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链接;作者:Andrew Chen
如何才能成为乔布斯?创业者 Andrew Chen 在自己的 blog 上分享了他从设计战略的角度出发,对这个古老问题的思考。更有趣的是,Andrew 的帖子发表后引来了两位前苹果员工的回应,他们也分享了自己对乔布斯所起作用的看法。今天先刊出 Andrew 的原帖。
乔布斯到底为苹果做了什么?
近来,我就苹果那令人难以置信的设计文化,以及如何在一个创业公司中建立这种文化进行了一些讨论。从许多方面来说,要拥有乔布斯那神一般的对产品美学和交互的感觉,并扮演他这样的角色,看起来像是一个不可逾越的天障。
然而,苹果有着数以百计的产品和体验——硬件、软件、人力资源文件、广告等等。乔布斯肯定没有时间顾及每个苹果产品的设计,而且,他还要管理 3.5 万名员工。那么,乔布斯到底做了什么来创造如此令人惊叹的苹果设计文化?
更重要的是,一个创业公司有没有希望创建同样的一种文化?
好吧,下面是我最尽力的猜测。
IDEO 关于渴求度,可行度和价值度的产品理论
- 首先,让我们稍微离题,先介绍一下 IDEO 对新产品开发的看法——这家设计公司那份上百页的「以人为中心的设计」的 PDF 文档 对此有所介绍,但我那在 IDEO 工作、并充满了耐心的女友也向我详细地讲解过。
他们的理论是,所有产品都是三种视角激烈角逐的最终结果:渴求度(Desirability),可行度(Feasibility),以及价值度(Viability)。IDEO 专注在新产品的渴求性上,这意味着他们思考的是如何制造出性感的、有着明确价值主张的产品,并从这一点出发来思考技术目标和商业目标。他们那些财富 500 强客户中的大多数并不是以这种方式工作的,当然,这也是他们要雇用 IDEO 的原因。
下面是他们的「以人为中心的设计」工具箱里面的图示:

按照我所听闻的说法,这几个因素是和企业中的不同功能模块一一对应的:
- 价值度 = 业务重点(市场,财务)
- 可行度 = 工程重点(技术,敏捷流程等)
- 渴望度 = 设计重点(客户,美学等)
以商业为中心的产品视角:价值度
对于商业驱动的产品,重点可能在下面任何一项:
- 「火爆的市场」
- 赚钱
- 投资潜力
- 分销
- 指标
其中的思路是,你开发的产品需要从上面这些「一阶项」中出发。商业驱动型的创业者可能会先确定一个市场,然后尝试拿出一个属于该市场的产品——例如,「哇,Zynga 每年能赚 2.5 亿美元,而且钓鱼游戏很火。我也应该去搞一个社交游戏。」
我也认为,所谓「企业式」思维(包括 MBA 和商业计划竞赛),根本上都是以这个理念为中心的——最重要的事情始终是关于业务的分析讨论,而不是核心的用户体验本身。财务指标和市场规模成为讨论的核心——我还认为,大多数风险投资家也可以归入此类。
属于这一大「教派」的观点有「基业长青」、「跨越鸿沟」、「客户拓展」、「蓝海战略」,甚至包括「有效市场论」。「六西格玛」和麦肯锡季刊上的所有东西也大可以算进去。
以工程为中心的产品视角:可行度
对于以技术为导向的产品,重点可能在以下方面:
- 编程语言和开发堆栈
- 酷的技术或资源库
- 工程流程(敏捷开发,或其他)
对于使用这些条件作为「一阶滤波器」来思考的人来说,你可能最终会得到这样的想法:「BT 真的很酷,我们如何围绕它来创立一家新公司?」
我也会把像敏捷开发这样的工程流程归入此类,因为在考虑如何建造产品的过程中,这也很容易变成第一序位。并非任何团队、任何产品、任何情况都适用敏捷开发,但它仍往往被视作万金油——可真的是这样吗?
属于这一大「教派」的观点有敏捷开发、Scrum(一种敏捷开发模型)、开源等等。我大概也会把像 RoR(一种面向 Web 应用程序开发的框架)那样的「生态系统」归入其中,这种独特的文化有着自己的一套信仰和风俗。「精益软件开发」这样的框架则最终将商业和工程两方面的目标合二为一,例如,「客户拓展加敏捷开发」。
以设计为中心的产品视角:渴求度
对于以设计为重点的产品,重点可能是:
- 环境,文化,和目标
- 客户的目标和产品体验
- 设计美学和交互
这种情况下的「一阶滤波器」可能是,「病人去医院的就医体验非常糟糕——我们能如何改进?」在这一初始阶段采用的工具可能包括用户研究,用户角色(persona)和用户目标的确立,以及用于探索更多产品概念的快速原型建立。
这一大「教派」为苹果及其美学和标准所领导。当然还有诸如 IDEO 等人,及其「设计思维」理念。
商业目标和工程目标如何损害产品的渴求度
读到这里,也许你已经把自己归入了上面的某一类。而在一般情况下,你对这三种目的的不同重视程度,就决定了你会建造出什么样的产品体验。
如果从制作出性感、让人无比渴望的产品的视角出发,你会发现在业务或者工程上将遇到许多阻力:
- 「花钱在视觉设计上太奢侈了」
- 「对产品精雕细琢会拖慢整个流程」
- 「实现这个产品的过程太无聊了」
- 「你能不能重新设计这个产品,这样我们可以在一周内冲刺完成?」
- 「目标用户群的确不错,但我们希望产品更强大、能赢得更多受众」
- 「但 Zynga 并没有这样做,复制他们就好了,好吗?」
- 「原型反正也是要丢弃的,干嘛要造这么多?这又贵又慢」
- 「如果你在这个产品中加入 X,它将让我们进入战略市场 Y」
- 以下略。
你如何处理像上面这样的问题呢?
这些问题都提得很好,当然,正确答案意味着你必须在自己的方法中找到一个平衡。但产品的核心体验又会遭受多大代价的损失?
回到乔布斯——他到底做了什么?
长话短说,我的理论是,乔布斯是一位非常罕见的、将重点放在产品渴望度上的 CEO。在与商业目标和技术目标的斗争中,渴望度几乎永远都是胜出的。
因此,他的作用并不是一个设计师,而是首席设计督导(Chief Design Advocate) 。这意味着:
- 他清楚地表明,产品应该是「疯狂地卓越」(insanely great)
- 他雇用了一个顶级的设计团队,并保护他们免受其他目标的影响
- 他舍得花钱,调整工艺流程,一切都为了达成一个让人无比渴望的产品
- 他说服金融分析师、业界专家等人:产品的设计非常重要
对我来说,这个结论最让人惊奇的是: 任何公司都可以做到这一点 。
也许效果比不上乔布斯,但任何公司都可以将此列为首要目标——可是很少有公司这么做。季度业绩的压力、竞争对手的动向、员工一心成功的渴望……这些都把注意力从杀手级的客户体验上转移开了——这不是好事。
如果上面说的没错,那么我们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自己团队的乔布斯。从重视设计和渴求度开始,并给它一个能压过工程和商业目标的位置。去学习所需的技能,创立你自己的教派,开始创建伟大的产品体验吧。
听起来就是那么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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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
精彩精彩!
“设计最重要”真是一句心里话!
赞~!
HCD或是UCD(USER CENTER)已經變得越來越重要,因為產品是要用戶使用的,更多的重視用戶體驗,才能造出真正有內涵和好的產品
乔布斯的角色其实就是一个产品经理。。不断创新,要求完美,满足用户的需求,最令人折服的是能够创造需求。
AWESOME
去看看Andrew Chen的blog的追加信息吧,来自两位前Apple员工的视角,我觉得更接近实际情况。
乔布斯在苹果做了什么?按顺序应该是这样:
1,最开始,他疯狂的执着于最卓越产品这个理念。
2,把这个理念疯狂执行过程当中所有的困难波折经验教训,这个过程十几年,包括他离开苹果的日子。
3,当一切磨难结束之后,一个仍然执着于原初理念的乔布斯回到了苹果。不过回归后的乔布斯还拥有了别的东西。
4,回归后的乔布斯是个专家级的极端挑剔的工业设计鉴赏者了。这能帮助他为他的产品设立苛刻的标准。
5,他知道哪些工业设计(包括设计)是最佳的,也就知道哪些设计家是最佳的。他能把他们请来为他工作,为他的苛刻理念工作。
6,回归后的乔布斯懂得向产业和各种限制作出必要的妥协了。
7,回归后的乔布斯还给苹果带来了适合自身的人事组织方式和工作流程。比如,同时开始几个设计方案,再优中选优。
8,把上面7条混凝到一起,再加上拼命地疯狂地工作,不断的尝试,不断的试错。这就是那些卓越的产品最终被设计制造出来的秘诀所在。这一条是我真正想说的,也是我认为最重要的。
整个过程就是乔布斯能如此伟大,苹果能如此伟大的路线图。为什么我反复强调,梦想是那么的重要,从这个流程图你也能看出来。有了梦想,才足以冲破十几年的荆棘路,才会拥有体验到那么多那么好的经验、教训、知识、方法。一切源于你的梦想,你有多巨大的冲动,你有多强烈的梦想,你才会有多伟大的成就,你才会把你学习和体验到的一切,串成一串美丽的珍珠。
小子,你的梦想够硬吗?!
好文章!最近网站没什么好文章呀,都忙什么?
多少的创业者都是使用商人的思维去考虑问题,用最少的投入获取最大的利润。结果由于各种原因,多度重视或者被迫“最小投入”使得“最大利润”的愿望落空。
viability 不是价值度,是“可生存能力”
@enya 我们译的时候琢磨了很久那三个 -bility 怎么译, 后来觉得 viability 主要还是指商业价值,故作「价值度」。
@soulhacker 那两篇也译好了,过两天刊出。谢谢提醒 :)
赞~!创新是需要高额的成本,且还要面临着极高的风险,中国人在这方面似乎有些吝啬或是胆怯。
很收益,多谢分享
好文!内容不多说了,直接学习。
关于三个“-bility”的翻译有个建议:吸引力、可行性、有效性。
先说为什么“度”不太合适:中文的“度”侧重“量化”的含义,最好是可以明确的设立量化标准的性质再以“度”结尾,其传统用法温度、湿度等均可作例子;而“性”只描述一个性质的“有无”,与英文词缀“-bility”的含义更接近。
再说为什么desirability用“吸引力”:“渴求度”的动作发出者应该是人,“某人对某物的渴求度”高或低,而这里的desirability动作发出者是物,“某物对某人来说有desirability”,所以我认为换成动作发出者为物的“吸引力”更合适。其实我觉得“诱惑性”可能比“吸引力”更贴切些,但是这个词太妖娆了。
最后是为什么viability用“有效性”:中文词典里二者都是可行性,Google“Feasibility and Viability”有这么一个解释我觉得比较靠谱:
An event is VIABLE if it is capable of working successfully.
An event is FEASIBLE if it can be organised relatively easily.
二者的区别在于“是否可以成功”和“是否便于实行”,所以用“有效性”描述“是否可以成功”的属性比“价值”更合适。(其实“价值”本身就可以量化,后面再跟“度”就同义反复了,是个比较差的选择)
一家之见,译术交流。
我觉得,3个圈图里面的viability是个很难以翻译的词,和feasibility也许都可以翻成可行性。按文章意思,一个是商业可行性,一个是技术可行性。
我觉得,3个圈图里面的viability是个很难以翻译的词,和feasibility也许都可以翻成可行性。按文章意思,一个是商业可行性,一个是技术可行性。
同意17楼。
谢谢楼上几位指点! 我想想怎么调整一下.
问题是,你的公司只追求设计活不下去怎么办。
期待“两位前苹果员工的回应”
我对这篇文章的主要内容没有太多意见,但这篇文章的标题中有个关键词有问题: “创业公司”? 注意, 无论是现在的Apple,还是2004年的Apple,又或是2000年的Apple, 都绝不是一个创业公司。
这其实多少有些成者为王败为寇的意思。我们看到了现在iPod, iPhone的辉煌, 却容易忽视过去的挫折。 当乔布斯追求完美做Lisa的时候,他甚至快把Apple毁了. 1983年1月19日,当时最完美的个人电脑Lisa问世了,她具有一个GUI(微软的第一个GUI OS windows 3.0是在1990年问世的)),有5Mhz的 CPU和1MB RAM的超大内存, 完美实现了”渴求度”, 并且被实现了,但恰恰没有考虑价值度,成本巨高 一台卖$9,995美金(相当于2009年的$21,693.67), 没有人为她买单。1989年,Apple将2700台没卖出的Lisa扔到了Utah的垃圾堆,她们最后的价值是帮助苹果通过报废物来免税,不知道当时有没有人幸好在垃圾场旁边溜达,可以捡到这当时世界上最昂贵的垃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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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wendudu.com/2010/01/05/%e6%98%af%e5%90%a6%e6%af%8f%e5%ae%b6%e5%88%9b%e4%b8%9a%e5%85%ac%e5%8f%b8%e9%83%bd%e9%9c%80%e8%a6%81%e4%b8%80%e4%b8%aa%e7%9b%96%e8%8c%a8/
我希望我能用到的产品都是“疯狂的卓越”,但真的没有抓住文章的逻辑:既然产品需要在那三个度的交集中,为什么未经任何论证,就肯定的说必须要把渴求度列为首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