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Mar
胡维 on 2010-03-03,11:12  评论(20) edit

本周二,苹果公司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 和特拉华州地方法院提交了对 HTC(台湾宏达电子)的诉讼书,称其侵犯了 20 项苹果专利的 iPhone 设计和技术。

在官方发布的媒体新闻稿中,苹果称被侵犯的 20 项 iPhone 专利包括 iPhone 的用户界面设计、基础架构和硬件。HTC 是多款与 iPhone 存在重要竞争关系的智能手机的制造商,包括基于 Google Android 平台的 G1 和 Nexus One 等。

“我们可以坐视不管,看着竞争对手偷走我们的专利发明,或者,我们也可以采取些措施。现在我们决定拿出点行动,” 苹果 CEO 史蒂夫·乔布斯说:“我们认为竞争是有益的,但竞争对手应该去摸索他们的原创技术,而不是来偷我们的。”

HTC 通过媒体发表了简短声明,称他们对此感到惊讶。因为苹果在提交诉讼和发布新闻稿之前没有与他们进行任何形式的接洽。他们也是从苹果的新闻稿才知道自己被起诉了。目前 HTC 拒绝对诉讼的内容发表置评,只是表示他们尊重专利权,并坚决维护自己的创新。

据称,苹果向地方法院提交的诉讼书长达 700 页,对于被侵犯的 20 项 iPhone 专利有非常详细的介绍和举证,包括以下:

  • 专利 No. 7,362,331:用于状态切换的基于时间的、非常量转换用户界面对象
  • 专利 No. 7,657,849:通过在解锁图像上执行手势操作来解锁
  • 专利 No. 5,455,599:面向对象的图形系统
  • 专利 No. 7,633,076:在便携设备上自动响应及侦测用户活动
  • 专利 No. 5,848,105:改进通讯质量和能力的 GMSK 信号处理器
  • 专利 No. 7,469,381:在触屏显示器上的列表滚动、文件转译、缩放和旋转
  • 专利 No. 7,383,453:通过减少处理器指令处理部分电压供应节省电力
  • 专利 No. 5,519,867:面向对象的多任务系统
  • 专利 No. 6,343,263:用于连续性数据传输的实时信号处理
  • 专利 No. 6,275,983:面向对象的操作系统

在诉讼文件中苹果还列出了由 HTC 制造的侵犯上述专利的一些机型,其中既有基于 Google Android 平台的 Nexus One 、Dream、Droid Eris 、myTouch 3G 和 Hero ,也有基于 Windows Mobile 平台的 Touch Pro 、Touch Pro2、Touch Diamond 、Tilt II 、Pure 、Imagio 和 HD2 。

苹果此次的诉讼相当高调,分析人士称这可能会影响到一些用户的购买选择,尤其是那些计划购买 Android 热门机型的顾客。如果苹果的专利诉讼能够获得法院和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支持,苹果还有可能通过国际贸易委员会要求 HTC 停止其侵犯 iPhone 专利的机型继续在美国销售。

由于 iPhone 对智能手机标准的颠覆,其诸多创新的之处都被竞争对手模仿,一些创新已经成为智能手机的新标准,比如“滑动解锁”等。但这些创新中也有许多属于苹果的专利设计和技术。如果苹果的诉讼成功,是否也意味着其他智能手机无法采用这些创新的设计,反而限制了智能手机业的整体进步呢?

比尔早就跟史蒂夫说了:“我们都很感谢你发明了方向盘,但你也不能因此不让其他人的汽车装方向盘呀。”  30 年过去了,史蒂夫依然火气很旺。

25
Feb
木遥 on 2010-02-25,08:33  评论(22) edit
Rome.jpg


有些发明,能让近似领域的研究者在第一眼看到的时候就意识到「这一定可行」,然后就是纳闷「为什么我没想到」。我看到这则新闻的时候就是这种感觉(这里有中译)。

这是康奈尔大学计算机系的年轻科学家诺亚·斯内弗利(Noah Snavely)的想法,说起来很简单:我们都知道在著名的建筑物周围会有大量游客以之为背景的照片,例如凯旋门或者自由女神像。因为这些照片都是从不同角度照过去的,所以只要照片足够多,那么利用这些 2D 的图像就能很好地还原出这些建筑物的 3D 结构来。这就使得研究者得以利用这些公开可以获得的数据生成这些建筑物的 3D 模型。用这个项目自己的话说,这叫做「在一天之内建成罗马」。

在此之前,微软也曾经推出过 Photosynth 的服务,允许用户利用自己的相册生成 3D 效果。但是与之相比,这个项目显然是一个 Web 2.0 的版本,所以能够实现的效果就要恢弘得多。它利用了公众的参与,有点像 Google Labeler。它会动员大家在特定建筑物的周围照相,然后把数据上传给它。但是计算部分是由它自己承担的。

我看完相关的报道之后立即的想法是:理论上来说,只要大多数人都有一台随时随地随身的照相设备──很显然这很快就会成为现实──那么假以时日,采用这个思路就可以把这个星球上每个有人群的角落都数字 3D 化,这是多么宏伟的一件事。

其次的想法是:这个项目太适合 Google 自己来做了,首先,Google 旗下的 Panoramio 现成就有无穷无尽的带有地理信息的图片资源可资利用;其次,Google 一直在推进 Google Earth 上的 3D 城市建设。目前 Google 的 3D 城市主要来自于 SketchUp 的绘制。很显然,与其让公众参与绘制建筑,直接上传图片要简单得多,而由客观的图片所生成的 3D 模型也比主观绘制出的 3D 模型更准确。至于计算资源,毫无疑问,这对 Google 来说完全不是问题。如果我是 Google 的雇员,我会忍不住从今天开始就把自己的 20% 时间投入这个项目的。

更进一步的想法是:在云计算时代,传统计算项目的两大瓶颈──数据资源和计算资源──都已几乎不是问题。廉价的计算资源已经变成公共设施可以随时购买,而只要项目的设计足够巧妙,源源不断的数据会被公众自己送上门来,有时还会附赠人脑资源加入。随着诸如智能手机(也许还包括平板在内)的移动设备的普及,任何一个人都可以是一个功能强大的智能输入终端,而一个拥有广泛参与的项目就等于随时都有无数无所不在的触角散布在世界各地。

而真正困难的问题,在于如何设计良好的算法能够从这些海量涌入的平凡数据中挖掘和构造出不平凡的结果来,就像本文所描述的这个例子一样。在这个数据远多于信息、信息又远多于知识的时代,这一点显得尤其重要极了。
22
Feb
张亮 on 2010-02-22,19:08  评论(25) edit
love-plus.jpg

2.5

说到了《Love Plus》,不妨多说几句——最近实在有意无意看到太多相关信息。

有日本上班族带着“自己的女朋友”去上班,工作时无法交流,只好跑到厕所去一诉衷肠;

有人带着 NDS 去电影院,买两张票,一张自己坐,一张打开 NDS,摆上虚拟女友;

有人干脆跟可爱的“宁宁姐”(图片中居中者)结婚了,还把婚礼请柬发到了 Gizmodo 日本站;

据《Love Plus》制作人、号称“十万人的岳父”内田明理先生称,他正在策划的下一版里,应会加上与现实的互动,比如,与女友一起去泡温泉,或者在某个时间借联网便利,以女友身份告诉一众玩家某某地很好啊,一起去吧……然后你可能会看到人山人海的宅男们牵着 NDS 聚集在真实世界的某处……

……

宅啊!

变态啊!

GalGame啊!

固然可以发出类似的感慨,不过我总觉得,这会不会是新的媒体形态呢?

媒体这东西,说到底不就是承载信息的介质嘛。虽然《Love Plus》引发了一些让大众无法理解的小众现象,但,这并非因为今天有一些人如外星生物一样不可理喻,而是技术恰好提供了他们做出不合伦常之事的能力。

说到底,这和古人读《洛神赋》时仿佛看到“明眸善睐,靥辅承权”的美人,或者看陈冠希老师的照片收藏时仿佛身临其境,再或者80年代的年轻人找女朋友或寻求刘晓庆的鹅蛋脸或寻求巩俐的虎牙,没什么本质的差别。

说到底,是技术进步在让信息的颗粒度不停缩小。

坦率说,NDS 真的并非一个太好的新媒体平台啊,它毕竟只有 133 兆赫兹的主频,以及 16 兆的内存。如果虚幻女友存在于一块 9.7 寸的大屏幕上,它可以被随包携带,即使摆在电影院的座位上也显得更有气势……还有,因为《Love Plus》里有大量的亲吻情节,很多人忘了 NDS 是用笔玩的,直接把嘴贴了上去。如果换成使用电容屏呢……

你也许不喜欢关于《Love Plus》的一切,那么,换个假设,如果你打开 iTunes App Store,发现有一个应用是一头虚拟的乔帮主对你讲述科技史,并会根据你的互动做出相应的反应(这一次,不是接吻, 而是”this is the stupidest thing I ever heard”),你愿意买吗?

你愿意给它定个怎样的售价?

3.

为什么在谈 iPad 时说很多这种东西?

因为主观臆测,这一产品形态太合适这些产品了,至少,是科技史上最合适这些产品的一个平台。

就像在 PC 上看漫画永远是个很不舒服的体验一样,无论是虚拟的乔布斯还是笑靥如花的姐崎宁宁都不太可能出现在传统的互联网体验中,而在手机或掌机上,机能的局限至少是屏幕的局限又让其表现力颇受局限。

在 iPad 发布会那晚,当乔布斯及苹果的高管们陆续坐到沙发上演示这部备受关注的新产品,我便觉得乔布斯所试图销售的并非新科技,而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

说起来,看着乔布斯坐在沙发上摆弄 iPad,让我想起多年前人们对于英国绅士的描述:坐在壁炉旁,抽着烟斗,膝上放一部厚重的著作——在这样一幅场景中,书和烟斗、壁炉一样,都是作为一种生活体验的必备元素存在的。iPad 能成为 21 世纪的那本书吗?

在去年四月,当我试用 Sony Vaio P 的时候,就感觉到了自己其实有这么一种生活需求:

下班后或周末等非公务时间,你可能仍想挂在即时通讯软件上、播放音乐、有一搭无一搭看一看新闻或社交网站。想想一下,一台无线联网的电脑放在那里,你可以去收拾房间,可以去看书,可以去看电视,只在你需要的时候拿它起来看看。虽然这些功能传统的电脑与智能手机均可实现,但这两种产品与我们已经形成了一种“契约”:你需要相对投入的端坐在 PC 前,而且不能太频繁走开;而手机受限于屏幕、输入能力及电池,仍不可能实现这种需求。这种对主流电脑需求的补充虽然看上去有些奢侈,但想想很多家庭可以接受买两辆甚至更多的车,一部工作用电脑之外的补充并非是不可承受的。

当然,你可以辩证的说,上网本基本可以达到上述需求,但之所以说 iPad 是“做对了的上网本”,其实很可能差异只在一处:即使你在床上或沙发上抱着轻薄适度的上网本,那种屏幕和键盘分离、总要保持一个角度的形态总像在提醒你,你正在用着一部电脑。

如果——一个非常大的如果—— iPad 能够成功挤入一种生活方式,那我还有一个更大的假设,就是它将带来一些全新的可能性。

传统的互联网甚至传统的软件产业,似乎一直都是关于解决问题的,或者帮企业省钱,或者帮企业赚更多钱,或者帮人节约时间。这些产品基本上是与作为一个“人”的用户无关的,即使到了 Facebook 和 Twitter 的时代,所提供的服务仍只是关于人的信息,而非人的感受或人的情感。

iPad 有没有可能就此打开一扇窗呢?只要它能从使用方式上切入人们更常态的日常生活,一定会有开发者试上一试并最终找到突破口的吧。我乐观的想。
21
Feb
黄继新 on 2010-02-21,23:38  评论(8) edit
美国一家专业修理 iPod/iPhone 等电子产品的公司 iResQ,日前贴出了据信是四代 iPhone 的前面板照片。从照片上来看,疑似四代 iPhone 将比前三代长出 6.35 毫米,但有趣的是,屏幕尺寸并不见改变。难道是留给更多芯片?

贴图。(点击可在新窗口中看大图)

iphone4g2.jpg
疑似四代 iPhone 的顶部有一个反射光的小窗口,可能是用于置入距离感应器(proximity sensor)。
21
Feb
木遥 on 2010-02-21,22:31  评论(5) edit
根据 9to5Mac 报道,他们在昨天得到了一些关于可能的苹果 iPhone 视频聊天功能的讯息。下面两幅是他们在 SDK 中得到的截图:

edit.jpeg video-chat-code.jpeg

不过考虑到视频聊天几乎必然伴随着产品的前置摄像头,所以……让我们拭目以待。另外,我个人认为更应该加入视频聊天功能的其实是 iPad,想象一下坐在沙发里抱着 iPad 和家人面对面聊天的场景吧。
19
Feb
张亮 on 2010-02-19,15:26  评论(26) edit
必须承认,在正式且深度使用 iPad 之前,我这种档次的玩家实在没办法提供什么有价值的观点。我个人的习惯是,先不去怀疑乔布斯(甚至最好可以做到先不带偏见的看待任何一款新产品),你假设这是一款正确的产品,看看它能做什么。

那么,如果 iPad 是一款充分达到乔布斯意图的作品,它究竟会带来什么呢?

1.

一名好友兼 iPhone 开发者反复跟我保证,这款产品将彻底改变出版业,我竟然无法拾级而上——大概离开出版业的时间太短,我阶段性的丧失了对传统出版业的信念。

坦率说,我相当讨厌今天的出版业仍在思量一本畅销书的电子版应该定价在 10 美元还是 15 美元这个问题上。

而且,对于反乔布斯的人,iPad 很可能提供一个新的理由:你明明说人们已经不读书了,然后你又开始卖一个相当不伦不类的阅读器——9.7 寸的屏幕,132 像素每英寸(PPI)的分辨率,比我们看的多数书都大,图像精度又有欠缺——搞什么搞?

凭直觉,我认为最应该开心的应该是日本的出版社们。虽然用 PC 看漫画并非不可,但实话实说,这是最糟的权宜之举。漫画的格式是这世界上最不适合用横向屏幕阅读的出版物。我甚至认为,阻碍漫画销售的另一个问题是它太占地方了,随便一套热门作品就能连载个 30 本,更何况还有《这里是葛饰区龟有公园前派出所》这种连载达 33 年已经发行了 167 卷且只要作者不死就不会结束的怪物。

至今还没有真正适合漫画迷、且具备微支付系统的电子书吧?

iPad 似乎就是这么个东西。没错,iPad 的分辨率尚不理想,但如果你看过大开本的日本漫画杂志,比如《少年跳跃》,应该会觉得其实大差不差。每周仅《少年跳跃》这一本杂志就要印行 230 万册左右,不会少于 400 页,为节约成本,它采用的是极为粗糙的再生纸。相比而言,iPad 精美多了。除了成本问题,它还可以考虑第一时间出品多语种版本,跨地域发行问题也迎刃而解。当然,将历史上那些经典作品重新出版 iPad 版同样意味着不菲的收入。

这个市场有多好?让我援引一段数字:“Oricon 统计:2009年日本書籍市場規模為1兆1560億圓,發行本數131億644萬本,其中漫畫佔市場金額 23.4%、發行量佔 38.3%……各漫畫出版社的市場銷售額和比重,以集英社居首達到 688 億圓/ 6.0%,2 名以下為講談社 509 億圓/4.4%、3名小学館 377 億圓/3.3%……”这还不算海外市场。

遗憾的是,日本人在数字化上仍偏保守(如果集英社在中国,以它手上的版权资源,可以出多少网游呢?)。这让我不由幻想,有没有人能打造一个针对未成名的漫画家的发行平台呢?《少年跳跃》那种读者投票决定连载生死的制度,其实和 iPhone 上的 Top Paid 100 区别不大吧?一个有效经营的 iPad 漫画发行平台会不会成就明日的鸟山明呢?

2. 

不知道这后面有没有阴谋,但在 2009 年,迪士尼收购了美国最大的漫画出版公司 Marvel,就是《蜘蛛人》、《钢铁侠》、《绿巨人》这些作品的版权拥有者,那么,作为迪士尼公司最大个人股东的乔布斯先生,是否会利用这一便利,大力推进两方的协作呢?看以往迪士尼在影视作品与苹果的配合度,那简直是一定的。

但美国漫画似乎与日式漫画走上了截然不同的发展路径。

虽然这么说有些牵强,但日本漫画大多是黑白的,且分镜大胆的多,而美式漫画大多是彩色的,而分镜运用上相当保守——这个差异带来的结果是:美国漫画更容易被直接多媒体化,而日本漫画则干脆直接动画化了。

“想想看,如果 Marvel 漫画上的每一页都能够动起来,怎么样?想知道更多吗,漫画迷们?“——这是 2009 年初 Marvel 打出的广告语。

之所以没有把日、美两国漫画放在一起说,是因为这种“动起来”的阅读体验,应该不只限于美式漫画吧。随便列举的话,也有:菜谱、园艺、装修、旅游、游戏攻略、体育、童话等读物。热爱篮球的我,几乎从来无法耐心阅读球赛之后的回顾性文章,因为根本不知道在说什么,战术之类的更看不出来,打日式 RPG 时走迷宫时也是这样,在几十个房间里穿梭已经晕头转向了,还要我参考攻略上的房间1、2、3、4、5……这种以静态存在并不恰当的读物,在动态中是否可以得到新生呢?

也许这是过于乐观的猜测了。不过,想想看,传统的百科全书在互联网时代变成了 Google,传统的地铁里卖 1 块钱的地图则演变成 GPS 这种生意,更恰当的生存形态本身就意味着非常多的事情。

说到这里,多少涉及我对出版物的未来的态度了:作为一个过去多年以写字为生的人,我开始相信,出版物的未来和阅读的未来是两码事。阅读本身不需要改变,但出版物需要变,而且,它未必是用来读的。

比如我就设想过,其实我们喜欢看 Big Bang Theory 这种电视剧,绝非它每一集都精彩绝伦,而是它里面各个角色会对一些问题有一些符合我们需求的稀奇古怪的反应或评价。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有人专门编辑 Sheldon Cooper 或 Howard Wolowitz 对于所有新闻的评价,甚至是可以互动的内容,会不会同样可卖呢?

其实虚拟角色的时代早就来临了,只是没有真正开始。美少女恋爱养成游戏《Love Plus》里有大约 4000 段不同剧情、对话,25000 段声优录音,这大约超过多数漫画和小说的信息量了。只是《Love Plus》只卖了 20 多万套,恐怕桂正和的爱情漫画的发行量是这个的几十倍。但别急……
18
Feb
木遥 on 2010-02-18,22:33  评论(12) edit
Wired reader.png

上周五,在一场 TED 讲演中 Wired 杂志的主编 Chris Anderson 宣布:iPad 版 Wired 杂志将于今年夏天上线。

这次讲演目前在网络上还没有视频,但是本周 Wired 放出了一段自己制作的视频(见文末),展示了 Wired Tablet App 的模样。有趣的是在视频中用来展示的那个平板设备──不管它是什么──决不是我们所见过的那款 iPad (在题图中可以清晰地看出这一点)。在 Wired.com 为这一视频所配发的文章中也并没有任何地方提到 iPad 的字样,只提到这款应用最初是基于 Adobe Air 制作的,而众所周知,目前关于在 iPad 上运行基于 Adobe Air 的应用的可能性并没有任何确定的正面消息。所以目前为了谨慎起见,我们还不能说我们看到了真正的 iPad 版 Wired。

不过重点不在于此,而在于这是一个明确的关于未来平面媒体发展的尝试,从视频的 1:00 开始可以看到这款应用能够实现怎样的效果。看看 1:34 处的广告,毫无疑问,广告商会感兴趣的。

我本人看完整个视频后的想法是:不错,很革命,但是还没有革命到颠覆性的程度。Chris Anderson 在视频中提到了 multi-dimensional (多维度)这个词。在我看来,目前这个阅读器本质上还是是二维的。在 2:05 处可以看到这款阅读器的页面浏览模式,从中可以看出,它的基本思想仍然是把页面线性排列起来,也就是说,像是把一本纸质的杂志拆开了一张一张贴出来一样。我很怀疑在平板的世界里这依旧是惟一的陈列内容的方式。「页面」这个概念仍然是必须的么?

无论如何,请大家自己判断它的革命性以及所揭示的未来吧。在视频中,Chris Anderson 说这是一款他等了十五年的产品,Adobe 公司的 Jeremy Clark 说这是出版业激动人心的时刻。我希望他们说的是对的。

以下是视频,如果您看不到,这里有一个 youku 上的版本,质量稍差(感谢 icewwolf 读者)。


18
Feb
黄继新 on 2010-02-18,16:00  评论(8) edit
itunes-store-10billion-countdown.gif
此刻,iTunes Store 上的正版数字音乐下载总量正在朝着 100 亿首歌的大关急速奔去。在这个页面上,你可以看到这个数字是在以多么惊人的频率更新。这家占全球正版数字音乐市场 70% 份额的在线商店,从 7 年前发布到今天,仍然没有任何减速的势头。仅仅在一年前的 1 月 6 日,其音乐下载总量刚刚突破 60 亿首。

按照每首歌 0.99 美元计算,过去一年 iTunes Store 光凭音乐下载就收入近 40 亿美元。先不说唱片公司会分去多少,40 亿美元是多大一个数字呢?是全球第二大唱片公司、占全球音乐市场 1/5 的索尼音乐在 2008 年的全年收入。
iTunes Store Milestone
iTunes Store 的成功和硬件(iPod/iPhone)的畅销是紧密相关、互相促进的,这是科技业在过去九年里学到的重要一课。凭借 iTunes Store 音乐下载上积攒的经验,App Store 再次重演了硬件推动软件、软件提升硬件销量的好戏。当然,这一切都像巴掌一样抽在微软的脸上。

微软是多么希望将 Windows 放入 MP3 播放器、手机等非 PC 设备啊。人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任何设备」(Anytime, Any Place, Any Device)上获取信息和服务,这句口号早在 2001 年就成为比尔·盖茨继「每个桌面上都有一台电脑」的理想之后的第二个宏愿。跑一下题,盖茨这个口号是在 9 年前宣传微软「冰暴」(HailStorm)计划时提出来的,这是微软最早试图提供云计算的证明,当然它后来的失败也成为微软做不成云计算的证明。

事实上,早在 2004 年 4 月 28 日,iTunes Music Store 正式上线的两天之后,盖茨就在一封主题为「又是苹果的乔布斯……」的邮件中,大叹乔布斯竟然能做到其他人都搞不定的事情──说服唱片公司授权给苹果做廉价的单曲付费下载模式。这封信是对「Windows 沙皇」吉姆·奥尔沁当日下午一封邮件的回复,奥尔沁发信质问 MSN 和Windows 数字媒体部的人,并沉重地写道:「我们被干掉了。」

前日子,这些邮件被 Groklaw 网站从 2007 年一桩起诉微软的案宗里翻了出来。本站翻译如下,供大家再度体会盖茨对乔布斯的那种爱恨交织的感情。

_________________

发件人: 吉姆·奥尔沁(Jim Allchin)
发送时间: 2003 年 4 月 30 日 周三 下午 4:58
收件人: Amir Majidimehr; Chris Jones (WINDOWS); Will Poole; David Cole
主题:苹果的音乐商店

1. 他们怎么让唱片公司接受的?
2. 我们被干掉了。(We were smoked.)

吉姆

_________________

发件人: 大卫·寇尔(David Cole)
发送时间: 2003 年 4 月 30 日 周三 下午 6:30
收件人: Jim Allchln; Amir Majidimehr; Chris Jones (WINDOWS); Will Poole
抄送: Christopher Payne; Hadi Partovi

我猜测他们【唱片公司】愿意接受,是因为即使对于较小的 Mac 市场来说,每首歌 70 美分也强过一分钱赚不到。等到苹果将此【音乐商店】移植到 Windows 上时(我想他们不会犯下不推出 Windows 版本这个错误),我们就真正被干掉了。

我们(MSN + Windows)也需要推出这类解决方案。我们需要一个超级出色的客户端/互联网服务体验来做到这一点。这要求我们将两个部门的工作重点和目标协调一致,核心是能直接给用户带来价值的端到端服务,这是我们今天所不具备的。这样的事情之前在 .Mac 的用户通讯和存储服务上就发生过,音乐服务也不应该让我们奇怪。如果两个部门的目标不统一,这样的事情还会继续发生。

_________________

发件人: 克里斯·琼斯(Chris Jones)
发送时间: 2003 年 5 月 1 日 周四 下午 3:23
收件人: David Cole, Jim AIichin, Amir Majidimehr; Wil~ Poole
抄送: Christopher Payne; Hadi Parlow

赞同大卫,现在有两个问题:

=> 第一,我们怎样才能打通 Windows/MSN,为热爱音乐的用户创造一个出色的客户端/互联网服务体验?我们周五可以讨论一下。

=> 第二,我们如何确保出现下一个机会时能推出端到端的客户端/互联网服务解决方案?两个团队的人都曾经想过合作促成此事,但直等到苹果采取了行动,才让我们打破沟通障碍来推动进展。大卫,我知道你和威尔已经就此事互相通了邮件,我非常乐意花时间在这上面。我认为在存储、即时通讯和电子邮件等方面有一个很大的机会,我们应该把它做出来。

- 克里斯

_________________

发件人: 比尔·盖茨
发送时间: 2003 年 4 月 30 日 周三 晚上 10:46
收件人: Amir Majidimehr; Dave Fester
抄送: Will Poole; Christopher Payne; Yusuf Mehdi; David Cole; Hank Vigll
主题: 又是苹果的乔布斯……是时候推出一个出色的 Windows 下载服务了……

史蒂夫·乔布斯能聚焦于少数几件重要事情上、找到能做出好的用户介面的人、将产品打上「革命性」的标签推向市场,他的这些能力都很非凡。

这一次他竟然能设法让他的人去签下其他人都拿不到的音乐授权合约。

这事让我觉得非常奇怪。唱片公司的经营者提供的服务对用户极不友好,并且也常常因此受到指责。

但不知为什么,他们竟决定授权让苹果来提供一个很好的服务。

我记得在和 EMusic 谈的时候,我们就说过这个【苹果的单首购买】模式要比订阅模式更好,因为用户会很清楚自己买得到什么。

在订阅模式下,谁能保证你一定能买到你想要的最酷最新的东西(或者经典货)?

我说这事奇怪,并不是说我们搞砸了,至少要是我们搞砸了,那么 Real 和 Pressplay 和 Musicnet 以及所有人都搞砸了。

现在乔布斯做到了,我们需要快速行动,做一些东西出来,用户介面和版权控制功能都要【和苹果】一样好。

我不确定这事通过【我们和唱片公司的】合资公司能做成,我也不确定问题出在哪里。

不过我认为我们需要制定一下计划,以证明即使乔布斯又一次让我们很尴尬,我们也能迅速行动,既跟得上他们,又能做出比他们更好的东西。

我相信你们在这上面都有很多想法。如果计划很明确,就无需开会讨论了。我希望明确的是,Windows 数字媒体部、MSN 和其他团队能彼此协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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