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Apple4.us 曾打算和《周末画报》(Modern Weekly)合开一个名叫「Modern Geekly」的专栏,但最后未能成事。这是其中第一篇文章,其目标读者对电脑的熟悉程度要低于典型的 Apple4.us 读者,故文字风格也和这里常见的文章不太一样。我们期待听到你们的反馈意见。—— 编者
电子邮件是互联网上最常用、最古老、最普遍的工具之一。电脑科学的神级人物高德纳(Donald Knuth)教授自 1975 年便开始使用电邮。1990 年代末,互联网在中国开始商用,当时办完手续后得到的除了拨号上网用的「猫」(调制解调器)以外,就是一个长长的、由网络运营商提供的电邮地址。(我的那个当时的后缀是 @szptt.net.cn。)近年来,QQ、MSN 等即时通讯软件的普及减低了电邮的重要性,以一个 QQ 号作为肉身与互联网唯一接口的不乏其人。但电邮在工作领域仍然是不可或缺的通讯以及「存照」工具。
可是十年后的今天,2010 年代末,大部分人还是不怎么喜欢电邮。
我知道的,你一点也不喜欢每天上班打开电脑见到的 Outlook Express 介面,你对同事说:「别发到我公司信箱,发我 Gmail 吧。」如果你在外企,对以电邮为中心的沟通方式或许要熟悉一些。普遍来讲,洋人――你的上司里往往有洋人――比中国人爱用电邮。或许你还有一台公司配备的黑莓,在咖啡馆里聊天时,视线不停游走于朋友的脸庞与黑莓的屏幕。(或用宋飞的话说:slow head down。)无论如何,电邮不是什么有趣的玩意儿:制式、干燥、不性感、无情趣。电邮是焦躁、紧张和烦恼的同义词,令你成为货真价实的「二十一世纪精神分裂人」。
你眷恋传统纸信的质感,向往手写情书的时代。但电邮亦有其自身的质感与趣味。在这个系列里,我试图为您揭示您可能不了解的电子邮件。
「引文在上」(bottom-posting)与「引文在下」(top-posting)是电邮礼节中历史相当悠久的一桩公案。顾名思义,这两种回信方式是以所引对方原信所处的位置区分的。天下绝大多数电邮客户端软件默认采用的是「引文在下」的方式,即点击「回复」之后,对方的原信会出现在光标下方,若你此时直接开始打字回复,你的文字会出现在邮件顶部。这一点无论是最常见的微软 Outlook Express,还是苹果电脑自带的 Mail,还是与 Firefox 浏览器师出同门的 Thunderbird,均不例外。百分之九十的人熟悉的都是这种模式,这其中百分之九十的人并不知道还有另外的模式。
信不信由你,世界上有一批人对此颇为不满,有人写了这么个笑话来证明把引文放在上面才是最合乎逻辑的方式:
答:因为那不是正常的阅读顺序。
问:为什么不该把引文放在下面?
偏爱引文在上模式的往往是技术人与程序员。以纯技术为主题的邮件讨论组往往有一套成文或不成文的组规,引文在上往往是其中之一。一旦有不了解状况的新手把引文放在了下面,立即会有巡逻队跳出来提醒:「谢谢您的回复,不过请勿将引文放在下方。」
只要你考虑一下引文在上的特点与技术邮件讨论组的本质,就会明白事出有因。一般而言,引文在上比引文在下更适合用来对付那些以解决问题为要旨的邮件――技术讨论组中的邮件多属此类。将原信放在上方往往会促使回信人将其拆解,针对逐条内容一一回复,如果原信完整地留在下部,回信时单凭记忆难免挂一漏万――上班族都是很忙碌的,读信时一扫而过才是常态。此外,电邮讨论组人多口杂,同一个话题多人轮番上阵,引文在上、拆分原信也有助于保持思路的清晰。
技术人中不乏引文在上的死硬派支持者,苹果公司的克里斯·艾比诺沙(Chris Espinosa)便是一例。此人为苹果第八号员工,至今仍在关于苹果软件开发的邮件讨论组上回答问题。我曾多次见他把一句话长度的回复写在长达三自然段的问题下方,你窗口稍微开小一点,都得往下滚三分之一屏才能读到回复。还有更戏剧性的例子:在 iPhone 拥有拷贝 / 粘贴功能之前,用它回邮件很难贯彻引文在上的宗旨,于是艾比诺沙在自己的 iPhone 的电邮客户端软件里设了一个独特的签名档,每当他出门在外,「被迫」将引文放在下方时,你会看到邮件末尾有这样一句:「Top-posted from my iPhone」(iPhone 回复,故引文在下)。技客之可爱,由此可见一斑。
技客们的这种倾向有时会造成思维定势,其结果就是但凡回信,必用引文在上,有时令人哭笑不得。试想多年未见的儿时玩伴或初恋女友偶尔在网上觅得你的行踪后来信叙旧,你若像技术支持似地将全信拆分、各个要点依次回复,何其扫兴!
引文在上模式的另一缺点,是容易令写作能力退化。逐条拆解式的回复固然理路清晰,但却绕过了写作一篇完整的文章所需要的起承转合技巧。电邮本可以是一般人练习写作的最佳媒介,如过分坚持引文在上,则平日再无练笔之机,日久必手生矣。根据不同的情境选择合适的回信方式乃永恒课题,正如写纸信会对信纸精挑细选,写电邮的人,也请善用「引用原信」这一电子时代独有的功能吧。
21 Comments so f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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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个笑话 我乐了……
有时电邮你来我去,引文就特别长.除非手动编辑,否则放在上方实在不合适…
今天刚在一个邮件列表里看到一个巡逻队员…
其实我比较纠结于另一个问题,收件箱里,新邮件应该是排在最上面还是最下面?
新邮件排在最下面似乎更合乎我的使用习惯,这好象是APPLE mail的默认设置, 但是在GMAIL中新邮件放在最上面却似乎是最好的选择, 所以放在哪里似乎与使用的软件相关吧, 不好定死了
我是个邮件的重度使用者,有QQ几乎不用,害得我老婆也只好通过QQ上的MAIL与我通信, QQ MAIL进化似乎不错, 如果GMAIL不能再用了,相信我会转到QQ MAIL的. 不喜欢那种发信中还带广告的免费邮件系统, 因为很多朋友的信比广告内容少得多,一不小心还以为是垃圾邮件呢.
邮件列表让我很烦。。
看来我是属于不会写的一类了!
我支持邮件引文在下,因为引用的内容经常是已经读过的,没必要在三四个回合的会话中重复阅读已经读过的内容。
在GMAIL中,如果不是需要临时邀请别人加入会话,我连引用都不想加,因为GMAIL支持“会话”,会有显然的上下文。
可惜中国大众只认QQ
好像 RT 原文在评论前后的问题一样~
引文在下的优点是适合转发,接受者很容易根据完整的引文重建讨论历史。当下的邮件列表就不存在这个问题,所有讨论都有案可查。
完全看不出引文在上和写作能力退化的关系。引文在上并不是说回复只有简明扼要地回答问题,在阐述论点的时候照样可以大论长篇。举个例子, http://kerneltrap.org/node/11
我继续用我的Gmail吧!
我已经注销了我的Gmail, 我只用@me.com, 包款MSN和Google的帐号登陆都用@me.com的邮件地址
我开始期待这个系列的后续文章了,呵呵
Gmail, Apple Mail同时使用,互为备份
此等细节颇值得玩味。
只用Gmail
这篇文章感觉不错——从外部观察 geek 的视角很有意思。
一般都是收邮件 很少发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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