句。很多人把它们当成自我保护的壁垒，用以分隔「内行」和「外行」，提升自我感觉。但行话一词（jargon）在英文字典里的解释——「某个职业或群体中的人使用的、外人难以理解的特殊词汇或表达方式」——无论如何不算褒义。它甚至还有一个更糟糕的延伸涵义：「未开化的、低级的、混杂的语言形式。」 哪怕是英文程度一般的人，都会觉得乔布斯担纲的苹果产品发布会上的英文简单易懂。这一方面是因为他语速较慢，咬字清晰（想必也是有意为之），另一方面也因为他确实注重避开术语行话，选择日常词汇和口语化句式。 作为一家直接赚消费者（而非广告主）的钱的公司，说人话的好处显而易见。语言、文字，和笔记本电脑的外壳质感、手机屏幕的分辨率、软件中按钮和外框的长相一样，是用户介面的一部分。对于不少用户来说，这些看得见的东西是判断技术产品质量的唯一标准。若不用他们能听得懂的语言和他们沟通，只能加重他们对技术的恐惧。 乔氏语言和文字风格的简洁不仅表现在「It just works」、「One more thing …」、「Wouldn&#8217;t it be great if &#8230;」等大家耳熟能详的口头禅上，也被内化成苹果公司的基因。苹果内部备有一份「出版品写作风格指南」（链接为 PDF），对各种术语和词汇的用法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细读这份指南，可以看到苹果在 UI 和硬件设计层面的化繁为简原则也延伸到了写作层面。例如以下几条（括号里是我的注解）： 不要用「下拉式菜单」，「菜单」即可。（菜单都是下拉式的，语义重复。） 不要用「due to the fact that」，「due to」即可。（不要啰唆。） 不要用「entitled」，「titled」、「named」、或「called」均可。（能用简单的词就不要用复杂的词。） 该用「打开」的时候不要用「启用」。（同上。） 不要用「实体版」（hard copy），改说「打印版」（print version）或「打印稿」（printout）。（不要用行话。） 谈论用户连接到网页的次数时，不要用「点击」（hit）一词。「这个网站每天的点击量很高」应改写为「每天有很多用户访问该网站。」（同上。） 用户文档中不要使用「如有需要」这一说法。你应该明确描述出具体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例如「如有需要，请压缩文件」应改写为「如果文件尺寸超出了你的电邮软件所能接受的最大附件尺寸，请压缩文件。」（避免歧义，追求明晰。） 如果能将读者作为主语，就不要用「让你能够……」这种说法。例如「排序指令让你能够对文件进行排序」应改写为「你可以用排序指令对文件进行排序。」（能用主动语态就尽量用。） 如果你看过被不少人奉为英文写作圣经的《The Elements of Style》的话，不难看出苹果这份写作风格指南沿袭了它的很多基本原则：用简单的词、尽量使用主动语态、追求明晰、避免歧义，等等。 这并不是咬文嚼字。把复杂的概念真正想透了之后，必然能以最简单的人话表达出来。设计的目的是沟通。写字和说话都是一种设计。当我们赞叹苹果的设计能力时，不应忘了这点。]]></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这是我给《全球商业经典》杂志刚刚出街的乔布斯特刊写的文章，看上去跟那个乔布斯情书的翻译问题有点关系，贴出来请大家指正。</u></p>
<p>乔布斯是伟大的技术革新者，是具有超强驱动力的管理者，还是能洞察未来先机的梦想家，但对我来说，他还是一个「说人话的人」。</p>
<p>乔布斯显然不能算「作家」，但他为数不多的文章都是论说文的典范：清晰、简洁、通畅；他虽然不是职业演说家，但他在产品发布会上的表现一直是众人研究的对象。</p>
<p>现在我们都已经知道，在乔布斯和苹果的构想中，电脑是给人——普通人类——用的。新技术产品如果不能让平日惧怕技术的人感到兴奋和温暖，就不值得做。「说人话」就是这种构想面对用户时的表征。</p>
<p>人话的反面是术语、行话、专业名词、拗口长句。很多人把它们当成自我保护的壁垒，用以分隔「内行」和「外行」，提升自我感觉。但行话一词（jargon）在英文字典里的解释——「某个职业或群体中的人使用的、外人难以理解的特殊词汇或表达方式」——无论如何不算褒义。它甚至还有一个更糟糕的延伸涵义：「未开化的、低级的、混杂的语言形式。」</p>
<p>哪怕是英文程度一般的人，都会觉得乔布斯担纲的苹果产品发布会上的英文简单易懂。这一方面是因为他语速较慢，咬字清晰（想必也是有意为之），另一方面也因为他确实注重避开术语行话，选择日常词汇和口语化句式。</p>
<p>作为一家直接赚消费者（而非广告主）的钱的公司，说人话的好处显而易见。语言、文字，和笔记本电脑的外壳质感、手机屏幕的分辨率、软件中按钮和外框的长相一样，是用户介面的一部分。对于不少用户来说，这些看得见的东西是判断技术产品质量的唯一标准。若不用他们能听得懂的语言和他们沟通，只能加重他们对技术的恐惧。</p>
<p>乔氏语言和文字风格的简洁不仅表现在「It just works」、「One more thing …」、「Wouldn&rsquo;t it be great if &hellip;」等大家耳熟能详的口头禅上，也被内化成苹果公司的基因。苹果内部备有一份「<a href="http://developer.apple.com/library/mac/documentation/UserExperience/Conceptual/APStyleGuide/APSG_2009.pdf">出版品写作风格指南</a>」（链接为 PDF），对各种术语和词汇的用法做了非常细致的规定。细读这份指南，可以看到苹果在 UI 和硬件设计层面的化繁为简原则也延伸到了写作层面。例如以下几条（括号里是我的注解）：</p>
<ul>
<li>不要用「下拉式菜单」，「菜单」即可。（菜单都是下拉式的，语义重复。）</li>
<li>不要用「due to the fact that」，「due to」即可。（不要啰唆。）</li>
<li>不要用「entitled」，「titled」、「named」、或「called」均可。（能用简单的词就不要用复杂的词。）</li>
<li>该用「打开」的时候不要用「启用」。（同上。）</li>
<li>不要用「实体版」（hard copy），改说「打印版」（print version）或「打印稿」（printout）。（不要用行话。）</li>
<li>谈论用户连接到网页的次数时，不要用「点击」（hit）一词。「这个网站每天的点击量很高」应改写为「每天有很多用户访问该网站。」（同上。）</li>
<li>用户文档中不要使用「如有需要」这一说法。你应该明确描述出具体在什么情况下才需要。例如「如有需要，请压缩文件」应改写为「如果文件尺寸超出了你的电邮软件所能接受的最大附件尺寸，请压缩文件。」（避免歧义，追求明晰。）</li>
<li>如果能将读者作为主语，就不要用「让你能够……」这种说法。例如「排序指令让你能够对文件进行排序」应改写为「你可以用排序指令对文件进行排序。」（能用主动语态就尽量用。）</li>
</ul>
<p>如果你看过被不少人奉为英文写作圣经的《The Elements of Style》的话，不难看出苹果这份写作风格指南沿袭了它的很多基本原则：用简单的词、尽量使用主动语态、追求明晰、避免歧义，等等。</p>
<p>这并不是咬文嚼字。把复杂的概念真正想透了之后，必然能以最简单的人话表达出来。设计的目的是沟通。写字和说话都是一种设计。当我们赞叹苹果的设计能力时，不应忘了这点。</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0/steve-jobs-and-apple-plain-english.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翻译与字体</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0/translation-and-typography.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0/translation-and-typography.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6 Oct 2011 15:22:34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42</guid>
		<description><![CDATA[胡天翼今天在 Twitter 上说： 这次关于《乔布斯传》的讨论怎么都在讲翻译？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大家对一本书的翻译那么痛心疾首且富有参与精神地讨论，以至于产生了两种幻觉：1. 以前人们读的译本都很好，这次的翻译烂到让人不能相信；2. 这么多年头一次读厚书一定要抓紧机会多叫几声。 我认为这个设问的答案很明显，但不在于上述两点。大家热衷讨论《史蒂夫·乔布斯传》的翻译质量是因为：1. 把翻译当靶子难度最低；2. 这本书的关注度够高。这本书之前，中国并不缺少烂翻译，乔纳森君的「西书识小」系列就是明证。 毫无疑问，如今中国人的平均英文水平高于 1980 年代。每个能读英文──无论多么吃力──的人，都对翻译有自己的见解。这让我想到字体。在铅字排印时代，普通人不会有机会去摸铅字，因此也不会有机会接触字体这门技艺。电脑时代，人人都用文字处理软件。Word 里的字体选单一拉，数十种字体任君选择。每一个会用电脑的人都对字体形成了自己的品味。 因此我们看到，对翻译和字体评头论足的人非常多，因为这最简单，外行人也很容易对这两个领域产生「其实我也懂，没准比你们专业的更懂」的幻觉。 但其实你不懂。知道 Mencius 是孟子而非门修斯，并不一定能说明你一定比那个把 Mencius 翻译成门修斯的粗心翻译水平更高。个别词汇译法的准确度只是翻译艺术中的一环。同样，知道 Hiragino Sans GB 比 STHei 好看，懂得如何开 Arial / Helvetica 的玩笑，并不能证明你就「懂字体」。所谓「专业性」，是指你每天都在认真地做一件事，靠它养活自己，并且做了很久。 关键问题：我们对未来有何期待？我们希望中国未来出版的翻译书的质量变好？还是希望它保持目前的低劣质量，让全体国人直接读英文？我们希望未来中国的设计师有好字体用，还是希望大家永远看着日本的汉字字体流口水？ 答案毋庸置疑。如何做到？要求那些批评翻译的人都去搞翻译是不合理的（「你就会说，有本事自己译一个试试？」），但我们可以试图营建更好的批评氛围。批评者首先应该承认翻译这个工种的专业性，抑制自我表现的欲望，以平和的心态就事论事。我们也应该在平日培养对中文的语感，放弃「反正大家都看得懂英文，有些词就应该直接写英文」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从翻字典式的翻译、插科打诨的翻译、抖机灵的翻译、民粹式的翻译中摆脱出来。我们更应该了解，因为「译事沉疴」而鼓励民众直接读原文，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民众集体对中国的翻译丧失信心，采取犬儒立场，那么中国的翻译界就会陷入跟中国的字体界一样的窘境。 技术人喜欢相信技术能够改变世界，这种信念本身就是犬儒的对立面。请以同样的态度对待翻译吧。]]></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 href="http://hutianyi.net/">胡天翼</a>今天<a href="https://twitter.com/hutianyi/status/129160663724601344">在 Twitter 上说</a>：</p>
<blockquote><p>这次关于《乔布斯传》的讨论怎么都在讲翻译？我以前从来没见过大家对一本书的翻译那么痛心疾首且富有参与精神地讨论，以至于产生了两种幻觉：1. 以前人们读的译本都很好，这次的翻译烂到让人不能相信；2. 这么多年头一次读厚书一定要抓紧机会多叫几声。</p></blockquote>
<p>我认为这个设问的答案很明显，但不在于上述两点。大家热衷讨论《史蒂夫·乔布斯传》的翻译质量是因为：1. 把翻译当靶子难度最低；2. 这本书的关注度够高。这本书之前，中国并不缺少烂翻译，乔纳森君的「西书识小」系列就是明证。</p>
<p>毫无疑问，如今中国人的平均英文水平高于 1980 年代。每个能读英文──无论多么吃力──的人，都对翻译有自己的见解。这让我想到字体。在铅字排印时代，普通人不会有机会去摸铅字，因此也不会有机会接触字体这门技艺。电脑时代，人人都用文字处理软件。Word 里的字体选单一拉，数十种字体任君选择。每一个会用电脑的人都对字体形成了自己的品味。</p>
<p>因此我们看到，对翻译和字体评头论足的人非常多，因为这最简单，外行人也很容易对这两个领域产生「其实我也懂，没准比你们专业的更懂」的幻觉。</p>
<p>但其实你不懂。知道 Mencius 是孟子而非门修斯，并不一定能说明你一定比那个把 Mencius 翻译成门修斯的粗心翻译水平更高。个别词汇译法的准确度只是翻译艺术中的一环。同样，知道 Hiragino Sans GB 比 STHei 好看，懂得如何开 Arial / Helvetica 的玩笑，并不能证明你就「懂字体」。所谓「专业性」，是指你每天都在认真地做一件事，靠它养活自己，并且做了很久。</p>
<p>关键问题：我们对未来有何期待？我们希望中国未来出版的翻译书的质量变好？还是希望它保持目前的低劣质量，让全体国人直接读英文？我们希望未来中国的设计师有好字体用，还是希望大家永远看着日本的汉字字体流口水？</p>
<p>答案毋庸置疑。如何做到？要求那些批评翻译的人都去搞翻译是不合理的（「你就会说，有本事自己译一个试试？」），但我们可以试图营建更好的批评氛围。批评者首先应该承认翻译这个工种的专业性，抑制自我表现的欲望，以平和的心态就事论事。我们也应该在平日培养对中文的语感，放弃「反正大家都看得懂英文，有些词就应该直接写英文」这种似是而非的观点，从翻字典式的翻译、插科打诨的翻译、抖机灵的翻译、民粹式的翻译中摆脱出来。我们更应该了解，因为「译事沉疴」而鼓励民众直接读原文，是一种不切实际的幻想。如果民众集体对中国的翻译丧失信心，采取犬儒立场，那么中国的翻译界就会陷入跟中国的字体界一样的窘境。</p>
<p>技术人喜欢相信技术能够改变世界，这种信念本身就是犬儒的对立面。请以同样的态度对待翻译吧。</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0/translation-and-typography.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跟《史蒂夫·乔布斯传》相关的几首你可能没听过的歌</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0/a-couple-of-songs-related-to-isaacson-jobs-bio.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0/a-couple-of-songs-related-to-isaacson-jobs-bio.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ue, 25 Oct 2011 04:49:42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36</guid>
		<description><![CDATA[在中国，喜欢美国 1960 年代摇滚乐 / 嘻皮文化的人和喜欢研究电脑史的人交集较少。电脑在中国一直被放在「科技发展」的语境里论述，近年又多了个「创业」语境。但美国电脑先锋人物们的精神养料直接来自 1960 年代的反文化运动──反战、花童、迷幻药、打炮不打仗（Make love, not war）。 乔布斯也不例外。 Walter Isaacson 的《史蒂夫·乔布斯传》一书里有不少副标题用的是歌词或歌名，书中对很多 1960、1970 年代的流行音乐也有指涉。这些当年的经典名曲很多已经不为今人所知。这里抽出几首，权当阅读时的参考。 Simon &#038; Garfunkel: Still crazy after all these years 这是书中第二十八章的副标题。在美剧《Curb Your Enthusiasm》的一集里，Larry David 也写过一个以 Paul Simon 演唱会为主线的故事，最后就是以这首落寞的情歌结束。 Jefferson Airplane: White Rabbit 书中第五章提到了 John Markoff 研究早期电脑史和反文化运动之间的关系的著作《睡鼠说过什么》（What the Dormouse Said），这个书名来自美国 1960 年代著名迷幻摇滚乐队 Jefferson Airplane 的《White Rabbit》中的歌词。歌词的意象取自《爱丽丝漫游仙境》，睡鼠和白兔都是书中角色。也推荐大家看这个现场视频，留意背景的迷幻动画。 Bob Dylan: Like a Rolling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在中国，喜欢美国 1960 年代摇滚乐 / 嘻皮文化的人和喜欢研究电脑史的人交集较少。电脑在中国一直被放在「科技发展」的语境里论述，近年又多了个「创业」语境。但美国电脑先锋人物们的精神养料直接来自 1960 年代的反文化运动──反战、花童、迷幻药、打炮不打仗（Make love, not war）。</p>
<p>乔布斯也不例外。</p>
<p>Walter Isaacson  的《史蒂夫·乔布斯传》一书里有不少副标题用的是歌词或歌名，书中对很多 1960、1970 年代的流行音乐也有指涉。这些当年的经典名曲很多已经不为今人所知。这里抽出几首，权当阅读时的参考。</p>
<p>Simon &#038; Garfunkel: <em><a href="http://www.google.cn/music/album?id=Ba6d9f9bf7e893f67">Still crazy after all these years</a></em></p>
<p>这是书中第二十八章的副标题。在美剧《Curb Your Enthusiasm》的一集里，Larry David 也写过一个以 Paul Simon 演唱会为主线的故事，最后就是以这首落寞的情歌结束。</p>
<p>Jefferson Airplane: <em><a href="http://www.google.cn/music/artist?id=A18015c2f0b39bd22">White Rabbit</a></em></p>
<p>书中第五章提到了 John Markoff 研究早期电脑史和反文化运动之间的关系的著作《睡鼠说过什么》（<em><a href="http://www.amazon.com/What-Dormouse-Said-Counterculture-ebook/dp/B000OCXFYM/ref=tmm_kin_title_0/182-0484154-4914651?ie=UTF8&#038;m=A6U6H3H6WHQPH">What the Dormouse Said</a></em>），这个书名来自美国 1960 年代著名迷幻摇滚乐队 Jefferson Airplane 的《White Rabbit》中的歌词。歌词的意象取自《爱丽丝漫游仙境》，睡鼠和白兔都是书中角色。也推荐大家看<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WANNqr-vcx0">这个现场视频</a>，留意背景的迷幻动画。</p>
<p><a href="http://www.google.cn/music/album?id=B2053f02bc191407e">Bob Dylan: <em>Like a Rolling Stone</em>, <em>The Times They Are A-Changin&#8217;</em>, <em>Mr Tambourine Man</em></a></p>
<p>这些不用说了，听过的人比较多。</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0/a-couple-of-songs-related-to-isaacson-jobs-bio.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John Gruber 悼乔布斯</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0/john-gruber-universe-dented-grass-underfoot.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0/john-gruber-universe-dented-grass-underfoot.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Sun, 09 Oct 2011 04:41:50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21</guid>
		<description><![CDATA[本文原载 Daring Fireball，发表于 2011 年 10 月 6 日，作者：John Gruber。 四个月前的 WWDC 主题讲演结束后，我近距离见到了乔布斯。 他显得很老。那种老无法用年龄衡量，是一种不可想象的老。用疲劳一词形容并不确切，应该说是过劳。他是病人，但用生病形容也不对，或许「古老」才是恰当的形容词。 眼睛除外。他的眼神年轻、明亮，依旧如兵器般锐利。身上的羊毛衫穿旧了，牛仔裤脚磨出了毛边。 但最吸引我的是他脚上那双著名的灰色 New Balance 993。也是旧，但另有一点特别：鞋跟上沾了青绿色的草渍，似乎还新鲜。 这些草渍让我想到许多问题。哪来的？什么时候沾上的？草渍看上去还很新，最多两三天的样子。众所周知，准备苹果主题讲演的过程极其紧张。但这些草渍说明它显然还没有紧张到要耗费乔布斯一整天的时间。莫斯科尼西厅内无草地。 * * * 我在脑中盘算：显然他不只这一双 New Balance。他把整个厂买下来都没问题。为什么要在一场万众期待和瞩目的公众讲演上穿这双沾有草渍的鞋？我的猜测如下：他没留意到草渍，他不在乎。乔布斯的天才之一在于知道该在乎什么，知道如何保持专注，知道该把时间和注意力放在什么上面。球鞋上的草渍，算了吧。 昨晚深夜，他去世的消息传出后的几个小时里，我又想到了今年六月看到的鞋跟上的草渍。我终于明白它为什么吸引了我的注意。那双沾了草渍的鞋揭示了他如何善用有限的时间。我想象着这样的画面：人生最后一次主题讲演开始前，史蒂夫抽空进行了一次平和而漫长的散步。那是一处因无人涉足而长满青草的优美所在。他与太太家人手牵着手，阳光洒在他们背上。他们面带笑容，心怀爱恋，静静面对前方的命运。（翻译：李如一）]]></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u>本文<a href="http://daringfireball.net/2011/10/universe_dented_grass_underfoot">原载 Daring Fireball</a>，发表于 2011 年 10 月 6 日，作者：John Gruber。</u></p>
<p>四个月前的 WWDC 主题讲演结束后，我近距离见到了乔布斯。</p>
<p>他显得很老。那种老无法用年龄衡量，是一种不可想象的老。用疲劳一词形容并不确切，应该说是过劳。他是病人，但用生病形容也不对，或许「古老」才是恰当的形容词。</p>
<p>眼睛除外。他的眼神年轻、明亮，依旧如兵器般锐利。身上的羊毛衫穿旧了，牛仔裤脚磨出了毛边。</p>
<p>但最吸引我的是他脚上那双著名的灰色 New Balance 993。也是旧，但另有一点特别：鞋跟上沾了青绿色的草渍，似乎还新鲜。</p>
<p>这些草渍让我想到许多问题。哪来的？什么时候沾上的？草渍看上去还很新，最多两三天的样子。众所周知，准备苹果主题讲演的过程极其紧张。但这些草渍说明它显然还没有紧张到要耗费乔布斯一整天的时间。莫斯科尼西厅内无草地。</p>
<p>* * *</p>
<p>我在脑中盘算：显然他不只这一双 New Balance。他把整个厂买下来都没问题。为什么要在一场万众期待和瞩目的公众讲演上穿这双沾有草渍的鞋？我的猜测如下：他没留意到草渍，他不在乎。乔布斯的天才之一在于知道该在乎什么，知道如何保持专注，知道该把时间和注意力放在什么上面。球鞋上的草渍，算了吧。</p>
<p>昨晚深夜，他去世的消息传出后的几个小时里，我又想到了今年六月看到的鞋跟上的草渍。我终于明白它为什么吸引了我的注意。那双沾了草渍的鞋揭示了他如何善用有限的时间。我想象着这样的画面：人生最后一次主题讲演开始前，史蒂夫抽空进行了一次平和而漫长的散步。那是一处因无人涉足而长满青草的优美所在。他与太太家人手牵着手，阳光洒在他们背上。他们面带笑容，心怀爱恋，静静面对前方的命运。<em>（翻译：李如一）</em></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0/john-gruber-universe-dented-grass-underfoot.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The Crazy Ones: 古尔德与乔布斯</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10/the-crazy-ones-gould-and-jobs.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10/the-crazy-ones-gould-and-jobs.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6 Oct 2011 17:04:22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801</guid>
		<description><![CDATA[中学和大学时期，我的偶像是加拿大钢琴家格兰·古尔德（Glenn Gould）。他无视大多数钢琴家和听众至爱的十九世纪浪漫派作品，认为莫扎特死的不是太早而是太晚；他讨厌现场演出，但 1950 年代没几个人弹巴赫的时候就敢公开弹《郭德堡变奏曲》或是勋伯格的作品，还因此一举成名，成名后又以二十出头的年纪马上录了其他钢琴家到晚年才敢碰的贝多芬最后三首奏鸣曲。最无敌的是，他能把莫扎特 K331 第一乐章几个变奏的速度安排完全翻个底朝天，还让你感觉很有逻辑。 当时我不知道有公司把「Think different」当成口号，但古尔德是彻头彻尾 think different 的人。 后来音乐界渐渐变得无聊，我的兴趣转向了电脑和技术。再次让我产生「推翻一切又顺理成章」感觉的事件，就是 2007 年第一代 iPhone 的发布会。 Think 和 different，两个简单的英文词，人人会念，但乔布斯彻头彻尾地做到了。正如钢琴家们都喜欢说「我不会用相同的方式重复弹一首曲子」，但真正做到的，只有古尔德和 Ivo Pogorelich 等极少数人。 那场发布会可谈的太多，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乔布斯一句貌似无足轻重的话： ‘I could play with this for a long time.’ 众笑。 这是他在反复展示 iPhone 上的 iPod 音乐播放软件的滚动功能后，带着难以掩饰的得意说出的。四年前，用手指在触屏上随便滑动一下，那流畅的滚屏动画都能引来台下见多识广的记者和开发者们一片惊呼。 他真心喜欢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溢于言表。 在今天这已足够。 J.S. Bach: Goldberg Variations, Aria Da Capo。演奏：Glenn Gould（1981 年版）： http://d.pr/sQs9 一路走好。]]></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中学和大学时期，我的偶像是加拿大钢琴家格兰·古尔德（Glenn Gould）。他无视大多数钢琴家和听众至爱的十九世纪浪漫派作品，认为莫扎特死的不是太早而是太晚；他讨厌现场演出，但 1950 年代没几个人弹巴赫的时候就敢公开弹《郭德堡变奏曲》或是勋伯格的作品，还因此一举成名，成名后又以二十出头的年纪马上录了其他钢琴家到晚年才敢碰的贝多芬最后三首奏鸣曲。最无敌的是，他能把莫扎特 K331 第一乐章几个变奏的速度安排完全<a href="http://www.youtube.com/watch?v=i8dSdoGQKXE">翻个底朝天</a>，还让你感觉很有逻辑。</p>
<p>当时我不知道有公司把「Think different」当成口号，但古尔德是彻头彻尾 think different 的人。</p>
<p>后来音乐界渐渐变得无聊，我的兴趣转向了电脑和技术。再次让我产生「推翻一切又顺理成章」感觉的事件，就是 2007 年第一代 iPhone 的发布会。</p>
<p>Think 和 different，两个简单的英文词，人人会念，但乔布斯彻头彻尾地做到了。正如钢琴家们都喜欢说「我不会用相同的方式重复弹一首曲子」，但真正做到的，只有古尔德和 Ivo Pogorelich 等极少数人。</p>
<p>那场发布会可谈的太多，但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乔布斯一句貌似无足轻重的话：</p>
<p>‘I could play with this for a long time.’</p>
<p>众笑。</p>
<p>这是他在反复展示 iPhone 上的 iPod 音乐播放软件的滚动功能后，带着难以掩饰的得意说出的。四年前，用手指在触屏上随便滑动一下，那流畅的滚屏动画都能引来台下见多识广的记者和开发者们一片惊呼。</p>
<p>他真心喜欢自己做出来的东西，溢于言表。</p>
<p>在今天这已足够。</p>
<p>J.S. Bach: <em>Goldberg Variations, Aria Da Capo</em>。演奏：Glenn Gould（1981 年版）：</p>
<p><a href="http://d.pr/sQs9">http://d.pr/sQs9</a></p>
<p>一路走好。</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10/the-crazy-ones-gould-and-jobs.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续篇（东野圭吾盗版 app 已下架，但……）</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9/how-to-fight-pirateebookapps-worse-is-better.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9/how-to-fight-pirateebookapps-worse-is-better.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14 Sep 2011 04:39:40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778</guid>
		<description><![CDATA[八月二十四日，拙文《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发出后，有人将它转给了新经典、译林等出版过东野圭吾作品的出版机构。或许他们已经按照文中的方法向苹果举报，因为之前 App Store 上的盗版东野圭吾 app 已经下架。 不过，九月六日又有一套新的盗版东野圭吾全集在 App Store 上架，这是一个同时支持 iPhone 与 iPad 的电子书软件，只要在 App Store 里搜索「东野圭吾」即可看到。 我希望熟悉版权和互联网的法律专业人士能提出更好的办法来避免这种重复性的猫抓老鼠游戏。不过在此之前，由著作权方向 AppStoreNotices@apple.com 发电邮举报仍然是最好的选择；举报的成本小于盗版 app 开发者让 app 上线的成本。不断地举报盗版 app 并不是一种优雅的解决方案，但它是切实可行并且有效的解决方案。 Worse is better.]]></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八月二十四日，拙文《<a href="http://apple4.us/2011/08/how-to-kill-pirate-ebooks-on-app-store.html">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a>》发出后，有人将它转给了新经典、译林等出版过东野圭吾作品的出版机构。或许他们已经按照文中的方法向苹果举报，因为之前 App Store 上的盗版东野圭吾 app 已经下架。</p>
<p>不过，九月六日又有一套新的盗版东野圭吾全集在 App Store 上架，这是一个同时支持 iPhone 与 iPad 的电子书软件，只要在 App Store 里搜索「东野圭吾」即可看到。</p>
<p>我希望熟悉版权和互联网的法律专业人士能提出更好的办法来避免这种重复性的猫抓老鼠游戏。不过在此之前，由著作权方向 AppStoreNotices@apple.com 发电邮举报仍然是最好的选择；举报的成本小于盗版 app 开发者让 app 上线的成本。不断地举报盗版 app 并不是一种优雅的解决方案，但它是切实可行并且有效的解决方案。</p>
<p>Worse is better.</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09/how-to-fight-pirateebookapps-worse-is-better.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乔布斯辞职信中译</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9/steve-jobs-resignation-letter-chinese-translated-by-lawrence-li.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9/steve-jobs-resignation-letter-chinese-translated-by-lawrence-li.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Thu, 01 Sep 2011 10:16:44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764</guid>
		<description><![CDATA[看到飞猪说： 「Unfortunately, that day has come.」的翻译很重要。新浪：「不幸的是，这一天到来了。」网易：「不幸的是，这一天真的来了。」腾讯：「非常不幸的是，这一天已经来临。」搜狐：「不幸，这一天终于到来。」（以上按照翻译质量由高到低排序。） 我也觉得这问题有点意思，所以试着译了乔布斯的这封辞职信。  致苹果董事会与苹果社群： 我总是说，假如某天自己无法继续履行苹果 CEO 的义务、无法满足大家对这一职位的期待，我会第一个告诉你们。很遗憾，这一天到了。 我在此请辞苹果 CEO 一职。若得董事会认可，我愿改任董事会主席暨董事会成员，并继续以员工身份服务于苹果。 关于继任者的人选，我强烈建议董事会执行原定继任计划，任命 Tim Cook 为苹果 CEO。 苹果有着光明的未来，无数创新尚在前方，对此，我深信不疑。我期待以新的角色迎接它的成功，并为之做出贡献。 我在苹果结识了多位人生挚友，多年来有幸与他们一起工作，为此，我心存感激。 史蒂夫 附原版： Letter from Steve Jobs To the Appl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Apple Community: I have always said if there ever came a day when I could no longer meet my duties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看到<a href="http://weibo.com/1639529981/xl5jLbhc4">飞猪说</a>：</p>
<blockquote><p>「Unfortunately, that day has come.」的翻译很重要。新浪：「不幸的是，这一天到来了。」网易：「不幸的是，这一天真的来了。」腾讯：「非常不幸的是，这一天已经来临。」搜狐：「不幸，这一天终于到来。」（以上按照翻译质量由高到低排序。）</p></blockquote>
<p>我也觉得这问题有点意思，所以试着译了<a href="http://www.apple.com/pr/library/2011/08/24Letter-from-Steve-Jobs.html">乔布斯的这封辞职信</a>。 </p>
<p>致苹果董事会与苹果社群：</p>
<p>我总是说，假如某天自己无法继续履行苹果 CEO 的义务、无法满足大家对这一职位的期待，我会第一个告诉你们。很遗憾，这一天到了。</p>
<p>我在此请辞苹果 CEO 一职。若得董事会认可，我愿改任董事会主席暨董事会成员，并继续以员工身份服务于苹果。</p>
<p>关于继任者的人选，我强烈建议董事会执行原定继任计划，任命 Tim Cook 为苹果 CEO。</p>
<p>苹果有着光明的未来，无数创新尚在前方，对此，我深信不疑。我期待以新的角色迎接它的成功，并为之做出贡献。</p>
<p>我在苹果结识了多位人生挚友，多年来有幸与他们一起工作，为此，我心存感激。</p>
<p>史蒂夫</p>
<p><strong>附原版：</strong></p>
<p>Letter from Steve Jobs<br />
To the Apple Board of Directors and the Apple Community:</p>
<p>I have always said if there ever came a day when I could no longer meet my duties and expectations as Apple’s CEO, I would be the first to let you know. Unfortunately, that day has come.</p>
<p>I hereby resign as CEO of Apple. I would like to serve, if the Board sees fit, as Chairman of the Board, director and Apple employee.</p>
<p>As far as my successor goes, I strongly recommend that we execute our succession plan and name Tim Cook as CEO of Apple.</p>
<p>I believe Apple’s brightest and most innovative days are ahead of it. And I look forward to watching and contributing to its success in a new role. </p>
<p>I have made some of the best friends of my life at Apple, and I thank you all for the many years of being able to work alongside you.</p>
<p>Steve </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09/steve-jobs-resignation-letter-chinese-translated-by-lawrence-li.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如何让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下架</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8/how-to-kill-pirate-ebooks-on-app-stor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8/how-to-kill-pirate-ebooks-on-app-stor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Wed, 24 Aug 2011 01:08:21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732</guid>
		<description><![CDATA[我们已经知道中国有很多作家、出版人对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 app 忍无可忍，并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今天又传出了日本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由于 App Store 盗版猖獗，决定未来不再将自己的作品的简体和繁体版权授出的新闻。 App Store 上的盗版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而且方法很简单： 发信至 AppStoreNotices@apple.com，举报某 app 盗版，给出 iTunes 链接。如果您自己就是版权所有人（例如是你自己的书被盗版了，或者你是版权代理机构或出版社，你旗下的书被盗版了），可以顺便出示授权合同的扫描档文件（商业机密部分用图像编辑软件抹去即可）。 苹果收到此信后，会联系盗版 app 的开发者，要求该开发者与版权所有人联系并调解，之后双方将调解结果告知苹果，苹果做出相应的动作：若确实侵权，app 会被下架。若开发者不理会侵权举报，该 app 亦会被下架。 换言之，苹果假定往 App Store 提交软件的都是尊重知识产权的好人。这一假定对于大陆的很多开发者来说显然不成立。但是，以上方法是切实可行的，因为我用过，并成功让六本盗版书下架了。 如果东野圭吾在大陆的出版方（新经典？）看到了这篇文章，我希望你们用上述方法试一下。普通读者也可以照此法向苹果投诉，苹果不会置之不理。 日本出版社对于中文的数字版权授权一向非常谨慎。如果你希望有朝一日在手持设备上读到日本推理小说、纯文学、绘本……请考虑我的建议，行动起来。 *** 本文发出后，有读者问能否提供举报信的模版，便于不谙洋文者使用。这里就是。 To: AppStoreNotices@apple.com From: 你的电邮地址 Subject: App Store eBook piracy Dear sir: It has come to our attention that the following app(s) on the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我们已经知道中国有很多作家、出版人对苹果 App Store 上的盗版书 app 忍无可忍，并发起了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今天又传出了日本推理小说家东野圭吾由于 App Store 盗版猖獗，决定未来不再将自己的作品的简体和繁体版权授出的<a href="http://kinbricksnow.com/archives/51736487.html">新闻</a>。</p>
<p>App Store 上的盗版问题是可以解决的。而且方法很简单：</p>
<ol>
<li>发信至 AppStoreNotices@apple.com，举报某 app 盗版，给出 iTunes 链接。如果您自己就是版权所有人（例如是你自己的书被盗版了，或者你是版权代理机构或出版社，你旗下的书被盗版了），可以顺便出示授权合同的扫描档文件（商业机密部分用图像编辑软件抹去即可）。</li>
<li>苹果收到此信后，会联系盗版 app 的开发者，要求该开发者与版权所有人联系并调解，之后双方将调解结果告知苹果，苹果做出相应的动作：若确实侵权，app 会被下架。若开发者不理会侵权举报，该 app 亦会被下架。</li>
</ol>
<p>换言之，苹果假定往 App Store 提交软件的都是尊重知识产权的好人。这一假定对于大陆的很多开发者来说显然不成立。但是，<strong>以上方法是切实可行的，因为我用过，并成功让六本盗版书下架了。</strong></p>
<p>如果东野圭吾在大陆的出版方（新经典？）看到了这篇文章，我希望你们用上述方法试一下。普通读者也可以照此法向苹果投诉，苹果不会置之不理。</p>
<p>日本出版社对于中文的数字版权授权一向非常谨慎。如果你希望有朝一日在手持设备上读到日本推理小说、纯文学、绘本……请考虑我的建议，行动起来。</p>
<p>***</p>
<p>本文发出后，有读者问能否提供举报信的模版，便于不谙洋文者使用。这里就是。</p>
<blockquote><p>
To: AppStoreNotices@apple.com<br />
From: 你的电邮地址<br />
Subject: App Store eBook piracy</p>
<p>Dear sir:</p>
<p>It has come to our attention that the following app(s) on the Apple App Store contain(s) copyrighted materials. </p>
<p>[此处插入 iTunes 链接]</p>
<p>As the owner of these copyrights, we have never authorized this developer to use these materials. We believe this is a case of copyright infringement.</p>
<p>We look forward to seeing this app getting off the shelf as soon as possible.</p>
<p>Thanks,<br />
[此处署名]<br />
[可选择性地附上能够证明你是版权所有人的文件扫描档，例如合同]</p></blockquote>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08/how-to-kill-pirate-ebooks-on-app-store.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唐茶计划之一：《失控》中文版</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7/tangcha-project-outofcontrol-chines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7/tangcha-project-outofcontrol-chines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01 Jul 2011 06:50:55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730</guid>
		<description><![CDATA[Alan Kay 说，预测未来最好的方法是发明未来。这句话与其说是一句浪漫霸气的狂言，不如说是一种理性冷静的陈述。 科幻迷都知道科幻小说绝不是为了预测未来而存在。同样对未来念兹在兹的互联网人 / 电脑人最清楚，当你开始用语言想像和叙述未来时，总有一些人在用程序语言发明未来。 今天，我向您介绍「唐茶计划」。 唐茶计划只有一个目的：让人们在移动设备上舒服地读到好东西。中文的。 跟你们很多人一样，我们热爱移动互联网，热爱软件，热爱手持设备；也跟你们很多人一样，我们热爱阅读，享受文字营造的幻境。不能在手持设备上以一种舒服的方式看到我们想看的文字，这是一种遗憾，也是我们想解决的问题。 具体而言，要在手持设备上舒服地阅读中文作品，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解决： 读什么的问题。可读的东西大致分为两种：原本就只存在于网上的文字，和原本印在纸上的文字。我们认为这种分野是自古滕堡印刷术发明以来的几百年间的偶然现象，我们不会先入为主地对它们作任何预判。文字只有两种：好的和坏的。 阅读体验问题。字体、字号、排版、文字的准确度……这些不是阅读的「附加价值」，而是最基本要求。很遗憾，至今为止，没有哪一款阅读软件的中文阅读体验令人满意。（单拣一点来说：所有编辑都会告诉你，某些标点符号不能出现在一行的开头，另外一些不能出现在一行的末尾。） 售价问题。准确地说，目前应该是「付费还是免费的问题」。我们认为好的文字只有付费才能获得长期供给。而天下也没有真正的免费产品。使用免费产品时，「你不是顾客，你是被卖掉的注意力。」 支付问题。这一点目前没有悬念：在所有手持设备里，唯一可行的支付方式是 iOS 上的 iTunes 账号。 (2) 和 (3) 是我们初步解决了的问题，(4) 是苹果初步解决了的问题，(1) 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正在解决。 唐茶是一个长期项目，《失控》单行本（「唐茶版」）是它的第一个成果。 凯文·凯利（Kevin Kelly）的《失控》（Out of Control）被称作「一九九零年代最重要的一本书」，《黑客帝国》导演将其列为必读书，当成作业布置给片中演员。其简体中文版去年在中国面世。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格式是个矛盾：一本需要随时反覆阅读却又厚重无比的书。但我们都知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一个大家都能轻易把一千张唱片装进口袋的年代，再装一千本「书」进口袋又有何难？现在你可以把《失控》装进口袋了。 《失控》唐茶版的正式售价是 1.99 美元，约等于 13 元人民币。初始阶段半价促销，只要 0.99 美元——人民币 6 元。你可以在这里下载。 最后，《失控》唐茶版能够成形，完全仰赖于我们优秀的开发、设计和字体团队。若您看得开心，请把掌声送给他们： 开发团队：罗晟（@luosheng）、张辰（@overboming）、王远轩（@zellux） 设计团队：Dine [刘炜（@imneway）、杜潇（@disinfeqt）] 字体团队：Visionmark Ltd. 感谢坂本龙一、细野晴臣和高桥幸宏。他们的作品为唐茶计划提供了精神养料。 （利益申报：我是唐茶计划总监。）]]></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Alan Kay 说，预测未来最好的方法是发明未来。这句话与其说是一句浪漫霸气的狂言，不如说是一种理性冷静的陈述。</p>
<p>科幻迷都知道科幻小说绝不是为了预测未来而存在。同样对未来念兹在兹的互联网人 / 电脑人最清楚，当你开始用语言想像和叙述未来时，总有一些人在用程序语言发明未来。</p>
<p>今天，我向您介绍「<a href="http://tangcha.tc">唐茶计划</a>」。</p>
<p><img src="http://lawrence.li/upload/bake_512px.png" width="180"/></p>
<p>唐茶计划只有一个目的：让人们在移动设备上舒服地读到好东西。中文的。</p>
<p>跟你们很多人一样，我们热爱移动互联网，热爱软件，热爱手持设备；也跟你们很多人一样，我们热爱阅读，享受文字营造的幻境。不能在手持设备上以一种舒服的方式看到我们想看的文字，这是一种遗憾，也是我们想解决的问题。</p>
<p>具体而言，要在手持设备上舒服地阅读中文作品，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解决：</p>
<ol>
<li>读什么的问题。可读的东西大致分为两种：原本就只存在于网上的文字，和原本印在纸上的文字。我们认为这种分野是自古滕堡印刷术发明以来的几百年间的偶然现象，我们不会先入为主地对它们作任何预判。文字只有两种：好的和坏的。</li>
<li>阅读体验问题。字体、字号、排版、文字的准确度……这些不是阅读的「附加价值」，而是最基本要求。很遗憾，至今为止，没有哪一款阅读软件的中文阅读体验令人满意。（单拣一点来说：所有编辑都会告诉你，某些标点符号不能出现在一行的开头，另外一些不能出现在一行的末尾。）</li>
<li>售价问题。准确地说，目前应该是「付费还是免费的问题」。我们认为好的文字只有付费才能获得长期供给。而天下也没有真正的免费产品。使用免费产品时，「你不是顾客，你是被卖掉的注意力。」</li>
<li>支付问题。这一点目前没有悬念：在所有手持设备里，唯一可行的支付方式是 iOS 上的 iTunes 账号。</li>
</ol>
<p>(2) 和 (3) 是我们初步解决了的问题，(4) 是苹果初步解决了的问题，(1) 是最重要的问题，我们正在解决。</p>
<p>唐茶是一个长期项目，《失控》单行本（「唐茶版」）是它的第一个成果。</p>
<p><img src="http://lawrence.li/upload/IMG_3585.PNG" width="400"/></p>
<p>凯文·凯利（Kevin Kelly）的《失控》（<em>Out of Control</em>）被称作「一九九零年代最重要的一本书」，《黑客帝国》导演将其列为必读书，当成作业布置给片中演员。其简体中文版去年在中国面世。从某种意义上说，它的格式是个矛盾：一本需要随时反覆阅读却又厚重无比的书。但我们都知道如何解决这个问题：在一个大家都能轻易把一千张唱片装进口袋的年代，再装一千本「书」进口袋又有何难？现在你可以把《失控》装进口袋了。</p>
<p>《失控》唐茶版的正式售价是 1.99 美元，约等于 13 元人民币。初始阶段半价促销，只要 0.99 美元——人民币 6 元。你可以<a href="http://itunes.apple.com/app/id446752200?mt=8&#038;ls=1">在这里下载</a>。</p>
<p>最后，《失控》唐茶版能够成形，完全仰赖于我们优秀的开发、设计和字体团队。若您看得开心，请把掌声送给他们：</p>
<p>开发团队：罗晟（<a href="https://twitter.com/luosheng">@luosheng</a>）、张辰（<a href="https://twitter.com/overboming">@overboming</a>）、王远轩（<a href="https://twitter.com/zellux">@zellux</a>）</p>
<p>设计团队：Dine [刘炜（<a href="https://twitter.com/imneway">@imneway</a>）、杜潇（<a href="https://twitter.com/disinfeqt">@disinfeqt</a>）]</p>
<p>字体团队：Visionmark Ltd.</p>
<p>感谢坂本龙一、细野晴臣和高桥幸宏。他们的作品为唐茶计划提供了精神养料。</p>
<p><em>（利益申报：我是唐茶计划总监。）</em></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07/tangcha-project-outofcontrol-chinese.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七月四日北京：能剧《高砂》、《宝塔》演出</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6/noh-in-beijing-20110704.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6/noh-in-beijing-20110704.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7 Jun 2011 06:52:28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728</guid>
		<description><![CDATA[（图片转自新浪微博） 机会难得。 七月四日的演出在国家大剧院，需要请柬。 七月二日和三日在北京大学的工作坊是免费开放的。二日上午十点是能剧面具制作展示，三日下午两点是能剧表演工作坊。 地点：北京大学艺园 512（靠近北大西南门）。 报名方法：把参加人的姓名和手机号发到 138 1051 6926，说明参加七月二号还是三号的能剧工作坊即可。]]></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img src="http://ww1.sinaimg.cn/large/70e58c89tw1dilfzedupgj.jpg" /><br />
（图片转自新浪微博）</p>
<p>机会难得。</p>
<p>七月四日的演出在国家大剧院，需要请柬。</p>
<p>七月二日和三日在北京大学的工作坊是免费开放的。二日上午十点是能剧面具制作展示，三日下午两点是能剧表演工作坊。</p>
<p>地点：北京大学艺园 512（靠近北大西南门）。</p>
<p>报名方法：把参加人的姓名和手机号发到 138 1051 6926，说明参加七月二号还是三号的能剧工作坊即可。</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06/noh-in-beijing-20110704.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师北宸只说出了一部分的事实，这里有另外一部分</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6/the-201106-beichen-jixin-kerfuffl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6/the-201106-beichen-jixin-kerfuffl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Mon, 20 Jun 2011 05:05:40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715</guid>
		<description><![CDATA[今早师北宸（@beichen）在 Twitter 上说： 真是可怕，创新工场某资深投资经理在 Quora 回答「在中国用 VPN 是否违法」的问题的时候，给出的建议竟然是：「不要谈论关于 VPN 翻墙的话题，不要给别人提供工具帮助他们获取被屏蔽的信息，因为国外有些信息对中国人是有害的」。 师北宸只说出了一部分的事实。 他说的投资经理是黄继新。黄也是本站作者之一。这个 Quora 问题的链接在这里。 问题如下：Is using a VPN in China (PRC) illegal? 黄继新的答案如下（复制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中午一点）： Brief points (please forgive me for not elaborating): There is no law about using VPN in China. Building your own VPN to access your office internal [...]]]></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今早师北宸（@beichen）在 Twitter 上<a href="https://twitter.com/beichen/status/82652680635416577">说</a>：</p>
<blockquote><p>真是可怕，创新工场某资深投资经理在 Quora 回答「在中国用 VPN 是否违法」的问题的时候，给出的建议竟然是：「不要谈论关于 VPN 翻墙的话题，不要给别人提供工具帮助他们获取被屏蔽的信息，因为国外有些信息对中国人是有害的」。</p></blockquote>
<p>师北宸只说出了一部分的事实。</p>
<p>他说的投资经理是黄继新。黄也是本站作者之一。这个 Quora 问题的链接在<a href="http://www.quora.com/Chinese-Internet/Is-using-a-VPN-in-China-PRC-illegal?q=vpn%2C+illegal">这里</a>。</p>
<p>问题如下：Is using a VPN in China (PRC) illegal?</p>
<p>黄继新的答案如下（复制于 2011 年 6 月 20 日中午一点）：</p>
<p>Brief points (please forgive me for not elaborating):</p>
<ol>
<li>There is no law about using VPN in China.</li>
<li>Building your own VPN to access your office internal network is, of course, no harm.</li>
<li>Don&#8217;t talk about using VPNs to access banned websites. Don&#8217;t provide tools to facilitate that, because there are some information bad for the Chinese people.</li>
<li>Any VPN service facilitating bypassing the wall will be eliminated.</li>
<li>No one has officially recognized the existence of such a thing as Great Fire Wall in China. The speakpersons only said that the state has the obligation to protect its people from harmful information.</li>
</ol>
<p>我认为该答案需要进一步说明，所以今早以「Needs explanation」的理由把它 flag 了。目前该答案已被折叠。</p>
<p>请大家自己判断。</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06/the-201106-beichen-jixin-kerfuffle.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item>
		<title>RSS「已死」，电子书格式什么时候死？</title>
		<link>http://apple4.us/2011/06/rss-is-quoteunquotedead-when-will-ebook-formats-die.html</link>
		<comments>http://apple4.us/2011/06/rss-is-quoteunquotedead-when-will-ebook-formats-die.html#comments</comments>
		<pubDate>Fri, 17 Jun 2011 03:01:48 +0000</pubDate>
		<dc:creator>Lawrence Li</dc:creator>
				<category><![CDATA[News]]></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apple4.us/?p=6708</guid>
		<description><![CDATA[昨天在 Twitter 上推了一下 NetNewsWire 的作者布兰特·西蒙（Brent Simmons）写的「当我们谈 RSS 时我们谈些什么」。很多人喜欢叫嚷说「RSS 已死」。西蒙说，死掉的是 RSS 阅读器，以及「看到喜欢的网站，用 RSS 阅读器去订阅之」这样一种用例（use case）。作为协议格式的 RSS 不仅没有死，使用范围反而在日益扩大。 最重要的是：西蒙认为这是好事：用户不必再关心格式。她们只是想读新闻、博客、播客、朋友的状态更新等种种内容。在后 Twitter / Facebook 的世界里，她们希望这种内容以实时更新的方式被推送到自己眼前。至于背后的技术是 RSS、还是 Atom、还是 JSON……睬它都傻。 这让我想到知乎上的一个问题：你会选择什么样的电子书格式？为什么？（需要有知乎帐号方可访问） 问题是这么说的： 当一本电子书同时提供多个格式如 txt、chm、pdf、epub、mobi 等的时候，你会选择哪个格式？为什么？ 目前为止有七十一人回答这个问题，每人都有自己的偏好。 这是很有问题的。 在真正的电子阅读时代，你不会去关心电子书的格式，正如看纸书时，大部分人不会去关心这本书用的是骑马订还是锁线胶装。做电子阅读软件的人，也不会把「我们支持 XXX、XXX 格式」作为卖点。她们会说：我们有谁谁谁的书。 在中文电子书的语境里想象这种景况可能比较困难，那么看看英文电子书的老大 Kindle 好了。Kindle 用的格式叫 AZW。懂行的人会告诉你那是封装过的 HTML。但无数掏钱买 Kindle 书的人不需要知道这个，你也很少看到亚马逊吹嘘 Kindle 能支持多少种格式，虽然它的确支持 mobi 和 PDF。 西蒙说，2002 年的普通互联网用户的「geek 指数」高于今天。在当年，网上的人们有耐心和兴趣去研究「订阅 RSS」这件事背后的一整套繁复和抽象的观念。今天不行了。 同理，今天中国的电子书受众有耐心和兴趣去研究各种电子书格式，这本身就说明电子书还完全没有成熟──注意，不是「市场」没有成熟，也不是「产业」没有成熟，是做电子阅读的人、以及她们做出的东西，还没有成熟。研究格式，是软件的设计和开发者应该做的事情，这种工作不应该转嫁到用户身上──如果你想从用户身上赚钱的话。]]></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昨天在 Twitter 上推了一下 NetNewsWire 的作者布兰特·西蒙（Brent Simmons）写的「<a href="http://inessential.com/2011/06/15/what_we_talk_about_when_we_talk_about_rs">当我们谈 RSS 时我们谈些什么</a>」。很多人喜欢叫嚷说「RSS 已死」。西蒙说，死掉的是 RSS 阅读器，以及「看到喜欢的网站，用 RSS 阅读器去订阅之」这样一种用例（use case）。作为协议格式的 RSS 不仅没有死，使用范围反而在日益扩大。</p>
<p>最重要的是：西蒙认为这是好事：用户不必再关心格式。她们只是想读新闻、博客、播客、朋友的状态更新等种种内容。在后 Twitter / Facebook 的世界里，她们希望这种内容以实时更新的方式被推送到自己眼前。至于背后的技术是 RSS、还是 Atom、还是 JSON……睬它都傻。</p>
<p>这让我想到知乎上的一个问题：<a href="http://www.zhihu.com/question/19651255">你会选择什么样的电子书格式？为什么？</a>（需要有知乎帐号方可访问）</p>
<p>问题是这么说的：</p>
<blockquote><p>当一本电子书同时提供多个格式如 txt、chm、pdf、epub、mobi 等的时候，你会选择哪个格式？为什么？</p></blockquote>
<p>目前为止有七十一人回答这个问题，每人都有自己的偏好。</p>
<p>这是很有问题的。</p>
<p>在真正的电子阅读时代，你不会去关心电子书的格式，正如看纸书时，大部分人不会去关心这本书用的是骑马订还是锁线胶装。做电子阅读软件的人，也不会把「我们支持 XXX、XXX 格式」作为卖点。她们会说：我们有谁谁谁的书。</p>
<p>在中文电子书的语境里想象这种景况可能比较困难，那么看看英文电子书的老大 Kindle 好了。Kindle 用的格式叫 AZW。懂行的人会告诉你那是封装过的 HTML。但无数掏钱买 Kindle 书的人不需要知道这个，你也很少看到亚马逊吹嘘 Kindle 能支持多少种格式，虽然它的确支持 mobi 和 PDF。</p>
<p>西蒙说，2002 年的普通互联网用户的「geek 指数」高于今天。在当年，网上的人们有耐心和兴趣去研究「订阅 RSS」这件事背后的一整套繁复和抽象的观念。今天不行了。</p>
<p>同理，今天中国的电子书受众有耐心和兴趣去研究各种电子书格式，这本身就说明电子书还完全没有成熟──注意，不是「市场」没有成熟，也不是「产业」没有成熟，是做电子阅读的人、以及她们做出的东西，还没有成熟。研究格式，是软件的设计和开发者应该做的事情，这种工作不应该转嫁到用户身上──如果你想从用户身上赚钱的话。</p>
]]></content:encoded>
			<wfw:commentRss>http://apple4.us/2011/06/rss-is-quoteunquotedead-when-will-ebook-formats-die.html/feed</wfw:commentRss>
		<slash:comments>0</slash:comments>
		</item>
	</channel>
</r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