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些文章,无论阅读几次,都会觉得有被击中的感觉。保罗·格雷姆的这篇《Taste for Makers》就是这样,这篇写于 2002 年的文章并没有被时间打败。它深入浅出,成一家之言,几乎是所有试图对「品味」一事有所探究者的绝佳入门读物。虽然网络上可以找到中译,但鉴于本文的价值,以及网络其它译本的错误,我们邀请了曾为我们翻译《总搞的掂》的王新米重新译过。希望这篇有关品味的文章,也能以有品味的中文呈现出来。——编者
翻译: 王新米
「哥白尼认为托勒密的『偏心匀速圆』缺乏美感而对其多有排斥,这成了他拒绝托氏天文学体系的重要原因。」
——托马斯·库恩,《哥白尼的革命》「在凯利·约翰逊的训练下,我们狂热的相信他的主张:一架看上去很美的飞机飞的也会很美。」
——本·里奇,《臭鼬工厂》「美是第一道测验:对丑陋的数学而言,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之地。」
——戈弗雷·哈罗德·哈代,《一名数学家的辩白》
我最近和一位在麻省理工教书的朋友聊天。他教的领域很热门,每年都会被那些毕业要读研究生的学生的申请给淹没掉。「他们大部分看起来挺聪明的,」他说。「但我不能确定他们是不是有品味。」
品味。现在很少听到这个词了。但是无论我们怎么称呼它,我们依然需要明确这个概念。我朋友的意思是,他希望他的学生不仅仅是好的技术人员,还能够运用技术知识,去设计出美好的事物。
数学家们直呼出色的工作是「美」的,过去或现在的科学家、工程师、音乐家、艺术家、设计师、作家、画家也如此。这仅仅是他们碰巧用了同一个形容词,还是他们指的东西其实是有重合之处的?如果真有重合之处,那我们是不是能够利用在一个领域里对「美」的探索经验,去帮助我们在另一个领域里进行探索?
对我们这样的设计者而言,这不仅仅是理论问题。如果的确存在一个东西叫做「美」,我们需要有能力去辨识它。我们需要好的品味,去做出好的东西。与其将「美」视作抽象的概念进行喋喋不休的谈论,我们不如直接将它归纳为一个实际的问题——怎样才能创造出美好的事物?
如今,当你提起「品味」这个词,很多人会告诉你:「品味是主观的」。他们相信美感对他们来说是一种直觉。他们喜欢某些东西,却并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因为它很漂亮,或者自己妈妈曾经拥有一个,也有可能是电影明星带着这玩意儿上过杂志,或者是知道它价格昂贵。他们的品味思维,处在未经梳理的混沌状态中。
大多数人从小就被鼓励停留在这种随心所欲的混沌状态下。如果你取笑你的弟弟把图画书上的小人涂成绿色,你妈妈就可能对你说:「你有你喜欢的方式,他有他喜欢的方式」。
就像很多其他大人说的事一样,这个道理半真半假——跟很多他们说的其他事儿自相矛盾。在再三向你灌输「品味不过是个人喜好」发的道理后,他们又带你去博物馆,告诉你:仔细点儿看,达芬奇是个伟大的艺术家!
此时,这个小孩儿脑中将闪过什么样的观点?他会怎么想「伟大的艺术家」这件事呢?在经过很多年「每个人按自己喜欢的方式做事就是对的」的观点后,他不太可能做出「伟大的艺术家是指他的作品比别人的好」的结论。更有可能的情况是,在他托勒密式的宇宙观里,伟大的艺术家就是像花椰菜一样对自己有好处的东西——书里是这么说的。
说「品味只是个人喜好」,的确是防止争端的好方式。但问题是,这不是真的!当你开始做设计时,你就会感到这一点了。
无论人们做什么工作,都自然而然的希望自己做的更好。足球运动员希望赢得比赛,CEO 们希望增加收入。在工作中做的更好,能让你感到愉悦和骄傲。但如果你的工作是做设计,那「美」不是一个确切存在的东西,你就没有确切的方式把工作做得更好——如果品味就是主观的,那所有人的东西都已经是完美的了,你喜欢你喜欢的,就成了。
就像做任何工作一样,如果你持续的投入,设计就会越做越好。你的品味改变了,像所有工作越做越好的人一样,你知道你自己在进步——这样,你之前的品味就不仅仅是跟现在的不同,它更坏。让「什么品味都没错」的道理一边儿去吧!
如今相对主义盛行,这可能妨碍你思考「品味」,即使你的品味正在发展进步。不过如果你面对现实,并且承认,至少对你自身而言,存在着好设计和坏设计,你就可以开始仔细从细节研究什么是好设计了。你的品味是怎么改变的?当你犯错误时,什么让你犯了错误?其他人从设计中学到了什么?
好的设计是简单的。从数学到画画,你都听到这样的观点。在数学里,这意味着更简短的证明往往更好。特别是公理的阐述——少即是多。这在编程里意味着同样的事情。对架构师和设计师而言,这意味着美更多的依赖一些被精心选择的结构性元素,而不是一些表面的装饰。(装饰品本身并不坏,只有在掩饰本身很平淡的东西时很坏)相似的,在绘画中,被仔细观察和扎实的描摹的静物画,往往比一幅浮华的但没有思想、重复性的、如蕾丝领子的画,更有趣。在写作中,这意味着你需要简洁的说出你的想法。
必须去强调简单——这听起来很奇怪。你可能认为,「简单」是缺省就存在的,装饰则是更多的工作。可是当人们开始进行创作时,一些东西挟持了他们。菜鸟作家使用华丽的语调,听上去根本不像他们平时说话,设计师努力成为艺术家,而依赖面饰和花体。画家则发现自己是表现主义者。这些都是在逃避,在又臭又长的句子和那些“富有表现力”的绘画技巧下,(创作本身)不再有什么进展了,这是令人害怕的事。
当你被迫做的简单之时,就是被迫直面问题本质之时——如果你不能放弃装饰,你就得放弃本质。
好的设计是永恒的。在数学里,每个证明,除非有错误,都是永恒的。那哈代所说的:「对丑陋的数学而言,这个世界上没有永恒之地」是什么意思呢?他和凯利·约翰逊是一个意思——如果一样东西(方法)是丑陋的,那它绝不可能是最佳解决方案,一定有更好的方法,且最终一定会有人发现。
以永恒为目标,是迫使自己发现最佳答案的一个方法:如果你能想象出别人超过你的方式,你应该自己去做。一些大师级的人物在这方面做得如此之好以至于没怎么给后来者留空间,如丢勒之后的版画家就不得不生活在在他的阴影之下。
以永恒为目标,也是避免自己被「时尚」劫持的好方法。「时尚」从定义上讲即随着时间而变化,如果你做些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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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很长,但是很值得细细品味。
好文章不应该又臭又长
@ david
你这样有否定罗曼罗兰、陀思妥耶夫斯基、荷马、普鲁斯特等人的嫌疑哦……
好的文章值得我回复
酷!!我喜欢这篇文章,大爱啊~!
欧拉公式是
e^(i*Pi)+1=0
哈代那本小册子的名字有中文定译:《一个数学家的辩白》,而且就内容来看辩白也似比致歉更为准确。
当你用 Sans-Serif 字体写什么 “对文本而言,字体更容易被分辨,才是提高易读性的好方法。无衬线字体可能看起来很有维多利亚时代风情,但 Times Roman 字体中的 g 与 y 更容易分别辨认。” 时,我还得说什么?
apple4us惊现这样的文章,赞!
光头君,木遥君,多谢指正,已改。
Talich,那的确是错译,我已改正。
这篇”又臭又长”的文章值得读上上20遍,并且每过一段时间再回来读一次.什么时候被它熏得一样”臭”了,就算真正懂得美了.
“在软件领域,这个原则意味着你应该给用户一些可以按自己需求自由组合的元素——就像乐高玩具那样。”恰巧这几天刚刚悟到的.
Lawrence,我其实说的是原文用的是 verdana。
我看出来了。他大概是觉得自己的文章里谈到的仅限于印刷字体吧。
不管怎么说,译文里的问题本来就该改的。
译文第38段(达芬奇那段)第三行的“使得”应该是“是的”吧?
谢谢 Jerio,已经改正。
品味意味着歧视:我就是认为整天去簋街吃川菜乐此不疲的人的品味好极有限;吾友 Erica 就是觉得拉威尔钢琴协奏曲开头的部分很刺耳难听。品味不反对多元化,但它只能同时选取多元中的一元。品味不是「我不同意你的意见,但誓死捍卫你说话的权利」,而是「我不同意你的意见,因此要大声说出我的意见」,君子和而不同——重点在于「不同」。过分强调多元社会的结果往往就是社会集体失去品味意识。
当今世界,讲品味是需要一点 chutzpah 的。
是解决正确的问题,而不是正确的解决问题
@Lawrence 你的说法和Neal Stephenson在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Command Line里对文化的观点异曲同工。Neal说文化的意义就在于辨明对错,允许多种不同文化并存和融合的结果就是消灭了这些文化,只保留了 ”世界文化“ 。
Neal Stephenson 是 2009 年对我写作帮助最大的作家!
这篇文章很类似beautiful code,每一节都不错,但当叠在一起的时候就一般.
哈这让我想起了达索的著名格言:一架漂亮的战斗机就是一架好的战斗机。
战斗机通常是美的,而它们则是形式服从于功能的极致。Su-27有绝世优美的线条,而它的线条没有一笔不是为了空气动力学而设计的。
middleware,多谢,我这就去找来拜读。
“好的设计批量出现。” 这句需要加黑。
是啊,现在周围似乎没有出现批量的环境。
「我不同意你的意见,因此要大声说出我的意见」
Lawrence,这样不是很多元么?你说的“过分强调多元社会” 倒底是什么意思呢?
Talich,就是过度的「复数主义」,什么都对,一切都美,把所有区别解释为立场的不同,多求同而少存异……最终是把什么都抹平了。
这在当代艺术界太明显了,品味被抹平的表征是语言被抹平,所以关于当代艺术的论述,要么就是伪学术性的梦呓鬼扯淡,要么就是只剩下 interesting 一词。
据说马勒曾说作曲家不能对一切风格开放,不然就没有自己的风格,大致就是这么个意思。
文章确实有点长,看了前半部分,就不想看了。从阅读的角度讲,最好分为上下,不然是容易疲劳的。
太精彩了!非常有启发性!甚至让我有重新去碰触数学和编程的欲望!
我们往往纠结于低层次的问题。而寻找到正确的问题,世界将如此明亮通透!
另外:
品位之惑是现代民主迷思甚至启蒙运动的必然结果。。。
好的品位是在众多坏的品位中得以闪光和脱胎的。
就像大自然的每一个杰作都来自无数败笔的自我牺牲。
前阵子Apple4出了好多无聊文。这两天是在补救啊。
这篇文章值回一切了。
有一些网站,只要你去阅读,总会有被击中的感觉。
做设计如此,做人何尝不是这样。
very impressive!
译文和原文都值得taste
这个。。。不应该是“品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